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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失神地惊叫,小丫鬟搂住少爷的脖子,柔之又柔、媚之又媚道:“一晚上哪够?奴家要少爷一辈子。”
“命都给你!”白孟岚答得慷慨,随即一阵浪打轻舟。
“那奴家......奴家就收下了。”昌昌嘤嘤摇摇,一句话断成了好几节,“可是......可是少爷的命只有一条,等杨姑娘进了门可怎么分呢?”
“摆设罢了,”又是一阵疾风催叶,“那小丫头片子又生又涩,哪能......哪能与你并论?”
“人家杨小姐是金枝玉叶,奴家是残花......残花败柳,自是不能相比的,往后怕......怕是没福分伺候少爷你了。不如,”昌昌手一紧,将白孟岚勾至唇边,附耳道,“不如少爷多花些力气,让奴家今夜快活死,一了百了......”
要说快活,白府上下恐怕就只有这对没羞没臊的主仆了。
下人们怕挨老夫人骂,走路都踮着脚,说话都虚着声,白夫人呢,府里府外巡视了七八遍,明明哪都妥妥当当的,可就是觉得有哪不对。
夜黑的出奇,衬得灯笼红的妖艳,灯下映着一张张紧绷的脸,哪有一点办喜事的样子,倒像在奔丧。
“夫人!夫人!”一个小厮飞奔回来,喘着粗气,“老爷回来了,还带着几个外地客人,说是借住......”
“都什么时候了,还什么客不客人的,”白夫人此时只想喜事不出岔子就好,“快去告诉岚哥儿他爹回来了,叫他赶紧爬起来,穿好喜服到堂屋去!”
白夫人哪里知道,喜服已经穿好了。
绛红的的喜服半披半挂在昌昌身上,衬得这小妖精愈发风情了。她斜偎着白孟岚,玉面磨蹭在情郎的颈间:“少爷,等杨姑娘嫁进来后,咱们就断了吧,奴家怕遭报应。”
嘴上这么说,手却不安分地抚上白孟岚的胸膛,轻磨慢扫,依依不舍,最后干脆趴在心口上咬了一口。
白孟岚吃痛地叫道:“做什么你!疯了?!”
“少爷,”昌昌抬头仰望向他,眼中已氤氲出水汽,“昌昌不求和少爷生生世世、朝朝暮暮,只想留个印记,来生若能脱胎做人,还能找到少爷。”
“昌昌!”刚熄灭的火又燃了起来,白孟岚心中一热,一把将人抱起,大步走至书案前,将笔墨纸砚连同圣贤教诲一巴掌扫落,给怀中的可人儿腾出地方:“怕什么报应,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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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我只在论文(北宋东京城城门研究,王育亮)中看到过开封城门按时开闭,但开闭时间不是一成不变的,文中假设一树金城门日出而开、日落而闭。
② 大概马车样子我发了图片在微博,搜索“梁老爷的车”。
③ 婚礼步骤
古代婚礼主要程序是“六礼”,亲迎礼是最后也是最隆重的。宋代亲迎礼包括告于祖宗、蘸子、蘸女、奠雁迎归、沃盥、交拜等八个步骤。
我觉得各步骤在时间上可能有要求(猜的),文中假设交拜吉时是正午,由于新娘家远,亲迎礼就要早早开始;
奠雁迎归时,新郎需要跪于新娘父母面,奉上大雁;
祭告祖宗时,需设香案、牌位,供奉果品,进行简单祭祀,诵读祝词。
参考论文《宋代婚礼亲迎礼考——以朱子<家礼>为中心》,和溪
第109章 初五
白老爷德财兼备,朋友如云,白家的喜事成了十里八村一大盛事,几百号人前来赴宴不说,连镇子上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来拜贺了。
门里门外乌泱泱全是人,光是喜宴就摆了百八十桌,其中十八桌摆在府内,用来招待贵客,花月一行人便在其中。
“为了这顿饭,我昨晚可是粒米未进,一直饿到现在。”不苦和尚不顾同桌客人的异样眼光,将桌上的糕饼零嘴吃了个干净,“怎么接亲的还不回来,赶紧拜堂,赶紧上菜啊!”说着,又将半碟油炸花生米倒进嘴里。
不苦和尚向右,坐着花月与谢芳,向左,坐着野猫与柳春风,此时,四人看向四个方向,都想与这个丢人现眼的光头划清界限。
“诶?你们都不饿么?”吃完花生米,不苦和尚又往邻桌瞄了一眼,最终还是决定给自己留些气节,回过头时,见野猫规规矩矩坐着,便问,“丁小丁,你怎么也不吃?是不是昨晚偷东西吃了?”
