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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鉴于殿下的棺椁明后日就要回来,老臣要去作些准备,和谊宫那边,也要先去通报。我让德官去吧。颜氏夫人这边?”张观潮缓缓说着,边看着朱谅的脸色。
是啊,颜雨桐这边!朱谅一个激灵,刚刚还在为册立皇后的事情安慰她呢,自己也是考虑到她是大哥的人,可是现在,大哥不在了,颜雨桐将完完整整地属于他一个人,可是,朱谅已经把最尊贵的皇后之位给了王氏,他还有什么可以给颜雨桐的呢?没有了朱谊的颜雨桐很可能会在朱谅的身上孤注一掷?昨日的喜气还未退去,汴梁皇宫迎来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时刻。
第51章 出发
北方的冬天来得早,今年格外早,才进入九月,已经下了第一场雪,氏流云决定将授衣假提前,孩子们从春假过后都没有回过家,今年书院的学生特别多,先生们也特别疲惫,是该歇一歇的时候了。令读书人失望的是,今年大梁的科考还是没有举行,乐观地说,准备的时间又多了一年,反过来说,又浪掷了一年青春。幸而李桢和常风还小,倒是瑞丰,已经十七了,以他腹中的才识,已经远远超越了考试的内容。不过,话又说回来,书哪有嫌读的多的?
去奉天城是刘瑞丰去提的,主意是李桢出的。李桢觉得瑞丰年纪最长,人也稳重,由他提出,山长应该答应。楚儿说:“怕什么嘛,要去一起去?我们在后面为你打气。爹爹若不答应你,我上。”
书院在两天里基本走空了,像过年时一样,只留下李桢他们几个,晚饭时分,刘瑞丰对氏流云说:“山长,你常说,读万卷书要紧,行万里路更要紧,我们是该出去走走了,何况,就在奉天,肯定没问题的,你就答应了吧。朱公子几番来信催我们去呢,也好让他还了上次的人情。”措词如此合情合理,氏流云没有不答应的道理。季云成说:“我也同意,不过,我和你们一起去吧,桢儿的身子弱,我怕他又像上次下山那样,回来生了一场病。”李桢听罢,放下饭碗,来到季云成面前,深深施了一礼,道:“师傅,你就让我们独自去吧,我就是你窝里的一只小鸟,你也得让我学会独自飞翔啊,就从今天开始,怎么样?我已经长大了,你看,比你都高了。”未待季云成开口,氏流云说:“行,就这么办,云成不许去,书院还有活儿派给你呢!吃完了饭早些休息,明儿一早就上路,到山下集镇过一夜,准备马匹粮草,奉天也不过一日路程,季老师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散会。”说罢,氏流云站了起来,几个孩子立即挤眉弄眼,恨不能要三呼万岁。
李桢没有早睡,他根本睡不着,想着不日就要见到朱七,看到与刘瑞丰一起出现的李桢,朱七会是什么样的表情,自去年初秋一别,已经一年多了,朱七来奉天也有几月了,他是为什么来这荒僻之地的呢?一见面,所有的迷团都会打开,他和朱七,会在奉天有一段安宁的日子么?还有师傅这边,今天是自己头一回向他表白自己的意思,他的表情看起来有点失落,可是师傅,你一生所求,不就是桢儿能平平安安地长大么?难怪人说,我们爱上某个人,是自己花在他身上的时间和精力,对于季云成来说,这些年里,他花在李桢身上的时间精力和感情,比花在自己身上的多得多了,李桢的独立,就像生生地将他从自己身上扯下来,痛而失落是必然,但这才是正道,才是李桢要走的路。他有满腹学识,有聪慧的头脑,有宏伟大业要完成,独立,不过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天色朦胧亮起的时候,李桢才略略睡了一会,刘瑞丰和楚儿已经来敲门了。虽然睡的少,但精神却是异样的好,只有常风还有些迷糊,走到半道才真正醒过来。初冬的山色已经疏淡荒芜,满山光秃秃的树木偶尔夹杂些绿意,山仿佛空了,也没有鸟儿,只有山风吹过树梢,发出呜呜声,而这声音,更突现了山野间的安静。楚儿本来走在前头,一会回来,夹在几个少年的中间。
刘瑞丰看了看楚儿的表情,突然捉狭地喊道:“鬼来啦,鬼来啦,吓死某些人!”楚儿狠狠瞪他一眼。李桢和常风神色平常,看到楚儿有些瑟缩的样子,李桢说:“楚儿不用怕,这世上根本没有鬼。”楚儿看了看满山荒野的风,小声问:“你怎么知道没有鬼呢?”李桢说:“自古以来,死去的人比活着的人更多,为什么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鬼呢?即使有,鬼和你无冤无仇的,找你做什么?”“他要吃她呀,吃了他可以变成人啊!”刘瑞丰怪声怪气地插了一嘴,听得楚儿一把抱住了李桢的胳膊。
“喂,你干嘛,抱谁呢抱谁呢?”刘瑞丰生气地打了楚儿一下。李桢挣开楚儿的拥抱,说:“别闹啦,楚儿不要怕,瑞丰哥也别吓她,总之这世上没有鬼,有的话,让他先吃我好了。啊呀,常风呢?”
