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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官后我成了邪教教主心上人(古代架空)——傍春渏寒

时间:2025-09-07 09:08:18  作者:傍春渏寒
  她不确定那个词是不是真的“殿下”,总觉得像这样一个人和帝都沾不上边,却又没法真的不往心里面去。
  因为入江湖的第一堂课就是千万不要真的打心眼里的去欺负任何一个人,保不准背后有什么后台。
  好像此时也同样适用。
  这样一首歌,明明是情歌的词,可怎么越听越阴森呢?
  晦气,百晓没嘀咕出声,倒是把头换了个方向。
  也不知道无救姐姐现在怎么样了。
  百晓的愧疚总是后知后觉,却半点不因为自己深入匪窝而后悔。
  因为那个被嫁过来的姑娘还困在这,哪有救人救一半的道理呢?就好比要去救一个溺水的人,外套都脱了,游都游到一半了,哪还能折回去呢?
  还有黎四王伍这两个老哥,那么大的人了,加在一块还没她能打,他们又该怎么办呢?
  百晓半点也不希望这两个人为她涉险。像这两个书生出身,“半路出家”才入江湖的人。保不齐一个不注意就直接被杀了。
  多让人过意不去?
  其实如果不搞笑的话,这位北堂无缺的声音是很低很沉的,催眠效果算是此人为数不多能看得过去的优点之一吧。
  北堂,北堂......
  听起来有点像一个旧贵族。
  这个人的仪态如果忽略掉讲话时的那股劲,光看走路其实是很优雅的,如从小养成的一般,改不掉。
  只是讲话时的那种疯癫感明显是刻意学习而成的,像是曾经融入过某种群体一样,为表示自己和那种人同化才学成的。
  大人们的世界还真是弯弯绕绕,她要是长成大人了,才不要和心思深沉的人同流合污。
  百晓心里头暗自嘀咕。
  听北堂刚才的话中有说他‘和一堆人关在一起’,明显不像是因为见色才拐他过来的嘛。
  那到底是怎么进来的呢?对,还是个人质呢,是要去威胁谁呢?
  知州?帮派?还是......朝廷?
  百晓皱了皱眉。
  后者好像还真有可能性。
 
 
第70章 柒拾】大智若愚
  如果此人曾经真的在京城混过,那为什么还要跑出来呢?京城那么繁华,风气又开明,他这样一张脸,年轻时肯定不会丑到哪里去,说抢手估计都是低估了。绝对不愁有富人家倒贴,随便来一个又能怎么样呢?留在京城不好吗?
  难不成是犯了什么事?
  百晓左思右想,不自觉皱眉。
  还是说得罪过什么人,仓皇逃命呢?
  像这种人,说好听些是花花公子,说难听些,就是担不了事的窝囊废,又能犯什么大错呢?
  百晓想着想着差点给自己搞笑了:总不可能是殿前事宜,或者得罪了什么王公贵族吧?
  夸张点来说,如果真是得罪了皇子皇孙,那以如今朝廷的暴虐力度,北堂无缺就算有八百条命都不够死的,哪里又有逃出来倒大霉才能被关在这的机会呢?
  就这竟然还能有心思笑出来。
  对了,这人可是来山上半个月有余了呢。
  百晓一声不吭的坐起,咳咳两声。
  “哎呦,你吓死我了。”
  北堂用刚才百晓曾经用过的语气回应她时,还不忘更夸张一点。百晓已经逐渐对这一招免疫了,闻言只是眯了一下眼,嗯,没再呛他。
  一个正常人跟二百五计较什么呢?百晓在心里安慰自己:不计较不计较,较真到头全烦恼;莫生气莫生气,气出病来无人替。
  百晓学着李相臣的样子绷起脸,强行让自己变得严肃起来:“你被关进来的时候是和什么人在一起?有同伙吗?”
  就有一点不好,李相臣如果看到她这样子,肯定会感慨一句:多么好一个孩子啊,就是有点鲁莽,不会迂回,不会铺垫。
  俩二百五大眼瞪小眼。
  由于这里在地底下,非常潮湿,仔细听是能听得出来水滴下来的声音的。好巧不巧,此刻一滴水滴在了百晓的头上。
  “......”
  北堂指了指自己:“你问我呀?”
  “不然呢?”百晓捂着刚才水滴到的地方,匪夷所思,“别跟我说废话噢,这里除了你我还有别人吗?”
  北堂略显尴尬的吹了个口哨:“你不是有阴阳眼吗?我以为你在跟鬼说话。”
  百晓不想跟他计较这个,直截了当道:“快说。”
  北堂揶揄道:“可是,你们山大王真的有要求问这个吗?”
