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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晚要去海边吗(近代现代)——二两香油

时间:2026-02-22 09:01:00  作者:二两香油
  黎惟一:“私人盘口,不经营也不合法。”
  沈子翎:“那你俩分别赌的什么?”
  童潼:“我赌你今年之内必定分手,他赌你会因为心软不忍撕破脸,至少十年后,兴许一辈子都不分。当你和那个什么,谁来着,度过七年之痒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输定了,谁知道他第八年就出轨了。”
  黎惟一:“这么来看,我是不是该找他要我的五百刀。”
  沈子翎:“等等,你们赌的是我和陈林松什么时候分手?”
  童潼:“我就知道名字里有个林!”
  黎惟一:“对,不然呢?”
  沈子翎以为是卫岚,还想他们远在国外,怎么会消息如此灵通。现在一看,原来是走远来奔了旧丧。
  他笑笑,说没什么。
  黎惟一若有所思看着他,正要问些什么,卧室里突然传来伴着挠门的呜呜狗叫,沈子翎这才想起来自己刚才打扫客厅,嫌皮皮鲁跟前跟后很碍事,就给关卧室去了。
  他请二人进屋,让随便坐别客气,然后去卧室开门放狗。
  事实上,不用他嘱咐,童潼原本就大咧咧自来熟,在国外旅居多年,愈发随性恣意。黎惟一则是沈子翎的发小,打小就给他和苗苗戏弄得团团转,想必更不知道客气为何物。
  皮皮鲁颠着四只胖爪子出来,见家里难得有客人,高兴得不得了。而没人会不喜欢皮皮鲁这只软绵绵的萨摩耶,围着小狗说了会儿话,他们在客厅地毯上坐下,开始分吃那个蛋糕。
  每人一客蛋糕摆在面前,另外给皮皮鲁挑出了些奶油吃。
  这时候,黎惟一调着童潼爱看的电视节目,不经意问:“对了,新欢是谁?”
  童潼立刻歪头看过来:“你有新欢啦?”
  沈子翎一怔:“你怎么知道?”
  黎惟一向来是个聪明人,而正如小时候回答二位玩伴睁大了眼睛的好奇问题一样,他懒得多说。
  “看出来的。新欢在哪儿?不会也被你当小狗锁屋里了吧?”
  童潼竖起食指:“听起来好像是玩笑,但你如果知道我们在危地马拉看到过什么,就不会觉得是个玩笑了……”
  沈子翎十分想问问危地马拉的故事,可二人讳莫如深,压根不讲,于是只好继续新欢话题。
  可新欢,其实也已经成了旧爱。
  沈子翎从他和卫岚的相遇开始,一点一滴慢慢讲,那感觉好像在淘洗记忆,下意识筛掉了坏的,只剩下好的,以至于讲到最后,当说到分手原因时,他莫名恍惚。
  有一瞬间,他心思软弱得不成样子,甚至些许自责。
  他想,卫岚年纪还小,自己何必和他钉对钉卯对卯地计较到底?卫岚是犯了错,是撒了谎,但自己就连改错的机会都不给吗?
  说到底,卫岚不过是爱他……爸妈不常说么,关心则乱啊。
  他又想,不知道卫岚现在在哪儿,那家咖啡店自从还了相机后,他就没再去过。
  卫岚辞职了吗?搬走了吗?会离开云州吗?以后还会回来吗?
  今生今世,他们还能再见到一面吗?
  又或者,那几张相片就是他能留下的,关于卫岚的所有纪念品了?
  诸如此类的话,近来在他脑内筑了巢,成天飞鸟似的盘旋来去,赶都赶不走。
  回过神来时,黎惟一在说。
  “国内生活节奏确实快,幸好回来得早,说不定还能赶上见见你的下一任。”
  失恋当头,沈子翎最近动不动就好犯个文艺病,听了这话,他哀而不伤,怏怏说道。
  “不会有下一任了。”
  黎惟一平静道:“哎哟,出家了。”
  童潼胳膊肘怼了怼他:“少说两句,子翎现在明显处在‘fucking shit’阶段,你积点德吧。”
  沈子翎:“什么……什么阶段?”
  童潼遂继续了刚才没说完的蛋糕理论。
  “就是说,在大家分手的最初阶段,往往会觉得自己的生活臭气熏天,痛苦不堪,就好比刚才说的,‘fucking shit’。但当日子一天天过去,某个早晨你醒来,会发现这次分手其实是上帝送给你的礼物。”
  她冲蛋糕歪了歪脑袋。
  “Delicious cake.”