“天哪,常风是不是被鬼吃了,他最小,白白嫩嫩的。”楚儿惊叫起来。
听到声音的常风从前面走回来,一脸无辜地说:“找我吗?你们干嘛走那么慢?这样天黑都到不了集镇,还要租马买粮呢!”
李桢见了常风一本正经的样子,心下十分喜爱,有种油然的亲近感,忍不住上前拉了他的手,说:“常风,我和你一道走,让他们闹去,给鬼吃了也好,也可以少租一匹马,省些干粮。”常风正色道:“桢哥,这世上根本就没有鬼。”李桢点点头,问:“你怎么知道的?”常风低下头,说:“我爹爹告诉我的,而且,我自己也知道,若人死了能变成鬼,我娘为何不来看我?”是啊,这么朴素的道理,大约只有常风这个年纪的孩子才没有忘记,如果这世上有鬼,前朝唐宫里那些冤魂,又为何不来看李桢和常风呢?
“常风,你说得对,没有鬼,只有坏的人,比鬼更坏十倍百倍。”李桢搂了一下常风还单薄的肩头,两人加快了步伐。后面两个却迟迟没有跟上来。
漫山遍野间,空无一物,刘瑞丰突然觉得有许多话想对身边的女孩说。楚儿却在不知觉间加快了脚步,想要赶上前面的李桢和常风。
“楚儿,等下,我有话要对你说。”刘瑞丰一把拉住脚步飞快的楚儿,楚儿吃了一吓,尖叫起来。吓得李桢和常风都停住了脚步,两人相视一眼,往后面跑过来。
李桢看到刘瑞丰拉住楚儿的手臂,楚儿一脸惊愕地看着他,不免尴尬,正要回头装作没看见,楚儿却在那边叫他:“李桢,你看这刘瑞丰,扮鬼吓我。”刘瑞丰闻言,才看到站在不远处的李桢,一脸难堪的放开了楚儿。李桢忙说:“快走吧,再晚,常风把马都租好了。”楚儿笑嘻嘻地赶上来,刘瑞丰也加快了脚步,脸色略为不悦,李桢用手臂捅了一下他,笑笑,刘瑞丰白他一眼,大约是怪他出现的不是时候吧。可是李桢不那么看,他发现,楚儿虽然爱和刘瑞丰乌眼鸡似地斗,但这并不表明她喜欢他,从刚刚那一幕可以看出来。而刘瑞丰却是喜欢楚儿的,如果不是李桢的出现,他肯定想表白点啥,在这苍茫的山野之间,给天地听,给山野听,给楚儿听。不过,这样不是很好么?楚儿刚刚的表现,刘瑞丰心里也一定明白,免得日后难堪。
这下半程,刘瑞丰很沉默,楚儿却来劲了,问李桢有没有去过节度使府,是不是像皇宫那么气派,仆役成群,那个叫朱七的公子,是节度使的什么人,怎么还能请咱们去玩?皇宫一样豪华的节度使府李桢有没有去过呢?当然有,那里既是节度使府,还是如今的皇宫,他在那里住了五天,可三岁之前的他,是生活在真正的皇宫里的,大明宫的繁华已经成为一个传说,也没有在他幼小的脑袋里留下什么。女孩子大约比较爱慕这种吧。
因为刘瑞丰黑着脸,李桢没有和楚儿说太多,氛围有那么一点点不妙,幸好常风在前面叫了起来:“看,到了。”果然,集镇隐约在山下了,房舍的轮廓清晰可见。李桢忙走到常风身边,问他:“常风,走了这一日,你的腿酸不酸?”常风摇摇头,说:“这比每日练功轻松多了。桢哥哥你呢?季师傅叫我们照顾好你呢!”李桢摇摇头,季师傅真是,还叫一个十一岁的娃来照顾自己。在这群人里,比不上刘瑞丰,他也不该比另外两个人差呀。
