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借酒浇愁?司机白了我们一眼,有病! 司机大概还在满车子嗅也嗅不到酒味,但看我态度一脸真诚,就没太跟我计较,载着我们过"五关斩六将"(过五条马路闯六个红灯,汗,还好没警察叔叔),"呲溜溜"往前狂开,John在剧烈的颠簸下,渐渐醒过来。"阿泉,怎么你在?"John捧着头,眼睛没啥焦距茫茫然的一片,黑发贴在额头上,因为微微发着汗,所以很性感的样子,"我们在车上吗......" 我笑嘻嘻地看着他,"John,阿风是我兄弟,你明白?" 我没说别的话,但他似乎一下子明白了。刚才尚且迷茫的眼睛,里面沉积了很久的愤怒在这时爆裂开来,"难道我就不是你兄弟?!" 我没理他,继续跟司机大哥打哈哈。 下车的时候,为了感激司机大哥"不闻不问"的职业道德以及为我们所做的贡献,我扔大票给他,还直嚷着不用找了。 拉John的胳臂让他下车,他愤怒地甩开我,一个人走在前面,步子还不太稳。 "John你听好,就因为是兄弟,所以我才希望你们两个都好!"我在后面大声吼他,回答他刚才的问题。 "你凭什么这么说?"他回过头来,炯炯的目光里充满了火花。 "就凭那个白痴是爱你的傻瓜!就凭那个混蛋爱了你那么多年我他妈昨天才知道!"我吼回去,在这一点上阿风根本没拿我当兄弟,我愤怒是正常的。 "那凭什么他爱了我,我就一定要爱他?"他轻蔑了我的逻辑,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值得庆幸的是,他不是离开,而是走进了disco。 是了断的时候了。 我追着John,闯进阿风和Filda所在的包厢。见到的画面多少有些出人意料。 Filda坐在高台边优雅地呷着一杯"血腥玛丽",像林青霞在《重庆森林》里,冷漠中带着高贵,不可接近,但她的神秘缥缈却诱人入陷阱。阿风靠在另一边的墙壁上,靠单腿支撑,另一条腿曲着,慢吞吞地抽一根"dunhill",眼神迷离,烟雾缓缓将他包围,好像是梁朝伟的经典造型。他们的距离不远也不近,气氛虽然沉闷,倒也不至于剑拔弩张。 阿德默默地为我们打开门,但他和一乐、小倩、Kinko他们的目光让我感觉异样。到底是他们"有色眼光",还是我"疑人偷斧",已经无法客观评断。 当John走进来的时候,屋里的男女主角迅速将关注的将目光投射到他的身上,他如一泓迷一样的深井,成为吸引他们的源泉。漆黑的发丝因为没有及时修剪,盖去部分脸庞,增加了颓废的气质;褐色的眼珠,里面盛满不感兴趣的表情,除了茫然外,别的进不到他眼里。这足以勾起人类有限而无垠的欲望,无论男人、女人。不是征服,而是走进他的心房。 "阿John!"Filda展开百合花般洁白如雪的笑颜,扑过来想要抱住他。 阿风没有说话,但也不由自主地张开手臂,等待John自己过来。 John避开了Filda的拥抱,也没有走向阿风。他闭上眼睛,疲惫地吸了口气,然后门"砰"的一声,被他一脚踢上。"今天,我们把话都说清楚。阿泉,今天这里将要发生的事情,你来作证人。" "呃,好。"John一贯无欲无求的性格在此刻,忽然极度认真起来,我简直想不到拒绝他的办法。 "说吧,阿风,你到底想怎样?"John其实并不全懂阿风吧,要不他怎么会连阿风对他全身都是无力感也会瞧不出来? 阿风一不留神,那笑就吐了出来,"你还不明白吗?"其实我一直觉得,快乐的笑出自眼睛,那瞬间爬满嘴角的,不过是苦涩的笑纹。 如同飓风扫过,阿风沉重的面具开始龟烈,虚假的表情灰飞烟灭。"其他的我管不着,我只要你!"阿风大力地拍身边的桌子,撑着身子朝John走来。 John明知道该避开,可是他没有动,目光没有片刻离开过阿风的脸。 "我不管她是你谈了多久的女朋友,"阿风指着旁边的Filda。 "你把John当成什么!"Filda气不过,插嘴。 "你闭嘴!"阿风凶恶地瞪了Filda一眼,Filda陡然噤声。 "我不管你前面还喜欢过多少别人,我不管你跟有夫之妇还是有妇之夫有过什么瓜葛,哈哈,反正我喜欢你,你休想回避,休想逃脱,休想不做出回应!"阿风狂放的笑声,大概是多年压抑的结果,不过这也太"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了吧。 "你不要逼我动手,我会杀了你。"John太冷静的话,我就无法判断他是不是认真的了,心里面直发毛。 "无所谓,认识你这么久,我早就想这么说了。"阿风向John伸出手,那目光说不上来是执著还是压迫。 John抬起头,迎视他的双眼,"无论你给我多少压力,但是你应该在那时候就知道,我不会选择你帮我决定的生活。" 打掉阿风的手,John深吸了一口气,"你不要碰我!不要打扰我!我是好死还是赖活着,我自己决定。" "我就是要搞乱你,逼迫是达到目的的捷径呀。"阿风还有心情开玩笑?他在赌,赌在Filda所能给John的正常的幸福的人生和他所能给John的无限压力的爱里,John会选择哪一个。人哪,不都是懒惰的,只肯选择划好轨道的圆弧,而放弃曲曲折折费时费力的曲线吗? John你选吧,我没有插手的余地;而Filda我会让她没有插手的机会。我不顾那位美女的挣扎,冒着被控告"非礼"的危险,强行捂住她的嘴,不让她讲话。 "那么给你一个机会,也给我一个机会。选吧。"阿风抄起吧台上的一瓶酒,"哐啷"敲碎了底座。"哗啦啦",褐金色的液体流了一地,玻璃碎片飞溅得到处都是,光滑的玻璃像纯净的水珠,泛起又落下。反光将房间里的光线弹射得一片妖异。 阿风将尖锐的那头对着自己,完美的瓶颈被交到John的手里。 这是混混打架时惯用的武器和招式,阿风用起来倒也蛮得心应手的。他大概还以为自己很帅吧,那个白痴! Filda已经目瞪口呆,忘了挣扎。 是谁让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的?给我站出来!我、我他妈的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我是冲上去阻止啊还是叫警察啊? John可以犹豫,但是阿风不会给我犹豫的时间,转眼间我已经失去了冲上前去的最佳时机。 "是你让我选的,"John的眼里有一种被厌倦淹没了的无可奈何,"那么结束吧,我累了。" 我们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John把尖锐如刀锋般的酒瓶子插进了阿风的身体,鲜血流下来的时候,我还以为大家都在做梦。又看到了John发红的眼角,我听到他说:"阿风,我是真的恨你。" 阿风笑了,非常得满足,"从头到尾我都没后悔,不管你是男人或是女人,都不要紧。"他困难地维持站立的姿势,好看的眼睛用力地睁着,"我爱你。"他没有去堵流血的伤口,任鲜血不停地淌下来,粘湿了衬衫,也濡湿了我们的眼睛。 好一会儿,我都没有意识到事情是真的发生了,阿风快要死掉了,John快成杀人犯了。所以当John向我们走来的时候,我其实真的一点儿都没以为他是来"杀人灭口"的。但是在下意识的驱动下,我还是后退了两步,拖着Filda准备夺路而逃,"John,那个......那个......"我皮笑肉不笑得也太假了。 然而,John只是对Filda吐出一个抱歉的微笑,然后趁着Filda的失神,浅浅地吻上她的嘴唇,轻轻地说了声:"Filda,我们完了。"然后他看着我,目光里没有丝毫的恶意,"阿泉,你去叫警察。"John血液里的惊惶消散无踪,他又回复到那个波澜不惊、"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平常任凭我们"欺负"的Johnson。 也许他没有后悔,可是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了"痛"。突然全身涌动起肠胃蠕动般无可避免的无力感,我连自己的事情都搞不定,还妄想做朋友的媒人,我是"三八"呀还是自不量力呀我!