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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丁神通(近代现代)——断金刀

时间:2024-10-11 09:17:02  作者:断金刀
  他太爱睡觉,坐着也会打盹,看起来便笨。
  在墨城入住大床房的第二天,睡到中午十二点,醒来时因陌生环境愣了几秒,先是想起自己在墨西哥,然后发现自己赤裸着上半身。
  衣服不见了。
  他猛地坐起身,掀开被子检查身体。睡裤安然无恙,腰侧没有血洞,胸膛没有吻痕。万幸,没有器官丢失,更没有半夜乱性,还算安全。
  他下床,顺手捡起地板上的白色背心。半睡半梦之间脱衣服是个坏习惯,跟人出来旅游,毫无戒心地睡到十二点半,也是坏习惯。
  同伴并不在房间里,浴室没有,客厅也没有。阳台的门倒是开着,悬空着一方小小露台,围半圈铜绿色栏杆。有张小餐桌支在那里,上面放着一份凉透的早餐。
  酒店不懂食欲和爱欲同样重要,只提供情趣用品,不提供微波炉和烤箱。
  陈麟声想再叫一份热食,可前台讲的英语跟他所学的英语仿佛两种语言,他只能无奈放弃,叉子挑死煎蛋,张嘴咬不再焦脆的边。
  露台外传来嘈杂声响。陈麟声端着盘子站起来,倚着栏杆往下望。
  透过树木的嫩绿枝叶,楼下,麦秋宇正和几个本地人聊天,一男一女,背对着露台,看不见脸。不知道说到了什么,本地人忽然哈哈大笑,麦秋宇也跟着笑,气氛融洽。
  陈麟声听不懂西班牙语,刚要离开,不小心撞到麦秋宇的目光。
  他们远远地互相看见。
  麦秋宇看了他几秒,忽然转身离开,转了个弯便消失不见。本地人纷纷扭过头来朝这边看,陈麟声有些不好意思。
  一分钟后,门外传来敲门声。
  陈麟声嚼着煎蛋开门。
  “雅各布早上打电话来,我们……”麦秋宇话说到一半生生刹住,问,“你在吃什么?”
  陈麟声愣了愣,含糊开口:“……煎蛋。”
  “那是我吃剩下的,”麦秋宇苦笑,“你在睡觉,我就只叫了一份。”
  “……谁会剩下一份完整的煎蛋。”
  “我啊,我不吃煎蛋。”
  旅行让人原形毕露。如果不是和他一起来到墨西哥,要过多久才能知道他不吃煎蛋呢。陈麟声咽下最后一口食物:“没关系,我什么都吃,几乎没有过敏。”
  “我不过敏,我只是不喜欢煎蛋。”
  “只有煎蛋?”
  “嗯,总觉得腥。”
  “像小孩子。”
  陈麟声想起朋友阿茵。她曾因为“腥气”不吃很多东西。不过那已经是小学的事了。
  麦秋宇拿起电话听筒拨号,拨通前笑着朝陈麟声眨了眨眼睛:““那睡到十二点的呢?”
  陈麟声窘迫地移开眼神。他在心中发誓,明天一定要比麦秋宇起得早。
  麦秋宇的西班牙语说得飞快,面孔也变得陌生。上帝说得对,语言能分隔人群。
  挂断电话后,麦秋宇说自己预约了一些地方和餐厅,雅各布不在的这几天,他们可以去逛逛。
  令人顿感欣慰的中文。陈麟声能听懂,眼中的麦秋宇的面目可亲了一些。
  他点了点头,突然反应过来:“雅各布不在?”
  “索菲亚这几天过生日,他很忙。”
  “他妹妹?”
  “他老板。”
  陈麟声有些好奇雅各布做什么工作,但不想给人爱打探的印象,没再问下去,用琐事岔开了话题。
  两人收拾整齐,下楼开车。
  麦秋宇意外穿得正式,浅蓝衬衫。如果再来一副眼镜,看起来就像写字楼里的精英。如果头发后梳,看起来便比精英的级别还要高些。
  最重要的是,这个样子的他,很像常常露面公开场合的麦春宙。
  如果他没有穿那双适合跳踢踏舞的尖头皮鞋的话。
  陈麟声刚系好安全带,车便发动了。
  他们穿过墨西哥城的主街道,路过那栋独立纪念碑,上面的天使仍然振翅欲飞,在阳光下发着金光。
  陈麟声扒着车窗看,麦秋宇瞥他一眼,脚尖一抬放慢了速度。
  “你说你不信教,为什么取了教名?”
  “教名?”陈麟声坐回来。
  “Theodore。”
  陈麟声犹豫几秒,还是开口:“这是我妈取的,她喜欢看动画片。”
  “动画片?”
  “花栗鼠明星俱乐部,里面有只花栗鼠,就叫西奥多。”
  “啊,”麦秋宇笑了,“我记得,常做噩梦的那只。”
  “对,就是他。”
  “你睡得比他好。”
  陈麟声有些不好意思,他看向窗外:“我们去哪里?”
