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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杀手的烦恼(近代现代)——长风佩水

时间:2026-03-31 16:31:45  作者:长风佩水
  “醒了?”言回鹊的声音还有些哑,但比昨天有精神多了。
  他的脸色依然苍白,右胸的纱布换过了,白色的,没有渗血,整个人靠在枕头上,病号服的领口松松垮垮地敞着,露出一截锁骨和胸肌的轮廓。
  即使躺在病床上,即使脸色苍白得像一张宣纸,这张脸依然好看得不像话——亚麻色的头发散在枕头上,浅褐色的眼睛在晨光里像是被稀释过的蜂蜜,鼻梁高挺,下颌线锋利,嘴唇因为失血而有些干裂,但形状依然是完美的。
  正华从床上坐起来,动作很慢,他身上的战术服已经被换掉了,言回鹊想帮忙,但是自己动不了,只能拜托护士。
  现在穿着的是一件宽大的白色T恤和一条灰色的运动短裤,是言回鹊让人从家里带来的。
  他的脸上那道擦伤已经结了痂,暗红色的,从左颧骨延伸到耳下方,在他那张圆润的、平淡的脸上格外显眼,像一张白纸上被人用红笔画了一道。
  言回鹊看着那道擦伤,喉结滚动了一下,然后把粥递过去,“喝点。”
  正华接过保温杯,喝了一口。粥是温的,皮蛋切得碎碎的,瘦肉撕成丝,米粒已经开花,他喝了两口,然后停下来,看着言回鹊。
  “你喝了吗?”
  “喝了。”
  正华点了点头,继续喝粥。
  他喝得很慢,每一口都要在嘴里含一会儿才咽下去,不是因为烫,是因为他的身体还在从三天的极度疲劳中恢复,连吞咽都变得费力。
  言回鹊坐在旁边看着他,目光从他的额头滑到鼻梁,从鼻梁滑到嘴唇,从嘴唇滑到下巴,然后回到那道擦伤上,停住。
  他伸出手,用拇指轻轻碰了一下那道痂的边缘。
  “疼吗?”
  正华含着粥,含糊地说:“不疼。”
  “骗人。”又不是机器人,怎么可能感觉不到疼?
  正华看了他一眼,没有反驳,继续喝粥。
  言回鹊的手指没有收回来,从痂的边缘移到正华的颧骨上,指腹贴着那一小片皮肤,慢慢地摩挲着,正华的皮肤很软,颧骨被脂肪包裹着,摸不到骨头的棱角,只有一层温热的、柔软的、像棉花一样的触感。
  言回鹊的手指从颧骨滑到耳后,从耳后滑到后颈,停在那里。
  正华的后颈有一小片皮肤被战术服的领口磨红了,红红的,微微发烫。
  言回鹊的指腹压在那片红印上,能感觉到皮肤下面脉搏的跳动,比平时慢了一点,是身体还在恢复的标志。
  “你瘦了。”言回鹊说。
  正华咬着保温杯的杯沿,想了想,“瘦了大概五斤。”
  “三天瘦了五斤?”
  “嗯,没好好吃饭。”
  言回鹊的手指在他后颈上收紧了一点。
  “回家给你补回来。”他说得很认真,眼神里带着心疼。
  正华看了他一眼,“那得补很久。”
  “那就补很久,”言回鹊把手收回来,靠在枕头上,偏着头看他,“一辈子够不够?”
  alpha的眸子深邃得要把人吃了。
  正华没有回答,他把最后一口粥喝完,拧上杯盖,放在床头柜上,然后掀开被子,下了床。
  “我去上厕所。”
  言回鹊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洗手间门口,圆滚滚的,笨拙的,在医院走廊的灯光下一晃一晃的,被拉得很长。
  他的嘴角翘了起来,然后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手——刚才摸正华后颈的那只。
  他把手指举到鼻子前面,闻了闻,是正华的味道,然后把手指贴在嘴唇上,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言回鹊在医院住了一周。
  这一周里,正华每天下午训练结束后都会来医院,他骑着小电驴,都会在医院的食堂里打包一份粥或者汤,拎到病房里,放在床头柜上,然后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拿出平板电脑,写训练总结。
  言回鹊躺在床上,看着正华写训练总结。
  他写字的时候会微微歪头,嘴唇微微抿起,圆润的侧脸在病房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柔和,手指握着触控笔,一笔一画,横平竖直,像小学生写作业。
  “今天吃什么?”言回鹊问。
  “皮蛋瘦肉粥。”
  “又是皮蛋瘦肉粥?”
  “医院的食堂只有这个。”
  “那你怎么不自己带?”
