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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少年(近代现代)——抒余

时间:2020-04-25 09:45:15  作者:抒余
  他明白我的意思,一口回绝:“你的嗓子被掐伤了,要慢慢喝。”
  喝水的时候门口突然响起开门声,我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整个人紧绷起来,宋霆悄悄伸手握住我的手。进来两个人,一个医生和一个护士。护士推着一辆车,上面放着各种各样的仪器,玻璃药瓶和吊针。医生用听诊器在我胸口听,冰凉的金属触感激起一片鸡皮疙瘩。护士替我量血压,换吊瓶。医生听了一会,收起听诊器,走到床尾拿起我的病历单,写着诊断意见。
  宋霆问他:“他怎么样了?”
  “何瑰是吧?你这个瑰字笔画真复杂,”医生说,“一切生命体征正常,待会可以斟酌着出院了。”
  宋霆握住我的手,松了口气。
  医生查完房,护士收好仪器去下一家病房。冷气开着,吹在我身上,让我惊慌失措的心慢慢平复。喉咙不再火烧火燎的疼,我尝试着说话。
  “你,为什么?”没办法说出完整的长句,只好挑关键词说。
  但宋霆能明白我想说的话:“你昏迷的时候在喊我,大姐找红姐,给我打的电话。”
  我费力地点点头,不想再说话了。
  宋霆自顾自地说下去:“幺幺,你不该寻死的。”
  我心里感到一丝畅快了,仿佛证明了什么一般。你看,世人皆如此,连他宋霆也不例外。他会骂我不知好歹,本就是个恶心的死变态,现在矫情地寻死,不如死了干净好。
  我想要挣脱开,却被他握的更紧。
  他低下头,在我的手背上印下轻轻一吻。轻柔珍惜,虔诚得如同信徒亲吻教皇的脚背。
  “何瑰,”他喊我,也有可能是喊何归,我分不清,“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宝贝。”
  我的眼泪毫无征兆地落下。
  宋霆总有这种本事,轻而易举地三言两语,不管我多么肮脏,他总能把我清洗干净。如果我是破碎的,他会把我缝补起来。如果我是黑暗的,他会想办法抛给我一束光。如果我是求死的,他能让我向死而生。
  第一滴眼泪滴在他的指间,落在我的手背上,带着灼伤灵魂的滚烫。他叹息着轻轻抱住我,避开我受伤的左手腕。
  “何瑰,我是喜欢你的,”宋霆说,“我很自私,为了我,你也要活着。”
  3
  急诊病人被担架抬进去,后面跟着焦急的病人家属。“买热糍粑,黄豆粉裹的又香又甜的热糍粑!”门口的大路上,背着竹篓拎着口袋的附近农民在叫卖。
  我站在医院门口的阴影里,眺望那条中国最大的河流。在山腰看起来,它就如一条柔情蜜意的布带,劈开南北区,宽宽绰绰继续朝另一个城市流去。行驶的船,使河流摇动出波澜。因为距离遥远,听不清楚船的汽笛声。一股股山风,拂动我的衣服和头发。
  夕光披了满树满地,卖糍粑的人仍在路上来来回回走,叫卖着。我饿了,肚子开始抗议地叫唤,下班的人络绎不绝地从身前经过。
  江水还是黄澄澄的,长江看着热,脚浸入,却是凉爽舒服的。我们住在江边的人,对江水有一种特别的依恋。远离江边的人,欢喜只是一股劲,背过身去,就会把江水忘却。我们住在江边的人,和不住在江边的人,一旦走在同一旅程上,那么,我们总是尽可能地和江水靠得近些走。不住在江边的人,嘲笑我们傻劲,老是拾起石片打水漂。他们说,江嘛,看看就是,江很讨厌,过江过水,耽误时间,误事不说,翻船的话,连命也搭上。
  但江水就像流在我的心里,我生来是江边的人。黄澄澄的江水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余晖蒸腾着我的思维,眩晕之间我的脚步不受控制地前移。再近些、再近些,江里凉快,迫不及待地要进去。
  “何瑰!”