阿风,你不会真死了吧?我蹲下来,想看看能不能做点急救措施。 "......不许......叫警察......我还、还没有死......"阿风微弱的气息里带着不容置喙的命令。 那我还是改叫医生吧。 "够了!你们这算是什么?这算什么!我从头到尾都是局外人,你想找个女朋友,所以想到我;你恨他,所以要跟我分手?这是什么逻辑?John,你说,从始至终,你到底拿我当什么?!"Filda一巴掌打过来,John想躲都躲不掉。帅啊!怪力女侠! "难道你想要一个要做牢的男朋友?"John的脸上留下一座五指山。 "不行吗?"Filda杏眼圆瞪,努力运气。末了,她跺了跺脚,"算了!" 她蓦地用她穿了尖头皮鞋的脚用力踩了"伤重垂危"、"奄奄一息"的阿风一脚,这、这是落井下石、雪上加霜、火上浇油啊,她动作突然到我连阻止的念头都来不及有。 "还有你,不要以为我是输给你才走人,我走是因为他没爱过我,枉我倒追了他......",脸孔一阵潮红,"那么久"几个字硬生生被她吞了回去。 她拎起皮包,甩了甩头发,临走时指着John:"Johnson,你听好:我们完了!" 我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女中豪杰、大S--Filda小姐就这样爽快地离开了,我想那也是John最后一次见到那么漂亮的她,明朗得像春天开了满树的火红的凤凰花,惊艳得鸟儿都会扑闪翅膀。这样美好的女子一定会找到属于她的天空。"天空"--那个心理测试里代表了最最喜欢的人,她不是也没选John做她的天空,仅仅是选了"雪",表示她最想念的人吗?就是这样,John会是她最想念的人,然而不是她最最热爱的人。 7 阿风被随即叫来的120送往医院,由于阿风的坚持John当然没被铐进公安局。到了医院,我先是把值班的小护士吓得半死,逼着她联系最好的医生火速把阿风送进手术室,好不容易擦着汗交押金联系头等病房,然后顺理成章地接下阿风的接力棒,做起第二个老板指挥手下那群哆嗦成一团的D哥D姐们,更重要的则是在手术室外焦急地等待阿风被"完好无缺"地送出来。偷空瞄了眼跟在后面的John,他从头到尾没半句言语,但是阿风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眼里完全没有其他人的存在。所以我就回过头,继续和他一起望眼欲"穿"手术室的门。 阿风被推出来的时候,John第一个冲了上去,但问话的人却是我:"医生,怎么样?" "我本人非常得好。你要是问他死了没?暂时死不了。要是问醒了没?还没。"这医生倒也挺性格,口气来得个冲,同时也不忘幽我们一默! 由于我们还有求于他,我没敢回嘴,医药费贵个一千两千的倒不要紧,就怕他一个想不开写个暗方让阿风多受两天活罪就完蛋了。 还是旁边的小护士善解人意,是朵"小解语花","对不起呀,郝医生他两晚没睡太累了,所以没注意口气。病人没有伤到要害,他的情况也已经基本稳定了。等醒过来在医院休养一段时间就能出院了。" "谢谢。"这两个郑重其事的字,并非出自我口,能由John冰凉的口中说出来,我霎时就要热泪盈眶了。 当晚,John根本没有要离开医院的意思,别人跟他说什么他都没反应,因为他一径儿垂着眼睛,我也看不透他的表情,我想他的心情大概很郁闷。其实郁闷的应该是我才对,赶他走,阿风醒来会恨死我;让他继续在这儿傻看着,明天累倒了,倒霉的还是我。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我只有安排迪厅的同胞们轮流值班了。 我值了第一个"恐怖"的夜班,像我这种具有"把困难留给自己"的崇高情操的人,当然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了。你不知道要逼John吃个东西有多么困难,简直到了可怕的地步。他对我的话全不理会,我没办法只有硬往他嘴里塞,他吐出来,我再塞,接着就演变为他嚼也不嚼,直接往里吞,像一个机械的木偶一样。