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笑得满面桃花,另一笑起来颇有逼/良/为/娼的感觉。
“这就到良市了…”齐项笑着摇头,“真是疯了。”
两个多小时前,齐项收到短信的第五分钟,白绩看到短信的第十五秒。
“你想去吗?我可以陪你。”
白绩直愣愣地问了一句,随后两个人就意外而突然地踏上了奔赴他乡的深夜班车,完全的冲动,全凭直觉,没有头脑的紧张的旅行。
“还是你疯一点。”白绩打了个哈欠,毕竟他只是问要不要去,齐项听到却是“立刻走”,但无所谓,早晚都会来,“随便找个地方睡一觉吧,其他事明天…不对,天亮了再说,你也不知道阿姨的地址。”
他们终于把视线移到出租车司机身上。
“去近一点的酒店。”
火车站附近的酒店,简单的标间。
两人洗去舟车劳顿后的疲惫,躺在床上毫无睡意,睁着眼却有很长时间没交流,直到看着窗帘缝隙中透出来的一点点蓝黑色天空,盯久了似乎能看到雪花慢慢往下落,一串,几朵,一粒一粒…还有深夜在开车的人悠长的鸣笛声。
路一定很难走,毕竟雪很大。
白绩跟齐项说:“我没有参加我妈婚礼,但是我看到了她穿婚纱的模样。”那是他见过最好看、最幸福的新娘
“嗯?问你怎么看到的?”齐项怔了下,他也受邀参加了周雅雯的婚礼,但是他记的那天宴席中没有白绩,流传的版本是后者已经已经被赶出了谢家。
好像也是因为这个流言,外人最开始并不看好周雅雯,一个二婚的女人,带着一个已经被夫家嫌弃的拖油瓶,听着总是悲情可怜的。
白绩把脑袋埋在枕头里,“我站在外面看到的,冬天结婚的,冷死了,我就在酒店外面,远远的看她进去了。”
他的思绪回到了那个夜。
那时候他的病还很严重,已经两天没有合眼,前一天跟梁逢秋抽了一宿的烟,当他满身烟味、邋遢憔悴的出现在奢华富丽的酒店门口,门卫理所当然地怀疑他请柬的真实性。
好在白绩也不想这个鬼样子去参加婚礼,索性不解释,只在门口一个隐秘的角落里等待。那天他只穿了一件加了绒的卫衣,凛冽的冬风如刮骨刀划破皮肉。
他看着一群一群人扬着笑脸进去,欢呼尖叫,然后一辆车停在外面,众人围上去,在人群的簇拥下,周雅雯像温柔的迎春花,于风霜后再次绽开,她在谢仕平的搀扶下进入了一场美梦。
白绩只看了两眼,片刻后,人就消失在雪夜里。
想到这,只觉得鼻头酸酸的,白绩蹭蹭枕头,闷声笑,“参不参加婚礼不重要,我看她穿上婚纱嫁给喜欢的人,结婚的时候在笑就很满足了,我不去是害怕别人因为我说她,那时候…我比较糟糕,但你不一样,你…你很好,所以不用逃。”
逃走会遗憾一辈子。
齐项心中的酸涩和愤怒一下子被心疼掩盖,白绩的这种自我怀疑好像被人后天强加在他的灵魂深处,洗涤不干净,剥除不掉,以至于他有时下意识就接受了自己差劲的设定,提到过去那一瞬间的缄默与瑟缩,是刺猬柔软的肚子被利刃戳破后的恐惧。
齐项下床,挪到白绩床上,“后来睡觉了吗?那天回去?”
白绩往边上移动给他挪位置,“吃安眠药睡了。”说完又觉得不对,去挤齐项,想推他走,“你别睡这,床小。”
齐项委屈,“不行啊,我心里难受,一个人睡不着,可怜可怜我吧。”他把白绩阻在角落,没见过这么强势的哀求。
“……”
白绩的脚抵在齐项小腿上,把他往一边蹬,做出了最后的反抗,“你难受个屁,烦死了。”可是他却没用全力,齐项丝毫未移动,反而黏地更紧了。
“睡觉吧,雀儿。”齐项微笑,安抚地摩梭他的后背,“我哄你睡?”
