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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掌,竟带着内力。
林炎毫无防备,被这猛烈一掌打得滚倒在地,肩头中掌处痛入骨髓。要不是林炎体内继承自老人的内力本身浑厚无比,就算没有运功时也能自然生出抵抗之力,此刻他已经受了内伤。
疼痛将蔓延全身的大火浇下些许,林炎捂着肩头从地上坐起来,不可置信地看向床上的归允真。
而看清归允真的脸之后,林炎彻彻底底地呆住了。
归允真的身体分明和林炎一样,被霸道的药物激得泛红,可是那张气息不稳的脸,那幽深得有些过分的眼睛里,此刻,竟滚下了泪珠。
生平第一次,林炎看到归允真这样流泪。
哪怕被人轻辱践踏到泥里,哪怕刀枪斧戟加诸于身,归允真,他都是在笑的啊!
可是,可是此刻,归允真在哭。
眼泪落下,他听到他嗓音沙哑地开口,开口说:“求你……放过我。”
放、过、我。
林炎把这三个字含在嘴里,翻来覆去地嚼,嚼碎了也不敢吞下肚里,那是烧红的铁砂,是见血封喉的毒药,只要咽下去一点,他就死了。万劫不复。
放、过、我。
说完这句话,归允真就歪倒在床边,难受地闭上了眼睛。林炎看得明白,被药物压榨殆尽的神志只够他说出这一句话。可是,这一句就够了。
原来,他不愿意。
所以,林炎啊,你究竟在干什么?你为了一时的畅快,居然要逼迫于他吗?
喉头一甜,险些反出一口血来。林炎不知道是因为归允真那一掌,还是因为体内霸道的药物,又或许是别的。林炎不敢再看不省人事的归允真,不敢看他满脸的泪水,他用颤抖的手拉开了门,没命地奔出。
甲板上,夕阳沉得只剩下一点了,好像用一根手指就能把它完全摁进海里去。好在还有光,还有天地间最后的一点光,林炎把一个木桶抛进海里,提了一桶冰凉刺骨的海水,朝自己身上当头浇下。
冷水如刀,割开他的每一寸皮肤,却浇不息林炎心里的痒痛。
好像有一万只蚂蚁在啃食他的心肺,他想哭却不敢哭,想要捧出他的一颗心,却发现,那心已经摔碎了。
于是继续打水,浇下。打水,浇下。直到浑身湿透,直到严寒浸进骨头里,直到连打颤的力气都失去,麻木着,茫然地,坐倒在船舷边。
林炎,你到底在干什么啊?
他不知道了。
“叮当。”一只粗糙的茶杯放在他眼前的甲板上,他顺着放下茶杯的手慢慢地抬头看,盐水顺着他抬头的姿势滚进眼睛里,刺痛了双目,不过没关系,林炎看清了放下茶杯的人,是微微笑着的归凝。
“是热的。”归凝用目光示意那杯水,道,“你打算怎么回答?”
“啊?”林炎疑惑道。
“就是,你要是这会儿冻死了,下到地府里去,阎王问你:小家伙,年纪轻轻的,怎么就死了啊?你要怎么回答?”归凝道。
林炎摇摇头,甩出一串水珠。
“呔,被人欺负的时候没死,跟人拼命的时候没死,最后自个儿浇水把自个儿冻死了,丢不丢人呐?你好意思跟阎王开口吗?”
林炎苦笑道:“我没想寻死。”
“那敢情好,把热水喝了吧。”归凝道,“船上没柴,我用内力温的,累死老娘了。”
林炎捧起茶杯,那水热得刚刚好,不烫嘴,却又恰到好处地缓解了全身的麻木。
看林炎喝了水,归凝才笑着转身,斜斜地靠在栏杆上,眺望远处的海面。
“真好啊,”她眼睛望着大海,感慨却朝林炎而发,“还能体会这种年轻的烦恼。”
第86章 若只如初见
夕阳彻底沉下去了,在最后一丝光芒泯灭之前,归凝道:“进舱去吧。”
林炎摇摇头:“我想在这里再坐一会儿。”
于是归凝从仓库里的不知什么地方摸出一盏破旧的煤油灯,费力点着了,摇摇晃晃地挂在栏杆上。海风吹过来,那一盏微弱的灯就嘎吱嘎吱地晃。
归凝斜坐在灯下,轻轻地道:“如果你不会被冻死的话,你想听我讲故事吗?”
