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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晚要去海边吗(近代现代)——二两香油

时间:2026-02-22 09:01:00  作者:二两香油
  最让他乐呵的是条斤把重的翘嘴大白条,又肥又大,足有胳膊粗细,美得他舍不得收钓箱里,一路拎着回来的。
  喜滋滋回了青旅,没等他把大鱼昭示天下,却见小院里乱了套,是正在上演全武行。
  他定睛再看,主演正是自己的两位忘年交,小的那个追着更小的满院跑。
  眼瞅着卫岚要被逮住,弥勒连鱼都来不及放下,赶上去效仿老母鸡护崽子。
  “柏舟,怎么了这是?有事好好说,别动手啊。”
  宋是老宋的姓,而柏舟,是他常年被省略了的名字。他这名字偏于风雅,和他经年放浪不羁的作风实在不相符,也就只有弥勒这样与之相识多年的老大哥还记得。
  而他此刻气得喊打喊骂的样子,显然更对不起弥勒这声春风化雨的“柏舟”了。
  他是名实不符了,却也有弥勒这样人如其名的,生得好比弥勒佛,慈眉善目,心宽体胖——的确是敦实,此刻拦在二人中间,一时之间还挺难突破。
  老宋瞪了一眼他身后的卫岚,刚要说明原委,却又扫到弥勒提溜着的大鱼,登时睁大了眼睛。
  “我去,这么大?”
  弥勒对老友变脸如翻书的性格已经习惯,从善如流地一笑,另一只手在后头推搡卫岚,让他快走。
  “可不是吗,就咱俩上次路过的那个水库,我今天去野采,没想到还真挺上货的。你明天没事的话,咱俩一块去。”
  老宋伸手提了提鱼,笑道:“真沉,过会儿我给腌上,明天烧了吃。”
  刚说完,他瞄见后头要溜走的卫岚,又老鹰抓小鸡似的,骤然出手,一把薅住。
  “你给我站住!”
  卫岚被揪了衣领,拼命挣扎,活鱼似的要脱钩;老宋则跟上了大鱼要起竿似的,死死拽住不松手。
  弥勒在二人中间给搡得团团转,揉面似的,好不为难。
  正在这时,院里的大狗闻到鱼味,以为他们在玩,就兴奋不已地扬着前爪扑上来,哈喇子淌了老长。
  老宋下意识躲了下,让卫岚得了机会,一步挣脱出来,又立刻被撵得四处乱窜。
  一时之间,人在跑,狗在叫,又围了几个在看热闹。
  弥勒那体格,哪有能耐陪小年轻胡闹,只得智取。
  看着卫岚一步踩大垃圾桶,二步踩水管,第三步上了厨房房顶,暂时脱离险境,他大叫了一声柏舟,在老宋回头的瞬间,又甩开膀子,使劲把大鱼扔了过去。
  老宋护鱼心切,两手稳稳接下,正是莫名其妙,弥勒已经气喘吁吁赶过来,累得一手扶膝,一手还抓着他的肩膀。
  “咱别……别闹了成不成,到底怎么回事?”
  老宋把鱼提在手里,嗤了一声,想全盘托出,又担心弥勒这把年纪了,再给气出高血压。他思忖片刻,只好筛豆子似的,一点点抖落。
  “他喜欢男的。”
  弥勒一愣,从前倒没看出卫岚有这个取向。不过他四十来岁了,走南闯北什么没见过,喜欢男的怎么了,至少喜欢的是全须全尾的活人,又有什么不行?
  他开明,让他搞不懂的是,老宋分明更是个开明到了不得的人,怎么会为了这事就要揍小孩?
  老宋见状,又道:“他给男的当小三。”
  这下弥勒也眉头大皱了,不过他审时度势,不肯发作,生怕老宋这边已经烧得旺,自己再添把火,会给卫岚燎得屁/股开花。
  他雷声大雨点小,指着房顶的卫岚教训:“怎么搞的!谈恋爱就谈恋爱,怎么还弄出作风问题来了!”
  卫岚在房顶抱着杆子,瘪嘴不吭声,一副可怜受气样。
  弥勒觑着老宋反应,继续和稀泥:“看给你宋哥气的,过会儿下来把他车刷了,就当赔罪了,听没听到?”
  卫岚点点头。
  老宋依旧面色不善,但瞧着缓和了些,弥勒打铁趁热,又说。
  “不许给人当第三者了,好好的孩子不学好,学这些干什么。”
  可卫岚被这话戳了肺管子,顺坡不肯下驴,喊道:“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喜欢他而已,我哪知道他有男朋友!”
  “嘿”,这话激得老宋火气又上来了,“你才来这边几天啊?床都没睡热,就喜欢人家喜欢得要死要活了?有没有点儿出息!”
  卫岚委屈极了:“我又管不了自己的心……”
  老宋:“你别在这儿给我心啊肺啊的,你先好好管管自己的脑子行不行?知道人家有对象,就利索点儿断了不行吗?还非得上赶着去往人家被窝里挤?再说了,我在这儿给你做饭,天天当爹又当妈,你小子在外面当小三?”