“…离远点。”
白绩还是太困了,尤其是被齐项拍抚后背,像不懂事的婴儿一样,他眉头都没松下,鼻间却发出轻鼾。
齐项在黑夜里睁着眼睛,确定白绩睡着后,他珍重地抱住白绩,后者轻微挣扎了一下,而后又服从地翻面改被动为主动地锁住“抱枕”,这时候两个人都暖呼呼的,热得人心都乱了。
齐项轻轻揉他的后脑勺,叹气,“雀儿,我…”他想想又笑了笑,余下的话如烟飘散。
*
他们直睡到中午才行,中途白绩醒了一次,惺忪地问要不要现在出门,齐项拍拍他说不着急,于是两个人又睡了个回笼觉。
细想,这件事确实没什么急迫的。
齐项给钱歆回了十年来第一条短信,只有四个字:你家地址。他斟酌过许久,最后发现能问的能说的,也只剩下这四个字了。
午饭吃了当地的特色美食,而后两人又仆仆地去往钱歆发的地址,在出租车上,齐项一直在摸膝盖,紧张地并不明显,如果仔细看,人很僵硬。
“我这一身衣服,说是来专门参加她婚礼的都有人信。”齐项自嘲,“太正式了。”
金钱堆出来的端重,就算裤脚衣摆有点皱也不减分毫贵气。
钱歆住的地方是个老小区,好像是附近某学校的家属区,中午还有人在遛狗,两个人一下车,目光都聚焦在了他们两个生面孔上。
“找人啊?”一个年迈的老奶奶问,“找谁哇?”
齐项微笑:“找…我妈。”
老奶奶怎么都认不出他是哪家孩子,直呼“长大了,男大也十八变”,颤颤巍巍又走了。
白绩瞟了几眼齐项,他好像轻松了点。原本他是不准备来的,母子见面他一个外人的出现,实在尴尬。但是后者一会儿说害怕一会儿说脆弱,把他硬拽上车,现在也不容拒绝的攥着他手腕,一路上行。
四楼,坐北朝南,阳光正好,海蓝的厚重大门,外面还有防蚊沙门,对联松动,边角卷翘,可能是邻居的熊孩子手不规矩,还被撕去一小块。
“她住这里?”齐项喃喃,记忆中的钱歆应该住在市中心的高楼大厦,一定要有落地窗,足够让她俯瞰全市,志得意满,趾高气昂。
他松开白绩的手腕,好久没有动作,白绩垂眸,默默按压住齐项的手腕,后者教他的冷静技巧,如果需要,他还能代敲门。
还没有等他决定效劳,里面的门却像有所感应,突然被打开。
女人素着脸,皮肤很白,眼角有细短的皱纹,穿了一件米色的长毛衣,身材瘦而匀称,极其容易激起人保护欲的脸,乍一看和齐项没有任何相似处,但仔细瞧,桃花眼眸泛水光,潋滟多情。
深情又多情的长相,齐项遗传了她最引以为豪的眼睛。
白绩放开手,悄然后撤半步,给母子俩留空间。
钱歆没注意到他,只是盯着齐项,两个人就这么站着,一贯处事周全的齐项干干地一句话没说,任人打量,这种沉默甚至是生疏残忍的。
钱歆眼圈瞬间红了,她下巴微颤,皮肉连接的,嘴唇也跟着哆嗦,半天只小声抖出两个字。
“儿子。”
齐项没有应,前一秒他脑中只有一个念头,这是我妈吗?
他觉得眼前的人太陌生了,以至于让他错生出敲错门的感觉。
难道…她把钱花光了?所以拮据起来,连买护肤品和去美容院的钱也得节省?
或者…是我走错了。
齐项这么想,然而眼前的人喊他儿子,那就是钱歆了。
“嗯。”齐项敛眸颔首回应,并介绍身边的人,“这是我朋友,陪我来的。”
钱歆愣怔了好久,仿佛在回味齐项的话,半天才反应过来,招呼两个人进屋,厨房里出来一个男人手里端着菜,白绩和齐项的目光同时落在他身上,带着点审视,齐项的眼神更是不加掩饰的沉冷。
很普通的男人。
齐项猜想男人或许不知道自己是谁,甚至做好了喊钱歆叫阿姨的准备。
男人腼腆地笑了笑,把盘子放在桌上,手在围裙上正反擦了擦,“你就是项项吧,你妈妈给我看过你照片,长这么大了,这位是你的朋友吗?快坐快坐,我还炖了只老母鸡,马上端出来。”
是老实人,一个平平无奇的男人。
“你提过我?”齐项问,这好像是个废话,但他很想知道钱歆的回答。
“我…我提了几次。”钱歆很紧张,“你放心,我们没准备去打扰你,就是…”她眼圈又一红,“就是我这十几年…常常想你,人到中年,就…就喜欢回忆,唯一值得我回忆的也只有你了。”
她突然想起来,急匆匆解释,“还有短信,我以为你不会看到,只是自娱自乐的发。”
钱歆说完自己也觉得自己这个人又当又立,不要孩子的是她,后悔想念的也是她,过分难堪了。
她勉强微笑,不想如此卑怯,故意找事给自己,转身进厨房,“我去给你们盛饭,你们坐坐看看。”努力营造出热络的氛围。
客厅里又空了,齐项才舒出提着的一口气。
他环顾四周,很有生活味的房子,收拾的干净,但因为房子不够大,一些东西堆着,是舒服的拥挤感。
一旁,白绩敏锐地发现客厅木架子上的几张照片。大多是钱歆和她丈夫的照片,而中间的一张是一个小孩的单人照。
捧着幼儿园的奖状站在沙发前,小脸圆圆的,头发松软,像只无害的绵羊。
“挺上镜的。”白绩评价,显摆现学的词,“C位了。”
齐项走近,还有点绷着,却对白绩扬出浅笑,“打小就漂亮是不是?”
