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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车子继续在夜色中行驶,车载音响里放着爵士乐,萨克斯的声音慵懒而暧昧,在车厢里缓缓流淌。
正华的呼吸声慢慢变得均匀,胸口有节奏地起伏着,像一只在窝里打盹的小动物。
言回鹊把空调的温度调高了一度,然后把音响的音量调低了一点。
他的目光落在正华搭在腿上的手上,那只手刚才用两支筷子毁掉了一只八十万的包的手此刻安安静静地放在膝盖上,手指微微蜷曲,指甲剪得很短,圆圆的指尖泛着健康的粉色。
言回鹊看着那只手,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想握住那只手,但他没有,因为他怕吵醒正华。
他把目光收回,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
路灯的光从车窗外照进来,一明一暗地落在他的脸上,把他的五官照得格外立体——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眉骨、锋利的下颌线,还有那一小截因为吞咽而滚动的喉结。
好看得不像话。
但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明天早上给正华做什么早饭?煎饼果子昨天做过了,小笼包太费时间,要不做鸡蛋灌饼?正华上次说想吃鸡蛋灌饼,但酱料要少放一点甜面酱,多加一点辣椒油……
他想着想着,忍不住笑了起来,笑里带着期待。
车子驶入小区的地下车库,言回鹊把车停好,熄火,他转过头,看了一眼副驾驶。
正华还在睡,头微微歪向车窗的方向,嘴巴微微张开,发出细微的、像猫呼噜一样的呼吸声。
言回鹊看着他,看了大概十秒,然后他解开自己的安全带,探过身去,帮正华解开安全带。
他的手指在扣锁上轻轻一按,“咔嗒”一声,安全带弹开了。
正华没有醒,他的身体因为安全带的松开而微微滑了一下,头从车窗的方向歪向了言回鹊的方向,差一点就靠在了言回鹊的肩膀上。
言回鹊的身体僵了一瞬,他的鼻尖离正华的头发只有几厘米的距离,他能闻到正华头发上洗发水的味道,雪松和柑橘,是他给正华换的那款法国进口的。
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把正华的头扶正,靠在了椅背上。
“正华,”他低声说,“到家了。”
正华没有反应。
“正华。”他又叫了一声,声音比刚才大了一点点。
正华的睫毛动了一下,然后他慢慢地睁开眼睛,那双眼睛在黑暗中显得格外亮,像是两颗被水洗过的深色玻璃珠,他看着言回鹊,表情茫然了三秒,然后恢复了平时的平淡。
“到了?”
“嗯。”
他打了个哈欠,那个哈欠打得毫不掩饰,张大嘴巴、眼睛眯成一条缝、眼角挤出一滴泪水。
然后他吧唧了一下嘴,推开车门,下了车。
言回鹊坐在驾驶座上,看着正华的背影消失在电梯间里,圆滚滚的,笨拙的,在地下停车场的灯光下一晃一晃的。
他低下头,看了一眼副驾驶的座椅——座椅上有一个浅浅的、被正华的体重压出来的凹痕,还有一小片被正华的后脑勺蹭乱的绒毛。
他伸出手,摸了摸那片绒毛,把它们抚平,然后他笑了,无声的、温柔的、在空旷的地下车库里只有他自己能看到的笑。
言回鹊觉得自己完了,真的完了。
他连正华在座椅上压出来的凹痕都觉得可爱。
言回鹊的“麻烦”并没有因为沈若赫的狼狈退场而结束。
消息传得很快——这个圈子里没有秘密,尤其是当事件涉及一只被筷子对穿的限量款铂金包、一个沈家的小少爷、一个言家的未来首领,还有一个其貌不扬的beta。
三天之内,“言回鹊的 beta 配偶用两支筷子毁掉了沈若赫的铂金包”这件事,就在组织的八卦圈子里传遍了。
版本很多,有的说正华是用一根筷子钉穿的,有的说正华是在十米外扔的,还有的说正华是嫉妒沈家少爷才会这样泄愤。
但不管哪个版本,核心信息都是一样的:言回鹊的 beta 配偶,不好惹。
不好惹到什么程度呢?据说沈若赫回家之后哭了一个小时,然后给言回鹊发了十七条消息,大意是“言哥你怎么能让他这么对我”、“我们好歹好过”、“你就这么看着一个 beta 欺负 omega”之类的。