山路就是这样,看看近在眼前,走走累断腿脚,到达集镇时,已是薄暮时分,淡淡的轻纱似的夜色已经笼住了远近的一切,一行人好不容易到达林老板的店门前,茶摊饭馆,做的都是早上的生意,店门早就关了,敲门许久,林老板才出来开门,见到几位,大吃了一惊。李桢忙上前说,他们明日要去奉天城,今晚需要在此叨扰一晚。林老板热情地表示欢迎,租马备粮神马的,包在他身上,命厨房做吃的,伙计收拾房间,大家吃完早早歇息。
次日早晨,停在院子里的马是三匹,林老板说,租不到更多,只好凑和一下,常风是个孩子,可以和谁合骑一匹,谁知常风强烈不愿意,他提出,来个比赛,谁的骑术最差,谁就和别人合骑一匹。李桢笑笑,上前和常风说:“常风,不用比,你的骑术一定是最好的,这样,由你带着姐姐,好不好?”常风到底年纪小,立马上当,点点头说好。
李桢的第一次骑马应该是在师傅的怀里,那时,他们有一匹黑色的蒙古马,浑身没有一根杂毛,摸上去如同绸缎一般细腻丝滑,马儿卖掉那天,李桢都哭了,可是师傅说,只要我们活着,还会有更好的马,活着最重要。这是他们拥有的唯一的一匹马,从长安出来时,就是它驼着师徒俩,而后来,为了生存,他们把这匹驼着他们走了千万里路的伙伴卖给了一个卖酒的商人,从此它就过上驼酒拉货的苦力生活。学会骑马是在草原上,但李桢记不起确切的地方,好像那一段时间从早到晚他都在学习骑马,直到师傅说可以离开,但此后的生活中,师傅一直也买不起一匹马,他们依然靠着双脚行走,这里半年,那里一年,这十年,换了不知道多少城镇乡野,在书院的一年是最幸福安宁的,今天也是,只是,李桢心里隐隐有种担心,此去,他的生活定会有所改变,好或者坏,他都已经考虑过,在心里接受了。退一万步说,他怎么能不让朱七知道,他就生活在离他那么近的地方呢?还有,他想知道,朱七为何离开了汴梁,是不是和他在洛阳的那件事情有关。呵,说起骑马,上一次骑马,就是朱七带他离开百草寺时候,他受了伤,他让他坐在自己的前面,带着他策马狂奔,那种身心燃烧的奇妙感觉,李桢仍然能记得一清二楚,明天,当朱七看到马上的李桢时,会怎样的惊奇?李桢很期待,因此而毁掉现在生活的安宁仿佛也在所不惜。
第52章 途中
比起从流云书院下来的山路,这马上的路途要轻松许多,因为只有一天的路程,带的东西也很少,轻装简从,一会策马狂奔一阵子,一会又勒住马缰闲聊一阵子。中间小歇的时候,看楚儿一个人远远坐在一棵树底下,故意不和男孩子们坐在一起。刘瑞丰有些不安,靠近李桢,朝楚儿的方向呶呶嘴。李桢笑着摇摇头,把手中的干粮递给刘瑞丰,示意他去拍个马屁先。刘瑞丰做了个害怕的表情。
李桢轻声问:“怎么回事?你是不是得罪她啦?”
刘瑞丰说:“我觉得没有,我就是想和她说句话,谁知她以为我扮鬼吓她,一点默契也没有。”
李桢说:“女孩子胆小嘛,她本来吓得要死,你再去吓她,岂不是要恼羞成怒?你自己的时机把握得不对。”听得刘瑞丰低下了头,苦笑着说:“这可真难!桢弟,你喜欢过谁吗?这种挠心挠肺的感觉,真是不好受。”李桢摇摇头,他喜欢过谁吗?喜欢过谁?这种难受,不是比任何甜蜜都值得一尝?
