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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一中年汉子蹲在门口生火做饭,火光照亮了他黝黑的脸与身侧的斑驳粉墙,花月走上前去打听:“兄台,我们是路过的,能否告知最近的客栈往哪走?”
那人抬眼一打量,指了指巷子口:“出巷子往西,过两个街口,再走一段上坡路就到了,那可是俺们镇上最气派的酒楼,回回下雨都淹不着。”
不等柳春风道谢,门里探出一颗小脑袋,是个五六岁的小丫头,她小大人似的劝道:“哥哥,听我的别去那儿,他们一个馒头要一文哩,上了水要收两文。”
汉子回过身,将小脑袋推了回去:“小孩子家家也不长眼,人家穿得起这缎子衣裳,还吃不起他个破馒头?”
二人骑上马,很快就到了整个镇子最气派、一个馒头两文钱的客栈。
这是一座二层小楼,孤零零立在夜幕下,没有酒旗,没有红绿杈子,更别提气势磅礴的彩楼欢门了。唯一和“气派”二字沾得上边的,只有外门脸那排大红灯笼,可惜呢,老板会过日子,仅亮着门口那一个,隐隐照出一块旧匾——汇增客栈。①
正坐门槛上打瞌睡的伙计见贵客迎门,赶紧上前牵马:“老板来客人了!”
话音刚落,枣核身形的老板就堆着笑跑了出来:“二位郎君里边请!里边请!”
“三间天字号房。”花月道。
老板也不说没有,直接竖起大拇指:“咱这都是天字号,包您满意。”
镇子遭了灾,客栈的日子也不好过,整个一楼大堂里半个食客也没见着,只在掌柜桌上燃着一盏油灯,灯下的瓜子皮堆成了小山,看样子老板快闲出毛病来了。
老板拎上油灯,走到屋角的楼梯处,哈着腰招呼:“二位这边请!”
这楼也不知怎么盖得,楼梯又窄又陡,黑咕隆咚连扇窗都没有,只有老板手中一豆火光引着几人向上爬。楼梯年久失修,一股子霉味儿,踩上去,吱吱呀呀,合合撒撒,柳春风轻抬慢放,生怕用力过猛再把楼梯踩踏,漏下去。他警惕地扶着腰间配剑,心想,那画本中的人肉包子铺都没这里阴森,想到这,三伏天里愣是打了个寒颤。
出了楼梯口向左,是一道长长的门廊,门廊没点灯,一眼望去,像是没有尽头。走在廊上,右手边能向下俯视大堂,左手边则并排着十间黑着灯的客房,想来就是老板口中那一水儿的天字号。
“紧里头三间有人住么?”花月道。
“没人,都空着呢!”老板擎着灯,将花柳二人领至门廊尽头,依次打开最里边三间房门,走进去,燃起灯,又退了出来,“在下姓金,单名一个蓬字,刚才牵马的小子叫顺子,二位郎君有事儿只管吱声。”
“送些酒菜上来,越快越好。再另备些酒菜,晚上还有一位兄台来住。”花月道。
“好嘞!”嗑了一天瓜子,终于开张了,老板应得格外响亮。
老板刚走,柳春风便紧张兮兮地关上门,插上门栓:“花兄,据我观察,这客栈就咱们两个客人,好生古怪,你说这是不是家正经客栈?我觉得不像。”
“应该......是吧?”花月吓他,见他脸色一白,又安慰道,“放心,肯定不会把咱俩包成包子的,你看这地方穷的,馒头都吃不起,包子根本卖不出去。”
“卖不出去不会留着自己吃么?”
“就咱俩这身量,薄皮大馅也也够他包出千八百个,老板和伙计俩人根本吃不完,搁几天就馊了。”
柳春风听出花月又在胡扯,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径直走到床边,仰面一躺,蹬掉鞋袜:“吃不完救济灾民也好。”
“这你也放心,他喂狗也不会白送别人。”花月卸下包袱,揉揉肩,“柳兄,这间我住,你住尽头那间,不过,你若是一个人害怕也可以来找我睡。对了,我还听说啊,有的黑店不止卖人肉包子,还卖人肉酸辣汤呢,为保证肉汤鲜美,须一闷棍先将人敲晕,再活生生......柳兄?”
柳春风四仰八叉地睡着了,一只脚光着,另只脚的袜子才脱了一半,湿哒哒悬在泡得泛白的足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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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彩楼欢门,杈子
彩楼欢门
酒店用来招揽客人的门面装点,可以看一下《清明上河图》上的孙羊正店门口的彩楼欢门。
我感觉彩楼欢门就跟人的衣服一样,可以变换形式、色彩、风格,比如秋天到了,人可以穿件菊花纹样衣服,那酒楼也可以用菊花缚成门洞,让客人从花门中进入酒店。
杈子
文中指酒楼前头的一种用来阻拦人马木质装置。杈子的构造原本用在皇宫或寺庙建筑上,高级酒楼使用杈子一是需要这种功能,同是也是种身份地位的炫耀。
参考论文《宋代酒楼陈设中的雅俗通融表现研究》,廖蕾霜
第100章 初一
花月目光凄然,望着床上那个对他没有半点防备之心的人,呆立了许久:“等到了九嶷山,柳兄,你还愿不愿意让我回悬州?”
