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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魂时代(玄幻灵异)——贰鰣飂

时间:2026-03-29 11:39:07  作者:贰鰣飂
  他那时候已经什么都反应不过来了,心里面已经什么都没剩下。
  此后许多年,[邵玦]都独自一个人守在那里,如同机器一样麻木的守护着倾注了[陆止行]全部心血的镇魂卫。
  直到昨天才终于卸任。
  新生的一代由[陆止行]亲自挑选,又由[邵玦]代为培养,学会了两个人的毕生之所学,不会有比他更合适的人了。
  至此,了却所有事的[邵玦]终于可以去找属于他的[陆止行]了。
  只是在去找他之前,【邵玦还是】有些放心不下,决定来再来看一眼邵玦,毕竟如果邵玦消极怠工,那么【邵玦】的世界也会受到影响。
  如果真出了问题,到了九泉之下【陆止行】生气了怎么办。到时候他哭都没地方哭去,想哄都无从下手。
  不过,好在这里一派祥和,【邵玦】也终于放下心来。
  他可以放心走了。
 
 
第109章 番外6;一些小日常
  前两章被刀麻了吧嘿嘿嘿,这章给点甜的缓缓奥。
  自从门的事情解决后,邵玦无债一身轻,但却不怎么能闲的住。
  镇魂卫恢复了他的正式身份,论功行赏时,因卧底多年潜伏有功,直接连升三级。一纸令下,他与陆止行成了平级,昔日站在暗处的人,如今终于能光明正大地站在阳光下,与他并肩而立。
  只是职级上去了,肩上的担子也重了数倍。细细一算,邵玦反倒比从前还要忙碌。
  陆止行的境遇则截然相反。
  神使一朝解散,他手底下那支专职情报组没了用武之地,顺势也被撤编。苍鲤那边的事务原本归他管,如今组织考虑到邵玦更熟悉内情,干脆一并移交了过去。
  偌大一个镇魂卫基地,陆止行转了三圈,竟找不到一件能让自己正经上手的活儿。高层商量半天,干脆大手一挥,给他批了个长假。
  于是和邵玦渡完蜜月后不到一周他就迎来了自己的第二个漫长假期。
  人这个物种也是奇葩。
  从前在情报组没日没夜连轴转时,他天天做梦都盼着能躺平几天,睡到自然醒,不用看密信,不用查线索,不用提心吊胆担心邵玦在卧底时出事。
  可真当拥有大把空闲时间后,他反而浑身不自在,像是有无数精力在血管里横冲直撞,找不到出口。
  用邵玦的话来讲,就是精力充沛的像只werwer叫的比格犬。
  陆止行头一回想给邵玦做顿晚饭,结果火候没控制好,锅直接烧糊,黑烟滚滚;第二回学乖了想煮点简单的,又不小心把调料放混,一锅汤难以下咽;第三回更离谱,试图用能源武器进行控制,结果这玩意打怨魂效果卓绝,但是放在厨房却有些威力过猛,直接把灶台炸得一片狼藉。
  三回下来,厨房几乎被他拆成了叙利亚战场。
  邵玦每天白天在基地处理堆积如山的公务,对接各部门,复核旧案,忙得脚不沾地,晚上回家还要收拾一片狼藉,换做旁人早就心力交瘁。
  可他偏偏神色如常,眉眼间连一丝疲惫都瞧不见,依旧温和从容,甚至还能笑着把炸毛的陆止行按在椅子上,自己动手收拾残局。
