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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骨煞(近代现代)——微辣不加葱

时间:2026-03-15 19:47:43  作者:微辣不加葱
  李朝星环视一圈,不见那女孩,魏宁应该是给她安排好了去处。贺照没有为难他一定要留到深夜,李朝星准备叫车回去。
  正要离开时,李朝星收到了一条信息。
  凌晔:朝星,睡了吗?
  李朝星拍了张舞池的照片发给他,回道:在玩。
  凌晔很快回了消息:喝酒了吗?
  李朝星扬起嘴角,撒了慌:喝了。
  【我安排人去接你。】
  李朝星回了个“好”,又打了段话询问凌晔几时回家,打了又删,删了又打,最后还是清空。
  凌晔发来一串号码。
  【司机姓李,这是他的联系,明天他也会送你回家。】
  李朝星看到“回家”二字,脸色一变,这个家自然不是指现在的住处,它是李朝星出生长大的地方,也是他恨不得斩断联系的噩梦。
  
 
第10章
  小时候的李朝星从来读不懂一类文章——歌颂父爱母爱的诗歌散文。他也不明白同学为什么会兴高采烈地炫耀父母带他们去了哪里游玩吃了什么好吃的。
  “我妈妈超级会做甜品,我昨天就吃了她亲手的黄油曲奇饼,面包店可买不到这么好吃的饼干!”
  “我爸爸说暑假要带我去海洋馆,那里有这么——大的虎鲸!还可以去海底餐厅吃饭。”
  有一天,李朝星疑惑地问老师:“老师,爸爸妈妈一定会喜欢他们的小孩吗?”
  老师尴尬地笑笑:“可能有些爸爸不太负责,但妈妈都很爱自己的孩子吧,毕竟是怀胎十月好不容易生下的骨肉。”
  老师看着李朝星乖巧又迷茫的脸庞,温柔地说:“爸爸妈妈都喜欢乖小孩呢,你这么乖,他们肯定也很喜欢你。”
  李朝星回想起来只觉得可笑,李曼云对他视若无物,或许还会记恨自己害她失去了再当母亲的资格。
  他竟奢求一个冷情冷血的疯子施舍母爱?
  李家位于江城郊区的安平山,共两栋主楼。前栋是会客的场所,一楼大厅,二楼是宴会厅和露台花园。穿过花房,到达后一栋楼,这是李家人日常起居的住处。
  这栋别墅虽是上世纪的建筑,但会客楼三年前翻新过,装备了一流的智能化家电。
  相比恢宏大气的会客楼,后面那栋楼却几乎保留了原样。除了家具壁纸老化必须更换,格局陈设十几年如一日,甚至连空调都需手动控制。管家曾小心询问李曼云是否要把外置空调设备更换成中央空调,却遭受李曼云铺天盖地的怒火。
  李朝星想,他的妈妈之所以不肯重修这栋老楼,只是还活在旧日的荣光中,仿佛只要房子不变,她就还是曾经的李家大小姐。
  “朝星,小姐在花房。”
  女人四十来岁,穿着轻便的西服套装,耳上一对澳白珍珠耳环,语气温柔,行为得体:“稍等片刻,小姐应该很快就会出来用下午茶了,这是刚泡的花茶,清肝明目。”
  李曼云是李朝星的生母,年逾四十,但家里的佣人仍称呼她“小姐”。
  “文姨,你把茶放那吧,我待会再喝。”
  李家的佣人都待不长久,能留下四五年已是老人级别。文姨是李家唯一待了近十年的佣人,目前由她管理全家人的日常开销。李朝星待她不亲不疏,但毕竟是看着自己长大的老人,语气更为尊敬。
  “凌少爷说,晚上也会回来,您看今晚要安排什么菜?”
  “他和我说过了,”如果不是凌晔说今晚也会赶回来,李朝星是不会提早回来的。
  “我哥回到应该过饭点了,按平时的样式做几道小菜,再炖个汤就好,我和他一起吃。母亲那边照旧安排,不必麻烦她等我俩。”
  李曼云是不会等他俩一起用饭的,文姨自然是知道这点,才会刻意询问李朝星怎么安排。李朝星不想为难她。
  穿过玻璃花房时,李朝星见到了李曼云。
  李曼云背对着他,面朝着玫瑰花丛,画她那永远画不完的画。
  “妈妈,”李朝星扬起笑容挥了挥手。
  女人没有停笔,她穿着一身睡衣样式的白裙,黑发如瀑,皮肤白得花房里娇艳的白玫瑰。
  李朝星自顾自地打完招呼,自顾自地离开。转身片刻,他刻意扬起的嘴角骤然耷拉下来,脸上像覆了层冰霜,透着寒意。
  凌晔回来时将近九点。
  文姨敲了李朝星的房门:“朝星,凌少爷回来了。菜快做好了,汤在厨房热着。”
  李朝星从床上滚起来,翻看手机,果然见凌晔发了几条短信。最近那条是五分钟前发来的。
  【我到了。】
  凌晔的房间在李朝星楼下,门没有反锁。
  李朝星推门进去,凌晔正在换衣服,衬衫脱了一半,他听见推门声动作一顿,又继续脱衣服。
  凌晔身材很好,平时总穿着长袖衬衫,扣子一丝不苟得扣到最上面那颗,所以只看得出是个肩宽腿长的衣架子,但脱了衣服,露出曲线流畅的臂膀,才能感受到这具躯体的力量感。
  “不是上午的飞机吗?又先回公司了?”李朝星直接坐在他床上。
  凌晔把换下的衬衫丢床上,换上家居服。
  李朝星闻到一丝很淡的甜香,他埋下头,寻找香味的来源。
  凌晔说:“跟舅舅还有几个长辈吃了一顿饭。”
  凌晔换好衣服,见李朝星嗅来嗅去,笑道:“还说不是小狗呢?闻到什么了?”