  她摊开两手,天平似的掂了一掂:“fucking shit,delicious cake,中间差的不过是时间而已。”
  闲聊了一会儿,二人就先拎行李去酒店了。他们为了参加婚礼而来,肯定要见见新郎新娘,于是又约了晚上和苗苗韩庭一起吃饭。
  送走他们,沈子翎回到客厅桌前,重新坐下,看着不怎样的电视节目,头脑放空,想着所谓的“蛋糕理论”。
  他明白童潼说得有道理,正如世上没有迈不过去的坎儿,情关怎么不算一种“坎儿”?
  总有一天,他会继续前行,任由身边的位置被别人填补,再在某个清晨醒来,发现自己已经不再记得卫岚的样子。
  蛋糕入口丝滑,甜而不腻,他轻轻叹了口气,几乎认命地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
  沈子翎的“fucking shit”阶段迟迟不肯过去,但周围人不知道,半个月过去,有人试图给他介绍下一位,更多得是早就觊觎他男朋友位置,见其空出,就跃跃欲试想填补空缺的人。
  沈子翎统统不理,直到某天,他来到公司,发现桌上摆了一束花。
  他心下一动,几乎以为是卫岚,立刻去翻了署名牌,上头却是个陌生名字。
  一打听才知道,是从他入职就在苦等他分手的法务部某位同事送的。
  这位同事按理来说很悲惨,对沈子翎一见倾心,再见就倾得恨不得荡尽家产,可沈子翎先是处在八年的恋爱长跑中,后是被年轻小帅哥一阵风似的掠走了。
  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盼到他这一任分手,同事鼓足勇气卯足劲,正打算狠追一番,没想到第一招就落了空。
  沈子翎见不是卫岚,又恨自己居然会期待是卫岚,一气之下把花扔了垃圾桶。
  再送,还扔。
  打电话请求个出门约会的机会,第一遍说不熟,第二遍就拉黑了。
  没人会怪罪沈子翎,且不说被不感兴趣的人纠缠有多麻烦,就说沈子翎……
  沈子翎,面若冠玉,沈腰潘鬓,长得多漂亮啊。
  于是残忍又如何?残忍向来是美人的天性。
  可惜这位男性美人近来心情不佳,上班时显不出来,下了班就显出了郁郁寡欢。平时还肯跟人多敷衍几句,这时候也懒得多理了,硬生生又冷淡走了许多有心之人。
  到了这天,离分手差不多一个月,童潼见他非但没好转,反而像要害相思病,就软磨硬泡带他去了酒吧。
  原本要去有男模的夜店,在沈子翎的激烈抗拒下,还是来了普通酒吧。
  新开的酒吧,热闹新奇,年轻人扎堆。
  童潼放言出去,又搞了个地铁理论,说男人就像地铁,你错过了这一班,下一班五分钟后就到。
  于是了,她要给沈子翎找个新的,谈不谈的无所谓,权当玩玩。
  沈子翎自然毫无“玩玩”的闲心与精力,只打算喝个烂醉,回家好睡觉。
  童潼前面给他指了几个,他觉着庸脂俗粉,美则美矣,没意思得很。后来酒到半途,童潼去洗手间,走前特地交代了同来的黎惟一,让他帮忙盯着。
  不光盯着已经半醉了的沈子翎别乱跑,也看看场上有没有能入他眼的“男嘉宾”。
  黎惟一答应下来,自然压根没打算实践,心知沈子翎眼界高,能让他短时间内念念不忘的人,不知道得惊艳到什么程度。
  那种人,可遇不可求,他就索性不求了,反正沈子翎现在也无心开始下一段。
  然而,当下一位驻唱歌手上台,四下响起欢呼尖叫时,黎惟一也跟着看过去,然后一愣。
  酒吧吵闹,此刻更是闹到了极致,他想说话,只能凑到沈子翎耳畔,大声说。
  “你看看台上那个。”
  沈子翎喝大了,抱着酒瓶不撒手:“我不看。”
  “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你什么时候不骗我了?我和苗苗小时候……”
  “打住,反正这次没骗,台上那个肯定比你前男友帅,你看一眼又不耽误你喝死自己。”
  沈子翎没法子,只好恹恹抬眼看去,同时在心里想,这些人凭什么和卫岚比?
  谁都不是卫岚。
  不是卫岚,不会有那样一张英气勃勃的脸,不会有那样一双修长有力的手,不会有那样一把低沉的沙喉咙。
  更不会有人顶着那样一张帅脸要当他的小狗,用那样的手小心翼翼勾扯着牵他,用那样的沙喉咙轻笑着叫他哥。
  不会写只哼唱给他一人听的歌,不会在最贪睡的年纪每天早起做饭给他吃,不会年纪轻轻却总有大人的样子,遇到什么事都想挡在他身前。
  不是卫岚,那就什么都不是了。
  台下昏暗,他在醉意中望向光亮璀璨的台上……
  却看到卫岚。
  卫岚,站在台上的,卫衣牛仔裤的,正与他错愕对视的,卫岚。
  那一刻,一个月前吃的分手蛋糕忽然甜腻得反上来,他欲聋欲哑欲哭欲笑。
  他不想要什么蛋糕了,他想要卫岚。
 
 
第74章 秋分——五
  “什么叫‘看到沈子翎和别的男人约会了’?”
