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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将(古代架空)——迟非

时间:2025-07-29 07:48:51  作者:迟非
  再烧上一锅热水,煮了面,调上酱油和猪油,热汤划开,把面条捞进清汤里,缀上点葱花。汤清味鲜,清淡爽口。
  冷的酱鸭切块装盘,卤水打底。跟着那碗清汤面一同端了出去,搁到孟平面前,面汤的水汽里是和酱鸭如出一辙的酱香味,勾得口腔里的唾液一下就涌了出来。
  先是喝上一口清爽的面汤,再夹上一块鸭肉,皮黑肉嫩、醇厚不腻、香鲜美味,白条鸭肉质筋道,到嘴里,上下牙一咬,鸭肉混着卤水一下就透进来整个口内。
  叶昀身上围着围裙,立在桌边瞧孟平吃得香,笑得很是满足。转身从厨房里捞了点鸭肉拌饭,放进一个小瓷碗里,摆在了正在柜台上舔爪子的垂珠面前。
  垂珠舌头伸出来舔舔,一把把头埋进了小瓷碗,吃得十分香甜。
  他这家食肆开了也不过两三月,店里就那么几张桌子,也不写菜单,客人来了,只凭叶昀做什么吃什么,起先有人觉得新鲜,有人觉得无礼,可最后无一不满足而去。
  如今,这店里是不愁生意,还有人抢着排队。
  早间要是叶昀开门晚,午饭必定是全坐满的。
  除非有人跟孟平一样,宁愿饿着肚子等。
  2
  送走孟平,食肆里进来个年约四十的妇人,一进店就麻利地收拾了桌上的碗筷,熟门熟路去了后厨洗碗。
  叶昀看见她笑道:“孙大娘又来早了。”
  孙大娘也跟着笑,脸蛋圆圆的十分憨厚,嗓门还颇大:“今日缝补浆洗的活干得快,想着您这边忙,可不敢耽误。”
  “用了早饭吗?”叶昀问她。
  孙大娘:“用了用了,店家前日给的肉包子,今天正好做早饭,我家那两个泼猴儿吃得满嘴油。”
  “现在还算凉快,但以后入嘴的食物还是不要放得太久,万一吃了闹肚子倒成我的不是了,”叶昀解下围裙,摸了摸胸口的荷包,“店里您先招呼着,我去买菜。”
  叶昀这人,用孙大娘的话来说就是懒得很,没个做生意的样子,每日非等集市上人群都散了才去买菜,能买到些什么好菜。
  可偏偏他就是神了,回回拎回来的蔬果肉菜竟然比赶早去的人买的还好。
  私下里问他,他倒也不藏着掖着,直言多花些钱请人帮忙把每日最新鲜的食物留着。
  孙大娘家中困苦,成亲成得晚,孩子也来得晚。如今年近四十,养着个药罐子相公,还有供两个孩子去书院读书,实在不易。
  过惯了一文钱都要掰着用的日子,一听叶昀这话,直呼他败家子,但叶昀给她的工钱也高,每日只需忙完给人浆洗缝补的活,赶在午饭前来食肆里帮忙就行。受人恩惠,也不好多说什么。
  一出门,垂珠必然是要跟上的,就像是长在叶昀肩膀上的物件儿似的,结结实实,一点儿也不摇晃。
  菜都是备好的,叶昀出去一趟回得很快。
  小堂屋里已经坐了人,因着桌少,三两个一拼也就将就了,见着叶昀提着菜回来,脸上一下就笑开,坐等吃饭。
  垂珠压根不落地,灵活一跳,踩着个椅子蹦上了柜台,又窝成一团,一双黄澄澄的眼睛慢吞吞眨着。