“我没有!师父你可别胡说!”野猫立马反驳,颇为紧张地向柳春风解释,“我一晚上都老老实实待在房中睡觉,柳哥哥,我没有偷东西,别听我师父胡说。”
“你小子吃错药了吧?”不苦和尚按了野猫脑袋一下,觉得野猫这两天变了个人似的,好比一个生下来就没穿过裤子的人突然间知道害臊了。
“地猴戴帽,装什么人模狗样。”花月侧目暗骂。
白蝴蝶与野猫的梁子越结越大。
刚刚入席时,花月像往常一样打算往柳春风身边坐,却被野猫一屁股抢了先。那野东西偎在柳春风身边,嚣张得很:“柳哥哥说了,往后吃饭我都坐在他身边。”
“起开。”花月拽他,“我和柳兄有事要谈。”
“我不!”野猫抱紧柳春风的胳膊,瑟瑟缩缩,一副害怕的模样,“柳哥哥,你管管他,他总欺负我。”
“你小子少给我装,”花月伸手揪他耳朵,“赶紧滚蛋。”
“柳哥哥你看!他又欺负我!”
柳春风赶忙护住野猫的耳朵,拉开花月:“花兄,有事咱们吃完饭再说,”他拍拍花月胳膊,安抚他别发火,又朝谢芳身边的位子努努嘴,“先坐过去。”
柳春风另一边坐着一个穿戴讲究的老太太,金钗,紫袄,银白的鬓边斜插着一支红芍药。此时,这老太太看不下去了,“呸呸呸”吐掉嘴里的瓜子皮,指责花月:“我说小兄弟,你也老大不小了,怎地跟孩子争风吃醋?”
她这一言语不要紧,一桌子老老少少都开劝了:
“一个孩子,你跟他较什么劲?”
“坐哪不是吃?大喜的日子别给主家添堵。”
“得讲道理,可不兴揪耳朵,揪聋了怎么办?”
“哟,还真是,王裁缝那大小子就是被他爹揪聋的......”
“啧啧,造孽哟!”
......
花月有劲没处使,只得认输,灰溜溜坐到了谢芳身边,在此之前,他凑到野猫耳边叮嘱了一句:“小子,以后别落单。”
“少主?少主?”
花月回过神来,见谢芳正看着他,目中似有愁容,便问:“何事?”
“我还是觉得不踏实。”谢芳答道,“封狐与封獾不同,封狐万事只求稳妥,封獾却有胆子冒险。万一封獾孤注一掷动了手,我们就只有坐以待毙了。”
“你有对策?”
“封狐与封獾向来对窃脂岭有所忌惮,因此,属下想去趟窃脂岭,请洪寨主带一队人马前往九嶷山。洪寨主带得人不必多,只消震慑住封獾,为我们争取时间即可。等少主回山,再想法子说服孙歧,一旦孙歧表态白狐军听令于少主,封獾就绝不敢造次。”
花月点点头,又问:“那若是孙歧死活不肯松口呢?”
“据属下对孙歧的了解,他与他的父亲虽说向来不掺和内斗,却始终效忠山掌。当年,封狐当着众长老与众军头的面将山掌之位传于少主,如今封狐已死,少主自然是孙歧的新主子,属下认为,他十有八九不会忤逆少主。”
“是么?”花月冷笑,“若他知道封狐是我杀,又知道是如何杀的,你觉得他会拿我当新主看还是当成是弑主的仇人来看?”
“这......”谢芳犹豫,“孙歧虽忠,但属下总觉得他并非愚忠,不似他爹对封狐唯命是从,而是......”他微微皱了皱眉,“而是有所保留,属下也说不上来,就是不信他会为封獾那种无义之徒卖命。”说到这儿,他又顿了片刻,方道,“有件事,属下自知不该过问,可是......”
“你想说封狐的死讯与封狐的尸体。”花月饶有兴致地看着支支吾吾的谢芳。
“正是。”谢芳略显惶恐,“起初,死讯密不外传,是怕有人趁机打九嶷山的主意,怕少主当时势力不稳,无法应对。 可现如今少主已不可同日而语,再不公开封狐的死讯反倒于少主无益。因此,属下认为,应尽快将封狐下葬,公布死讯,并澄清少主之位是由封狐亲传,如此以来,在别人眼中封獾就成了大逆不道,而少主才是众望所归,将来,清除封獾这一祸患也就出师有名了。”
花月未置可否,而是回到了之前的话题:“你准备何时去窃脂岭?”
