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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八个小时,对面没有任何回复的迹象。
季淮堇眉宇紧蹙,唇线紧绷,思忖片刻,起身拿起车钥匙,披上外套大步流星的走出了房门。
清晨,马路上熙熙攘攘的全是赶早八的人,拨出去的电话直至自动挂断都无人接听。
又一个红灯路口,季淮堇肃着张脸,重新拨打了一个号码。
只不过还没拨出去,林书杨的电话先闯了进来。
他本想挂断,想了想,按下了接听键。
“完了!程樾和苏星沉碰面了!”
林书杨无比庆幸他昨晚给物业打的那个半途而废的电话。
早上睡得正香,迷迷糊糊的接到了蓝天壹号物业高层的电话,对方一个劲的道歉昨晚错失了他的致电,吵的他愣是醒了过来。
上了个厕所,好奇心突然上来,寻思看看苏星沉这个霞姿月韵的少爷,是怎么偷偷摸摸的进旁人家的。
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物业公司可能是为了让他能快速了解事情原委,专门挑出重点,截成两个片段发了过来。
第一个倒不重要,就是苏星沉连忽悠带狐假虎威的骗过服装店的员工,怡然自得的进了季淮堇的家。
接下来的视频,林书杨点开的刹那,瞬间被惊的魂飞魄散,顾不得看完全程,赶忙给他打去了电话。
“淮堇,程樾看见苏星沉在你家了!”
而且,他好像还穿着季淮堇的衣服。
绿灯亮,前方的车缓缓往前挪动。
季淮堇脸色难看,眼眸黑的似是能滴出墨汁,握着方向盘的手青筋直爆。
后面的车子见他不动,纷纷按响喇叭。
电光火石间,原本还停留在原地的黑色奔驰,猛地窜出去狠狠的撞上了前方的车尾。
“淮堇?淮堇!”
——
程樾赶着最早班的飞机,一路风尘仆仆的到达了临市。
接着坐上回县城的公交车,再打车回到镇上,步行两公里后终于到达了他的家乡。
“这是...老牛头家的孙子吧?”
程樾的脚步顿了顿,疲惫的脸上挂上个虚伪的笑:“张爷爷。”
坐在大槐树下的老头老太太们,登时哗然:“还真是,几年不见,都长这么大了。”
“是叫月月吧,诶呦,小伙子越长越精神啊。”
村里识字的老一辈没几个,他们根本不知道程樾的名字到底是哪一个,有的甚至都分不清他的姓氏,是姓程,还是陈。
程樾也没有解释的意思,不带笑意的弯了弯唇,拎着手中的背包一路朝他熟悉的房子走去。
人走声不停。
“这怎么突然回来了,是不是在外面混不下去了?”
其中有个大队领导的长辈,闻言敲了敲拐棍,瘪嘴道:“怕是听到了什么风声回来的吧!”
程樾权当没听见,直到停在破破烂烂的木门前,才发现其实他好像并不曾忘记在这里生活的日子。
松动的木板轻轻一推,整个院子的场景清晰可见,多年不曾住人的地上长满了野草,窗架上的玻璃破破烂烂的碎了好几块。
西边的角落里堆满了脏乱不堪的杂物,搭在外面的简陋厨房,不知何时坍塌,土灶上的铁锅也已消失不见。
幸好,屋门上的锁还在,证明没人进去过。
程樾拿着钥匙的手有些细微的颤抖,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只有起伏不定的胸口,才能证明他的内心并不像表面上那么平静。
解锁的几秒钟宛若一个世纪那么长,常年无人问津的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阳光随着他的动作挥洒进房间,程樾却什么都看不清,却又好似看见了什么。
恍惚间,佝偻的身影坐在陈旧的官帽椅上,眉目慈爱的看着他,像是在说。
“回来啦。”
程樾循着记忆一步一步走到椅子前,不在乎上面厚厚的灰尘,转身缓缓落座:“嗯,回来了。”
就是,再也见不到你了。
京城的那场漫无边际的大雨,仿佛也覆盖到了这边,院子里的土地松松软软,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湿润的味道。
那棵陪伴着他长大的核桃树,上面缀满了许多的青色果子,压的树枝都弯下了腰。
想到小时候它死活不肯结出一个果子给他吃的情景,程樾没忍住笑了出来。
人走了,反而肯了。
像是要帮他守着这个家。
程樾拍拍他壮实的躯干,面上带着丝感谢的笑容:“老伙计,辛苦了。”
清风拂过,树叶窸窸窣窣的摆动,似是在回应他的话语。
他回来的时间正好赶上午饭,消息还没散播开来,程樾自当清净,从门后面翻出把镰刀,捂了条丝巾开始清理院儿里的杂草。
到底不是从小干农活的人,闷吃闷吃的干了一个小时,衣服前襟都被汗浸湿了,才收拾出一小半。
家里从前的一应用品不是坏掉,就是被他送了人,连个喝水的碗都没。
当然就算有,长久不用的水管锈迹斑斑,流出来的水都是混浊的颜色,怎么看也不像是能喝的样子。
就在他犹豫是去借水喝,还是去村里小卖部买水时,门外响起了一轻一重的脚步声。
“是樾樾吗?”
