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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杀手的烦恼(近代现代)——长风佩水

时间:2026-03-31 16:31:45  作者:长风佩水
  情侣装,宋时予和周彦深同时意识到了这一点。
  宋时予的嘴角抽了一下,周彦深的表情也出现了一瞬间的微妙。
  言回鹊注意到了两个人的反应,他的嘴角翘了一下——那个翘起的弧度不大,但足以让整张脸都亮起来,得意、炫耀、宣示主权,三种情绪在那个微笑里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他拉开椅子,让正华坐下,然后自己坐在旁边。
  两个人坐在一起,对比鲜明得近乎残忍——
  言回鹊,浅灰色毛衣,修长挺拔,五官深邃,下颌线锋利,坐在椅子上的姿态从容而优雅,像一幅文艺复兴时期的肖像画。
  正华,深灰色毛衣,圆润敦实,五官平淡,肚子微微隆起,坐在椅子上的时候,肚子的部位把毛衣撑出一个柔和的弧度,像一颗被灰色毛线包裹的土豆。
  宋时予看着这两个人,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压下嘴角的笑意。
  “回鹊,”他说,“你们这是……情侣装?”
  言回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巧合。”他说。
  “巧合?”周彦深挑眉,“你穿的是浅灰色,他穿深灰色,同款不同色,你管这叫巧合?”
  “衣帽间里衣服太多了,拿错了。”言回鹊的语气依然平淡,嘴硬且死不承认。
  正华坐在旁边,正在看菜单,完全没有注意到三个alpha之间的微妙对话,他翻开菜单的第一页,目光落在“招牌红烧肉”那四个字上,停了一秒,然后翻过去,继续看。
  宋时予注意到他的动作,笑了。
  “正华,别客气,随便点,今天我做东。”
  正华抬起头,看了宋时予一眼,那一眼很平淡,但宋时予的脊背莫名地凉了一下——他想起上次在训练场被枪口抵住额头的经历。
  “谢谢。”正华说,然后低下头,继续看菜单。
  他的手指在菜单上慢慢地移动,每一页都看得很仔细,遇到感兴趣的菜名会停下来,目光在配料表上来回扫两遍,然后翻过去,又翻回来,再看一遍。
  那个认真程度,和他拆解一把狙击步枪的时候一模一样。
  言回鹊坐在旁边,没有看菜单,他在看正华。
  他的目光从正华的额头滑到鼻梁,从鼻梁滑到嘴唇,从嘴唇滑到下巴,然后回到额头,再滑一遍,频率大概是每三秒一个循环,像一台精密的扫描仪,不放过正华脸上的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变化。
  正华翻到“拔丝地瓜”那一页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
  那个亮度变化极其细微,但言回鹊捕捉到了,他的嘴角翘了起来。
  “点一个。”他说。
  “嗯。”正华点头,言回鹊眼神示意服务员用笔在菜单上打了个勾,默契地好像做过许多遍一样。
  宋时予和周彦深对视了一眼,两个人的表情都带着一种“我们看到了什么”的微妙。
  菜陆续上来了。
  红烧肉、糖醋小排、清蒸鲈鱼、蒜蓉空心菜、酸辣土豆丝、拔丝地瓜——每一道菜都摆盘精致,在白瓷盘里泛着诱人的光泽。
  正华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
  五花肉切得方方正正,肥瘦相间,酱色的汤汁裹在表面,在包间的灯光下泛着琥珀色的光。
  他把那块肉放进嘴里,咀嚼了两下,然后,他的眼睛亮了。
  不是那种微微发亮,而是像有人在黑暗的房间里突然打开了一盏灯,整个人的表情都亮了起来。
  “好吃。”他说,声音比平时高了一点点。
  宋时予和周彦深同时注意到了这个变化,两个人对视了一眼,表情都带着一种“原来这个人真的有表情”的惊讶。
  言回鹊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表情,他正忙着给正华夹菜。
  一块糖醋小排放进正华的碗里,一块清蒸鲈鱼的肚腩肉放进正华的碗里,一筷子蒜蓉空心菜放进正华的碗里,一勺酸辣土豆丝放进正华的碗里——
  三十秒之内,正华的碗里堆起了一座小山。
  正华低头看了看那座小山,又抬头看了看言回鹊。
  “你自己不吃?”