  对,如果真想问,不应该方才就已经问过了吗?或者说前面几个人早该问了。
  况且,如果真是被抓起来的,就算山大王真不知道他怎么被抓进来的,可抓他进来的那些小喽喽又怎么不会跟山大王禀报,反而是让北堂来说呢?
  百晓睁大眼睛,惊出了半身冷汗。
  北堂看她这模样,倒真有了几分开怀,没再跟她计较:“哈哈,不逗你了。梅觉小姑娘,你真的不会装,放在别处可是要出大事的,万一我要告发陷害你呢?下次做这种事,还是谨慎一点吧。无妨无妨,就让我勉为其难告诉你。听好了哈。”
  “在下的过去倒是没有什么值得细究的,被关进来也关的稀里糊涂。因为他们把我当成官爷了,你说好不好笑?”北堂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走到拴着他的柱子边,那是离她最近的位置,“不仅如此,我还知道其他人被关在什么地方,知道这有几处押人之地。”
  百晓的“心扑通扑通”跟打鼓似的,好像要真的从嗓子眼里跳出来。左拳紧握,指甲嵌入掌心,右手就在这惊魂未定间,不自觉的拿起杯子喝了好几口水。
  不行,要冷静,要冷静。
  怎么认出来的?他要说什么,他......
  莫不是山匪识中了她的诡计,故意......
  “不对,”百晓忽然想到了什么,眯起眼斟酌道,“你还没告诉我你那会干什么呢,是不想告诉我吗,还是要隐瞒什么?”
  事实证明,北堂可能真的是没什么别的心思,他那方才无懈可击的表情,慢慢出现了龟裂。
  “咳,哎呀,小朋友,你这么认真干什么?”北堂嘶了一声,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在饭馆子里吃饭,在跟掌柜讨价还价的时候因为衣服有些富贵,就被盯上了。又恰好有几个翘职的官爷在里面吃饭,然后,咳,我被误认成同伙,就这么尴尬的被抓进来了。”
  百晓满心疑问,声音不自觉间有一些变了调:“这些匪徒为什么要抓狗官?”
  北堂摊手:“哎,还能是什么?因为保护费没交,山匪直接下山逮人,逼着要他们的顶头上司交保护费。”
  百晓疑惑的“啊”了一声:“那既然要抓的是官爷,怎么半个月没人来救?既然是收保护费的,为什么拖了这么长时间?”
  “救了呀,他们派了几个小衙内挨个指认,当天晚上就全回去了。”北堂无缺耸耸肩,有几丝认命道,“所以一块抓进来的也就只有我一个平头老百姓没出去咯。”
  百晓不疑有他,毕竟她见过的狗官加上脚也数不过来,其中有好有坏,也确实能有这种德行的,但本着“不能一棒子打死全部的心态”,她还是问了出来:“可是此处山匪这么霸道,知州难道不管吗?或者说,难道没有人到京去报官吗?”
  回答他的却是北堂一脸“小姑娘,你还是太年轻了”的表情,以及下面一段话。
  “官匪勾结,管什么呀?况且天高皇帝远的,离京千里路迢迢,有那跑到帝都的能耐,谁还会回来呢?没有多少人想得罪这群人。这群人就是疯狗,真疯起来打家劫舍烧杀掳掠都算是轻的了,他们这群人吃的可是人命饭。任谁新官上任想在这儿放三把火,都烧不起来。任你再廉洁、再刚正不阿,只要手段敌不过他们,报复也是迟早的事,谁愿管?谁敢管?”
  迟早的事吗?
  百晓思绪万千,将听到的几个字反复咀嚼与复读,最后才低下头去:“这样吗......”
  北堂无缺嘴里叼着一根稻草,吊儿郎当地倚在柱子上:“不然呢,他们可阴得很。谁会愿意招惹麻烦?又有谁会愿意把身家性命搭进一个见不到希望的方向去呢?”
  是啊,谁会愿意惹麻烦呢?
  百晓愣怔怔地看向门外,转身时衣袖差点把油灯给打翻,虽然很快就扶起,但还是惹了一袖子油。
  北堂笑吟吟地抬手敲敲柱子:“小心点儿,虽然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有怀疑自我的阶段,但这不是你这个年纪该考虑的事。对于你来说还是为时尚早,少想一点吧,对身体好。”
  百晓真的很想向他大吼一句:“你这个二百五!我不小了!”
  但到底也只是心里话,没有说出来。
  只是点了点头。
  北堂无缺彻底睁开了他一直慵懒着半睁的眼,似有意似无意地往门外看了一下,确认真的没人在门外偷听或者是蹲守,才慢悠悠开口:“话说你就不好奇吗?”
  百晓觉得自己被怀疑了,叉腰:“我好奇什么?”
  “比如我是怎么认出来你是个小丫头的?”
