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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杀手的烦恼(近代现代)——长风佩水

时间:2026-03-31 16:31:45  作者:长风佩水
  “这位就是言哥的beta伴侣吧?”他说,嘴角带着笑,但那个笑容没有到达眼睛,“久仰大名。”
  正华的杀手身份对外是保密的,对于不了解内情的人,正华只是个beta,普通beta而已,所以沈若赫才会看不起,甚至觉得不公平,觉得为什么言回鹊会和这样一个从内到外一无是处的beta结婚。
  正华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平淡,然后低下头,继续吃拔丝地瓜。
  “嗯。”他说,语气淡漠得像在回应一个推销电话。
  沈若赫的笑容顿了一瞬,那一瞬极短,但他脸上的肌肉动了一下——那是压制不悦时的微表情。
  “言哥,”他转向言回鹊,语气重新变得柔软,“你结婚的时候怎么不通知我?我还想给你送份贺礼呢。”
  言回鹊的表情冷了下来,那种冷不是刻意的、表演性质的冷,而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alpha在面对不想搭理的人时本能的冷淡。
  “没必要。”他说,声音简短而疏离。
  沈若赫的笑容没有变,但他的手指在身后攥紧了包带——那是一只爱马仕的铂金包,奶昔白,金扣,是限量款,大概要配货配到天荒地老才能拿到。
  “言哥还是这么冷淡,”他笑着说,语气里带着一丝撒娇的意味,“我们好歹也算是朋友吧?”
  言回鹊没有接话,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目光落在正华身上。
  正华正在吃最后一块拔丝地瓜,完全没有注意到沈若赫的存在——或者说,注意到了,但不在意。
  沈若赫顺着言回鹊的目光看向正华,他的嘴角动了一下,那个弧度很小,但足以让他的笑容从“甜美”变成“嘲讽”。
  “言哥,”他说,声音放低了,像是在说一个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秘密,“你以前不是最讨厌beta的吗?你说beta没有信息素,没有味道,像一杯白开水。”
  包间里的空气凝固了一瞬。
  宋时予放下酒杯,表情有些不悦,周彦深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一下,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但他们的目光都看向了言回鹊。
  言回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他的下颌线绷紧了,咬肌微微隆起,手指在茶杯的杯沿上收紧了一点。
  “人会长大。”他说,声音平静,但平静的底层有一种冷厉的、像冰面下的暗流一样的东西。
  沈若赫的笑容没有变,但他的目光从言回鹊身上移开,再次落在正华身上,这一次,他的打量更直接了——从正华圆润的脸到微微隆起的肚子,从松垮的毛衣领口到那双普通的黑色运动鞋,最后回到正华那张平凡的、毫无特色的脸上。
  他的嘴角翘了一下,那个翘起的弧度里带着一种“果然如此”的轻蔑。
  “言哥,”他说,声音依然软糯,但每一个字都像裹了糖衣的刀片,“你的品位变化真大,以前你喜欢的东西,都是最好看的、最贵的、最精致的——现在……”
  他看了正华一眼,没有说完。
  但那个未完成的句子里,包含了太多东西。
  包间的气氛降到了冰点。
  宋时予放下酒杯,正准备说什么,但正华先动了。
  正华放下了筷子。
  那个动作很轻,筷子落在桌面上,发出了一声细微的“咔嗒”,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沈若赫,那双平淡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情绪——没有愤怒,没有不悦,没有受伤,甚至没有在意。
  就像看一根电线杆,或者一块路边的石头。
  沈若赫被那个眼神看得有些不自在,但他没有退缩,嘴角的笑容依然挂着,只是那笑容的边缘已经开始微微发抖。
  正华伸出手,拿起了桌上的两支筷子。
  一支是公筷,一支是他自己用的。
  他左手一支,右手一支,动作随意得像是在摘菜,然后他把两支筷子并在一起,看了看沈若赫——不,不是看沈若赫,是看沈若赫放在桌上的那只爱马仕铂金包。
  奶昔白,金扣,限量款。
  正华的手动了。
  那个动作快到没有任何人看清,两支筷子从他的手里飞出去,像两道银色的闪电,一左一右,划破了包间里凝固的空气。
  “噗——”
  两声几乎重叠在一起的闷响。