  正华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训练结束就五点了,再去菜市场买菜,回家做饭,做好再带过来,就八点了。”
  言回鹊沉默了。
  他当然知道正华不是因为麻烦,是因为正华觉得“八点吃晚饭对身体不好”。
  正华对食物的时间有严格的执念——早饭七点到七点半,午饭十二点到十二点半,晚饭六点到六点半。
  超过这个时间,食物就不是食物了,是“将就”,而他不想让言回鹊“将就”。
  “明天别来了,”言回鹊说,“我后天就出院了。”
  正华的笔停了一下,“嗯。”
  “你好好休息,这几天你也累了。”
  “嗯。”
  “正华。”
  “嗯?”
  “你过来。”
  正华放下平板电脑,走到病床边,站住,言回鹊伸出手,拉住他的手腕,把他往自己的方向拽了一下。
  正华没有防备,身体前倾,一只手撑在床沿上,脸离言回鹊的脸只有几厘米的距离。
  言回鹊看着他的眼睛,那双平淡的、此刻因为距离太近而微微放大的眼睛。
  “你这几天,是不是瘦了?”
  正华想了想。“大概又瘦了两斤。”
  “没好好吃饭?”
  “好好吃了,但食堂的饭不好吃。”
  他的小熊老婆,最近吃得一点都不好,脸都没之前圆了。
  言回鹊的手指在他手腕上收紧了一点,“等我出院,给你做红烧肉。”
  “嗯。”
  “还有麻辣香锅。”
  “嗯。”
  正华的眼睛亮了一点,那种亮度变化极其细微,但言回鹊捕捉到了。
  他的嘴角翘了起来,手指从正华的手腕滑到手掌,十指交握,掌心贴着掌心。
  言回鹊把那只手举到嘴边,嘴唇贴着正华的指节,轻轻碰了一下。
  正华低头看着他,没有缩手,表情和平时一样平淡,但他的呼吸比刚才快了一点点。
  言回鹊注意到了,他的嘴唇从指节移到指尖,从指尖移到指腹,一个一个,慢慢地,像在品尝一道需要慢慢回味的菜。
  正华的指尖在他的嘴唇里微微颤了一下。
  “你干嘛?”正华问,语气平淡,但他的耳尖红了一点点。
  “尝尝你的味道。”言回鹊说,声音低低的,带着一种alpha特有的、理直气壮的、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的随意。
  正华看了他三秒,然后把手抽回来,转过身,走回椅子旁边,坐下来,拿起平板电脑,继续写训练总结。
  但他的耳尖,一直到写完最后一行字,都没有褪色。
  言回鹊出院那天,正华来接他。
  小电驴停在医院门口,正华坐在上面,穿着一件浅蓝色的T恤和黑色的工装裤,头发被头盔压得扁扁的,脸上那道擦伤的痂已经掉了,留下一道浅浅的粉色痕迹,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言回鹊拎着一个纸袋走出医院大门,穿着一件白色的亚麻衬衫和深灰色的西裤——让人从家里带来的,衬衫的扣子只扣了下面三颗,领口敞着,露出里面薄薄的一层纱布。
  他的头发没有打理,碎发随意地搭在额前,被风吹得微微飘动,显得很随性慵懒。
  即使刚出院的脸色还有些苍白,即使右胸还缠着纱布,这张脸依然好看得让路过的护士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他走到小电驴旁边,低头看着正华。
  正华抬起头,看着他,“上车。”
  言回鹊看了看小电驴的后座——窄窄的,没有靠背,没有扶手。他想起上一次坐这辆小电驴的时候,正华的冲锋衣被风吹得鼓起来,他把下巴抵在正华的肩膀上,说“冷”。
  他给正华买了车的,但是正华说没小电炉方便,车就在车库里停着落灰。
  他跨上后座,长腿蜷缩起来,膝盖几乎要碰到把手,他伸出手,从后面环住了正华的腰,手指搭在正华肚子上那层柔软的脂肪上,掌心贴着T恤的布料,能感觉到里面的体温。
  正华发动了车子,“嗡”的一声,小电驴晃晃悠悠地驶入了车流中。
  言回鹊把下巴抵在正华的肩膀上,嘴唇贴着正华的颈窝,闭上眼睛,风从耳边吹过,带着初秋的凉意和正华身上的洗衣粉味道,他收紧了手臂,把正华整个人圈进怀里。
  “你勒到我了。”正华说。
  “没有,我在保护你。”
  “保护我什么?”
