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冷,我好冷,微之,我好冷!”
林应眼眶湿湿的,见他这狼狈而又虚弱的模样,心上有晚班的后悔,自己今日没有想尽办法冲出门去阻拦他。
如今只能无可奈何地朝着那管事的咆哮着:“去找大夫,愣着干嘛?”
洛严身上明明发烫的厉害,可一个劲的喊着冷,这叫林应一时没了办法。
他将洛严的手拿在手上撮弄着,却又觉得自己的手在他掌中就像一块寒冰一般,便又放弃了,只将她胸前的锦被往紧塞了塞,然后缓缓从后头撩开一个口子看着他膝盖上的伤。
屋中灯火暗淡,约莫能够看见一个血肉模糊的画面,引得林应不由地身子一颤,便忙将手放下了。
扔在床榻边上的那件衣衫,膝盖的部位已经似昨日那般破了一个大洞,那大洞的周遭已经被血浸染。
不过在雨中浸泡一日,如今已经不大明显了,但对于伤口,可见一斑。
“你怎么那么傻呢,你不要命了吗?”
该流得眼泪今日已经流得差不大多了,林应这会儿只觉得眼睛干干涩涩十分不舒服。灯光下,那似有云雾的眸子直勾勾地看着他,宛若一场拷问。
“做了戏,便要做到极致,若是再出了什么纰漏,我又怎地忍心叫你再一次站出来帮我解围。”
翟峰尧 番外(上)
我第一次懵懵懂懂地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尚且是十二岁的年纪。
那个时候,我爹还以从中原那个被唤作江南的地方向国中贩卖私盐为生,维持着我们一家的生计,带着我和我娘两个人四处漂泊。
某一日,我本守在车边上一个人独自玩耍,有个中原的老头儿却缓缓凑到我身边来问我:“小不点,来串糖葫芦吧?”
常日里爹爹向来不许我乱提要求,也不许我与这中原之人有多的交流,是以我根本听不大懂他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不过耳朵就算是半分聋了,可眼睛却着实是明亮的。我一仰头便瞧着他手上一串晶莹剔透的玩意儿,颇为诱人,闻起来一股馥郁的香甜味道,叫我淌了不少的口水。
我心中欣喜,以为他也像我的那些姨娘一般,见我长相可爱,所以特地将那物件儿赠与我的,干脆二话不说便伸手接了过来,张开嘴塞了进去。
果然,那滋味是我未尝过的新鲜。不过一盏茶的功夫,我便将那长长的一串吃了个干干静静。
仰着脑袋再看那老头儿,眼中几乎放着光芒,来表达我的渴望。
可他却露出一副怪异地笑脸来朝摆手,又从怀里掏出了一枚铜钱放在手里说:“钱,要吃的话,拿钱来买!”
我摆摆脑袋,意思是我没有听懂他的话,他许是理解为我身上没有银钱,当即便换了面目,一把揪住我的衣襟,皱着眉头露出一副狠历的表情来吓唬我。
我虽是十二岁的年纪,不过我爹爹他说,干这一行的指不定那一日便会会遭遇些难以预料的不测,身上有一两招防身之用倒也稳妥些,便早早地就将我送进了武馆练身手。
是以我见他有恶意,便也顾不上旁的,将身子一倾,掌顶着那人肚皮,再回过身子来的时候,便已经将他举在了头顶之上。
年过花甲的老翁身子轻便,并不费力。不过心上的恐惧倒是一点也都掩不住,身子离地才片刻光景,只觉得手掌上忽然变得湿润。
抬头一瞧,他青布衫子腰间已经被完全浸湿了,空气里隐隐有一股难闻的尿骚气。
中原之人尚文,所以大多不练身体,像我这般小的娃娃能够有这般臂力,实在属于奇闻。
所以等着我将那老头儿缓缓放了下来的时候,周遭已经围满了人,个个朝我拍手叫好,有的甚至还颇为大方地朝我抛掷银钱,只是当时年轻气盛又初来乍到,什么情况都不大明白,以为是什么要命的暗器,便捞起身边的一根竹棍子,生生给打了回去。
且那一棍之后,人群又忽然间四散了开来。
这一桩事情,很多年以后想来都依然觉得实在是哭笑不得的。而让我这么多年依然能够记起这一桩事情的,便是当时的迟聘。
当下空空旷旷的大街上,没人敢再近我分毫,却有一个不过抵在我胸膛这般个头的小子,端坐在面前的地面上指着我的面容哈哈大笑着。他说:“红鼻头,你是大魔王吗?”
我依旧没懂他的意思,却见他嘻嘻哈哈笑的颇为开怀,便伸手摸了摸我的鼻子,才发现许是方才用力过猛了些,将那糖浆粘到了鼻尖上。
我已经记得不大清楚了,那个时候他究竟是九岁还是十岁。我只记得,那个时候,我不叫他迟聘,我叫他金果。
金果在我们的语言中,是孩子的意思。是很多年后,我对中原话颇为熟悉的时候,才终于能够用中原的文字将这两个音节写下来,作为我记忆里的,他的名字。
爹爹他每隔十日便会去一次那家店里,且往后的日子里,我每每前去,都会看见金果他坐在那地面上,哈哈一笑,指着我说:“大魔王来了!”