  两支筷子,一左一右,精准地穿透了铂金包的两侧,从包身的一侧穿入,从另一侧穿出,像两根银色的横杆,把整个包钉在了桌面上。
  包里的东西散落出来——口红、粉饼、手机、钱包——乱七八糟地摊在桌上,口红滚到了桌沿,悬在半空,晃了两下,然后“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包间里安静了整整三秒。
  沈若赫的脸在一瞬间变得惨白,他的嘴唇哆嗦了一下,瞳孔收缩成了两个针尖,整个人僵在原地,像一尊被冰封的雕像。
  他的铂金包——那只他排了两年队、配了三十万货才拿到的、奶昔白金扣的限量款铂金包——被两支筷子钉在了桌上,包身上两个对穿的洞,边缘整整齐齐,像是被专业的打孔机打出来的。
  正华坐在椅子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他伸出手,拿起桌上的餐巾纸,擦了擦手指——刚才扔筷子的时候,指尖沾了一点拔丝地瓜的糖浆。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沈若赫,那双眼睛依然平淡,但平淡的底层有一层极薄的、像冰面一样的冷意。
  “埃斯蒙德怪不得不想回家,”他说,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包间里,每一个字都清晰得像刻在石头上,“原来是因为有你这样的弟弟。”
  沈若赫的脸从惨白变成了铁青。
  埃斯蒙德·米勒——米勒家族的嫡长子,alpha,组织的A组成员,目前正在海外执行任务。
  他是米勒家族内定的继承人,但因为厌恶家族内部的权力斗争和尔虞我诈,在几年前脱离了家族,加入了组织。
  沈若赫是米勒家族的旁支,按辈分和亲属关系算,他叫埃斯蒙德一声表哥。
  但正华说“弟弟”,显然是故意的。
  沈若赫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他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他的手指在发抖,嘴唇在发抖,整个人都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愤怒,一种被当众羞辱的的愤怒。
  但他是omega,他的愤怒在正华面前,像一只炸毛的猫站在一头熊面前。
  正华站起来,椅子在地板上发出一声轻微的刮擦声。
  他低头看了一眼桌上的铂金包,那两支筷子还插在上面,像两根不协调的装饰品。
  “包的质量不错,”他语气平淡,“下次买个防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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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小陆,如果开if线脑洞我应该会写小陆x正华嘻嘻嘻
 
 
第9章(微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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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若赫走了。
  走的时候脸色铁青,嘴唇哆嗦着,那只被两支筷子对穿的铂金包被他攥在手里,包身歪歪扭扭的,里面的东西还没来得及收拾干净,一支口红从侧面的破洞里探出头来,像一条从伤口里翻出来的舌头。
  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下来,回头看了正华一眼。
  那个眼神里有愤怒、有不甘、有一种被当众扒光了衣服的羞耻感,但最底层的东西是恐惧,一种本能的、无法控制的、猎物在面对天敌时的恐惧。
  正华没有看他,他重新坐了下来,拿起筷子,夹起了盘子里最后一块拔丝地瓜。
  地瓜已经凉了,糖衣不再拉丝,变成了一层硬硬的、脆脆的壳,咬下去的时候发出“咔嚓”一声,像踩碎了一层薄冰。
  包间的门关上了,沈若赫的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急促而凌乱,像一只落荒而逃的小动物。
  包间里安静了大概五秒。宋时予和周彦深对视了一眼,两个人的表情都带着一种“我刚才看到了什么”的微妙的震惊。
  宋时予率先打破了沉默,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然后放下杯子,看着正华,语气里带着一种真诚的、不加掩饰的敬佩。
  “正华,你知道那只包多少钱吗?”
  正华咀嚼着拔丝地瓜,含糊地“嗯”了一声。
  “限量款,奶昔白金扣,配货至少三十万起,市场价大概……”宋时予想了想,“八十万?”