  “去看,”麦秋宇顿了顿,“去看一些房子。”
  陈麟声奇怪于他的停顿。但此时才担心麦秋宇会不会把他卖掉已经太迟,他甚至吃掉了这人剩下的煎蛋。
  他放在口袋里的手紧紧握着金属餐叉。
  从酒店房间顺来的。不够锋利,无奈寻刀具未果,只好用这个替代。
  一路堵车,麦秋宇干脆转动方向盘,横冲直撞地开进小路。他熟悉当地路线,渐渐来到一条无人公路,时不时有几辆快车掠过。前面没有尽头,后面也渐渐模糊,他们像是在向前走,又像是停在原地。
  感觉空无,但又极接近自由。
  直到很久以后,陈麟声才意识到那一天对麦秋宇而言意味着什么。
  麦秋宇来过很多次墨西哥,发过很多邮件,打过很多电话,只为了参观一位故去建筑设计师的故居。这位墨西哥的本土设计师的作品大多被私人收藏,不公开展示,更不允许拍照。他的西班牙语也在无数次沟通中渐渐娴熟。
  那些瞬间,麦秋宇狂热而专业的,他直直迎上去,追随过去。他数次往返墨西哥,渐渐将那位大家的所有作品都看过。
  只剩下最后一处,最隐秘一处,几乎从不公开,他磨了住宅主人两年,最后得偿所愿。
  他带陈麟声一起去看。他从未提起他喜欢建筑,和他的哥哥一样,喜欢建筑,陈麟声对他的调查,也只停留在他的声名狼藉上。
  所以走进那座由色彩鲜艳、几何感浓郁的建筑时,陈麟声丝毫没察觉出麦秋宇的异样。
  他只是觉得麦秋宇更沉默了些,独自走过青青草坪,路过喷泉雕塑,将每一个角落尽收眼底。
  彻底游览一遍后,麦秋宇毫不留恋地转身:“走吧。”
  陈麟声追上去:“现在?”
  “再不走,我怕我们死在这里。”
  听到这话,陈麟声加快了速度,先麦秋宇一步钻进了车。
 
 
第36章 
  麦秋宇带陈麟声把墨西哥城逛了个遍。
  路上,他专门分给陈麟声一沓现金,因为他总是驻足观看街头艺人表演。
  墨西哥城同港岛一样人口密集,风情却完全不同。墨城本地人慵懒随意,给习惯守时的陈麟声带来了不少小小震撼。他一言不发,眼睛贪婪地看。人幼时有要周游世界的豪言壮语,但长大才明白,能做到的人终究是少数。此刻他站在北半球最大城市,时不时迷茫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而麦秋宇只是他梦中一个面目不清的过客。
  麦秋宇从他身后走过来:“我有个朋友,他喜欢画画,他画的房子总密密麻麻,我一直以为他画的是港岛,后来才发现,也可以是墨城。”
  陈麟声没有接话,他一心一意地往外望。
  来到城郊大教堂。两个人向上走之前,在山下制了一枚圣母硬币。陈麟声将硬币接到手心,转头想要分享,却发现麦秋宇正仰首观望。
  循着目光望过去,建筑群宏伟肃穆。美,壮观,堪称奇迹。面对这样的风景,大多人都忍不住目光流连,就连不懂建筑、对艺术没有感触的陈麟声也不禁多眺望了几眼。
  这样的风景,是否足以留住麦秋宇?
  想着想着,他又将目光移了回来。他看到,那张英俊的脸庞没有表情,只有黄昏留下的光影。
  麦秋宇没有发表感慨,也没有拍照,更不曾讲解,仿佛刚刚只是看了一颗青草。可冥冥之中,他又像是看一颗青草如看一座教堂的人。
  “走吧,带你去吃饭。”麦秋宇看他一眼,转过身。
  陈麟声望他背影几秒,抬脚跟了上去。
  到达餐厅,夜幕已经降临。麦秋宇拿过菜单翻看,用西语跟侍应生交谈,时不时转中文问陈麟声饮食上的喜好和忌讳。这一路上都是麦秋宇付账,他慷慨得恰到好处。太甚会遭人嫉恨,太少又会使人鄙薄。麦秋宇拿捏得刚好,他的姿态不高不低,不求回报,像是亲人朋友,不曾让陈麟声感到局促。
  和从前大众印象中那个声名狼藉的麦秋宇完全不同,他待人友善,看起来既慷慨,又潇洒。
  陈麟声知道,这或许是麦秋宇出身富贵的缘故。自从离开父母,陈麟声就再也没有过这样的待遇。他埋头吃菜。餐点有三种颜色,刚好照应此地国旗,味道不错,可他胸口发堵,下咽得艰难。他要骗一个对他还不错且暂时无所求的人。
  “酒。”他开口。
  “嗯?”麦秋宇抬头。
  “我想喝一点酒。”陈麟声撇下刀叉。
  麦秋宇看他两眼,没有多问,找侍应生要来了一瓶度数不高的酒:“我要开车,不能陪你喝,你少喝一点。”
  陈麟声嗯了一声,表示答应,却手上却倒酒倒得干脆,像在喝白水。
  一杯又一杯下肚,他胃里的酒比食物更多。
  “少喝点,”麦秋宇察觉到他的沉郁,将剩下的半瓶酒撤到桌下:“我第一次进感化院,就是因为喝酒喝太多。”
  几杯酒下肚,陈麟声舒展了肩颈,头有些晕:“你喝醉偷东西被人抓啊?”