他说的多了,我便开始学,后来终于懂了,便也会回应他:“大魔王会吃人的,你怕不怕!”
我们常常会一起坐在爹爹的马车之上,他用银子给我买我馋嘴的糖葫芦,我给他将我们哪个有趣人和事。
约莫有半年的光景过去后,连我爹爹也都认识了他。
我记忆中,我爹爹从来都没有对我那样笑过,也没有那样兴奋地将我抗在肩膀上,可这些,他都对金果做了。
他甚至将最爱的那件,我向他恳求了无数次他也没有送给我的玉石,在与金果见面伊始之时便随手赠与了他。
许是他小小的心思也察觉到了什么,有一日他竟问我:“哥哥,你怪不怪我?”
我当下大惊,他那般小的年纪,却已经能够隐隐觉察到我的不开心。
可我那个时候,的确没有什么不开心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爹爹他那样喜欢金果,我打心底里高兴。
比他疼爱我自己还要让我开心。就好像是自己的什么东西得到了他的认可一般。
与他相处的那些时日,是我十几年来的光景下,最最开心快乐的时候,太平的日子过了一年又一年,再说起时,我已经年有十六了。
那是中原立承国号下第十二年,江北连年大旱。到此时,已经是民不聊生的地步。
江北之人大量向江南迁徙,不过十日,再轮回一番回到中原时候,衣衫破烂的难民,已经挤得满街都是。
我虽说在中原已经来往有四年光景,却是头一遭见这般空前的盛世之况。大街上饿殍堆积如山,满城都弥漫着一股死亡的哀嚎。
我清晰地记得,我有一股多年前来都未曾有过的心慌。爹娘束手无措,我干脆提议尽早离开这里。
爹爹他应了我的意思,说这一遭的买卖不做也罢,预备着第二日清早便走。
可天却不遂人愿,就在那一晚,饥饿的暴民冲进客栈大肆掠夺,爹他为了护着随身携带的银子,被失手推下了楼阁去。
客栈屋外的桃树一早便被人砍伐了拿去吃掉了我从窗户往下望着,亲眼看见爹爹他的胸膛正正戳进了那断得尖利的木茬上。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杀人。那一日,我娘她哭喊声,尖利到甚至可以刺穿我的双耳。
我只觉得脑袋轰隆一声,如雷鸣击过,脑子里再没有多想,顷刻便拔刀血洗当场。
那些个乱民被我吓坏了,做鸟兽散,各自逃亡开去。
我到如今也都不敢想,那一日,若不是我娘拦着我,我还会杀多少人。
我用爹爹拼死护下的银钱,将那些随行的同族之人给遣散了。
那个时候我也没有想过,就是因为当年随意的这么一个举动,竟成了我和迟聘之间,最深的隔阂。
我带着我娘,一路驱车回了族中去。我娘她伤心欲绝,人还未到家中,便已经将一双眼珠子硬生生地给哭瞎了。没有几日又抑郁成疾卧床不起,再往后,不出三月便随着爹他一同去了。
我一个人无依无靠,无牵无挂,做什么都没了奔头,便奔了军中去,日日战场厮杀,聊以慰藉心中苦闷,想寻一个人生而在世的意义。
就在六年之后,我没有想过,竟会与迟聘重逢。
二十二岁,我已经成了这境外君的总统领,这六年来,大大小小的国家,我起兵攻占了五六个之多。
将番地的领域扩大了足足三分之多。番王亲自设宴请我,金碧辉煌的宫殿里,他问我:“爱卿刚勇,立下汗马功劳,想要孤王许你什么?”