  青旅小院,秋风萧索,中间石桌上放着只正滚的火锅,辣味又呛又香。
  老宋的在半袖外穿了件厚夹克,坐在石凳上,正往锅里涮肉,听得卫岚这阴沉沉气冲冲的一句,就抬头如是问道。
  “字面意思。”
  挺冷的天,可卫岚一路骑车回来,外加心头火烧,现在就热得连外套都穿不住,索性脱了,露出底下单薄卫衣,又去厨房冰箱里找冰饮料。
  “怎么没有冰的?”
  老宋往后仰着回他:“什么天了还喝冰的,小心蛋给你冻掉。”
  没有冰的,可最近气温急降,普通饮料也和冰镇的差不太多,卫岚遂拿了瓶可乐回来,站在秋风里拧开瓶盖,且喝且说。
  “得亏弥勒不在,不然听到你说这种话,又要怪你把我教坏了。”
  老宋一嗤:“你还用得着我教坏啊?”
  “也是。话说弥勒去哪了来着?”
  “回月山老家了。”
  “回老家干嘛?”
  “你这话说的,你是离家出走了,人家弥勒又不是离家出走,还能快新年了都不回家看看?”
  “但我记得他不是和他儿子关系不好吗?”
  “关系再不好也是父子,而且是儿子不待见他,他不是更得多回去涨涨亲密值吗。”
  “可他上次不是让人给撵回来了?”
  “是啊,希望这次不……”
  老宋手机叮咚一响,他撂下筷子摸手机,看消息看得一乐。
  “哎,还真给撵回来了,说晚上到。”
  聊天之际,卫岚已经从厨房拿了双筷子,调了份麻酱蘸碟,毫不客气地坐下吃了起来,甚至有要求提。
  “宋哥,我想吃炸蛋。”
  “哪有往辣锅里下炸蛋的?你小子能不能别这么不把自己当外人?我让你吃了吗你就吃?”
  “那我想下方便面。”
  老宋骂他一声,起身翻出了三袋方便面往锅里下。
  火锅烫辣,热气扑人,一吃更浑身冒汗。
  老宋让卫岚把外套穿上,别晾着一身汗,再吹感冒了。
  卫岚不肯,一味大吃。
  不肯就不肯,老宋没有给小孩当保姆的意思。他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就在旁边点起根烟,问。
  “对了,你刚才说看到沈子翎和别人约会了?”
  卫岚筷子一顿,旋即继续往锅里伸,叨出几大片带着花椒的肥牛卷。
  “嗯。”
  “你撞见沈子翎了?”
  “对。”
  “在哪儿?”
  “酒吧。”
  短信又来,这次似乎不是弥勒,老宋蕴着很可疑的笑意回消息,烟也换了只手,烧出好大一截的灰都没回完,倒是没冷落卫岚,边打字边时不时撩他一眼。
  “那挺稀奇啊,云州那么多酒吧,酒吧又那么多人,难得你们能看见对方。分手后,这是第一次见吧?”
  卫岚含糊一声,心里其实明白,此刻所有否定以外的答案,都是他在撒谎。
  诚然,这应该是沈子翎分手后第一次见到他,可却不是他第一次见到沈子翎了。
  远远不是。
  一个月前,在浑浑噩噩的卧床三天后,他决心往前走,不管这前方有没有沈子翎。
  这份好不容易积攒而起的决心,却没能带他走出多远,而是最终在某个夜深人静的凌晨三点半,带他来到了沈子翎家门口。
  起因是什么,他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兴许是口袋里翻出和沈子翎一同看过的某场电影票根,兴许是箱子里某件沈子翎买给他的景点纪念品,兴许是他某本书上留下的,沈子翎那好学生笔迹的漂亮签名。
  或许连实物都没有,一段记忆,几句对话,清晨朦朦胧胧落在脸上的亲吻,睁眼后却是上铺垂下来的衣服流苏。
  总而言之,沈子翎。
  半夜三点多,沈子翎没道理还醒着,卫岚在门口慢慢蹲下,看到底下门缝透出一线暖黄,像一道温和的警戒线。
  那是沈子翎胆小怕黑,卫岚不在家的时候,他总喜欢门前留盏灯,美其名曰留给皮皮鲁,却其实爱躺地垫的皮皮鲁被这灯晃着,每次都要爪子捂住眼睛才能睡觉。
  他在门前这点儿声响惊动了皮皮鲁,小狗很警醒,立刻低声呜呜地吼。
  他将手贴在门缝上,轻声叫了声皮皮鲁,小狗听到声音,又嗅到了他的味道,登时卸下防备,欣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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