  正华咽下地瓜,拿起餐巾纸擦了擦嘴角,然后抬起头,看着宋时予。
  “哦。”
  宋时予沉默了一秒,然后他笑了,那个笑容从嘴角开始,慢慢地蔓延到整张脸,最后连眼睛里都是笑意。
  “回鹊,”他转向言回鹊,语气里带着一种“我终于明白了”的了然,“我现在完全理解你了。”
  言回鹊没有接话,他坐在正华旁边,表情很平静,但他的手指在桌面下攥紧了膝盖,指节发白,手背上青筋微微凸起。
  他的下颌线绷得很紧,咬肌隆起了一个小小的弧度,浅褐色的眼睛盯着正华的侧脸,瞳孔微微收缩。
  他在忍,忍笑,忍一种从胸腔里涌上来的、热乎乎的、让人鼻子发酸的、几乎要溢出来的笑意。
  不是因为沈若赫的狼狈,虽然那确实很解气,而是因为正华说“下次买个防弹的”的时候,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这个人,用两支筷子毁掉了一只价值八十万的限量款铂金包,面不改色心不跳,然后继续吃拔丝地瓜,吃完之后擦擦嘴,说了一句“哦”。
  八十万,对他来说,大概和八块钱差不多。
  不是因为他有钱,虽然他的存款确实有八位数,而是因为在他的价值体系里,一只包的价值,大概还不如一块拔丝地瓜。
  这个人啊,怎么会可爱得这么让人想把他抱在怀里呢?
  言回鹊深吸了一口气,把那股笑意压下去。
  然后他伸出手,把正华面前那杯已经凉了的茶端走,换上了一杯新倒的、热气腾腾的龙井。
  “喝点热的,”他说,声音低低的,带着一种刻意的、努力维持的平静,“凉茶对胃不好。”
  正华看了他一眼,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嗯。”
  言回鹊的嘴角翘了一下,那个弧度很小,但他的整张脸都因为这个弧度而亮了起来,像一盏被拧开了开关的灯。
  宋时予看着这一幕,端起酒杯,对周彦深使了个眼色。周彦深会意,也端起酒杯,两个人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回鹊,”宋时予放下酒杯,语气里带着一种“我认输了”的感慨,“我收回我之前说的话。”
  “什么话?”
  “我说你像一只被养熟了的金毛,”他顿了顿,“现在我改主意了。”
  “像什么?”
  “像一只被养熟了的、但爪子上还藏着利刃的狼。”
  言回鹊没有理他,他的注意力全在正华身上。
  后者正在用筷子夹起盘子里最后一块糖醋小排,这排骨没什么肉,肉只有大概指甲盖那么大,他放进嘴里,仔仔细细地啃干净,然后把骨头吐出来,放在碟子里。
  那个动作很认真,认真得像在拆一颗炸弹。
  每一丝肉都要用牙齿刮干净,每一滴酱汁都要用舌尖舔掉,骨头吐出来的时候干干净净,白森森的,像被福尔马林泡过。
  言回鹊看着他,心跳又漏了一拍。
  回家的路上,言回鹊开车,正华坐在副驾驶。
  车窗外的夜景在流动,路灯的光从车窗外照进来,一明一暗地落在正华的脸上,把他的轮廓切割成一块一块的——圆润的额头、平平的鼻梁、微微嘟起的嘴唇,没有棱角的下巴。
  他靠在椅背上,安全带勒着肚子,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只被系在座位上的、吃饱了之后昏昏欲睡的仓鼠。
  言回鹊的余光时不时地飘向副驾驶。
  他的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了两下——那是他在想事情时的习惯动作。
  “正华。”他说。
  “嗯?”正华的声音含含糊糊的,半梦半醒。
  “刚才在包间里……”他斟酌了一下措辞,“你生气了吗?”
  正华睁开眼睛,偏头看了他一眼。
  那个眼神很平淡,但在平淡的底层有一丝极细微的困惑。
  “没有。”
  “那你怎么——”言回鹊顿了顿,“你为什么要毁掉那只包?”
  正华想了想,那个沉默的长度大概等于一个正常人在思考“明天早餐吃什么”的时间。
  “因为他在看我。”他说。
  “看你?”
  “嗯。”正华的语气平淡得像在念一份菜谱,“他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块垃圾,我无所谓,但他看我的时候,影响了我吃拔丝地瓜的心情。”
  言回鹊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收紧了一点。
  “所以你毁了他的包?”
  “嗯。”
  “不是因为他说的话?”
  “什么话?”
  言回鹊的嘴角抽了一下:“他说我是 alpha,你是 beta,说我以前喜欢好看的东西,现在——”他顿了顿,没有说完。
  正华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认真,不是那种“我在意你说的话”的认真,而是那种“我在确认一个事实”的认真。
  “他说了什么?”正华问,语气真诚。
  言回鹊沉默了三秒,然后笑了,那个笑容在路灯的光线下显得格外温柔。
  “没什么,”他说,“不重要。”
  正华看了他两秒,然后点了点头,重新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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