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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风(近代现代)——北白

时间:2024-01-25 10:26:54  作者:北白
  可是现在,她穿着小码的病号服,苍白的脸上粉黛未施,皮肤松弛面色蜡黄。头发掉光了,手背上尽是血管青筋,像冬天枯槁的树杈。
  她像是终于变回了一个中年妇女,瘦瘦小小、普普通通。
  “你的小男朋友呢?”
  妈的声音也变得沙哑,我猜她这些年肯定抽了不少烟。
  “分了。”我冲她笑,削好了苹果,用牙签插起一块喂给她。
  妈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却也没再如往日一样习惯性地评头论足。
  “其实你管不管我,我都没所谓。”她闭上眼睛,缓慢地说,“你每个月打进我卡里的钱,这些年其实也攒了不老少,足够给我买一块墓地了。现在我成了一个快要死掉的糟老婆子,你又屁颠屁颠跑来照顾我,何必呢?”
  我平静地和她对视,说:“您毕竟是我妈。”
  她却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似的,一边喘着气一边大笑起来。
  我垂下眼睛,我知道这话确实可笑。
  “什么时候分的?”
  “前不久。”
  妈有些意外地睁开眼:“搞了这么多年,说分就分?”
  “……他出轨了。”我说。
  妈沉默了,我于是也无话可说。隔壁床来了好几个患者家属,小小的病房里叽叽喳喳,比平时热闹不少,没人注意到妈和我之间诡异的静默。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是吧?”妈笑了笑,皱纹爬上眼睛,眼睛里却闪着坦荡的光亮。
  “你爸从我怀你时就开始在外面乱搞,我也是蠢,一直到你快上小学才发现。”妈看着天花板,语气淡漠,“爱情啊,谁陷得越深,谁就越容易被这玩意骗成傻逼。”
  我看着妈,心中翻涌起一阵冰凉的苦。二十多年前妈还是一个趾高气昂的大小姐,原本和其他女孩一样把婚姻幻想成人生殿堂,却一脚踏进了暗无天日的坟墓。
  我不知道她后来还有没有再去做身体交易,直到现在我也依旧无法理解当初她那些疯狂的举动。是自我弥补还是麻痹现实?但是现在的我也早已不复从前那般天真,倘若她真能够从床笫之欢中短暂逃离那些纷杂的痛苦,我至少会欣然表示尊重。
  痛苦千千万万,谁都有各自的选择。
  离出租房不远处有一条商业街,我在其间一家酒吧里找到一份工作,每晚在吧台角落拉小提琴,一天三小时,挣不了多少钱,但至少还能勉强证明我的存在。
  我拖着僵硬的身体在酒吧和医院之间往返奔波,只觉得一天比一天疲累,几年前的干劲和精力好像全都不见了踪影。我总是忘记吃饭,有时候一整天都想不起吃一顿,饿到头晕目眩才去随便找家饭店凑合,饭菜咀嚼下肚,却丝毫没有大快朵颐的幸福感。
  偶尔从镜子里匆匆瞥一眼,不用上称都看得出我瘦了一大圈。
  断断续续发了几条翻奏视频,反响平平,评论区都是一些眼熟的老粉丝在撑场面。后来我终于彻底选择了放弃,没有打招呼也没有发任何公告。这世界转动得那么快,新粉也好老粉也罢,说到底大家都只是在为自己的生活奔忙,谁又会记得一个销声匿迹的哑鹌鹑?
  妈的状况越来越差,癌细胞在身体里猖狂肆虐,生生把人折磨成一具干枯的骨架。一个多月后我辞掉了工作,二十四小时呆在医院里照顾她。隔壁床的老太太夸我孝顺,妈笑了我也笑了,我们都没说话。
  “活了几十年都没想明白,人这一辈子究竟要图个什么。”
  这座城市冬季很难遇到晴天,天空经常是灰蒙蒙的一片,看不见太阳,憋得人快要窒息。
  然而这天,阳光却格外的好,透过窗照进屋里,驱走了不少沉重的死气。
  妈向我伸出手,苍白的手指又干又瘪,像一朵枯萎的花。我将她的手放在掌心里,一如十年前那样为她涂抹指甲油,血一样的红,均匀地覆在指甲盖上,媚俗却又惊艳。
  “实在是想不通,老天爷都替我累,所以大发慈悲让我得个癌症,死了就不用去想了。”
  妈伸展手指端详一番,心满意足地放在胸口,又轻轻拍了拍:“我当初最骄傲的这两团,照相机拍过,男人摸过,你的嘴嘬过,最后给癌细胞当了家,一刀切,它这辈子活得比我精彩,比我有本事。”
  “好像人活着就是为了失去。从洞里抱出来,最后再躺回洞里,刚抓住些什么,一不小心就全部丢光。临死前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一直攒到下辈子,在娘胎里憋屈十个月,才敢放肆地好好哭一回。”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好像要把所有害怕来不及说的话统统倾泄出来。我坐在一旁静静地听,没有附和也没有阻止。