言回鹊一条都没回,直接把他拉黑了。
然后沈若赫的社交账号上出现了一条动态,配图是一只被两支筷子钉在桌上的铂金包,文案是:“有些人,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没指名道姓,但所有人都知道说的是谁。
言回鹊看到这条动态的时候,正在厨房里做红烧肉,他当时手里拿着一把菜刀,正在切五花肉,手机屏幕亮了一下,他低头看了一眼,然后——
菜刀“笃”的一声剁进了砧板里,刀身立在木头上,颤了三颤。
他的下颌线绷得像一根拉满的弓弦,咬肌隆起了一个明显的弧度,浅褐色的眼睛里翻涌着一种冷厉的、alpha本能的、领地受到侵犯时的怒意。
他拿起手机,准备打一个电话,不是给沈若赫,是给沈家的当家人。他想说的是:管好你家的孩子,否则我不保证他的人身安全。
但他的手指在拨号键上停住了。
因为他听到客厅里传来一个声音——正华在吃零食。
今天超市打折,正华买了一袋锅巴,此刻正坐在沙发上,一片一片地往嘴里塞,咀嚼的时候发出“咔嚓咔嚓”的、清脆的、像小动物啃坚果一样的声音。
言回鹊的手指在拨号键上停了三秒,然后把手机放下,重新拿起菜刀,继续切五花肉。
他不能在这种情绪下打电话。
不是因为怕得罪沈家,而是因为,如果他打了这个电话,就等于承认沈若赫那条动态确实戳中了什么。
“有些人,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正华配不上言回鹊。
言回鹊知道这是屁话。
但他的alpha本能,那种“我的配偶被质疑了所以我必须用武力捍卫他的尊严”的本能,正在他的血管里咆哮。
他深吸了一口气,把五花肉切成大小均匀的立方体,刀口整齐,肥瘦相间,在砧板上码得整整齐齐,像一排等待检阅的士兵。
然后他打开燃气灶,开始炒糖色。
冰糖在油锅里慢慢融化,从透明变成琥珀色,从琥珀色变成深褐色。
四分十五秒,关火。
正华说过,四分十五秒关火,出锅的时候是浅琥珀色,甜味最纯。
他把炒好的糖色倒进碗里,放在一边,然后开始煸五花肉。
肉块在热油里翻滚,发出“滋滋”的声响,脂肪的香气在厨房里弥漫开来,混着八角和桂皮的味道,浓烈而温暖。
他的情绪慢慢平复了。
不是因为他不生气了,而是因为他发现,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他的脑子里只有正华——正华说“糖醋比例七比三”时的认真表情,正华吃拔丝地瓜时微微眯起的眼睛,正华说“你做的饭越来越好了”时平淡但真诚的语气。
沈若赫?谁在乎。
他把煸好的五花肉倒进砂锅里,加入炒好的糖色、生抽、老抽、料酒、八角、桂皮、香叶,然后盖上盖子,小火慢炖。
砂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汤汁在慢慢收浓,肉块在慢慢变软。
他站在灶台前,双手撑在台面上,低着头,看着砂锅的盖子被蒸汽顶得微微颤动。
“言回鹊。”
正华的声音从厨房门口传来,他转过头,看到正华站在门框里,手里拿着那袋锅巴,嘴里还嚼着半片,腮帮子鼓鼓的。
他的嘴角沾着几粒锅巴的碎屑,浅蓝色的T恤领口歪了一边,露出小半截锁骨。
“怎么了?”言回鹊问,声音比平时柔和了很多。
正华走进厨房,站到他旁边,探头看了一眼砂锅。
“红烧肉?”
“嗯。”
“糖色炒了多久?”
“四分十五秒。”
正华点了点头,然后把一片锅巴塞进嘴里,“咔嚓咔嚓”地嚼着。
“沈若赫发了一条动态。”正华忽然说。
言回鹊的手指在台面上收紧了一点。“我知道。”
“他说我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言回鹊的呼吸停了一瞬。“你看到了?”
“嗯。苏小晚给我看的。”
言回鹊沉默了一秒。
苏小晚,那个beta女生,练习生里最崇拜正华的那个。
她大概是在刷手机的时候看到了那条动态,然后义愤填膺地截图发给了正华。
“你怎么想?”言回鹊问,声音有些低。
正华歪了一下头,那个角度很小,配上他鼓鼓的腮帮子和嘴角的锅巴碎屑,有一种说不出的憨态。
“什么怎么想?”