  宋霆的声音止住我的脚步。他手上拿着一个牛皮纸口袋,走过来牵起我的手,粘连江面的视线被阻断。我终于回过神,心底涌起对宋霆的愧疚。
  他似是不知道我心底所想,柔声细语地对我说:“以后走路走里边好不好?摔下去有我接着你,就不会疼。”
  他是狡猾的,我对自己生命无所谓,但我在意宋霆。他是个奸诈的商人,用自己做筹码,和我做一桩不可寻死的买卖。我不得不答应他点点头。
  他又笑起来,看见卖糍粑的,黄豆面的香气勾/引着我们的味蕾。宋霆问我:“想不想吃,我给你买一点。”
  我摇摇头。
  他说那我们去吃饭,这附近有一家小面馆,面条筋道,牛肉分量很足。
  他不由分说,把我带进一家离街面较远的小馆子,三张桌子都是空的,我们在靠窗的一张桌子边坐下。他点了两碗牛肉面,在我的那一碗里面加了一个荷包蛋。
  小馆子里很清静,窗外太阳正徐徐往山下沉,大概只有五六点钟。店主用一把蒲扇在扇凉一锅新做的稀饭,可能七八点时,来吃饭的人会多些。
  面很快端了上来,上面撒着碧绿的葱花和香菜末。他仔细拌好一碗面,然后放在我的面前:“慢慢吃,小心手疼。”
  我其实吃不下这么油腻的东西,我从小到大没怎么吃过肉,最开始是饥渴,后来是习惯,久而久之变成了厌恶。但这是宋霆给我买的,我不想让他失望,也不想让他难受。
  宋霆在吃面的间隙突然提出,让我去他家里住。他没有辱骂我的父母,也没有责怪我的大姐,只是轻声说他一个人住,想要和我一起,可以多一个人说说话。他也说不会让我白住,我要做饭收拾房间,像一个女主人一样帮他打整好家里的一切。
  家务是我擅长的,说话不行。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要找人说话,而那个人为什么又是我。
  “你的眼睛能代你说话,”他说这话时,声音很快,“你藏不住,你的思想,包括你每个小小的念头,你的眼睛都告诉了我。我愿意听,你很干净。”
  我慌慌张张低下头不再看他,心底有种被看穿的酸涩的难堪,和终于被人理解的庆幸与轻松。
  我藏起我的孤独,我拒人千里之外,我绝望的需要总想把自己交给一个人。宋霆是第一个明白的人。我看着宋霆,我的眼睛说出这种渴望,它们泄露了我的内心,被宋霆温柔地接住,小心翼翼地护在怀里。
  4
  吃完饭我们回了宋霆家,在车里,宋霆递给了我一个牛皮纸袋。我认了出来,是他从医院里拿出来的,上面还沾着消毒水的味道。
  我仔细地撕开纸袋,从中抽出一本挺厚的书:《人体解破学》。封面写着医学院的课本。我糊涂了,一翻开,就看到插图,男人的裸/体,正面背面;女人的裸/体,正面背面,都插了长针似的标明名称,乳/房、阴/道、睾/丸、阴/茎,等等,全是些我说不出口的字眼。我的心猛烈跳起来,慌张地想要合上书,却被宋霆阻止。
  他说:“何瑰,你要仔细看,你要正视你的身体,你要爱护它。”
  他说:“何瑰,这只是生理上的性征,你的性别,由你的心决定。”
  他说:“你是何瑰,不是何归。”
  我逃避了十八年的禁忌被宋霆陡然掀开在我面前。我对于自身身体的认知障碍,对于心理的不认同,被宋霆血淋淋地、直白地剖析在我面前。
  我终于从别人的嘴里,听见了我自己的心声。震耳欲聋,几欲落泪。
  ——我是何瑰,不是何归。
 
 
第9章 
  1
  他住在自己买的小洋房里,一个房间分成上下两层,有个小后门。他家房基是个斜坡,后门石块垒起五六级,粗壮的黄葛树枝丫往邻居家伸延,那家人虽然房子很大,但是主人家很有情趣,就以黄葛树依岩石搭了个吊脚楼。