  “谢谢,不想知道,”百晓这身份索性不演了,回归本性地哼了一声,白了他一眼,“你老老实实睡你的觉吧,要是实在懒得慌,随便找个漏水的地方张嘴接着,好吗?你说这么多话,我光是听着都替你渴了。”
  北堂无缺没有反驳,反而还真的点点点头:“哦,我知道了。”
  他竟然还真的就地躺下没有再说话了!
  所以他刚才往门外看是真的怀疑她的身份吧!
  笑死,她怎么可能会是山匪的人?
  百晓知道这是该有的警惕,但是这种不被人信任的感觉,好难受。
  百晓脚在地上有节奏地打着拍子,看了他好一会儿,脚下越来越快,最后败于自己的好奇心,同时也不理解为什么自己技术这么高超,还能被认出来,没好气道:“你到底怎么认出来的?”
  北堂无缺一早就知道她会耐不住开口问,连腹稿都打好了,还不带百晓后悔想把话收回去便已直截了当道:“虽然你模样确实伪装的天衣无缝,但是小姑娘你别忘了,男人和女人的呼吸轻重是不一样的,大人和小孩也不一样。
  “除此之外,还有不自觉流露出的口癖用词,不经意间的小动作都能认出来是男是女,鄙人流连花丛多年,见过的男人女人之多都能撰书成籍了。故而这点,我还是知道的。如果认不出来,岂不是枉了这老些年在江湖上的经?”
  可恶,她竟然忘了这一层!
  形似而神不似,伪装还有什么意义?
  得亏没有一开始就在其他人面前转悠的时间太长,不然的话,她单枪匹马的进来,下场是什么样可想而知!
  百晓得知后又悔又恼的跺了跺脚:“嘿呀!”
  北堂看着她气急败坏的模样,笑了好一会才捂着差点岔气肚子开口:“你就不感谢我提醒你什么的吗?”
  百晓并不是什么蛮横的人,她只是平日里脾气冲了点,所思所想比较直,有时候转不过来弯儿来会被自己气到而已。
 
 
第71章 【进壹】眼有众生苦,奈何无神通
  她在心里卯足了准备后才放下捂着脸的手,深吸一口气,直起身子时还不忘再抬手理了理仪容。
  要怎么称呼?
  对,这个人刚才说,他也是江湖中人。
  那便算是前辈了。
  而后,百晓行了一个郑重的晚辈礼:“差点忘了,多谢前辈。”
  北堂无缺似乎是没料到他真这么客气,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也只摆了个手,打打哈哈。
  其实要说改变看法什么的,百晓其实对他的态度倒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对这个人的印象算是从一个懒得怼的二百五变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二百五。
  好歹是一个来历不小的人,说不定还当过什么大官,有这样一层因素在,就算再落魄,也能让知道的人对他那些没有与人说的过往来产生几分敬意。
  但尊敬归尊敬,二百五还是二百五。
  也不是说人的脑子不顶用什么的,而是:总不能指望一个吊儿郎当的人可靠起来吧?
  无救姐姐也说过,不可靠的人用二百五形容就对了。
  按这个标准来看,百晓觉得自己也挺符合这个词的。
  百晓在这里编排的倒起劲,殊不知,她的二师父面对她的首要印象就是这个词汇。
  虽然有些不太礼貌吧,但简而言之,百晓并不指望北堂能靠上什么谱。
  只求不出卖她就不错了。
  北堂瞧她大半天不说话,也不知道是无聊了还是怎么地,贱兮兮的敲了敲柱子:“哦,小姑娘?”
  “嗯嗯嗯?”
  百晓思绪乍一被打断,茫然地抬起头来:“怎么了?是外面有人来了吗?”
  北堂无缺摇了摇头:“嗐,这半夜三更的怎么会有人来?我就是想问问,你多大了?来这到底是干什么的?”
  百晓扶额,一时被自己给无语到了。她打了个哈哈:“十……嘶,十六岁。来这救个人,顺便匡扶正义什么的。嗯,我知道很天真。你别笑话我。”
  只是北堂的注意力显然不在后半句上,他呵呵了一声:“你?十六?怎么,是你个子长得迟缓,还是我半个多月没出去外面就变天了?十六的姑娘能发这个声啊?别骗我了,说实话。”
  百晓“切”了一声,双臂环抱在胸前道:“你爱信不信。”
  北堂也没心思和她较真,只稍加思索一下后半句:“不过听你刚才说的,你来救人的是吧?”
  百晓眼神亮起来,期待地看着他:“难道说你知道怎么走吗?”
  谁料北堂的毛病又犯了,他笑着道:“你救我也是救,不如趁现在放我出去,这不也算救人吗?功德一件呢。”
  “......”
  “哎呦,大侠!女侠!饶命饶命饶命,把手里的灯放下!灯油泼身上很难受的!我知道什么样的人会被关在什么地方,我可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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