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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被爹系男友娇宠的小作精(近代现代)——不爱吃饺子的水饺

时间:2026-03-27 12:19:40  作者:不爱吃饺子的水饺
  脑袋里把今晚的事过了一遍又一遍:
  为什么哥哥喊自己大名,哥哥不抱自己,哥哥对自己这么冷漠。
  他想不明白。
  但他知道是王立哥和陆哥他们出事了,忽然又觉得情有可原,毕竟哥哥和他们关系这么好。
  肯定是出了很大的事,哥哥也许不是故意对自己冷漠,他只是很难过,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他站起来,往上走。
  边走边在心里盘算。
  他这次一定要好好惩罚哥哥!对自己这么冷漠!
  他要买衣服!最近他喜欢的牌子出了新品,他还没去逛呢!
  他还要买钻石!他在电视购物频道上看到过这个东西,亮闪闪的,戴在脖子上特别好看。主持人还说什么“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流传应该就是一辈子传下去的意思。他也要哥哥买!不止一颗!要很多很多颗!
  想着想着,就到了卧室门口。
  他深吸一口气,准备好一连串的质问和惩罚清单。
  结果没有人。
  他眨了眨眼,以为自己看错了。
  又看了一眼。
  真的没人。
  明明哥哥很早就上来了,应该早就洗完澡上床了。为什么现在床上没有人?
  他感到慌张。
  他走到浴室前,把耳朵贴上去,没有任何动静。
  门缝里也没有光。
  推开门,里面空空的。
  站在浴室门口,他不知道怎么办了。
  走出卧室,看了看四周。
  这层楼还有很多房间。
  他一扇门一扇门敲,一扇门一扇门打开,哥哥都不在。
  最后到了这层楼最后的房间,这次并没有敲门,他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方千重躺在床上,已经睡着了。
  他愣愣的站在原地。
  为什么会这样…
  他多么想把床上的人吵醒,歇斯底里的问他为什么要和自己分床。明明…他们一直都是睡在一起的…
  可是看到哥哥脸上的疲惫,他忽然又不忍心了。
  他轻轻把门关上,退回走廊里。
  靠着墙,慢慢滑坐下来。
  他没有哭,只是抱着膝盖,把脸埋进去,一动不动。
  房间内,方千重睁开眼。
  他一直醒着。
  ——
  千重哥哥和小多宝宝在这里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顺意!!!
 
 
第54章 假装
  余多在门外坐了多久,方千重就被折磨了多久。
  天快亮的时候,余多才回到房间。
  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一夜没睡。眼睛酸涩的很,脑子却清醒的可怕。他听见窗外鸟开始叫,听见阿姨开始做饭的动静,听见走廊传来轻微的开门声。
  脚步声往下去了。
  余多无法继续躺下去。
  他几乎是立刻坐起来,掀开被子,赤着脚踩在地板上,飞速踩着楼梯往下跑。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急切,也不知道下楼之后要说什么,他只是想看见哥哥。
  方千重坐在餐桌前,正往面包上涂黄油。
  听见脚步声,他没有回头。
  “醒了?”
  余多站在原地,没有说话。
  他看着哥哥若无其事的样子,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吃饭吧。”方千重朝他招手。
  余多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
  光着的,脚掌踩在冰冷的瓷砖上。
  他忽然觉得好委屈。
  他蹲了一夜,想了一夜,好不容易等到天亮,狼狈的跑下来,得到的却是这么冷漠的反应。
  “我不饿。”他说。
  方千重看他。
  余多站在那里,光着脚,头发乱糟糟的,眼睛下面是两团青灰。脸上没有平时起床后的懵懂,只有一股憋着的、难忍的气。
  方千重把牛奶往他常坐的位置上推。
  “先吃饭。”
  余多不动。
  他盯着那杯牛奶,是最新鲜的味道、最能入口的温度。桌子上的也是自己喜欢的西式早餐,都是按照他的口味做的,和过去的每一天都一样。
  可今天不一样。
  “你昨天为什么不和我睡?”