  宋霆家后门还有棵葡萄树,他不会打理,想起来才去浇点水,藤叶蔫巴巴的,欠肥料欠爱护。他说他在北京的四合院也有一棵葡萄树,他有个弟弟,不过后来死了。他弟弟死后,那棵葡萄树突然蹿长,枝蔓四处勾延,缠着胡同里的树,贴着墙和瓦片,枝叶茂盛,而且果红甜香。从树叶上掉下的猪儿虫也绿得晶莹,蠕动着肥壮壮的身躯,葡萄引来许多偷摘葡萄的人。
  他的弟弟是谁,为什么死,怎么死的,他不说,我则一概不知。
  江城常年细雨绵绵,非要把每家每户的木家具霉掉烂掉,所有的虫类都赶出墙缝,凑热闹到餐桌前聚会一番,才称心如愿。宋霆买了许多薰香放在家里,不管走到何地都能闻见果香或者草木香。
  偶尔雨下得特别大时,雨打芭蕉,石板的街面全是泥浆,滑溜溜的。雨下得人心烦百事生,看不到雨停的希望。夏季雨天特别多,买不起雨靴的人,就只能穿夏天的凉鞋。冰冷的雨水从脚趾往外挤,冻得浑身直打战。我听见雨声,下意识地有了反应,脚趾总是不自觉地蜷缩起来。后来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家里每一处都铺上了厚实的羊毛地毯,赤脚踩上去也不怕,柔软又暖和。我变得不爱穿鞋,轻巧地行于每一处。
  在屋角有个用水泥糊补起来的瓷瓶,看得出原有古色古香的鸟树山水。有一台老式唱机在紧靠书橱的独脚凳上,宋霆喜欢用它听一些老歌,有些歌很俏皮,听到“玫瑰玫瑰我爱你”,他总要跟唱,故意看着我。有时又是些温柔的歌,歌里能嗅到潮润的雨气,清宁的午夜,夜来香的芳馥;轻轻的风琴踩出拍子,美人的腮红,香鬓,珠圆玉润的歌声,仿佛是回到前世。
  花园里有一片小竹林,从窗外看出去,被雨打得青绿一片。花园的回廊上有粗粗细细的竹竿,搁在横空的两个梁柱上,洗过的衣服串在上面,在难得的晴天里耐心地阴干,我每次都很认真,宋霆爱捣乱,肥皂泡泡故意沾我一身,打湿身上的衣服,草坪上全是水。
  屋子里许多地方,椅子、床头、柜子都搁着书,还有报纸。他和他的朋友都嗜书如命。他们聚会时可以一晚上不说话,各人看各人的书,也会一夜吵闹不休,为书,为书中人的命运。
  我偶尔也会加入他们。像他那些聚会的朋友们一样,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坐下来,手里捧着一本书,听他们说话,整段整段背诵书里美丽的篇章。
  也可能我胆小,见生人不习惯,也可能这房间太逼仄,我心怀鬼胎,每次对上宋霆带笑的眼睛总是心慌,身上如有火在燃烧。我总是安静地坐在一边,兀自做着美丽的梦,就觉得每天的日子变得短促而好过一些。
  2
  宋廷一早出门办事,我送他出门。我站在玄关处给他系领结,踮着脚,左手不算太灵活。他握住我的手手把手教,宽慰我没关系,慢慢来。我却心慌,不知是因为厨房沸腾的银耳汤,还是因为宋霆近在咫尺,我微微抬头就能吻住的嘴唇。
  我把银耳汤晾凉放到冰箱里,又把宋霆的衣服洗干净。床上的被单换成干净的,仔细闻能闻见太阳的味道。忙完这些事是下午,我坐在藤椅上看绘本,心里想着的却是宋霆。
  我想去见宋霆,非常想。我知道他在哪,他去见一个朋友,约在万达见面。对方是个女性,声音很好听。他讲电话从来不会避开我。我手忙脚乱找可以穿出门的衣服,但找不着,干脆把整个抽屉取在地上,翻找。五屉柜装衣服的一格抽屉,有一顶女士帽,那墨蓝色我从未见过,不把抽屉取下来,不易看见。我伸手拿了过来,帽子下压着一抹红色,是我落在宋霆家的裙子。