一位短发偏瘦的中年妇女,穿着件红花黑底的长袖,撑着门框走了进来。
程樾慌忙上前搀扶:“方婶儿,是我。”
“好好好,回来了就好。”
方婶儿仰头打量着他,布满皱纹的手抚摸过他的脸,哽咽着感叹道:“没瘦,也长高了。”
真好,这样就说明他在外面没受委屈。
明明就是关心的话语,程樾却感觉心中传来一阵阵闷痛,喉结不停的滚动,试图压下那股酸涩。
还好,方婶儿率先转移了话题:“哎呀,你自己收拾啥时候能弄完,我给你叫乐乐去,让他帮你一块儿弄。”
程樾顾不得伤感,连忙拦住:“不用了婶儿,我自己能行!”
方婶儿根本不听,天生就有缺憾的腿,随着自己的节奏,走的虎虎生风。
“嘿呀,行什么行!这事听我的!”
程樾哭笑不得追在她身后:“知道了,我听您的,不急您走慢点。”
第64章 19岁的方乐乐
方乐乐是个纯正的农村孩子,最能吸引人注意的就是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满目的不谙世事,天真无邪。
就好像暗藏在森林世界里的精灵,一头简洁干练的短发,因为长时间晒太阳皮肤泛着淡淡的亮光,周身都充斥着蓬勃的生命力。
程樾离开这个村庄将近8年,当初那个追在他屁股后面喊樾哥的小小少年,如今变成了一个精壮的小伙子。
“哥,我妈叫我来干活。”
方乐乐说来干活就是真的来干活,简短的告知来意,拎着他自带的铁锹,一铲子下去就是程樾努力半天的成果。
程樾原本还想客套两句,发现人家已经开出了一条小道,也顾不得说话了,连忙抓起镰刀加入。
男人过了二十五就是六十。
程樾以前觉得这是在污蔑,此刻瘫在地上满头大汗的他,看着前方连呼吸频率都不曾有过变化的19岁精壮大小伙。
不得不承认,这句话确实有一定道理。
一个小时后,整个院子都被清理了出来,方乐乐顺便回家推了个电焊的小铁车,将一堆杂草扔到村子里的垃圾场。
趁着这个功夫,程樾拖着沉重的腿跑去小卖部买了一提矿泉水,和几样牛奶饼干。
“拿回家去。”
方乐乐嗓音清脆,实事求是的说道:“我妈不让要!”
程樾被他满脸严肃的表情逗笑,拿出自己当哥哥的气势,一把塞进他手里,转身回了小院。
方乐乐茫然的看着他的背影,又看了看手中的礼盒,挠挠头,孩子气的撅了撅嘴。
烦死了,他们大人的事为什么要让他解决!
天黑之前,程樾终于给自己收拾出了一间能睡觉的屋子,正想着今晚不行喝点水凑合下,不等他反应过来一个人影风一样的来,放下手中的碗,又像风一样的飘走。
“还得是年轻人啊。”
就这劲头,出去跑个10公里马拉松都不在话下。
程樾是真的很累,这一晚他躺在麦秸秆编制的垫子上睡得很踏实,他以为会梦到些什么,醒来后却发现并不曾有人来扰梦。
待在乡下的日子安逸舒爽,头两天他忙着收拾家里,除了邻居方婶儿,也有其他人透过门缝和院墙查探,程樾通通视而不见。
直到他去县城买了一大堆生活用品,躲藏在暗处的老鼠们,终于坐不住了。
是的,程樾就是称呼他们为老鼠,并且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这天傍晚,程樾刚吃完饭,一大群人笑呵呵的进了他家院子。
当今社会,旅游行业发展迅速,大家生活富裕了,就想出来走走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而大城市的旅游景点饱和后,就开始挖掘那些不曾被关注的地方,尤其是像有文物遗址的地界,很轻易就能引来一大片投资者。
他们村,就恰好是这样的。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听到拆迁二字,必能引起一场腥风血雨。
大队村委口水都说干了,程樾只一味的微笑摇头不接话。
村委心知这种事并不是谈一次就能解决的,见实在聊不下去,只能退一步,说让他先休息,过几天再谈。
程樾静静注视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嘴角缓缓上扬,勾出一个讽刺的笑容。
村里的晚上没什么能消遣的娱乐方式,晚上九点,程樾打开手机看了看,最近的一通电话还是他回来的那天,之后的几天,再没有一条信息进来过。
老旧的屋子里,飞蛾围绕着亮黄的灯泡转来转去,似是把它当作明知必死却不惧的火焰。
“哥?来点儿?”