“一般吧。”白绩不夸他,“打小自恋能看出来。”
小齐项手里捧着奖状,背后还有一墙贴着,红彤彤一片,喜庆极了。
说到这,齐项的笑容倒收敛了点,“就为了显摆。”
钱歆以前教他必须优秀乖巧,在幼儿园要做最优秀的小朋友,到后期这种要求甚至有些病态,所以这种回忆并不算美好。
“或许她觉得很有意义吧。”齐项淡淡道,“对我…是无所谓了。”
作者有话要说: 齐项:妈妈你好,这是我老婆。
钱歆:!?
感谢各位支持!
第73章
“吃饭了。”
钱歆和她丈夫从厨房出来,钱歆下眼微红,明显悄悄哭过,但看到齐项还是露出笑脸,热络道:“看照片呢?书房里还有个相册,我把过去拍的都洗出来了,我一会儿给你们拿出来。”
齐项没什么兴致,淡淡的嗯了一声后跟白绩入座。漆红的四方木桌上摆满了菜肴,比年夜饭还丰盛,良市人嗜甜,桌上的菜好多是甜口。
钱歆把一盘撒满白糖的玉米烙挪到齐项面前,“你小时候最喜欢吃的。”
白绩闻言有些诧异,齐项小时候喜欢吃这种吸饱了油水,又裹满糖霜的东西?只见余光中齐项睫毛颤也不颤,淡然地夹起一片吃了下去。
“嗯,挺好吃的,跟以前的味道一样。”
一直紧张注视他的钱歆瞬间露出欣喜而轻松的笑容,她跟白绩他们解释,又像是在提醒齐项,“小时候他每次考好都要我给做,我那时候哪儿会做菜,还专门找了本书学,我做的跟饭店当然没法比,但这饼又甜又脆小孩子都喜欢吃,项项这么多年口味也没变。”
“嗯。”齐项点头,漾出稍纵即逝的笑容。
他的情绪很淡,像一缕烟附着在钱歆的深情与怀念中,随风摆动是没有根的,白绩知道他还没过心理那一关,所以一言一行客气的有点冷淡。
钱歆又絮叨了几句“小时候”,似乎以此给自己打气,用前尘往事压缩十几年的距离,以至于说了一会儿后,才意识到冷落了另一个小客人,才讪笑着转向白绩,“小白你喜欢吃哪道菜啊?甜口的吃不吃得惯?”
好像下一秒就要把白绩点名的菜推到他面前。
白绩原本的注意力放在齐项身上,被点名后愣了一下,随手夹了面前的鱼,客气道,“喜欢吃鱼,我挺喜欢吃甜食,不挑食也没忌口的,阿姨。”
“黑巧不吃只吃白巧,这还叫不挑食?掉糖堆里了。”齐项侧首看他,满脸揶揄,随后夹起盘中最后一块玉米烙抖了抖,对白绩使了个恳求的眼神,“想吃吗?”
白绩读懂他的意思,举起碗,佯装渴望,“想,没敢跟你抢。”
齐项唇角弧度上扬,把最后的玉米烙给了白绩,他吃了一口,面衣饱饮油脂,一口下去又甜又腻,看来钱歆真的不会做菜,十几年后水平依旧让人不敢恭维。
钱歆笑意快溢出眼眶,“喜欢吃我一会儿再做,不要抢。”
气氛到这里才算真的和谐,钱歆问了齐项和白绩是怎么认识的,齐项讲的简略,只说是以为补习认识的,现在是同桌还是室友。因为过于简单,钱歆刚做好洗耳恭听的准备,故事已经讲完了。
她用筷子挑了挑米饭,“那…”一个那字百转千回却没有下文,钱歆想问齐项这几年过的怎么样,又自认无立场,她丈夫看出她的挣扎,在桌下轻轻按了按后者的腿以作安慰。
齐项扫了他们一眼,“我这几年过的很好,爷爷很重视我,后来有了个妹妹叫齐祺,今年也十岁了,从小就爱黏我。”只字未提齐正晟和王荟,他说完顿了顿,又把视线掠向那个缄默的男人,“你们呢?”
这个沉默而稀疏平常的男人,你为什么选择嫁给他呢。
“我们啊…”钱歆和男人对视,是中年人隐晦而绵长的爱意,“我们也认识好多年了…”
言语间,一个平淡如水的爱情长跑娓娓道来。
当时,钱歆拿到钱后没有立即回良市,而是选择旅游放松心情,刻意地把钱挥霍大半,三年后,她回到良市开小超市,地址碰巧选在男人就职的学校门口,两个人因此结缘。
男人老实腼腆,默默帮衬钱歆许多,却也从不提要求,连表白都是钱歆先开的口,经历了漫长的磨合,两人终于决定在一起,并于前几天正式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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