  “说来可笑,我一辈子最恨的两个人,居然是我老公和我儿子。知道自己得病的时候我只觉得荒唐,我简直恨不得他们也早些去死。”
  “现在我不想恨了,也没力气恨了。”她眯起眼睛注视着窗外,笑了笑,“下辈子哭得响亮点儿吧。”
  妈看我一眼,忽然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冬天也快结束了。”
  她深深叹出一口气,闭上眼睛睡去了,之后再也没有醒来。
  /
  殡葬流程全部从简,没有亲朋好友需要告知,我独自料理完妈的后事,站在墓碑前。紧绷的弦终于彻底松开,我忽然像被抽走了全部力气,所有喜怒哀乐都一并离我远去,只剩下一具枯竭的空壳。
  妈被爸耽误、被我拖累,匆匆几十年,活得像个傀儡。
  谁都有谁的选择,妈选了一条错误的路,所以才有了我的出生。
  我把花束放在她的墓前,洁白的花瓣上挂着水珠。风吹过墓园,我裹了裹外套,手拂过青灰色的墓碑,心中死一般寂静。
  不远处一对老夫妻在墓前停留许久,临走前妻子突然跪倒在地上,抱着墓碑嚎啕大哭,丈夫站在妻子后面,转过身偷偷抹了两把眼泪。
  人间生离死别总是如此,我抬起头凝望天空,茫茫穹顶之下人们渺小如蝼蚁沙砾,来了去了离了散了,大喜大悲者,不过只有身边最亲密的寥寥数人。
  而我却茕茕孑立。
  离开公墓园,踏入公交车,带轮的厢子一路停停走走,播报站台的女声忽近忽远,像隔着一层膜,嗡嗡嗡,我又开始耳鸣。
  难以被定义的情绪如蚁群一样密密麻麻地爬上胸口,我不知道应该称它为失落还是难过,我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哭的,等反应过来后已经满脸是泪。幸好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角落,没有人会注意到这里坐着一个疯子。
  是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
  好像从我回到这座城市开始,一切都变得与从前不一样了。
  后背又开始酸痛,双脚发麻,眩晕过后便是一阵头重脚轻,我稳不住身体,只好靠着墙缓缓滑下来,跪坐在地板上。
  我从包里取出诊断书,明明都是汉字,拼凑在一起却让人难以辩识,阅读变得无比艰难,零零散散几页纸,我翻来覆去看了将近一个小时。
  本来以为只是小毛小病,谁知最后却拎回了一大堆陌生的药。检查报告白纸黑字,重度抑郁症,重度抑郁症,重度抑郁症。我心惊胆战,直愣愣地瞪着那五个字,黑色的墨迹一圈圈放大,恍惚间变成五只可怕的手,不断蹂躏我脆弱不堪的神经。
  原来我早就变成了一个烂人。
  心跳快得离谱,整个身体都在随着心脏一同抽搐,我默默把自己缩成一团,痛苦地喘息着,灰色裤子上落下深深浅浅的星点,是斑驳的泪痕。
  我好像一座砌在海边的沙塔,一个浪扑过来,就把我打碎成了一堆七零八落的泥。
  迟来的崩溃威力十足,攒够二十七年,一招制敌,瞬间使我溃不成军。
  大脑空空荡荡,思维却是一团乱麻。我扶着墙站起身,所有无处发泄的欲与恨,在心中翻滚着达到沸腾。
  我从角落里取出小提琴,拿起来架上左肩,右手难以控制地颤抖,哆哆嗦嗦握住琴弓挨在琴弦上,第一个音就是破碎的,像一声凄厉无比的惨叫。
  我锁住眉头紧闭双眼,咬着牙挤出眼泪,凭借肌肉记忆断断续续地演奏了一首《流浪者之歌》,支离破碎的音符如血一般喷溅在空气中,又好像被火舌吞噬的一叠黄纸,黑色的余烬随着火光升腾旋转,徒劳挣扎过后,一切化为乌有。
  最后一个音被拖得很长,这首曲子是这把琴的最后一次绽放。我丢掉琴弓,垂下眼睛注视着手里的小提琴,这块木头装着我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和美梦。
  该醒醒了。
  我高高扬起手,猛地将小提琴砸向墙壁。
  一下,两下,三下……崩断的琴弦划破指头,木片碎裂扎进了手心,我紧紧握住断开的琴颈,尖锐的断口对准手臂刺进了肉里,恰巧划出四道细长的伤口,像极了琴枕上的四根弦。
  小提琴死了。
  哑鹌鹑也死了。
  琴的骨骼碎落一地,我大口喘着气,出了一身汗却又冷得要命,闭嘴咬住牙,心脏又快又急地跳动,蹦蹦蹦,牙根也跟着一起颤抖,鼓鼓鼓——心脏真的快要从嘴里跳出来了。
  对于妈而言,活着本身就像一把沉重的枷锁,好像直到死后,她才终于获得了自由。
  原来自由就意味着快乐吗?