  这定力,让陆止行大受震撼。
  邵玦真的是个很神奇的人,大抵除了陆止行出事这一件事外,就算是天塌下来了他大概也只会说一句哦吧。
  他一度怀疑,邵玦是不是偷偷给自己报了什么修身养性的速成班。直到后来,邵玦在其他事上加倍把这份“辛苦”讨了回来,把人收拾得服服帖帖,陆止行才算彻底消停下来,不敢再随便作妖。
  等到陆止行记吃不记打,不安分的要炸第四遍厨房,组织才终于开恩把他“收”了回去。但他复工之后,也是每天招猫逗狗似的在基地里乱逛。
  然后他就发现了一个小细节。
  邵玦很喜欢送他花。
  不是什么逢年过节的刻意仪式,就是平常日子里,时不时就会出现一束。有时是清雅的白兰,有时是热烈的山茶,有时是细碎温柔的满天星,每次品种都不一样,搭配得恰到好处。
  放在办公室里面,便能让人的心情好上不少,甚至冲淡了不少上班当牛做马的怨气。
  陆止行起初没放在心上,只当是邵玦心情好,随手带回来的小玩意儿。
  可观察得久了,他渐渐品出不对劲来。
  不同的花,花期本就不同,有的盛放三日,有的能撑一周,可无论花期长短,邵玦总能精准卡在花朵即将开败的时候,再送上一束新的。
  家里面倒还好说,毕竟每天都能看到,要是蔫巴了及时换上也正常。
  但问题是,花是放在陆止行的办公室里。陆止行的办公桌一角,永远摆着一束新鲜的花,从未断过。
  邵玦每天忙的脚不沾地,从未去办公室找过他。两个人的办公室一个在东楼一个在西楼,中间隔着一片练武场,根本不存在路过的可能性。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每次都卡着精准的时间,把新鲜的花送到自己办公室,又恰好赶在上一束快要枯萎的时候?
  陆止行抱着胳膊,站在办公室窗前,对着那束开得正好的花,琢磨了整整一上午。
  他先怀疑自己的新副官。
  可那年轻人性格沉稳,做事一板一眼,和邵玦不过是点头之交,平日里连多余的话都不说几句,绝不可能次次都特意去跟邵玦汇报“长官桌上的花快谢了”这种小事。
  他又想起以前的徐屹。
  若是徐屹那个爱八卦的还在,说不定还真会闲的没事干偷偷给邵玦递消息。可如今怨魂诞生的数量锐减,徐屹的性格温良,不大可能化作怨魂留在镇魂卫晃悠。
  就算化了怨魂,借他三个胆子,他也不敢待在镇魂卫晃悠。
  莫说别人,邵玦第一个先把他扔门里面去“好好教化”。
  而陆止行手下的除了副官外,其他人更不会进他的办公室。
  于是这事就这么成了个未解之谜。
  陆止行问过他,邵玦却只是笑而不语。
  他不知道,在邵玦的办公桌上总有一个小花瓶,里面总是孤零零的插着一支花。
  每次邵玦去花房挑选鲜花时,都会特意多买一支。一束送到陆止行的办公室,放在阳光最好的角落,让他一抬头就能看见;另一支,则插在自己桌前的小瓶里,陪着自己处理公务。
  他从不用刻意记花期,也不用派人盯着西楼。
  只要自己桌上那支花开始微微垂头,花瓣失去几分鲜亮,他就知道——是时候给师兄送新的花了。
  不过这个答案邵玦不会告诉陆止行,他等着他的师兄在将来的某一天自己发现。
  他一定会等到的,不是吗?