  “吃。”言回鹊说,但他没有动筷子,他的目光还落在正华的脸上。
  正华没有再说什么,低下头,开始消灭碗里的小山,他的吃相和平时一样——专注、虔诚、腮帮子鼓鼓的,咀嚼的时候发出细微的、满足的声音。
  言回鹊看着他吃,嘴角的弧度一直没有放下来。
  宋时予坐在对面,看着这一幕,终于忍不住了。
  “回鹊,”他端起酒杯,似笑非笑,“你今天是来吃饭的,还是来看你老婆吃饭的?”
  言回鹊的表情僵了一瞬,然后他端起自己的酒杯,和宋时予碰了一下。
  “都是。”他说,语气理直气壮。
  周彦深笑了,“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什么?”
  “像一只金毛,蹲在主人面前,等着主人摸摸头。”
  言回鹊轻咳了一声,“我没有。”
  “你有,”宋时予说,“你从坐下来到现在,筷子动了三次,给正华夹菜动了十七次,你看他的时间大概是看我们的一百倍,你管这叫‘吃饭’?”
  言回鹊张了张嘴,想反驳,但他的目光又不自觉地飘向了正华——后者正在吃拔丝地瓜,糖丝从地瓜的表面被拉出来,细细的、亮晶晶的,在灯光下像一根根金色的丝线,正华的嘴唇上沾了一点糖浆,亮亮的,他的舌尖伸出来,舔掉了那点糖浆。
  言回鹊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宋时予和周彦深同时沉默了,然后两个人同时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回鹊,”周彦深放下酒杯,表情严肃,“你需要冷静一下。”
  “我很冷静。”言回鹊说,但他的耳尖已经红了。
  “你看着你老婆舔了一下嘴唇,你都忍不住吞口水了,”周彦深说,“这叫冷静?”
  言回鹊闭嘴了。
  正华吃完了拔丝地瓜,抬起头,看了看三个alpha,他的表情平淡,但那双眼睛里有一丝极细微的困惑。
  “你们在说什么?”他问。
  “没什么,”言回鹊说,声音有些哑,“他们在说今天的菜不错。”
  正华点了点头,然后低下头,继续吃红烧肉。
  宋时予看着正华吃东西的样子,忽然笑了。
  “正华,”他说,“你吃东西的时候,跟我们上次见你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正华头也没抬。
  “上次你拿枪指着我的时候,像一把刀;现在你吃东西的时候,像——”
  他顿了顿,想了想。
  “像一只在晒太阳的猫。”
  正华抬起头,看了宋时予一眼,那一眼很平淡,但宋时予感觉到了一种被审视的、微微发凉的感觉。
  “猫?”正华说。
  “嗯,就是那种……吃饱了之后懒洋洋的、什么都不在乎的、很放松的猫。”
  正华想了想,然后低下头,继续吃红烧肉。
  “猫也行。”他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宋时予笑了,他转头看向言回鹊,想说什么,但看到言回鹊的表情,笑容顿了一下。
  言回鹊正在看正华,那个眼神——不是看配偶的眼神,是一种“全世界只有这个人”的眼神,专注的、深沉的、带着一种alpha特有的、笨拙的、不会用语言表达只能用眼睛说的温柔。
  宋时予和周彦深又默契地对视了一眼,这次两个人的表情都变成了“我们什么都看到了但决定不拆穿”。
  饭局进行到一半,言回鹊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屏幕,是组织的工作消息,他站起来,走到包间外面接电话。
  包间里剩下三个人。
  正华在吃糖醋小排,宋时予和周彦深在喝茶。
  “正华,”宋时予放下茶杯,语气随意,“你跟回鹊结婚也有几个月了,感觉怎么样?”
  正华咬着排骨,想了想。
  “挺好的。”
  “挺好的?”宋时予挑眉,“具体呢?”
  正华把骨头从嘴里吐出来,动作干净利落,一点酱汁都没沾到嘴角。
  “他做饭挺好吃的。”他说。
  宋时予沉默了一秒,然后笑了。
  “就这个?”
  “嗯。”
  “没有别的了?”