烦乱的思绪被熟悉的声音叫回来,程樾转头望去。
方乐乐穿着黑色宽肩背心,淡青色的短裤,脚上随意的踩着一双拖鞋,举着两瓶啤酒从门框旁冒出个头。
“走,去院子里喝。”
程樾将手机扣在桌面上,想了想又用草帽盖住,眼不见心不烦。
他们没有什么下酒菜,关掉所有灯,仰头望着星星点点的夜空,就着蛐蛐声猛灌一口酒。
“哥,京城是什么样的呢?”
程樾侧眸,方乐乐反坐在椅子上,下巴搭着靠背,一双黝黑的大眼睛遍布好奇与向往。
不远处核桃树枝的拐角,一只蜘蛛正兢兢业业的吐丝织网,没有光亮引路的小飞虫晕头转向的扎进狩猎的网,接着被忙里抽空的蜘蛛团吧团吧一口吃掉。
“京城啊...”
程樾的眼神逐渐失焦,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那是一个繁华却又寂凉的城市。”
方乐乐歪着脸贴在手背上,茫然的眼神中透着浓浓的落寞。
只可惜天色太晚,程樾并没有发觉。
……
适当的喝酒,确实有助于睡眠。
程樾一觉睡到大天亮,人还没醒就听到了屋后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偶尔伴随着方婶儿的大嗓门。
他们两家后面有块空地,以前是两家一起种菜,后来他搬走后,就是方婶儿自己种。
翻身起床,用凉水冲了冲脸,瞬间醒神。
开水冲鸡蛋,再加一块小面包,就是他当天的早餐。
“婶儿,我来帮忙。”
“不用不用,好不容易回来几天,你多休息休息。”
程樾没应她的话,直接拿起水管用行动证明。
小时候方婶儿就对他多有帮助,如今他回来了当然不能眼睁睁看着不管。
方乐乐正给豆角插杆,闻声扒开茂密的菜叶,冲他嘻嘻一笑。
相处了几天,又经过昨晚,之前的生疏早已退却,两人好似又回到了当初,不,应该是比原先更亲近。
程樾瞪他一眼,到底没忍住笑了出来。
“行,那你们弄吧,我回去给你们做好吃的,方乐乐,记得听你哥的话!”
他既不把自己当外人,方婶儿也不会装客套,瞅着他们兄弟一团和气,高兴的笑眯了眼。
每天都围着炉灶转的人,手艺当然比他这个半路子出家的好,简简单单的材料却能做出家的味道。
程樾一口气吃了两碗饭才停下来,羡慕的看着对面19岁的精壮小伙子,开开心心的炫第三碗饭。
真能造啊,怨不得那么有精神头。
吃完饭方婶儿拒绝他要洗碗的诉求,撵他回家休息,并且叮嘱晚上继续过来。
程樾无可奈何的面对着被无情关闭的大门,几秒后,浅笑安然。
干了一早上活儿,吃饭的时候感觉眼睛都能合上,结果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不知过了多久,刚酝酿出点睡意,院子里突然传来一阵斯文的敲门声。
第65章 我很想你
乡村没有敲门的习惯,院门大敞就证明家里有人,老一辈的会边进门边喊人,年轻的一般选择默默的进来。
程樾回来的这几天,还没见过有敲门的,突然听到这种客气的行动,有一瞬间他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哒哒哒。
敲门声再次响起。
程樾没再犹豫,踩着从小卖部花10元购入的塑料拖鞋,脚下快步走过去,心里却在想村里谁会这么客气。
“来了。”
紧闭的木门被缓缓拉开,看清来人的一瞬间,程樾怔在原地。
挂在锁孔上的铃铛锈迹斑斑,风吹过,红绳摇曳,叮铃作响。
季淮堇失了血色的唇淡淡扯出一个轻笑:“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他开了一夜的车从京城赶来,眼底泛青,面色带着浅而易见的倦意,衣衫领口凌乱,衬得白皙的锁骨增添了几分病弱美。
程樾抿了抿嘴唇,垂眸凝视着地上的石子:“你来这儿做什么。”
他没有问他是怎么找来这里的,因为知道现在大数据都是透明的,不论做什么去哪儿都需要个人信息,有时候就连在鞋店办个会员卡还得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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