  卫岚提了口气,又吐出来:“上次那个谁跟人有老公的好了,你也没管他啊。”
  老宋:“我和他什么关系,和你什么关系。再说了,他那次翻窗户不及时,被人家老公打警察局去了,不还是我去领的人吗?”
  卫岚想起今天咖啡店里的争端,脖子一梗:“哪天我也被揍警局去了,我不要你领!”
  老宋气笑了,扭脸看着弥勒,片刻之后,他忽然低声道:“不对啊……”
  弥勒松了口气,大为欣慰:“就是,你跟个孩子较什么劲……”
  老宋把鱼塞给弥勒,咬牙道:“这小子能爬屋顶,我爬得不比他快?我在下面跟他废什么话!”
  说着就要往上翻,吓得弥勒拼了老命,从后面抱住他,说柏舟,咱新世纪不兴打孩子了啊,而且你手重,再给他打坏了!卫岚,卫岚,你晚上不还要去给人唱歌吗?别迟到了!
  且说且冲卫岚使眼色,让他快点儿跑。
  卫岚会意,立刻三两步跳了下来,一溜烟儿跑了。
  等卫岚没影了,弥勒才松手,这时候,两人已经满身鱼腥味,鱼鳞也掉了满地。
  场面冷静下来,老宋把看热闹的轰走,又把鱼挂在了晾竿上。
  弥勒刚才虽然抱得紧,但却也拦不住他,卫岚没借坡下驴,他倒是下了。
  不然怎么样,真给他腿打折?
  就卫岚这犟性子,恐怕即使打折他的腿,他也只会从情种变成个瘸腿的情种。
  弥勒心如明镜,知道方才一场,不过是唬人罢了。两人分着唱红白脸,至少得让卫岚知道这事非同小可。
  这时候歇下来,他颇无奈地笑说。
  “你也是的,当年……不,就不说当年,你现在闹得不也比卫岚厉害多了?还教训起人家来了。”
  老宋咂咂嘴:“我是我,他是他,我俩又不一样。”
  说罢,他凑手点了根烟,仰脸望着烟波蓝的天上挂了星子,慢慢呼出一线青烟。
  他一瞥弥勒,心道,还护着呢,也就是你不知道他还稀里糊涂跟人睡了,不然刚才得忙着给我搬梯子。
  卫岚要去的酒吧离青旅不算远,在门口着急忙慌地扫辆共享单车,十来分钟也就骑到了。
  酒吧叫名“火塘”,介于清吧和夜店之间,是处挺热闹,但不至于热闹出事的所在。
  火塘有来由,就是每天傍晚时点起的篝火。
  届时薄暮冥冥,火塘烧得桀桀,炭火的焦木香中,会有乐队和驻唱歌手前来演出,顾客喝着小酒跟唱听歌,氛围十分之好。
  然而,夜那么长,一把篝火要燃到清晨五六点才熄,乐队总不能扯着嗓子又唱又跳十小时,所以每晚也会有三四个零星热场的。
  卫岚就是那个热场的。
  热场歌手的待遇不会太好,时薪低不说,甚至还会有喝大了的乐队粉丝不乐意看暖场,大多数人兴致缺缺,少数爱逞能的,还会在底下喝倒彩。
  卫岚就遇到过一次,当时他抱着吉他,在唱经理安排的民谣,那边忽然爆起个男的,嚷嚷着让他滚下台去,唱的什么东西,一点都不摇滚。
  男的很快被同行的人拉扯着坐下去,但话已经喊出去,百来号人都听着呢。
  这事换了别的小年轻来,得臊个满脸通红。可卫岚经过一年习练,已经能面不红心不跳,连音都没弹错一个,且唱且在心里冷哼。
  摇滚?在小资酒吧听歌喝酒很摇滚吗?