  昨日下雨,懒在家里没开张,那些个食客馋得厉害,叶昀从猪肉摊子上割了几斤三夹精的草排,想来是已经定好了今日的菜单。
  一个圆脸儿小丫头坐在席中倒是显眼,瞧着叶昀回来,笑吟吟冲他道:
  “店家今日可做些清淡的吗?我家少夫人近日吐得厉害,什么都吃不下,就记着上回来您家吃的腌笃鲜,昨儿夜里馋哭了,少爷还哄了半宿呢。”
  “今儿个可没腌笃鲜,咸肉都吃完啦,”叶昀把菜篮子递给孙大娘,目光扫过屋里坐的几人,“不过春笋倒有,且候着吧。”
  叶昀的食肆不讲究花里胡哨,只给要吃饱的人,一道菜配一碗米饭,除非吃不饱,否则不给加菜。
  菜一上桌,除了那圆脸儿小丫头提了食盒离开,其他人都埋头吃得香。
  晌午时分,日头渐渐起来,也不热,就那么暖洋洋地晒着。
  一人进屋坐下,模样倒是和善,说要吃饭。
  叶昀围着围裙冲他笑,进后厨,很快端着碗出来,搁到那人面前,一碗白粥。
  其他人瞧见,一时还觉得有些好奇,自从叶家食肆开张,还是头回见店家端上一碗白粥,有趣的紧,连自己碗里的饭都不香了,个个伸着脖子瞧。
  却听叶昀不急不徐说:“既是同行,一碗白粥权当赠送了,客人吃过就回吧。”
  那人眼睛一瞪,原本瞧着一碗白粥还有些气上心头,可被叶昀一句话拆穿,又觉得心虚,只盯着那碗粥不说话。
  垂珠舔了两下爪子,跳到那桌上,围着白粥“喵喵”转了两圈,然后一爪子掀翻了碗,瓷碗不经摔,在地上碎成好几瓣,粥沾了一地。
  客人纷纷道:“原来是偷师来了,也不知是哪家小店,以后瞧见了可得绕着走,摆明了手艺不佳。”
  “倒是自取其辱了。”
  “哈哈哈哈哈哈,垂珠干得好。”
  那人从进店到现在就没说过几句话,就怕自己说多了漏嘴,眼下臊得慌,袖子掩着脸起身就走。
  客人吃饱,拍拍肚子好奇问叶昀:“店家怎知那人是同行?”
  叶昀不爱兜圈子,提溜着垂珠的后颈皮把它放回柜台上,脸上笑得温柔和煦:
  “他衣角有陈年油渍,身上带着油烟味,若不是常年待在后厨,是不会沾上那等气味的。
  “再说手指,左手前三指第一指节弯曲,右手大拇指、虎口和食指内侧都有茧,想来是常年切菜所致。
  “最显眼的是手上的烫伤,一瞧就是热油溅起伤的,都是旧伤,这是当厨子避不开的伤。”
  一番话倒是有理有据,席上皆赞叹不已。
  只有一人,从头到尾埋头吃饭,连目光都不游移一下,吃饭速度极快,一碗酱排骨下肚,又添了碗白米饭。
  哄笑中那人起身,从腰间取出个蓝色的旧布袋,拿出十五文放在桌上,转身欲走。
  叶昀瞧见,一把叫住他:“客人稍等,”然后拿起桌上十五文钱,取出五文,走到那人身边,五文钱摊在他掌心,“十文就够了。”
  卢樟惊诧,他最近一直没怎么吃饱,码头主人嫌他吃得多,每天最后才给他发饭。
  他扛包的码头就在这附近,日日闻见食肆饭菜香,又听说这里的饭菜便宜又好吃,今日发了工钱,特地来吃顿饱饭,听人说,一碟菜配上不限量的米饭只要十五文。
  可这店家怎的说只要十文?他可吃了足足两大碗米饭。
  叶昀把铜钱放回卢樟手里,没有解释,只是重复了一遍:“只要十文。”
  随后自顾自回了后厨。
  卢樟呆愣半晌,捏着掌心五文钱出了门,被日头一照,有些恍惚。