 
 
第110章 番外7;赛索斯过去篇(1)
  在中部战区与北部战区交界的地带,曾经有着一座几乎要从地图上消失的小渔村。
  这里没有高楼,没有路灯,没有彻夜不息的霓虹,也没有年轻人奔忙的脚步。
  村子不大,零零散散不过几户人家,一眼望去,大多是佝偻着背的老人,和跑起来带着野气的孩子。
  青壮年像是被一阵无形的风卷走了,全都涌向了远方的大城市,只把老屋、大海、牵挂,和一段段无人接续的日子,一同留在了这片被时代渐渐遗忘的海岸上。
  外人路过,只会觉得这里偏僻、落后、冷清,像被高速向前的世界轻轻撇下的一截旧时光。
  可也正因为如此,小渔村没有被外面的浮躁与风尘熏染,人心依旧保持着上世纪才有的淳朴。
  谁家做了新鲜的鱼干,会挨家挨户送一点;孩子们在巷口打闹,从不会有人真的计较,骂两句,笑两声,日子就这么慢悠悠地过着。
  海,是这里唯一不变的底色。
  清晨的雾还没完全散开,灰蓝色的海面平静得像一块被轻轻揉皱的布,几艘破旧的小渔船浮在水上,随着波浪轻轻摇晃,像是大海随手搁在岸边的旧玩具。船身早已被海水泡得发白,木板缝隙里嵌着细沙与海盐,每一道纹路里,都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生计。
  就在这样一片平静的海面下,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猛地破水而出。
  水珠顺着他黝黑瘦削的脸颊滚落,额前的碎发湿漉漉地贴在皮肤上,眼睛却亮得像藏了星。
  他年纪不大,身子骨也算不上结实,可在水里,却灵活得像一条真正的鱼。刚刚破水而出,他手臂就猛地一扬,两条还在剧烈挣扎的大鱼便被他狠狠甩向船板,“啪嗒”两声落在船上,溅起一片水花。
  不等船上的人反应,少年单手往船沿一撑,腰腹发力,整个人利落干脆地翻身上船,动作行云流水,看不出半分笨拙。
  “好小子!”船上头发花白的二叔公连忙伸手摁住不停蹦跳的大鱼,笑得满脸皱纹都挤在一起,“这水性是越来越好了,再过两年,这一片海,便没有比你更厉害的人了。”
  少年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耳朵尖悄悄染上一层浅红,却依旧绷着小脸,嘴硬道:“二叔公,我这不算什么。我阿爸才厉害,他能在水里一口气抓四条大鱼再浮上岸。”
  话音落下,少年眼底刚刚亮起的光,又悄悄暗了下去。
  阿爸已经五年没有回来了。
  五年,足够一个小不点长成半大少年,足够海浪一遍遍冲刷沙滩,足够老屋的墙皮再脱落一层,却不够等回一个远在城里的人。
  二叔公像是看穿了他的心事,轻轻哼了一声,故意岔开话题:“你阿爸?你阿爸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连深水都不敢靠近,见了浪头就往后躲,跟个小姑娘似的。”
  “是啊是啊,”船舱里传来二叔婶温和的声音,她掀开破旧的布帘走出来,手上还沾着渔网的丝线,跟着一起拆台,“俞家老二小时候一见水就哭,还是后来被老俞头摁着头打了两顿,才慢慢敢下水的。小鱼儿,你可千万别学你阿爸小时候那胆小的样子,男子汉,要顶天立地。”
  少年抿了抿嘴,没再反驳。
  他知道,二叔公和二叔婶是怕他难过,才故意说些轻松的话。可有些心事,就像海底的礁石,藏得再深,也会在某个瞬间,被浪头翻出来。
  渔船缓缓调转方向,满载着一网兜活蹦乱跳的渔获,朝着岸边慢慢靠近。海水拍打着船身,发出单调而安稳的声响,海鸥在低空盘旋,叫声清越。
  对渔村的人来说,这样的傍晚,是一天里最踏实的时候。
  船一靠岸,小鱼儿便弯腰拎起属于自己的那两条鱼。鱼还很沉,坠得他小手微微发红,可他一声不吭,稳稳提在手里。跟二叔公、二叔婶挥了挥手,他跳下船,踩着被海水泡软的沙滩,独自一人往家的方向走去。