幸亏是面包,软的。这个活人,不是比躺着的那个更可怕?我不敢妄加评论John到底出于什么动机刺了那一刀,出于恶心?出于害怕?出于厌倦?都是完美的藉口,但也不见得足以说明那封利见血的一刀的全部理由。瞧美国不顺眼的挺多,可敢撞五角大楼的不也就本·拉登吗?可是John刺的好像并不合算,他此刻的一举一动不摆名了说他要用一辈子良心的歉疚以及只有他们两人才懂得的代价来偿还阿风吗? 他其实什么也没有做,他站在房间里离病床最远的地方,在阴暗的角落看着阿风的沉睡。他的全身看似极为松懈,其实无一处不紧绷。紧蹦得快要断裂的神经,安静得快要死寂的气氛,甚至连呼吸都成为一种不可捉摸的虚假的东西。我们都习惯于在黑暗的地方保护自己,为自己曾经所受的伤害发抖;即使凝视的是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我们也习惯于先舔舐自己的伤口,然后在有余暇的情况下再来关注别人。就像阿风为disco所起的名字一样--yoke,人心的自私、人格的虚伪、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已经名副其实成为我们一生的"枷锁",可以装聋作哑,却无可摆脱。 我回家去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我在John所吃的食物里,放了安眠药,不这么做的话,他肯定不会休息。我把好不容易睡着的John放在躺椅上,托付给了跟我换班的阿德。Disco这两天是没法营业了,小倩她们几个女孩子红着眼睛问我还能做点什么。我说你们就发挥女人的专长来安慰一下我们这帮受伤的男人吧,当然少不得挨她的拳头了,其他人都在旁边窃笑。我说你们想到哪里去了,我是让你炖点补汤什么的拿过来慰劳我们的肠胃,她终于破涕为笑。只有一乐那个没心没肺的,说是这个月准时发工资肯定没戏,所以伸手跟我要钱。我反手给了他一拳,才塞了点钱给他,知道他有老娘要养。 才几天的功夫我觉得自己起码老了十岁,肯定是老天爷嫌弃我以前的生活单单只是颓废,太过无趣乏味,于是增加一点荤腥不忌的惊险刺激顺便锻炼我大有可为的心脏,连我们亲爱的小平同志都发表讲话说"凡事要从娃娃抓起",何况我也不是很老对吧。这是成熟了吗?不见得,我在虚脱无力的状态下,很难再维持嬉皮笑脸、游戏人生的情圣形象。楚留香说:天涯我独行,不必相送。那是在他明知众家美女绝对不会舍弃他忘了他,即便无法随行也会时时刻刻惦记着他对他进行精神上的卿卿我我俗称"意淫"的便是,更遑论还有半路上随时随地冒出来的"递补","香帅"、"楚大哥"地跟他唧唧歪歪,他自然没什么可愁的。而我,一个跟老妈仅仅生活到8岁,眼看着她--翘了;跟老爸生活了十八年,共同语言绝对不超过十八句;在外面混的这几年,连对最亲的兄弟的认识都是有限(没错,李泉同志绝对记仇^^)的傻大个子,是何等的寂寞?我承认我有点嫉妒John,阿风对他的感情,在某种程度上离间了我们弟兄之间的情分。我就是先跟阿风认识感情跟他更好,我就是先入为主,怎么样?在路上走的时候,我得出一个更具体的结论:上海的空气质量还是没有整治得怎么好,不然这泛起的滚滚烟尘不会让我咳嗽到--想吐的地步。 拖着步子走着走着,突然映入眼帘的、在我家弄堂外面马路上"守株待兔"堵住我去路的男人让我吃了一惊。阳光的直射让我眯缝了眼睛才能看清,好一会儿我才辨认出来,那刻意染黑的头发下面是我父亲仓皇的脸。那张脸在我看来已是猥琐,与老妈曾热爱过的、并极力要我与之靠拢的力与美,毫不搭界。已经不再年轻的脸上有属于老男人的惶恐,对青春、对生命、还有对钱。我不想问他来干什么,因为我知道。他也知道我的态度,但他终究还是会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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