刘瑞丰执意不肯再努力,倒并不仅仅是因为自尊心,当然,比起一般人,他的自尊心也是有过之而不及,更重要的是,刚刚楚儿的态度,让他有种本能的失望,一直以来,他以为楚儿爱和他拌嘴吵架,都是因为他在她心里,是和李桢不同的,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嘛,因为有感情才计较,才拌嘴争吵,或者说,感情,就是在那种过程中一点点增进的。可是今天的事情,让刘瑞丰觉得,那么多时间的互掐,增进的是他对楚儿的感情,而楚儿对自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哪个少女不怀春?难道楚儿喜欢的是李桢?刘瑞丰本能地摇摇头,李桢有些木讷,不解风情,好像还不懂得这方面的事情,书院别的少年才俊,都没有他和李桢接触楚儿的机会多,更无可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那边,楚儿已经吃完了东西,突然纵身上马,快马加鞭,跑了个没影,李桢与刘瑞丰对视一眼,忙忙上了马,追了上去。
去奉天的路只有一条,不一会,就看到楚儿的马就在前面不远处。刘瑞丰眼睛里的楚儿,那马上的英姿格外动人,她的裙裾在快速飞奔中高高扬起,仿佛一面旗帜,还有她乌云一样的长发,紧紧抿着的嘴唇,当然,还有眼睛,楚儿有一双漆黑的,星星一样闪亮的眼睛。当这双眼睛专注地看着刘瑞丰时,他常常感觉自己被吸了进去,陷在里面无法自拔,也不想拔,那是一个甜蜜的陷阱。
不一会,大家又汇合在一起了。楚儿扭头问:“还有多少路程?”李桢故意延迟回答,把这个机会让给刘瑞丰,果然,刘瑞丰敏捷地收到,说:“还有一半不到了。天黑之前一定能赶到城下。朱少爷应该在那里等着我们的。”
朱少爷,朱七,一定在那等着我们的,李桢浑身的血液一下子凝固起来,手足冰凉,身体僵硬,过了好一会,才能舒展自如。不消两个时辰,他就能见到朱七了,谁也不知道,他心里怀着这样的秘密,他看看瑞丰,又看看楚儿,再看常风,突然发现,独守着一个秘密,也是很愉快的事。
分别已经一年有余,那个夜晚离开洛阳时,李桢与朱七是在烛光里匆匆告别的,他甚至来不及回头看他一眼,就跟着朱通离开了洛阳府,可是,他记得朱七的眼神,眼神里的无奈灼痛了李桢,而他给朱七的眼神,又是什么样的呢?惊慌吧,未知的前程,担忧,不安,这些紧紧束缚了他十多年的东西,那一个夜晚,依然像一根根无形的软索,捆绑着他的心。对于李桢来说,那个夜晚,是无数个逃亡的夜晚中的一个,只不过,他要逃离的是朱七。朱七最后说什么?李桢,从此之后你欠我一条命,记住,你不能轻易死在别人手上,因为你的命是我的。
奉天城的城门口,与几个月前初来时一样,傍晚,离闭城的时间不远,人流比别的时间点密集,其实,朱七来此已有一个时辰,他不知道刘瑞丰什么时间能到。朱七读书少,认识的读书人也不多,上次去书院,与刘瑞丰倒是一见如故,不过,他们聊的并不是书,而是剑,是功夫,刘瑞丰和自己一样大,倒是个文武双全的人,而且,性情豪爽,据说那日喝醉了,睡了三天方醒,想必在他那儿,也是对朱七的一种认可。朱七看上去十分冷漠,但并不是说他不需要朋友,相反,他更加珍惜意气相投的人。生活缺乏温暖的人,别人给的一点点暖意也会铭记在心。刘瑞丰也让朱七想到李桢,他心里清楚,那是不一样的感觉,一是兄弟,另一是……说不上来,李桢,总让他有保护他的欲望,他温厚诚朴,心性明澈,浑身散发着草木般的清香,好像代表着生活的另一面,人人都在追求着的另一面,却无以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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