  他叫小鱼儿,没有大名。
  在他还没出生的时候,阿爸就跟着村里的人一起进城打工,只留下阿妈在家守着老屋。等阿妈艰难地把他生下来,没过多久,也收拾行李,追着阿爸的脚步去了城里。
  从记事起,小鱼儿身边就只有阿公。
  阿公疼他,却固执,只给他取了“小鱼儿”这个小名,说大名一定要等他阿爸阿妈回来亲自取。
  那时候,阿公每天都会坐在门口,望着进村的路,一等就是一整天。可等到头发全白,等到身子再也站不直,等到最后闭上眼,也没能等到那两个人回来给他的孙儿起一个正经名字。
  阿公走后,小鱼儿就成了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
  东家给一碗粥,西家塞一块饼,村里的老人看他可怜,谁都愿意伸手拉一把。
  他六岁那年,阿爸终于回来了一次。小鱼儿那时候还小,躲在门后,偷偷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心里既害怕,又藏着一丝连自己都说不清的期待。
  可阿爸不是回来带他的,也不是来看他的。
  他是为了给城里新生的小弟弟办落户。手续办完,阿爸留下一笔不多不少的钱,自始至终,没有问过他过得好不好,没有摸过他的头,没有给他起那个阿公等了一辈子的大名。
  甚至,没有去村后的小山坡上,看一眼阿公的坟。
  从那天起,小鱼儿就很少再提阿爸阿妈。
  他比同龄的孩子沉默,也比他们更早懂得什么是孤单。
 
 
第111章 番外篇8;赛索斯过去篇(2)
  回到那座破旧、漏风、却唯一能被称作“家”的老屋,小鱼儿把刚捕上来的两条鱼轻轻放在门口的青石板上。
  石面被海风常年吹打,早已磨得光滑,沾着细碎的沙粒与淡淡的海水腥味。他胡乱擦了擦身上的水渍,额前湿漉漉的碎发贴在皮肤上,带着少年人特有的野气与疲惫。来不及再多收拾什么,他便一头栽到那张硬邦邦的木板床上。
  屋子不大,陈设简陋到近乎寒酸。四面墙壁被岁月与烟火熏得发黄发黑,早年为了挡住裂缝,糊了一层旧报纸。经年累月的风吹日晒,纸张早已泛黄发脆,边缘卷翘起毛,被穿堂风一吹,便发出轻微而单调的沙沙声,像是谁在低声耳语。
  门板早就朽坏了,合页松动,关不严实,一到夜里,带着大海特有咸腥气息的晚风便一股一股灌进来,凉丝丝地贴在皮肤上,吹得人骨头缝里都带着几分寒意。
  他从不像村里其他孩子那样,天天把“去大城市”挂在嘴边。
  伙伴们一聚在一起,话题永远绕不开发达的都市。他们叽叽喳喳地讨论城里高耸入云的楼房、宽阔平坦的马路、彻夜不息的灯光,还有只在大人嘴里听过的游乐园。
  每一双眼睛里,都写满了对远方的向往。他们发誓,等长大以后,一定要走出去,走得远远的,再也不回这个偏僻、贫穷、被人遗忘的破地方。
  可小鱼儿不一样。
  他打心底里喜欢这里,喜欢得毫无道理,又无比坚定。
  他喜欢清晨时分,海面上漫起的白茫茫雾气,像一层轻柔的纱,将整个渔村轻轻裹住;喜欢傍晚时分,夕阳把海面染成金红,海浪一波一波漫上沙滩,温柔又安静;喜欢二叔公那双布满老茧、粗糙却温暖的手掌,每次拍在他肩上,都能让他觉得踏实;喜欢二叔婶说话时温温柔柔的语气,总能在他最孤单的时候,给他一点像家一样的暖意;他更喜欢这片从他出生起,就默默养着他、包容他所有委屈与沉默的大海。
  他不想走。
  他想留下来,守着这间摇摇欲坠的老屋,守着这片不会抛弃他的海,守着这些看着他长大、也被他默默依靠着的老人。
  在他小小的、倔强的心里,藏着一个连自己都觉得有些大胆、有些不切实际的念头——他不想挤破头,去别人口中那个叫作“罗马”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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