  可是此时我明明比任何人都要自由,却承受着前所未有的苦痛。
  推开窗户,我双手撑住窗台,探出大半个身体,天空是灰色的,楼群是灰色的,灰色的浪潮层层密布向我袭来。如果趁现在纵身一跃,流出的血也会是灰色吗?
  我眯起双眼,窗外楼宇鳞次栉比,伴随着耳鸣中高频的电波,在模糊的白光里时远时近,看不见的彼岸在向我呼唤。
  我在那一瞬间大彻大悟。
  原来死亡才是最后的自由。
  作者有话说:
  回忆结束
 
 
第14章 冲突
  猛然睁开眼睛,我惊恐地大口喘起气来,抹去额头上的冷汗,我对眼前的一切感到片刻茫然。
  方才一直缩在座位里,腿脚感到微麻,我摸了摸身上驼色的毛毯,毛茸茸的很厚实,被身体捂得十分暖和。
  车停在小区里,窗外天色已经昏暗下来。我扭头张望,看到不远处站在树下的屠阳,他好像在和谁打电话,背影颀长,很好辨认。
  思绪还有一半在梦里尚未脱离,我怔怔地看着他发呆,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转过身,对上了我的目光。
  屠阳仿佛眼前一亮,他立刻把手机揣进了兜里,另一只手还夹着烟,低下头快速抽了几口,他摁灭烟头丢进垃圾桶,向我快步走来。
  他没有拉开车门,隔着窗对我讲话。
  我从口型辨认出他的问题,“回家吗?”
  我点点头,他于是绕向车尾打开后备箱,取出背包,又拉开副驾驶车门,把包丢给我,然后背朝着我蹲了下去:“上来吧,地上又冷又脏的,我背你。”
  我顿时感到一阵窘迫:“不用。”
  “快点啦,”他转过头笑着催促我,“你背包,我背你。”
  我只好把包背在身后,伸出手搂住屠阳的脖子,将整个人挪到他的身上,在起身前顺带关上了车门。
  说来丢人,就在屠阳站起来的瞬间,我心中却忽然生出一丝恐慌,双腿本能地夹住他的腰。屠阳的身体似乎也僵了一下,他紧接着搂住我的腿向上颠了一颠,我连忙抓紧他的领口:“哎——”
  “以前没被人背过啊?”他似乎在偷笑。
  我顿时觉得难堪,一个奔三的大男人,居然被人背了一下就被吓成这样。
  “是你个子太高了。”我试图掩饰尴尬。但的确如此。我的身高不算矮,屠阳却比我又高出一头,应该已经远远超出了女孩子眼中“理想男友身高”的标准。
  “不至于吧,你恐高吗?”
  “……有点。”
  不想屠阳听罢,却突兀地沉默了片刻,随后,他话题一转:“车钥匙在外套左边口袋里,你帮我锁一下车门。”
  “啊。”我睁大了眼睛。
  “放心,我抓着你呢。”他向我保证。
  我只好用右手勾住他的脖子,左手摸索着伸进他的衣兜里,找到车钥匙,按下了锁车键。
  “不好意思啊……我没想到居然睡了这么久。”确实是这样,连我自己也觉得意外。
  “没事啊,反正我也闲着。”屠阳语气轻松,“看你难得睡得那么踏实,我就没忍心叫你醒来。”
  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对于这种程度的体力活应该不在话下。屠阳看起来身材瘦高,后背却宽阔结实。我默默趴在他背上,不知为何,心中却感到一丝微妙的忐忑。
  ——屠阳对所有人都这么好吗?
  面对他不断送来的好意,我时常感到窃窃的惶恐。我一面由衷地感谢屠阳,却又害怕将接受这份好意变成习惯——在我不长不短的人生里,到手的希望总是如此易碎,我实在没有力气再去承受一遍得而复失的痛苦。
  “做了什么梦啊?”他问。
  我抿了抿嘴:“一个……噩梦。”
  “以前也经常做噩梦吗?”
  “只要做梦,基本上梦不到什么好事。”
  我早已经习惯了。噩梦已经变成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这很正常,有关我的一切总是糟糕透顶的。
  屠阳背着我上楼,小区属于旧式楼房,没有安装电梯,幸亏他家的楼层并不高。
  “麻烦你帮我把包放到工作间吧。”屠阳把拖鞋递给我。
  他家是两室一厅的户型,主卧用来睡觉,次卧被装修成了工作间。推开门往里看,窗户下面摆着一张长桌,上面堆满了画稿、书本和画笔。
  横贯左边整面墙壁的书架上摆满了书,紧挨的地面上也摞起好几沓。屠阳打开背包整理画具,我站在他身后,粗略扫了几眼书架里的内容,大部分是插画集和漫画,还有各种类型的小说。
  “好多书。”我说。
  屠阳转头冲我一笑:“想看书可以随便来拿。”
  我不置可否。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看书了,黑狗几乎夺走了我所有的阅读能力,看书对我来说已经成了折磨。那些方块字组成词汇盘旋在脑海中绕来绕去,却怎么都拼凑不出使我能够理解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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