那日我不大记得我说了什么,我喝得烂醉如泥,驾马从皇宫外的大殿扬鞭而驰,一直飞奔到那战马都已经精疲力竭,半道上将身一摆,便把我撂在了地上。
族中领地多长草,面目向下贴过去,可可以闻见那股能够叫人心安的草腥夹杂泥腥的气息。不过那一日却不同,久经沙场的鼻子告诉我,我闻见血腥。
果然,我在附近的河边,捞到两具身体。一个已经没了气,我便顺道寻了处地界儿将他掩埋了,另一个脉搏微弱,我许是醉的厉害,竟将他带了回去。
自我入军以来,我的双手沾满了鲜血,我只懂杀人,那一日说来也奇怪,看着他那一张文弱书生的面目,却然间动了恻隐之心。
他醒了过来,不过却发了疯一般,口中念叨着一个名字,何见。
这个名字,属于那个晚上,被我草草掩埋了的那具尸体。
我告诉他,他已经死了。
我知道那个人在他心中一定有很重要的地位。因为我明明救了他,他却依旧要为了那个已死的人寻死觅活,无所不用其极地想要了结自己的余生。
也就是在他拼死的挣扎中,我瞧见了他掌心那道属于金果的伤痕。
那一年我与他生了口角,他非要与我挑衅,我便将剑一扬,欲恐吓于他,哪料着他小小年纪,却伸手将我的剑徒手握住,在掌心流下了一道再也抹不去的疤痕。
我问他为什么那么傻,当他年不过十二岁,却告诉我说他怕死。
他说他怕我真的亲手杀了他,他说我眼中常有的狠历,叫他望而生畏。
后来我总想他的那一番话,我猜,或许迟聘他早就已经看透了我的这一生。
翟峰尧 番外(下)
这学多年来,我从未对任何女子动心过,皇帝曾经为了犒赏三军,送来过许多漂亮的姑娘,我却连眼睛都懒得提一下。
和我一同征战的将军说我这个人有问题,我不恼火。没兴趣就是没兴趣,且那些女子不过是供他们取乐罢了,这样的一夜欢愉,往后此生都可能不会再见,我宁愿不要。
那个夜里,我坐在帐篷外面,撑着脑袋看着天上又明又圆的月亮,头一回动了春心。
我忽然有所想象,往后的日子,我该是总会寻到一个,能够让我提起所有的心思去尽心呵护的人吧。
就像当年我娘为了我爹爹的死,竟会伤心到气绝那般。经久之后吗,两个人的生命,就像是被一根无形的丝线牵扯着,再也牢不可分。
那样多好……
我寻觅了很久,我甚至一度觉得,一提到这话茬,我心上拥有一股莫名的情绪,就好像曾经冥冥之中,我已经将一个人藏进了心上一般。
只是戎马生涯过惯了,见了面目太多了,脑袋里一时又实在涌现不出来。
直到我认出迟聘手上的疤痕,那面目在我眼前,他儿时的相貌在我脑海,我才忽然觉得,今日的心脏,跳对了一回。
我带他去见了他所谓的心上之人,他抱着那块不过是我随手立下的木牌嚎啕大哭了许久,我心上明了,哭过之后他便不会再苦苦寻死,便会好好地活下去。
所以后来我告诉他,是我救了他。从今往后,他的命是我的,不再属于他自己。
他从前过得不好,可我却也没有什么宝贝用来招呼他,便设下宴席供他开怀畅饮。
又见军中之人都喜曼妙的歌舞,便也默许了副将去备下了。我小心翼翼,心上怕他不喜欢,更怕他喜欢。
他坐于席间听着丝竹之声骤起,却又乐了。拎着酒壶凑到我身边来。
我正要问他是否不合心意,他却抢先一步认真的说。说我与他不过是萍水相逢,实在不用对他那般好。
我也乐了,他还不知道,我们又怎会是萍水相逢呢。
如今的我们,已是是重逢,久别重逢。
我甚至很想大声地告诉他,我就是小的时候,那个会和他抢糖葫芦吃的红鼻子大魔王。可我却不敢,我怕他将我当成往日的故友,而不会对我倾其心意;
我总恨天道不公,在我的前半生中,给了我的只有苦难与无援。
所以我那一刻才会终于了解,原来这一生中,只有体会了苦难带来的悲痛,才能够更加深刻地唱到欢愉的甜腻。
只是我到底不想,这一切竟都不过是一场黄粱美梦。
那一夜,我甚是欢愉,月下对饮三百杯,却未曾看得清楚,不过是我一人独酌罢了。
等我一场大醉醒过来,迟聘他带着我这帐中两万人马早已至玉门关口,死伤无数。
我自以为在那墓碑之前,看到了他眼中坚毅的求生欲,却到底没有猜到,他这般坚定地活着,竟不过只是为了他那个心上的人报仇罢了。
而我呢,我算什么呢?棋子罢了。
玉门关来报,两万余人,死伤无数,残兵败将不足千人。他没有死,但也没有逃脱,被番王捉了,押进都城大狱,收押待斩。
我甚至可以不计前嫌,直奔大狱为他解围。心上做的想法是,今日就算拼了性命,我也顶是要将迟聘他带离这是非之地。
可我牵起他的手时,他却冷冰冰地将我甩开,眼神里有一股之前从未见过的恐惧,就像一只将将脱离狼穴的兔子一般吗,神经紧紧地绷着,手受不得一丝一毫的刺激。
他说:将军,那么多人,那么多人因为我而死。我怎么能够安心地活在这世上!”
他没有哭,眼神中的恍惚,在这一句话之后忽然变得笃定起来。
双瞳死死地看着我,心上该是有万般的感受,只是可惜他不说,我也不能够看透。
他说他怎么能够安心地活在这个世上,可我又怎么能够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他去死。
我几乎是一种咆哮:“我说过了,你的命是我的,我不让你死,你就不许死。中原与番邦之间的一战一触即发。到时候,流血牺牲的人,又何止会是这么一星半点。
你不过就是将这一仗提前罢了。这儿是生育他们的地方,他们生而便是为了守着这一片领地,死在中原人手里,甚至用了中原人的命来换,他们已是无憾,这谁也怪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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