  正华歪了一下头,那个角度很小,配上他圆润的脸和嘴角沾着的糖醋酱汁,有一种说不出的憨态。
  “他吹头发的技术也不错。”
  宋时予和周彦深同时沉默了,两个人对视了一眼,表情复杂。
  “回鹊要是听到你这么说,”周彦深端起茶杯,慢悠悠地说,“大概会高兴得睡不着觉。”
  正华没有接话,他低下头,继续吃糖醋小排。
  言回鹊接完电话回来,推开门,看到正华正在吃最后一块糖醋小排,腮帮子鼓鼓的,嘴角沾着一粒白芝麻。他的表情柔和了下来,走到正华旁边坐下。
  “好吃吗?”他问。
  “好吃。”正华把最后一块小排吃完,放下筷子,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这家店的糖醋小排酸味有点重,糖醋比例应该是六比四,下次我们自己做的時候,糖醋比例可以调到七比三,会更符合我的口味。”
  言回鹊笑了,“好。”
  宋时予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自己胃里有点酸,不是吃醋,是被塞狗粮塞的。
  “回鹊,”他说,“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哪样?”
  “这样——”宋时予比划了一下,“围着一个人转、给人家夹菜、研究什么做饭的糖醋比例、吹头发——你以前连自己的头发都不吹,都是让发型师弄的。”
  言回鹊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不自然。
  “人会变的。”他说,语气努力维持着alpha应有的从容,但他的耳尖又红了。
  “变得真彻底,”周彦深感慨了一句,端起酒杯,“来,为回鹊的改变干一杯。”
  三个人碰了一下杯。
  正华没有碰杯,他又在看菜单,研究要不要再加一份拔丝地瓜。
  言回鹊注意到他的目光,凑过去看了一眼。
  “想吃就点。”
  “……已经吃了两份了。”
  “那又怎样?”
  正华想了想,“那就再点一份。”
  言回鹊笑了,招手叫服务员。
  宋时予和周彦深看着这一幕,两个人同时叹了口气。
  “回鹊,”宋时予说,“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什么?”
  “像一只被养熟了的金毛,主人想吃什么都给买,主人想做什么都陪着,主人说什么都对。”
  言回鹊的嘴角抽了一下,怎么又把他比作金毛?
  “我不是。”
  “你是,”周彦深说,“而且你乐在其中。”
  言回鹊张了张嘴,想反驳,但他的目光落在正华身上——后者正在期待第三份拔丝地瓜,眼睛比平时亮了一点点,嘴唇微微抿起,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地敲着,像一只等着开饭的小动物。
  他的反驳卡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来,因为他确实乐在其中。
  正华的第三份拔丝地瓜上来了,他夹起一块,拉出的糖丝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像一根根金色的琴弦。
  他把地瓜放进嘴里,咀嚼的时候眼睛微微眯起,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满足的、安宁的、像猫在阳光下打盹一样的气息。
  言回鹊看着那张脸,心想:我这辈子就栽在这个人手里了。
  饭局接近尾声的时候,包间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下面是浅蓝色的牛仔裤和一双白色的板鞋,整个人干净、清爽、好看。
  他的五官很精致——瓜子脸,大眼睛,睫毛卷翘,嘴唇涂了一层薄薄的唇彩,在包间的灯光下泛着微微的光泽,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一个浅浅的梨涡。
  他身上的信息素是淡淡的百合花香,清甜而不腻,从外表到信息素,都是绝大多数的alpha的理想型。
  言回鹊看到他的时候,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
  那个空白很短,大概只有零点五秒,但正华捕捉到了。
  正华正在吃拔丝地瓜,咀嚼的动作没有停,但他的目光从盘子上移开,在那个omega身上停了一秒,然后收回,继续吃。
  “言哥,”omega走进来,声音软糯,带着一种刻意放柔的、撒娇般的语调,“好久不见,我听说你在这里吃饭,特意过来打个招呼。”
  他叫沈若赫,是沈家的小少爷,omega,今年二十三岁,在这个圈子里出了名的好看。
  他和言回鹊有过一段短暂的交往——说是交往,其实更像是两家的长辈撮合之下的几次约会,吃了两顿饭,看了三次电影,牵过一次手,仅此而已。
  但对沈若赫来说,那显然不止是“仅此而已”。
  他的目光在言回鹊脸上停留了三秒,然后移开,扫过宋时予和周彦深,最后落在正华身上。
  那个目光在正华身上停了大概两秒。
  两秒里,他的表情经历了从“好奇”到“确认”到“不屑”的完整变化。
  他看正华的眼神——不是打量,是一种看不起的、居高临下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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