  李朝星拿起衬衫的袖口,鼻尖埋进衣料里,有烈酒的气味,还有一丝女士香水的甜腻。
  这是一款花香调的商业香,受众大多是年轻女性。
  李朝星脸色一沉,双膝跪在床上,扯住凌晔的衣服下摆。
  凌晔被他拉扯得只能俯身:“怎么了?”
  李朝星仰起头,鼻尖扫过凌晔的脖颈,又在肩膀处停留片刻。除了衬衫上残留了香水味,凌晔身上倒是没有别的味道。
  还好,没有怪味道。
  李朝星松开手,跪坐在床上,笑了笑:“我之前送你的香水为什么不用?”
  “一直带在身边,我去哪都带着,”凌晔揉了揉李朝星的头发,柔声道,“小少爷,满意了吗?可以一起去吃饭了?”
  凌晔伸出手,李朝星借着他的力从床上下来。
  十点钟,李家陷入一片安静中。李曼云已经回房了,佣人大多都回到自己的小楼。
  李朝星看了眼窗外,夜色如墨。
  吃过饭,各自回房,李朝星刚迈上台阶,又回到凌晔身边,不由分说跟着一起进去。
  凌晔的卧房虽然跟李朝星的房间格局一样,但位处一楼,又没有露台,不管怎么通风打理,都有一种潮湿陈旧的气味。
  这里曾经是佣人房,后来李朝星出生,李家别墅做了一番修整,另建了一栋小楼供佣人司机栖身,这曾经的佣人房更改成了卧房。凌晔到来后,这里便成了他的卧室。
  “今晚我跟你睡,”李朝星说。
  凌晔一向惯着李朝星,任由他在自己房间折腾,径自去浴室冲凉。
  凌晔擦着头发出来时,李朝星正掀开香水的瓶盖,他见凌晔出来,凑前在凌晔脖颈处喷了几泵。
  “太浓了,有些熏人,”凌晔微微蹙眉。
  这瓶香水是李朝星送给凌晔的礼物,价格不贵,但气味适宜,前调有些冷冽,后调则是绵长的木质香,像木料本身散发的香气。
  李朝星还想在凌晔手腕处补几泵,凌晔抓住他的手:“再好闻的味道,一旦过了量,也变得难闻。”
  “我乐意,”李朝星固执地说。
  凌晔无奈地松开手。空气中弥漫着木香,像置身山间松林,清新的柑橘味冲淡了木香的苦涩。
  李朝星打了个喷嚏,但还是满意地放下香水瓶。
  “你先睡,我去吹头发。”
  李朝星趴在床上,一手撑着下巴,问:“哥,我们什么时候回家?”这才第一晚,他已经想回到那个熟悉亲切的小家了。
  “后天舅舅生日,至少等办完宴席再走。”
  想来就两三天的事,李朝星觉得也不是不能忍。
  凌晔在身旁躺下,李朝星一手环抱他的腰,深吸一口气:“真好闻。”
  凌晔翻身面朝着李朝星,手轻抚李朝星的背部,像大人哄睡小孩般轻声道:“睡吧。”
  李朝星最近每天动则睡十几个钟,依靠着凌晔,睡意全无:“哥,还记得小时候你巧克力过敏,在医院躺了好久吗?”
  凌晔轻轻嗯了一声:“我还记得某个小家伙,天天跟复读机似的问‘这个过敏吗’,生怕我再进医院。”
  李朝星抽了抽鼻子:“这我记不清了。”
  知道是自己害凌晔住院,幼时的李朝星感到愧疚,等凌晔回来后,他总是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抬头凝视着凌晔,问这个会不会过敏,模样有些傻气。
  但这件事情后,兄弟俩的关系拉近了不少。当凌晔上学去后,李朝星也闹着要去学校。
  李朝星小时候身体不好,或许是没喝过母乳的缘故,经常生病,一旦病了就要拖个十来天才痊愈。他没有去过学校,都是由老师上门授课。
  得知李朝星闹着要跟凌晔去同一所学校,赵青平难得爽快同意:“多跟人接触也好,家里已经有一个疯子了,不要再有第二个。”
  李朝星入学时读三年级,凌晔在学校初中部读初一。
  “哥,那你还记得你读初一时开学典礼那天吗?”凌晔代表初中新生在全校面前发言。
  凌晔或许是累了,气息有些沉,声音变得轻而含糊:“是你刚入学那天吗?”