  “保护你不被风吹走。”
  正华沉默了一秒,“我一百八十斤,风吹不走。”
  “那保护我不被风吹走。”
  正华没有再说话。
  但他把车速放慢了一点,从四十码降到了三十码。
  小电驴在空旷的街道上慢慢地开着,两个人的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很长,一个修长的,一个圆滚滚的,叠在一起,像一幅不太协调但莫名和谐的画。
  言回鹊闭着眼睛,嘴角的笑容一直没有消失。
  七天,正华瘦了七斤,不是因为生病,不是因为训练,是因为他。
  因为他差点死了,因为正华用了三天时间,把那个差点杀了他的人的手筋脚筋全部割断,然后在对方心脏的位置划了两刀。
  言回鹊把脸埋进正华的颈窝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正华。”
  “嗯?”
  “回家想吃什么?”
  “红烧肉。”
  “好。”
  正华不说话了,但言回鹊能感觉到他的身体放松了一点。
  小电驴在夜色中继续前行,载着两个人,慢慢地、稳稳地,驶向家的方向。
  言回鹊出院后的第三天,正华把那七斤瘦掉的肉吃回来了。
  言回鹊说到做到,回家之后每天变着花样地做饭,每一道都是正华爱吃的,每一道的火候和调味都比上一次精准了一点。
  正华坐在餐桌前,一块接一块地吃着红烧肉,腮帮子鼓鼓的,嘴角沾着酱汁,眼睛微微眯起,言回鹊坐在对面,双手交叠放在桌上,看着他吃。
  正华把最后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然后端起碗喝了一口汤,紫菜蛋花汤,言回鹊做的,紫菜撕得碎碎的,蛋花打得薄薄的,汤清味淡,刚好解了红烧肉的腻。
  他把碗放下,靠在椅背上,摸了摸肚子。
  肚子又回到了原来的尺寸,圆滚滚的,把T恤撑出一个柔和的弧度。
  言回鹊看着那个弧度,喉结滚动了一下。
  “吃饱了?”
  “吃饱了。”
  “那轮到我了。”
  正华看了他一眼。“轮到你什么?”
  言回鹊没有回答,他站起来,绕过餐桌,走到正华面前,弯下腰,双手撑在椅背上,把正华整个人圈在椅子和他的身体之间,他的脸离正华很近,近到正华能看到他瞳孔里自己的倒影。
  言回鹊凑基尼,吻了上去。
  正华没有动。他看着言回鹊的眼睛,那双浅褐色的眼睛此刻变成了深褐色,瞳孔微微扩张,眼底有火焰在烧,不是发情期的那种火,是一种更深层的、更本质的、像是要把人吞进去的火。
  “言回鹊,你大病初愈——”
  “好了,”言回鹊打断了他,声音低得像耳语。“医生说可以正常活动了。”
  “正常活动不包括——”
  “包括,”言回鹊的嘴唇贴上了正华的嘴角,轻轻地蹭了一下,“老婆,夫夫义务。”
  言回鹊不撒娇,但是欲求不满的时候除外。
  正华沉默了一秒,然后他站起来,椅子在地板上发出一声轻微的刮擦声,“那先去洗澡。”
  言回鹊跟在正华后面走进卧室,看着他的背影,他的目光在正华的屁股上停了两秒。
  正华走进浴室,关上门,水声哗哗地响起来,蒸汽从门缝里渗出来,带着沐浴露的香味。
  言回鹊站在浴室门口,听着水声,手指在门框上轻轻敲了两下。
  他想起之前做爱的时候,正华射在他手上,他嫌弃地偏过头,“呸”了一声,把精液吐在地板上,之后几乎都没有吃过正华的体液。
  那时候他觉得吃别人的体液是一件恶心的事,是本能,是刻在骨子里的、无法改变的东西。
  但现在,他站在浴室门口,听着正华洗澡的水声,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想尝尝他的味道。
  不是手背,不是指尖,不是嘴巴,是真正的、属于正华的味道。
  浴室的门开了,正华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色T恤和灰色的运动短裤,头发湿漉漉的,碎发搭在额前,水珠从发梢滴下来,落在T恤的领口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水痕。
  他的脸被热水蒸得微微泛红,圆润的脸颊上透出两团健康的、像苹果一样的粉色,他的眼睛比平时亮了一点,瞳孔微微收缩,虹膜的颜色从深褐色变成了浅褐色,在灯光下有一种温润的、像被水洗过的琥珀一样的光泽。
  言回鹊看着他,喉结滚动了一下。
  “过来。”他说,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
  正华走过去,在他面前站住,言回鹊比他高了十五厘米,低头看他的时候,目光从额头滑到鼻梁,从鼻梁滑到嘴唇,从嘴唇滑到锁骨,然后停住。
  他伸出手,把正华拉到自己怀里,正华的身体撞上他的胸口,胸口的伤口被撞得微微发疼,但他没有松手,他把正华整个人箍在怀里,一只手按在他的后脑勺上,手指插进他湿漉漉的头发里,另一只手搭在他的腰侧,拇指隔着T恤的布料摩挲着他腰侧的软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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