  “你从来没和我分过房,我们一直都是睡在一起的。”
  方千重没有回答。
  他看向余多.
  “你鞋子呢?”
  “什么?”
  在余多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方千重已经拿着拖鞋走过来,蹲下身。
  “右脚抬起来。”
  余多下意识抬起了右脚,然后是左脚。
  方千重替他穿上鞋,给了他一个拥抱。
  很轻、很快的一个拥抱。
  只是手臂环住他的背,把他往身前带了带,就松开了。快的余多还没反应过来,那个怀抱已经消失了。
  “对不起,小多。”
  “是哥哥不好,哥哥对你态度太冷淡了。我给你道歉。”
  余多还是没太反应过来。刚才那个拥抱太快了,快得像个错觉。可那句“对不起”是真真切切的。
  他想说“你知道就好“,想说“你昨天吓死我了”。
  可话到嘴边,全都堵住了。
  “你……”他的声音发抖,“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方千重没有回答,伸手把余多乱糟糟的头发整理好。
  “没有。”他说,“去换衣服,要迟到了。
  余多看着他,想从那脸上找出一点破绽,可什么都找不出来。
  他转身,往楼上走。
  走到楼梯口,又回过头。
  方千重还站在原地,正低着头,看着刚才给他穿鞋的那只手。
  “哥。”他喊。
  方千重抬起头。
  “晚上,”余多顿了顿,“你早点回来。”
  方千重望着他,点头。
  “好。”
  余多转身上楼。
  脚步比刚才轻了一点。
  余多回到房间,关上门。
  背靠着门,他站了一会儿。心跳还有点快,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是一个拥抱,很轻很快的一个,和以前没什么不一样。可他就是觉得——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他走到衣柜前,开始换衣服。
  校服穿到一半,他忽然停下来。
  低头看了看脚上那双拖鞋。棉的,深蓝色,是哥哥的。他刚才穿的是这双?
  他愣了一下。
  刚才哥哥拿拖鞋的时候,他根本没注意拿的是谁的。现在才发现,这是哥哥平时穿的那双,比他的大一号,脚后跟空着一截。
  他没有换下来。
  就那么穿着,把校服穿好,背上书包,下楼。
  方千重还站在原来的地方。
  听见脚步声,他抬起头。
  余多从楼梯上走下来,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
  “我走了。”
  “嗯。”
  余多看着他,忽然指了指脚上那双拖鞋。
  “穿错了。”
  方千重低头看了一眼,又抬起头。
  “没事。”他说,“晚上回来换。”
  余多点点头,往外走。
  走到门口,又回过头。
  方千重还站在原地,看着他。
  “哥哥。”
  “嗯。”
  “你晚上,”余多顿了顿,“早点回来。”
  这已经是今天第二次说这句话了。
  方千重看着他,看着那张在晨光里显得格外乖巧的脸和那双还带着一点红血丝的眼睛。
  “好。”他说。
  余多推开门,走出去。
  阳光涌进来,照在他身上,把校服照得亮亮的。他走进那片光里,没有回头。
  方千重站在原地,看着那扇门慢慢合上。
  花园里,司机已经等在车旁。
  余多走过去,拉开车门,坐进去。
  车驶出大门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透过车窗,能看见一个人影站在窗前。
  隔得太远,看不清表情。但他知道,那个人在看他。
  他转回头,靠着椅背,闭上眼睛。
  方千重在窗前站了很久。
  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
  那时候余多还小,脚也小,穿他的鞋会掉。有一次余多非要穿他的大拖鞋,走了两步就绊倒了,坐在地上哭。他跑过去把人抱起来,说“等你长大了再穿”。
  现在余多长大了。
  穿着他的拖鞋,还是很大。
  ——
  这件事情被揭过去,两人又这么相安无事的过着。
  但一切又都不一样了。
  晚上,余多站在卧室门口,抱着枕头,看着那张空了一半的床。
  “哥,你搬回来睡吧。”
  方千重正在整理文件,头也没抬:“不了,我一个人睡挺好。”
  “我不想一个人睡。”
  “你已经十七岁了,应该一个人睡了。”
  余多站在那里,把枕头往地上一扔,气鼓鼓地坐下去。
  “那我也不睡了。”
  方千重终于抬起头,看着那个坐在地上的人。
  他叹口气,走过去,蹲下来。
  “起来。”
  “不起。”
  “地上凉。”
  “那你搬回来。”
  方千重不答应。
  他把余多从地上捞起来,一瞬间,人已经被放在床上了。
  “睡吧。”方千重转身往外走。
  “你又这样!”余多的声音从身后追过来,“每次都不回答,每次就走!”