  十文钱,一大碗酱排骨和两大碗米饭。
  难以置信。
 
 
第6章
  卢家庄离县里不远,卢樟每日上完工都是要回家歇息,且他在县上也没地方住。
  酉时初下工,到家就是戌时。
  大伯家开饭开得早,等他回家,院里已经是安静一片,几间草屋里点着烛,厨房灶上放着几个窝窝头,那就是留给他的晚饭,灶上火也熄了。
  入夜后的春日还是凉,窝窝头又冷又硬,卢樟就着水囫囵吃完,在井边随意擦洗了一下就回了柴房。
  柴房里就一副铺盖,那还是小堂弟不要的,自卢樟归家把这些年攒的钱给婶子后,婶子给小堂弟换了新铺盖,旧铺盖归了卢樟。
  他十六岁入伍,如今二十六,十年攒的军饷也不算少,可没一分钱落到自己头上的。
  几个侄子和小堂弟要上学堂,二堂弟要娶媳妇,家里草屋要再盖上几间,还有家中嚼用。
  卢樟除了头一日回来还颇受欢迎,后面的日子便和十年前再没什么不一样了。
  卢樟闭眼前想起午间那碗酱排骨,从卸甲回家到现在,可是唯一一顿吃得好的,他舔舔嘴,翻了个身睡去。
  之后每隔十日,卢樟必定是要去叶家食肆吃顿饭的,他在军营里十年,啥也没学到,唯一明白的就是得吃饱才有力气保命。
  四月初十,叶昀前脚刚开门,后脚就有官兵上门。
  领头的捕快跟叶昀也熟,是店里的常客,倒是客气得很:“叶老板,有桩命案,还请您去做个证。”
  垂珠在叶昀肩头“喵”了一声。
  叶昀倒是淡定得很,抚抚它的脑袋:“看好家。”
  说罢把垂珠放在柜台上,在门口招手引来个小乞丐,让他去叫宝仁巷的孙大娘。然后冲捕快做了个请的姿势,自己慢悠悠抬脚,跟在捕快身后朝县衙去。
  “赵捕头,可知是什么命案?”人就跟在后面,走路的姿势稳当又斯文,想他当初刚到梁溪县,赁铺面的时候都以为他是个书生,谁知一转身却是个厨子。
  赵捕头常到食肆吃饭,自认为与叶昀还有些交情,压低了声音道:“有个码头工人杀了人,在堂上说案发那日在你店里吃饭,这不,县老爷让我来请。”
  叶昀想了会儿,问:“是那个有些瘸脚的男人吗?”
  赵捕头一挑嘴,冲叶昀竖了个大拇指:“还真是。”
  公堂门口已经是挤满了人,梁溪县不大,地处江南,盛产米粮织物,是处富饶安宁之地。
  别说命案了,平日里连小偷小摸都少,这回一说有人杀了人,还是奸杀,简直就是往冷锅里倒了盆热油,“哗”的就炸开了。
  人群中窃窃私语声不停,杂乱成一团,压根听不清。
  叶昀跟着赵捕头进去,一进公堂,里外全安静了。
  只见他身穿宽松的灰色长袍,头发束成马尾,插着一根木簪,施施然站在堂下,看长身玉立,精神耿耿,面色柔和,周身皆是落拓恣意的逍遥风骨。
  人群中突然有人压声道:“我滴个乖乖,哪里来的郎君,这样俊。”
  梁溪县县令长得一脸精明,留着两撇小胡子,右手时不时就要抚一下,做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叶昀瞧着就想笑。
  卢樟跪在堂下,身边摆着个木板,板上躺着具尸体用白布盖着,只露出一双手和一双穿着喜鹊绣花鞋的脚。
  县令一拍惊堂木:“堂下可是叶家食肆主人?”