“就是……他说的那句话。”
正华想了想,“我确实不像太子。”
言回鹊转过头,看着他。
那双浅褐色的眼睛里有一种复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心疼、愤怒、自责,还有一丝微妙的、酸涩的、像被人用手攥住了心脏的感觉。
“正华——”
“但我也不需要像太子。”正华打断了他,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他顿了顿,把最后一片锅巴塞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而且,龙袍穿着不舒服,不如T恤自在。”
言回鹊看着他,看了大概五秒。
很无厘头的回答,但是言回鹊懂了正华的意思,正华在说,他只是他自己,不需要匹配任何东西,他只随心而活。
“那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他说。
“嗯。”正华点了点头,然后看了一眼砂锅,“红烧肉什么时候好?”
“再炖二十分钟。”
“哦。”正华转身走出厨房,回到沙发上,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电视里在播一个美食节目,主持人正在介绍一家藏在巷子深处的老字号烧鹅店,皮脆肉嫩,蘸着酸梅酱吃,一口下去满嘴流油。
正华的目光被屏幕吸引住了,嘴唇微微翕动,大概在默念烧鹅的配料表。
言回鹊站在厨房里,透过门框看着正华的侧脸。
那张脸在电视的光线下显得格外柔和,圆润的、平凡的、但此刻在他看来,比任何一张精致的脸都好看。
他掏出手机,打开沈若赫的那条动态,看了一眼评论区。
评论区很热闹,有人在问“这是谁干的”,有人在说“这也太狠了”,有人在感叹“包可惜了”,还有人在阴阳怪气“beta 就是 beta,上不了台面”。
言回鹊的目光在那条“beta 就是 beta,上不了台面”上停了一秒。
然后他退出动态,打开通讯录,找到沈家当家人的号码,发了一条消息。
消息很短,只有几个字:
“管好你家的人。”
发完之后,他把手机放进口袋,关掉燃气灶,打开砂锅的盖子。
红烧肉炖得刚好,酱汁浓稠,肉块红亮,用筷子戳一下,肥肉的部分颤巍巍的,像一块要被体温融化的黄油。
他夹了一块,吹了吹,放进嘴里。
入口即化。
咸、甜、鲜三层味道在舌尖上依次展开,最后在喉咙深处留下一丝若有若无的五香余韵。
他点了点头,心想:这次的火候比上次好了点,应该会比上次分高。
然后他盛了一碗米饭,把红烧肉连汤带汁地浇在饭上,端到餐桌上。
“正华,吃饭了。”
正华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餐桌前坐下,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
咀嚼,咽下。他的眼睛亮了一下。
“九十二分。”他说。
言回鹊的嘴角翘了起来,“比上次多了两分?”
“嗯。糖色的火候刚好,没有苦味;肥肉炖得够烂,入口即化,瘦肉的部分没有柴,还是嫩的;酱汁的浓稠度也刚好,能挂在肉上,但不会太咸。”
言回鹊坐在对面,双手交叠放在桌上,看着正华一块接一块地吃红烧肉。
“那扣的八分扣在哪里?”
正华想了想:“你用的酱油不对,生抽应该用头抽,鲜味更足,老抽应该用古法酿造的,颜色更红亮,不会发黑,你用的是超市买的普通生抽和老抽,鲜味不够,颜色也差了一点。”
言回鹊沉默了一秒。
“头抽和古法老抽,我明天让人买。”
“嗯。”
正华继续吃红烧肉,言回鹊继续看他,电视里还在放那个美食节目,主持人正在用筷子夹起一块烧鹅,蘸了一下酸梅酱,送进嘴里,发出一声夸张的“嗯——”。
正华的筷子停了一下,他的目光从碗里移到电视屏幕上,停在那块烧鹅上,停了一秒。
言回鹊注意到了。
“想吃烧鹅?”
正华收回目光,继续吃红烧肉。“有点。”
“明天让人去买。”
“不用,那家店在顺德,太远了。”
“顺德的?”
“嗯,电视里那家。”
言回鹊没有再说“让人去买”了。
他掏出手机,打开地图,搜索了一下从他们所在的城市到顺德的距离——大概一百二十公里,开车两个小时。
他想了想自己明天的日程:上午有一个会,下午有一个会,晚上还有一个应酬。
他把手机放回口袋,继续看正华吃红烧肉。
正华吃完了第二碗米饭,把碗放下,靠在椅背上,打了个饱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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