  李朝星点点头,全黑的环境下他看不到凌晔的脸,只能感知到凌晔温热的气息。
  遥远的记忆大多都模糊不清,但李朝星记得凌晔从升旗台上下来的样子,白衬衫黑色长裤,像一棵高山之上的雪松,眸光冷冽。他眼睛扫过人群,目光落在李朝星身上,一时间冰雪消融,犹如解冻的溪流缓缓淌过来。
  “你那时候好酷,我很想像你一样优秀。”
  李朝星是青春期才变得混蛋,在那之前,他确实如自己说的那般“乖得像个傻子”,因为他想像凌晔一样成为一个万众瞩目、仿佛自带光芒的人。
  可他不是学习的料,除了外语和美术尚可,其它学科几乎一塌糊涂。
  赵青平收到成绩单时,眉头皱得可以夹死苍蝇。他不敢相信自己这么一个聪明人会有一个如此蠢笨的儿子。
  “丢人现眼的东西!我现在找人给你补课,再丢我的脸,滚回来别读了!”
  “舅舅,我可以辅导朝星。”
  凌晔握着李朝星滚烫的手,少年的掌心微凉,浇灭了李朝星被父亲当众辱骂的羞耻。
  到了李朝星入读初中部时,他已经放弃了要像哥哥一样优秀的念头,但凌晔给他补习的习惯一直延续了下去。
  凌晔比李朝星遇到的任何一个老师都更有耐心,理解李朝星犯的可笑错误,包容他飘忽不定的思绪,一遍又一遍不耐烦地解答。
  “哥,有你真好,”李朝星紧紧环抱着凌晔,把脸埋在他胸前。
  木质香的尾调带着些木材被切割下来散发的苦涩。
  凌晔睁开眼,轻拍李朝星后背的手停了下来。过了一会,李朝星听到了他一声轻笑。
  “睡吧,”凌晔说。
  李朝星缓缓沉入梦乡。
  
 
第11章
  赵青平是李朝星的父亲,今天是他的生日宴。
  赵青平是商界的传奇,早年白手起家,眼光毒辣,当算法在国内仍处于萌芽期时便有远见地创办了ict公司。经过数十年发展,他一手建立的星云成了国内的支柱企业,风光无两。
  这次生日宴请了不少人,因为宾客大多是公司高层以及与星云集团有来往的政界人物,不便在外面大肆操办,宴会地点便定在了李家的会客楼。
  一楼主客厅层高五米,水晶吊灯璀璨绚丽,透过落地窗可俯瞰江城的城市景观。数幅油画作品装点客厅,来宾一进门便可看见一幅200x150规格的油画作品。
  画布上的白玫瑰花丛生机勃勃,仿佛在无人区肆意生长。作品的创作者喜欢用大量冷色去描绘玫瑰花瓣,花瓣娇艳欲滴却显得冰冷。这丛玫瑰固然美,但美得令人望而却步。
  “赵先生真是个好男人,事业有成,对太太又体贴。”一位董事夫人站在画布下欣赏画作,满脸羡慕,“自己过生日,还不忘把太太的作品当珍品似的装裱出来,真让人羡慕。”
  “事业顺,妻子美,真不知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憾事。刚听人说,他儿子也已经在星云工作了几年,口碑极好。”
  董事夫人疑惑道:“我丈夫说,赵先生只有一个儿子,现在还在读书呢。”
  另一人说:“刚才见赵总旁边站着一个年轻人,我还以为是他儿子,便随口问了问周围人,许是听错了。”
  此时,一行人从大门进入会客厅。为首的男人相貌看上去不过四十,面容俊毅,正是星云的董事长赵青平。
  凌晔一身西装,身形挺拔,跟在赵青平身后,如他的左膀右臂。
  “就是那位,模样跟赵总还有几分相似。”
  董事夫人笑道:“这是赵先生亲戚的孩子,确实是青年才俊。”
  “赵总的亲儿子怎么没来?”
  “这孩子一向不怎么出面,宴会之类的活动都很少参加,我只对小时候的他有些许印象,也是个长相出色的孩子。”
  两位女士又随口说了些闲话,因宴会即将开始,两人一边聊着天一边去往二楼的宴会厅。
  商人迷信水能生财,宴会厅入口处是一整面墙的大型生态缸。
  在一众西式礼服的人群里,李朝星仍穿着休闲服,他远离人群中心,站在生态缸旁,看着一只指甲大的螺慢悠悠地舔食玻璃缸。
  “李家唯一的公子,赵总的亲儿子,怎么一个人孤苦无依地在角落发呆呢?”
  听见这懒洋洋的语气,李朝星眼都不抬便知道贺照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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