柳春风睡得死死的,梦里正忙着在九嶷山里抓凤凰,红凤凰,黄凤凰,粉红凤凰,花凤凰,漫山遍野,根本抓不过来,哪有闲工夫回答这等莫名其妙的问题。他左手一只,右手一只,满载而归,本想养来给自己唱小曲儿,却见花月已将烤架备好,烤架下火光通红,两只凤凰见状扑棱着翅膀就要逃,嘴里还被吓出了人声:“别吃我!别吃我!”
睡了撑死两刻钟,柳春风便在怪梦中惊醒,惊醒时,房中静悄悄无一人,细听,有阵阵吵闹从楼下传来,听嗓音,是老板与伙计。他坐起身,眯瞪着穿好鞋袜,准备下楼一看究竟。
“把东西放下,赶紧滚蛋!”金老板站在门口,不耐烦地挥挥胳膊。
此时,花月正坐在门边的石凳上,一边把玩着一块玉佩一边津津有味地看戏,看金老板与伙计如何撵走一群偷泔水的乞丐。
“金老板,你行行好,这些剩饭菜、烂蔬果反正是要倒掉的,就让我们拿走吧!”领头的老乞丐佝偻着身子拱手哀求,后面跟着几个面黄肌瘦的小乞丐。
“再不滚我放狗了!”刚才还笑得宾至如归的店伙计顺子,此时一脸凶相,岔着两腿站在门口,手里还牵着一只大黄狗,另一只手伸出食指、挨个儿点着乞丐的面门一字一字喝道,“咬!死!谁!谁!倒!霉!”
镇子上家家遭灾,谁家也没剩饭救济乞丐,乞丐们八成也是饿急了才趁着天黑偷东西。
一个小不点儿片刻也等不了了,在泔水桶里捞了一把菜叶子,拔腿就跑,边跑边往嘴里塞。奈何,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顺子一撒手,大黄狗便狂吠着一跃而起,将小乞丐扑了个狗吃屎,朝着他后脖梗下嘴就要啃。小乞丐吓得尿了裤子,捂住脑袋趴在地上,等着去见祖师爷。
岂料,嗷嗷两声惨叫之后,小乞丐没事儿,倒是背上的黄狗滚落在地,抽搐几下,死了。
等柳春风穿好鞋袜、佩上剑来到楼下时,门口的混乱场面让他摸不着头脑:一个小乞丐趴在地上;一条死狗躺在他身边;金老板与一群乞丐正惊惧万分地四处张望;伙计顺子则撕心裂肺地喊了声“元宝”,冲着死狗奔了过去,谁知,差一步奔到黄狗身边时,自己也嗷地一声倒地,抱着腿惨叫起来。
众乞丐这才反应过来有人暗中相助,赶忙上前搀扶小乞丐。
金老板觉出事情不妙,缩到了门后,探着脑袋继续向夜色中张望:“见鬼了,真是见鬼了。”
倒是柳春风快步上前,准备施以援手搀扶顺子。顺子趴在地上,比黄狗抢不了多少,右腿上多出一个狰狞的血窟窿,鲜血汩汩往外涌,浸湿了裤管。就在柳春风扶他起身之际,一道细如线的珠光突然朝柳春风射来,花月霎时惊出一身冷汗,大力飞出正在手中把玩的玉佩,珠玉在柳春风肩后相击,各自撞了个粉碎。
“出来!”花月喝道。
很快,一个高挑身影浮出夜色,由远及近,信步走来。
那人穿戴极为讲究,一身紫衫,用的是半尺千金的晏州花罗,容貌俊美出尘,长了一副极为轻狂的眉眼。他薄唇轻启,边走边道:“我说谁这么能耐,原来是花少主。听说九嶷山最近不太平,要在下帮忙么?”
“我说不用,你就不去凑热闹么?”花月眯着眼睛,看着他向自己走来,“谭少爷管闲事是越来越不挑地界了,连这种穷乡僻壤都不放过。”
紫衣人在柳春风身旁停了停脚,斜睨一眼:“花少主交朋友也是越来越不挑了,这等狗仗人势之辈都愿相助。”
狗仗人势?
柳春风一愣,左瞧瞧,右看看,确定他是在骂自己后,眉毛一竖:“你骂谁?!”
“呵,长了张乖巧面孔,脾气倒挺横。”紫衣人似笑非笑地将柳春风打量一番,随后指了指顺子,“这小子狗仗人势,你与狗做朋友,自然也是个狗东西。”
“你你你才是狗东西!”柳春风还未受过这等无端辱骂,气恼又困惑,“我下楼时看见顺子倒地不起,无人帮扶,我在好心救人,你凭什么骂我?”
“哦,”紫衣人挑了挑眉毛,“原来是个半路出家的好心人,看来你不知道你扶得这小子刚刚放狗咬那小乞儿,若非我出手,倒地不起的就是那小乞儿了。”
“什么?”柳春风一惊,随即手一撒直接将顺子扔到地上,“不管你了!”