  叶昀掀袍跪下:“草民叶隅清,见过大人。”
  县令又问:“昨日戌正,此人可在你店中用饭?”伸手一指,直直点向卢樟。
  叶昀看了卢樟一眼:“是,他是草民食肆中最后一位客人,用的是葱油菠菜猪肝,配了小杯青梅酒。”
  小杯青梅酒一出,围观人群又哄闹了起来。
  说是醉酒奸杀,小杯青梅酒能把人喝醉,那酒量得是有多差啊,瞧那卢樟生得五大三粗,怎么看也不像个一杯倒的怂包啊。
  县令一抹胡子,沉吟半晌,显然是没想到叶昀能记得这么清楚,想来是实证。
  这命案刚开始审,就断了线索。
  头疼,实在头疼。
  叶昀做了个证就被放了回去,与人群一块散开。
  拼拼凑凑才听了这案子。
  说是卢樟这厮昨夜醉酒闯进未婚妻家中施暴,暴行中把人给捂死了。
  只随意听听就觉荒唐,卢樟昨日只在食肆里喝了一小杯青梅酒,若是能醉,那叶昀的青梅酒当比得过不过岗的村酒了。
  4
  原以为有了叶昀的证词,卢樟很快就能被放出来。
  可叶昀留心数日,别说放出来了,那案子连点风声都没有,着实古怪。
  再说卢樟,十年从军也不是白练了,更何况卸甲前还打过一场仗,除却最早的恍惚,人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坐在牢房里盯着顶上开出的一小扇窗,脑子里一直出现那女人的脸。
  双眼睁着,眼球突出来,直直看向卢樟。
  那是卢樟那日一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场景,女人浑身赤裸躺在他身边,只头侧着,脚上穿着绣花鞋,床上地上凌乱一片,连自己的衣裳都被扒得乱七八糟。
  这女人叫秀桃,卢樟前些日子刚见过,是他刚定下的未婚妻。
  那日大伯和婶子破天荒给他留了碗热饭,还在堂屋里等他,说是在村里给他找了个不错的姑娘。
  姑娘因为在大户人家当丫鬟耽误了年岁,现在被放出来,想寻个可靠人家嫁了,也算是成个家,最重要的是,人家只求男人可靠,不看聘礼,前些日子在村里瞧见卢樟,觉得满意。
  卢樟觉得怪,哪有姑娘家嫁人不要聘礼的,原想拒绝,谁料婶子说已经跟人定下了,只让卢樟找个时间过去看一眼。
  卢樟无奈,想着自己这些年在军中也不好过,伺候人的活,想来这姑娘也是个苦命的,定了就定了吧。
  左右寻了一日空闲,对着婶子给的位置,上门远远瞧了一眼,秀桃穿着粗布麻衣也遮不住得媚,乌黑的头发编成个大辫子甩在身后,眉眼往上勾着,一笑起来颇有风情。
  既是人家姑娘相中了自己这个粗人,或许是福气,回家就朝婶子点了头。
  之后两人再没见过,直到案发那日。
  卢樟躺在床上还没来得及反应,只听门外有姑娘一边叫着“秀桃”一边推门进来。刚进门就看见这么一个场面,“啊”的一声尖叫,秀篓子掉到地上。
  那姑娘脸吓得刷白,转身就跑,口中大喊“杀人啦,杀人啦”。
  他反复回忆那晚,从食肆吃完饭后回家,照常洗漱后回柴房躺好,明明是自然入睡,怎么一醒却到了秀桃家的床上。
  叶昀这日正在店里忙活,忽听有客人边吃饭边聊起这桩案子。
  “卢樟可是定罪了?”
  “嗐,说是家中大伯婶子都出面做了证,说他那日的确半夜跑出了家门。我听说那女子生得俏丽,在村里很惹眼呢,难保不是那姓卢的一时色心起。”
  “都定亲了,猴急也不急这会儿吧。”
  “说不定就是定亲了才无所顾忌。”
  叶昀听着,眉心缓缓皱起,卢樟奸杀女子,绝无可能。
  这事说起来与他又有什么关系,只是他一想起卢樟那瘸着的一条腿,心中就是反反复复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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