  我拿出来,放在膝盖上轻柔地摩挲。它有褶皱,但我顾不得这么多了,镜子里的我穿着那条裙子,像身上燃烧的一团火,脸色看着有些苍白。我不可避免地想到我的口红。梳妆台上摆着许多化妆品,都是宋霆的前女友留下来的。我做贼一样地挑出一支,拧开盖子旋出膏体,仔细地沿着唇形勾勒。
  这只口红太艳了,我没有这样的风情。宋霆肯定会问,你怎么脸色这么苍白?你害怕?我不安起来,后悔涂了口红。我脸一红,止也止不住。不知为什么,我意识到我的青春年华会非常短暂,像一束光,在一个密匣里锁住。
  十八岁这年的这一天,我想打开这匣子,想看到这束光,它果然灿灿地闪了一下。
  一个人一生很难相遇爱的奇迹,我一直在等待,现在它就出现在我面前,我决不会想闪躲开去。我是爱上他了,他也是一个男人,这完全不在我的考虑之中。也许潜意识中,爱一个男人满足了我的女性意识,这正是我爱他的条件。我从来都爱不可能的东西,越是无望,越能烧灼着我的情感。早晨我睁开眼睛,第一个意识就是他,他在这个时候在做什么,我上一次见到他是如何,将见到他会是怎样?我想我完蛋了,没救了,还没开始爱,就一个人把应该是两个人所拥有的爱之路走掉了一大半。
  前前后后我把自己的心绪清理了一遍又一遍,我骂自己,你是太孤独了,学生喜欢老师,单相思。没准等我走到他的门前,便会拔腿逃跑,发现刚才那所有的激情都会烟消云散。
  我站在镜子前,心猛地狂跳起来,为自己的大胆。如果他问我来做什么?我就说我来逛街,恰巧碰见了他们。
  不,我有什么必要扯谎?我应该告诉他,我就是想见你,就为这,我来了。屋子并不大,我却几次停下喘气,但从未有折回去的念头。他使我潜埋在身体里的一种东西爆发出来,我瘦削的脸颊,毫无血色的嘴唇,泛出淡淡的红润,头发在风中飘飞,正在由枯黄变青黑,粗糙的手在脱皮,指甲鲜亮晶莹。如果我能看见自己,我就会清楚,在十八岁那年的那些日子,我将自己一生应享有的美丽,不想保留地使用了。
  我站在门口,不断地安慰自己,深呼吸,握上门把。
  打开门,宋霆站在我的面前。
  3
  他还保持着开门的姿势,看见我,很吃惊的一个表情,但瞬刻便镇静下来。
  我的勇气如漏气的皮球,一下子偃旗息鼓。我觉得难堪,回过神,立刻往卧室跑。可是才跑两步,腰上便被人一拦,宋霆脚下一绊,我就摔倒下去。他搂着我侧了个身,没让我摔着。
  宋霆的吻落在我的侧脸上:“……你要去哪?”
  “不去哪。”我锁了下脖子,挣扎着要逃跑。
  他撩开我的头发,头埋在颈间,似吻实啄,声音也低了下去:“撒谎,你要去见谁?”
  我不肯回答。他翻身压在我身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突然俯下/身来,在我的额头轻轻吻了一下。
  我被他抱着站起来,整个人落入他的怀中。我明白会发生怎样的事,我的脸仍仰向他,晕眩得眼睛闭上,一时不知身在何处。一点挣扎,一点勉强也没有,我是心甘情愿,愿把自己当作一件礼物拱手献出,完全不顾对方是否肯接受,也不顾这件礼物是否被需要。我的心不断地对他说:“你把我拿去吧,整个儿拿去呀!”他的亲吻似乎在回答我的话,颤抖地落在我滚烫的皮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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