林炎在体内暗运内力,渐渐地蒸干了衣衫,连体内那股教人疯狂的邪火都慢慢地熄了。他道:“我想听。”
“这不是一个好听的故事哦!”归凝笑着道,“不好听我也不会退钱的。”
林炎不由地跟着莞尔:“掌柜的请讲。”
归凝用一只手撑着下巴,两根手指随意地敲击着脸颊,眼睛却望向了海天交接的极远处。她淡淡地开口:“那一年,我十七岁。”
那一年,归凝十七岁。
大哥归冰考中了进士,荣归故里时,归家将爆竹铺满了一条整整十里的长街。当晚,由二哥归凛主持,全家大宴宾客。整个城里,上至达官贵人,下至流氓乞丐,只要路过了归家的门,就可以进来吃一顿——因为归家有喜,因为归家不差钱。
其实,归冰并不需要考中进士也可以入朝做官。这是赵氏王朝的开国先祖偷偷向归家人许下的承诺:由归家人世袭厚禄高官,保归家人永世荣华富贵。
但是,归冰身为家中长子,是一个很要强的人,不愿自己的官职来路不正,他要凭真本事考进王都去。而他终于是考成了,这对全家人来说,如何不是锦上添花之大喜?
可是这场被无数人称道了许久的晚宴,归凝没有参加。
她为什么没去呢?因为二哥说了:你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怎能抛头露面?
归凝依稀记得,他还说了些别的话,但她已不太记得了,大约总不过是“我们大户人家,比不得那些乡野丫头”、“你是千金小姐,不可不自重”之类的吧。
于是那天晚上,在不远处几乎要掀翻了天幕的欢声笑语的掩护下,归凝脚尖随意地一点,轻轻巧巧地翻越了归府的围墙。
归凝喜欢黑夜,漆黑的夜晚,让她觉得很轻盈。
足尖落在屋瓦之上,又薄又脆的瓦片却没发出半点声音,连栖息在屋檐下的燕子都没注意到的时候,归凝的身体已经重新腾飞而起,落在下一个屋宇的最高处。
从很久以前,归凝的武功就已超过了比她更早开始练武的两个哥哥,在他们苦练着上树不踩断树枝的轻功时,归凝已经能踏雪无痕。
浓浓的夜色里,她是一只翩飞的蝶。
天高地广,何必停留?
她不喜欢归家。这个“武功天下第一”、“财富天下第一”的地方,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家世,于她而言,不过是牢笼。她有一双很好的眼睛,十岁的时候,她发出的玄蝶就能割断十丈外用蚕丝悬着的一片柳叶,自然不会看不清两个兄长每日看她时,眼里汹涌的嫉妒鄙夷的神色。
从前,他们会说:“女孩子家家的,练这些打打杀杀的玩意儿做什么?”
后来,当他们发现归凝的武功已远远在他们之上时,他们不再劝归凝放弃练武,而是说:“你终归是要嫁人的,玄蝶,是咱们归家的绝技,当然是传给归家人——你离了这个家门,还能算归家人吗?”
他们总是有许许多多的问题要归凝回答,可是归凝不想回答,她只想笑。
所以她翻出围墙——又有谁能阻得了她呢?
她不喜欢回家,于是她走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山,淌过很多河,所有的一切里,她最喜欢桃花。
那一天,她从借住的农家小院里走出来,满满一树的桃花就那样扎眼地开着。这是她见过的,最高、最大的一株桃树。满树的花儿,开得那样鲜艳,旁若无人、随心所欲地盛放着,看得归凝走不动步。
可是一阵风吹来,呼啦一下,无数桃花的花瓣就从树上吹落了,它们打着旋儿,在风里转,不过片刻的功夫,就要零落到泥地里去了。
归凝忽然不忍心。不忍心这样美丽的事物,就这么被风裹挟着,身不由己地落入泥尘。
于是她扬起了手。
她的衣袋里有绣花针,是她借宿人家的大娘托她进城买的。她到了店里,才知道原来绣花针也有那么多品类、大小,她不知道大娘想要的是哪一种,于是每一种都买了好几根。因而此刻她手里有很多根绣花针。
她扬起了手,绣花针就飞出去,一根、一根地,穿过漫天飞舞的花瓣,将它们原封不动的,钉回它们原本生长的位置去。
有些花儿已经几乎要落地了,她就伸掌一托。内力过处,平地起风,她飞身而起,人还在半空,就旋身发针。
细细的针,小心翼翼地衔着脆弱的花瓣,最后分毫不差地落到花蒂之上。
一树的花,就这样被她一朵一朵地还原,直到最后一片花瓣飘在她眼前时,她一模衣袋——已经没有针了。
功败垂成,她心中忽然涌起一股莫名的怅然,就好像她追逐的真实、率性、自由,都不过是镜花水月,终于是要破碎的。
可是,在那一片落花即将飘落泥中的刹那,归凝的耳边听到极细极细的“嗖”的一声,有什么东西飞快地在她眼前飞过,穿过最后一片花瓣,将它钉回了桃树上它原来的位置。
归凝惊讶回头,身后不远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站了一个人。
那人穿着随意,一身粗糙的布衣,已经被洗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腰上挂了一个小布包,里面盛了大半袋瓜子。看见归凝回头,他两只手噼里啪啦的,开始用力地鼓掌,那双手上本来沾满了瓜子屑,被他这么一拍,登时四散飞扬,惹得他打了一个刁钻的喷嚏,模样甚是滑稽。
归凝在回头之前就已发现,代替她的绣花针把最后一片花瓣钉回去的,是一枚又细又尖的瓜子壳。她带着一身极速流转的内力、满腔的警惕、暗扣的玄蝶回头,却不料,看到的是一个被喷嚏打红了一张脸的窘人。
那时候,桃花开得正盛,清风拂来,那一树桃花却一片花瓣也未落,在日光下摇摇曳曳。归凝看到那人抬起了头,对她行了一礼,嗓音清澈,认认真真地道:“大侠这手‘千树万树桃花开’的功夫,准头、力道、身法,无一不是登峰造极,这中原大地上,没人比你更厉害了吧?”