谢芳道:“若少主准许,属下准备现在就去。有条官道从轻罗村路过,直通枇杷镇,走官道,约么一日一夜能到达枇杷镇,枇杷镇再到窃脂岭需要一日左右,全程快马加鞭少做停留的话,初七一早就能到朝暮镇。”
“好,”花月道,“既决心去搬救兵,那就尽早出发吧。喜宴过后,我们会去一树金落脚,今夜在那住一宿,明日继续赶路,想必初七那天也能到达朝暮镇。”
“那属下先行告辞,一日后在朝暮镇北门外与少主会合。”谢芳起身准备离开,离开前又叮嘱道,“一斛珠的死因尚未查明,这一路上少主务必小心提防。”
第110章 初五
日上中天,拜堂吉时将至,迎亲的车马还不见影子,已经有小孩以及不懂事的大人——比如不苦和尚——开始吵着要走,直到白府丫鬟端来几盘稀罕点心,才算消停下来。
“诶,光头大兄弟,”簪花老太婆挑事瘾又上来了,一脸嫌弃地看着不苦和尚,“你可使劲吃,都吃净,不用给我们大家伙剩啊!”
一句话就令不苦和尚步花月后尘成为众矢之的,不同的是,不苦和尚一脸凶相,众人只敢窃窃私语:
“没听说白家有这穷亲戚啊。”
“不是亲戚,听说是路上的叫花子,白老爷想给儿子积德,就领回来了。”
“瞧那吃相,整个一阎王开饭庄——死吃。”
“可不嘛,猪拱槽似的。”
老太婆挑完事,满意地推了推鬓边的红芍药,又换了副笑模样看向柳春风:“小兄弟,婚配了没有?”说着,抚上柳春风的手背,“瞧这孩子,生得多招人疼。”
正在看野猫变戏法的柳春风只觉手背一凉,才反应过来她在和自己说话,红着脸答道:“晚辈尚未婚配。”
“哟!那可真是缘分喽!”老太婆大喜,“我有个小孙女,和小兄弟你差不多年纪,十里八村都夸她长得俊,比那地里的萝卜都水灵......”
这老太婆满面沟壑,目光却炯炯有神不显老态,她握住柳春风的手,边抚弄边道,“我那小孙女叫昌昌,小兄弟若不嫌弃,今晚......”
“新娘子来了!”
正在此时,不知谁喊了一嗓子,府内府外顿时欢笑一片,一上午的等待都值了。
小孩子们火烧屁股似的拔腿就往门外跑,打头的就是野猫,他拉着柳春风的手,一路连推带挤来到了人群最前头。
“哇!真气派!”
野猫第一次喝喜酒,原以为迎亲就是新郎官骑着马把新娘子驮回来,不想有如此大的阵仗。
迎亲队伍一眼望不到头:
一身绛色喜服的新郎官骑着高头大马打头阵;
新郎官身后,是新娘的喜轿,喜轿红顶红框,八人肩舆,四面都罩着大红的绫罗,插满了红紫的花朵;
喜轿两旁,跟着媒婆和几个伶俐的陪嫁丫鬟,再往后就是浩浩荡荡的嫁妆了;
杨家的嫁妆虽不至“十里红妆”,可一二里地还是绰绰有余的,针线,帐幔,合欢枕,鸳鸯被,杯盏器皿,珠宝首饰,衣裳鞋袜,桌柜床铺,除了屋业田地这类扛不动的,剩下的都绑上红绸,扛在了挑夫的肩上。①
人群中一片艳羡之声:
“都是嫁闺女,瞧人家多风光。”
“这杨家小姐是我自幼看大的,和白家少爷那叫一个郎才女貌。”
“别的不说,小两口这辈子钱是够花了。”
当然,哪里都不缺几个心眼儿不平活的:
“陪嫁个金山又能怎地,在婆家该受气还得受气。”
“负心尽是读书人,书读得越多越不安分,三妻四妾是少不了的。”
“老话怎么说来着?富不过三代,白家少爷是第三代了吧?”
迎亲的队伍越走越近,野猫远望着马背上意气风发的白家少爷和他身后红色的长龙,由衷叹道:“这可比中状元风光。”说着,他已然开始期待下一场喜酒了,可惜,他一个小叫花子喝喜酒的机会比他师父的头发多不了多少,于是,他回过头问,“柳哥哥,你何时成亲?”
“跟你有关系么?”不及柳春风开口,跟在身后的花月就没好气地代答了。
柳春风也不理他,对野猫道:“我娘倒是想让我早日成亲......”
花月的心一沉,又听柳春风道:“可我不想成亲,成了亲就不好到处乱跑了,我想活得自在些。”
“也是。”野猫皱眉点点头,假装理解一个有家室男人的烦恼,随即说回重点,“那等你成亲时记得叫我喝喜酒啊,“想想又道,“我去帮你扛嫁妆。”
柳春风摸摸他的头,笑道:“一言为定。”
“拉勾!”野猫伸出纤纤瘦瘦的小黑手,“柳哥哥你可别......哎哟!”
两个小指头还未勾住,野猫就被一个死命往前挤的家伙带了个趔趄,不是别人,正是花月。此时,他正手搭凉棚远眺迎新队伍,煞有介事抱怨道:“怎么走得这么慢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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