  你知道什么才叫摇滚吗?在无人区里爆了车轮,一行人连不到卫星电话,对着路过车队求援,结果险些被抢劫抛尸!这才算摇滚。
  卫岚原本也算个娇生惯养的,不通世务,可自打进了驴友团,且不说有几次的确惊险,就说有一阵跟着老宋流落荒野,险些三天饿了九顿。
  打那以后,他乖觉了,终于明白城市是个好地方,至少不能让人饿死;钱更是个好东西,至少能让人填饱肚子。
  所以热场歌手怎么了,被喝倒彩又怎么了,他还在天桥底下卖唱过呢,也没什么大不了。
  同样的事,卫岚经历过不少,都没能让他那颗年轻的心泛起丝毫涟漪,可今天旧地重游,再来火塘,他那心在腔里蹦个不停,呼吸都赶不上拍子。
  原因无他,还是沈子翎——他那天就是在火塘撞见的沈子翎。
  那天唱完歌后,他紧张兮兮下来想要个联系方式,却被喝醉了的哥哥三言两语哄住了,又一阵风似的吹往了酒店。
  此时此刻,他站在台上,眼睛不自觉往沈子翎曾经待过的地方瞟。说来也怪,这才分开两三个小时,怎么就又想得很了呢。
  偏偏今天又是民谣歌单,嘴里唱的歌词也应景。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他那沈子翎可是够野的,而他自己,如今却是连家都没有。
  将来二人要是真的好上了,沈子翎说要去他家看看,他该带人家去哪呢?青旅的小床铺吗?还是远在天边的那个……
  卫岚浮想联翩,想得心乱,幸好手还很稳,吉他没乱。
  热场歌没几首,很快唱完。
  下台之后,他正愁去哪儿,就被人远远叫住了。
  招呼他的是个女生,二十来岁,中等偏高的个头。
  要说摇滚,这女生可是够摇滚的,脑袋顶着黑白中分的短发,乍看好像魔女库伊拉。身上是曼森T恤配短款的涂鸦牛仔裤,外头罩了件少说大出五个码的红格纹衬衫,中间裸出一段线条紧实的长腿,脚上又蹬了双硕大无比的机车靴。
  而即使浓妆打扮,还化得嘴唇乌紫,依旧不难看出她底子很好,样貌流丽。
  女生名叫董霄,卫岚认识,却不太熟。
  当初也是在火塘认识的,他唱歌,唱完后和底下来捧场的朋友喝酒。
  董霄是他朋友的朋友,又都是玩音乐的,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第一次见董霄,她打扮得也和今天差不多。卫岚在驴友团里广交朋友,乱看闲书,有个当视频博主的美女姐姐曾经给他看过一本杂志,上头写过董霄这类的穿搭风格。
  他于是就问,问她这是不是Grunge(垃圾摇滚)风格,又引申出去,问她是不是喜欢Nirvana(涅槃乐队)。
  董霄当时挺惊讶地笑了,她以为这又是个内里空空的帅哥,没想到还有两把刷子。
  那天二人多聊了几句,卫岚这才知道原来她是个小乐队的贝斯手,现在乐队里青黄不接,只有她和主唱两个人,身边正缺个鼓手。
  董霄得知卫岚会打鼓,提出让他去试试,没想到一试之下,效果好得出奇。
  她当天就抛出橄榄枝,要他加入,可卫岚犹豫,暂时没接,毕竟他不知道自己能在这个地方待多久,别到时候乐队刚组了两天,驴友团那边要启程,害得他左右为难。
  但过去几天,情况大有不同——他和沈子翎更进一步了。
  虽然这一步迈得太大,险些扯着裆,但仍旧算是有了进展。
  卫岚不管是日拱一卒还是狂轰滥炸,结局是抱得美人归就好。而为了“美人归”,他非得留在这座城市不可。
  于是不需要董霄过多游说,卫岚这次很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董霄很惊喜,豪迈万分地要给他买酒喝,说搞乐队的,不会喝酒可怎么行,堪称是带坏小孩眼都不眨。
  不过她到底晚了一步,老宋比她更坏,害得卫岚早在大西北就对着漫天星空烂醉过了,这时候喝起来毫不含糊。
  董霄不急着走,跟他边喝边闲聊,说火塘之前也找了他们乐队,他们也确实过来了一次,但那次和其他乐队有了点小矛盾,闹得不欢而散。再加上他们也就俩人,主唱和贝斯手站在台上,看着确实不太像个乐队,所以之后即使火塘再找,他们也没再去演出过了。
  这下好了,凑齐了三人,虽说连圈麻将都开不了,但站在台上好歹像那么回事了。
  董霄弯着狭长眼睛,笑得像只懒怠狡黠的黑猫,说别看火塘装得挺文艺,其实势力着呢,来演唱的乐队全分三六九等,按照人气高低来排。人气高的,乐队下去包个大卡座,洋酒畅饮;人气低的呢,喝瓶1664还得看人脸色。
  其实还有很多可说的,董霄在乐队圈子混迹多年,什么牛鬼蛇神没见过?
  然而,这些她都没说,为着卫岚今晚兴致缺缺,像霜打了的白菜。
  她好奇问怎么了,卫岚犹豫一下,说道。
  “我谈恋爱了。”
  董霄笑了:“那不挺好?这年纪是该好好谈场恋爱了。”
  卫岚重新订正:“先爱了,还没恋上。”
  “什么意思,暗恋吗?”
  卫岚点点头:“差不多。”
  董霄来了兴趣:“跟谁?我认识吗?”
  卫岚之前也在火塘见过沈子翎,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加以描述,不料董霄还真知道。
  “他啊,我知道,我之前在别的酒吧也见过他。长得没话说,往那一杵就招蜂引蝶……你俩还挺般配的。不过,我看他老是跟个漂亮姑娘一起出现,他俩不是一对?”
  卫岚知道那姑娘,是沈子翎的同事兼好友,俩人天天跟高中闺蜜似的形影不离。
  “不是。但他有男朋友了。”
  董霄不愧是滚圈出身,对于此事处变不惊,思量片刻,她下了结论。
  “放心,你的赢面更大。”
  卫岚眼睛一亮,这可是他单方面陷入爱河后,听到的第一句好话了。
  他想见好就收,不往下问,免得这只是人家的一句客套。
  可他又实在疑惑,就还是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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