归凝有些意外,既意外他称她为“大侠”,而不是“姑娘”、“娘子”,又意外他说的话。有些不确定似的,她追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我说,”他的一张脸上铺满了阳光,“尊驾的武功,一定是天下第一。”
第87章 地久天长
归凝与他共行了十日。
第一天,归凝要去看苍山上的桃花,他陪她去了。
第二天,归凝听说城里的万大镖头办寿宴,很是热闹,两人急急忙忙地置办了一份寿礼,赶着去了。
第三天,无所事事,在街边散步,顺手捉了两个手脚不干净的小毛贼。
第四天,归凝总算接到了一份委托,帮人送一封要紧的信件,三两银子。旅费有了着落,归凝很高兴。他在一旁看着,很是不解:“你武功这么高,为什么还要做这些帮人跑腿的小事?”归凝道:“武功再高,也得吃饭呐。这两天,米价又涨了!”
送信的路上不怎么太平,前前后后有三波人来抢。看来,那确实是一封很要紧的信件了。不过来的人虽多,没什么厉害的角色,全被归凝随手打发了。不过有一点很是有趣,和归凝同行的他一看就武功极高,可是不管来什么人,他都抱臂在一旁站着,全然没有一丝一毫趁机露一手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打算。归凝问起来后,他道:“你想要我帮忙吗?”归凝很干脆地道:“不想。”他笑道:“那不就得了。”
送信来回用了四天,到第九天上,他们又重新回到苍山踏青。他随手捡起路边的石子,打到了草丛里的一只野鸡,原地烤了给归凝吃。他厨艺普通,不过那一手飞石打鸡,是很高明的暗器功夫。然而他从没有提起过自己的师承来历,甚至没有告诉过归凝他的姓名,归凝只管吃鸡,也不问。
第十天,归凝听说是当地的一个节日,晚间有庙会,还有放水灯的活动。也许因为向他们介绍这个日子的人正是贩卖烛火的小贩,因此对于放水灯的事说得格外详尽。据他所说,这个地方自古以来就有放水灯的传统,在亲手叠的纸船上点一支蜡烛,让它顺着水飘出去,纸船飘得越远,命途就越顺。他一边说,一边拿眼睛瞟着他们两人,补充了一句:如果是男女共放的水灯,还能保佑姻缘美满、地久天长呢。
是吗?归凝想,要让纸船飘得远有什么难的?只要放船的时候手上带点内力,就能把小小的纸船推出很远很远。她心里头已经有了作弊的法子,才决定要拉他凑一凑这个热闹。他答应得很爽快。
归凝平日里不爱妆饰,连新衣都很少花钱去买。那一天,不知为何,她与他约定了晚上一起放水灯的地点后,独自一人拐进了胭脂和首饰铺子。她对当下时新的妆容懂得不多,向老板娘请教。老板娘帮她上了妆,盯着她的脸看了半天,感叹道:“这是哪来的仙女哦!姑娘,你出门可得小心着,你这脸蛋儿,玉皇大帝看了都得心痒痒哟!”
归凝往日从不在意别人对她容貌的评价,这一日,却莫名高兴。她兴高采烈地,掐着点儿去与他约定的河畔,那里已有了不少放水灯的人,可是没有他。
明月高悬,河中烛光点点,飘满了众人放的水灯,好像整个天幕的星辉此刻都汇聚在一条小小的河中。载满祈愿的纸船飘飘摇摇,一直绵延到无穷远处。归凝在河边站了整整一夜,他自始至终没有出现。
想来也是,他是一个把自己锁得很紧的人。同行十日,他连姓名都不肯对归凝说,又怎能期待他做出什么天长地久的承诺呢?
过去了一夜,河里的水灯都散尽了,归凝低头离开的时候,被一个人叫住。回头一看,那是日前力荐他们来此处放水灯的烛火小贩,小贩估计是把归凝孤零零地在这里站了一夜的情形看在眼里,忍不住出言安慰:“姑娘,你别伤心,你这样、这样好看,还怕找不到好郎君吗?”他说到“这样好看”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加重了语气,相当真情实意。
归凝听到他的话,有些意外,抬起头,眨了眨眼,迷茫道:“我伤心了吗?”在小贩的愣怔中,她笑了起来:“捉人要紧,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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