  方千重没有回头。
  门关上了。
  余多坐在床上,盯着那扇门,眼眶又红了。
  可第二天醒来,床头总会多点什么。有时候是他爱吃的那家早餐,有时候是新的颜料,有时候是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对不起,宝宝”。
  他捧着那张纸条,看了很久。
  然后又气不起来了。
  这样的事发生了很多次。
  余多提,方千重拒绝。余多生气,方千重哄。周而复始,像一个解不开的结。
  后来余多发现,生气之后,哥哥会给他买很多东西。
  一开始是颜料,画笔,画册。后来是衣服,鞋子,他喜欢的那个牌子的新款。再后来,有一天,他收到了一个小盒子。
  打开来,是一颗钻石。
  黄色的,像日落时分海面上那道光。
  他愣了。
  还没反应过来,方千重又从包里拿出几个盒子,一个一个打开。
  蓝色的,像深海。红色的,像火焰。粉色的,像花园里那丛开得最盛的月季。
  全都有了。
  余多看着那些钻石,在灯光下一闪一闪的,亮得晃眼。他抬起头,看着方千重。
  “哥……”
  “喜欢吗?”
  余多点了一下头,又摇了一下头。
  “不喜欢?”
  “喜欢。”余多说,“但喜欢的不是这个。”
  方千重看着他。
  余多不解释。
  他把那些盒子一个一个盖好,抱在怀里,像抱着什么很重的东西。
  好开心,自己跟哥哥拥有了好多一辈子。
 
 
第55章 情书
  余多的高中是云城最好的公立高中。
  说最好一点都不夸张,学校光荣榜上每年都要更新一批考上名校的学生名字。能进这所学校的要么家里有权有势,要么本身聪明绝顶。而余多属于两者之间,家里超乎寻常的有钱,成绩非常不错。
  录取通知书到的那天,方千重抱起余多,在客厅转了一圈又一圈。
  余多被转得晕头转向,搂着他的脖子又笑又叫,脚上的拖鞋还飞出去一只。
  喜大普奔,为了庆祝我们小多宝宝靠自己的努力成功考上最好的高中。
  那天晚上他们去了云城最高档的西餐厅,吃了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
  是个很普通的早自习,余多吃完早餐把英语书拿出来提前预习,一翻开,一个粉色的东西从书页里飘出来,落在地上。
  是个粉色信封。
  余多把信封捡起来,犹豫了一下,把里面的纸拿了出来。
  是一封信,准确来说是一封情书。
  余多把那封信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又读了一遍。然后傻傻的坐在那里,看着那个粉色信封。
  脑子里第一个冒出的念头:原来自己是这么完美的一个人?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有点烫。
  第二个念头是:原来喜欢人是这种想法?
  他看着信里那些句子——“每次看到你心跳都会加快”“想靠近又不敢靠近”“总能在人群中第一个看到你”“你笑起来的样子我能记一整天”
  原来这样的感觉是喜欢啊。
  那…那他自己呢?
  他每次看见哥哥都会心跳加快、想靠近哥哥又会因为羞涩不敢靠近、总能在人群里第一眼找到哥哥。
  余多的脸更烫了。
  他把那封信折起来,塞回信封,动作有些慌乱,信封被他捏的皱了一角,他又赶紧抚平。
  早自习的铃声还没响,周围的同学都还在背单词,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有些东西,在那几分钟,被想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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