顺子疼的一翻眼皮差点撅过去,他捂着腿,梗着脖子,冲那紫衣人嚷道:“是那小乞丐先抢我们东西的!”
“他快饿死了,要你几根菜叶填饱肚子而已,你就要他偿命么?”
“几根菜叶子既能救他性命,那我要他用命来换,有何不对?”
“少了这几根菜叶子你又不会伤筋动骨,舍与他,又何妨?何必为此伤他性命?”
“菜叶子又不是你的,你大方什么?你为了一个贼打死我的狗,你还有理了!你骂我是狗仗人势,你又是什么好东西!”说着,顺子呜呜哭着往大黄狗身边爬,“元宝,我的元宝......”那狗中的是同样的暗器,头顶一个血窟窿,已经凉透了。
说话间,小乞丐们早已拿上剩饭菜、烂蔬果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只剩柳春风像根墙头草似的立于二人一狗之间,左右为难,觉得谁说得话都像是对的,又都像是错的。
顺子的哭嚎在紫衣人的耳中不如犬吠,他看着黄狗微微皱眉:“一时失手。”说罢,目光一凛,看向缩头缩脑的金老板,“你是老板?”
初次见识江湖流血事件,柳春风失眠了,回去后,满屋子踱步:“他用得什么暗器?好生厉害!”
“珍珠而已,有什么厉害的。”花月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难怪他连剑都没有,还......珍珠?难道他是,”柳春风骤然停下步子,惊声道,“一斛珠?!”
一斛珠,大名谭欢,晏州人,是盐商谭一岚与晏州才女罗珊珊的独子。谭一岚曾许诺罗珊珊一生一世一双人,哪知成亲第二年就纳了罗珊珊的陪嫁丫头为妾,罗珊珊一气之下吞金而亡。
由于幼年丧母,又与继母不和,谭欢便年少离家,四海游走。他嫉恶如仇,尤恨富人的伪善虚情,发誓要杀尽天下为富不仁者。
“可是画本上说,一斛珠只杀为富不仁之人,且但凡出手必用珍珠击入人的心脏,取人性命,看来也不全是真的,刚刚他只是打伤了顺子,似乎也没想杀顺子的狗。”
“那是因为,在他眼中,狗和狗仗人势的顺子无甚分别。”
“何意?”
“意思就是,为富不仁的不是狗,而是指使狗作恶的客栈老板。”
第101章 初一
“瑞临顿首,哥:
不辞而别,我已知错,你莫要生气,也让娘莫要生气。
今日行百里有余,方知悬州之外山水远阔。落脚之地遭了水灾,一小乞儿偷泔水果腹,险叫店主放狗咬伤,幸得大侠两壶酒相救......”
回到客房,睡意全无,柳春风向老板要来笔墨写信。为了不让刘纯业发现行踪,信中人名、地名全是假的。
他咬着笔杆,盯着“壶”字琢磨了片刻,改成“斛”,自语道:“这么写似乎才是对的。”
“嗯,没错,就这么写。”
头顶冷不丁传来花月的声音,柳春风吓一跳,“啪”地捂住信,回头瞪人一眼:“不许偷看!君子非礼勿视,懂不懂?”
“不看就不看。”花月在桌边坐下,两手遮住双眼,可片刻不到,指缝中又露出一道贼兮兮的目光来。
“又看!”柳春风立马察觉,“你转过身去。”
“转过去就转过去,谁稀罕。”花月瘪瘪嘴,转身反坐在椅子上,开始酸唧唧地阴阳怪气,“洗澡也不让看,写信也不让看,还君子呢,一点都不坦荡。”
“歪理,我没空与你争。”柳春风无心与他多说,将油灯向信边挪了挪,咬着笔杆思索片刻,继续写,“店家为富不仁,却罪不至死,欺凌之罪自有律法惩治,不应动用私刑。”
写至此,他忽地记起花月所说,一斛珠真正要杀之人是店主,心中顿觉不安,便对花月道:“花兄,反正你也是闲坐着,又不瞌睡,不如你去打探打探,看看一斛珠是否真有杀店主之意。”
“困了,我怎么突然这么困呐,”花月摆出一副懒驴上磨屎尿多的架势,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吊着眼皮伏在椅背上,问柳春风:“什么时辰了?”
“约么戌时过半吧。”
“戌时?平日里亥时都不瞌睡,今日是怎么了?”
“花兄,不开玩笑了,咱们不能看着一斛珠杀人不管。”柳春风摇摇他的胳膊。
“杀人?哪里杀人了?”花月又打个哈欠,“就算他要杀人,也不必拦着,杀了那金老板,天下就少一为富不仁者,岂不美事一桩?”
“你没懂我的意思。”柳春风搁下笔,正色道,“我并非担心金老板被杀,而是不想一斛珠杀人。金老板欺凌弱小,放狗伤人,虽犯了王法,却罪不至死,若不分青红皂白要他性命,最后被犯法收监的岂不成了一斛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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