  麦秋宇讲,“不知道你认不认识这个人。”
  “谁?”陈麟声慵懒地歪着头。他已对自己的样子没了察觉,脸颊发红,全被麦秋宇看进了眼里。
  麦秋宇心中好笑。想这人在加拿大跟自己喝酒也是这样,喝一点就开始犯傻,这时还逞强要喝。他脸上不显山不露水,只继续和陈麟声聊天。
  他没有卖关子,压低声讲出一个名字。
  陈麟声眼睛登时睁圆。他对此人略有耳闻,有名的邪教头领,信徒众多,后来不知怎么进了监狱,现在还在服刑。
  陈麟声呆呆地:“你找出了他的犯罪证据?”
  “是啊,我十几岁就做警察的卧底。”麦秋宇骗他。
  “真的?”陈麟声坐直,他自小梦想就是跟父亲一样做警察,忽然听见警察二字,立马打起了精神。
  “当然是假的,”麦秋宇敲他额头,“我爆了他的保险箱。”
  “你,”陈麟声木木的,“你跟他有仇。”
  “我根本不认识他。”
  “那就是你很有正义感?”陈麟声的脑袋已经有些转不动了。
  麦秋宇有些无奈地审视着陈麟声,等他发现自己的问题有多蠢。
  陈麟声避开他的目光,吸了吸鼻子。
  “听说他可以预知未来,我想看他能不能预知到自己的钱会被我偷走。”
  “预知到了吗?”陈麟声好奇。
  “你说呢?”麦秋宇的眼睛如同深潭,看得陈麟声心中一愣。
  下一秒,两个人相视一笑,笑得很坏,声音也大,引得邻桌纷纷侧目,看向这对英俊而年轻的亚裔青年。
  麦秋宇重新拿起刀叉,嚼着国旗餐里的石榴籽:“我以他的名义把钱分三份捐掉了,一份给福利院,一份给天文馆,一份给医院。”
  陈麟声还在笑。
  麦秋宇本就是想逗他开心,却没想到效果如此显著,直到坐到车上,陈麟声还咧着嘴角。平常不爱讲话,也不爱笑,到哪里都是孤零零的,时不时还受人欺负。这样一个人,被他麦秋宇逗笑了。他忽然很有成就感。
  怕他晕车,麦秋宇降下了车窗。
  风徐徐吹进来,吹得陈麟声渐渐冷静,他靠在窗边,面色平静。这一秒,他几乎忘记了一切,尽情地欣赏着异国街角的景色。
  麦秋宇看他一眼,就忍不住看第二眼,第三眼。
  这一次,陈麟声没有躲,他喝醉了就不会躲。这秘密由麦秋宇第一个发现。
  自从第一次见面,他就认定,自己想和陈麟声结识。像他这样的贼,只对两种人感兴趣,一种是厉害的贼,另一种便是愿意豁出自己抓贼的人。前者心态平稳、手段纯熟,而后者,往往需要倔强和纯净。
  显然,陈是后者。
  究竟什么样的人,能在对方有刀的情况下,奋不顾身地扑过去。为什么,为什么他们愿意这样舍己为人。
  麦秋宇实在好奇。
  他时常去找陈麟声,可陈麟声似乎并不对他好奇。这样的关系,实在很难维持。他只好剑走偏锋。多亏第一次见面喝了酒,才让他发现,喝醉了的陈麟声,情绪外露得更多,也更容易接近,像放松的带壳动物,能给他看一眼壳里的软弱。
  他更喜欢陈麟声这个样子。明明比自己小几岁,不应该有太多负担。
  车开了一段,他忽然打趣:“有没有把口袋扎出一个洞。”
  陈麟声转过头来,愣愣看他:“什么?”
  “餐叉保不了命,”麦秋宇笑着,随手打开车前夹层,里面摆着几把刀具,“挑一把。”
  陈麟声这才反应过来,他在衣服口袋外摸了摸,发现自己早上藏的餐叉已经不在了。他呆坐几秒,懒懒地靠了回去。没说话,只摩挲那几把刀的刀柄。
  麦秋宇没问他藏餐叉是为了防谁,麦秋宇根本不在乎。
  陈麟声的手指拨来拨去,最后挑了一把尺寸适宜且开过刃的。
  将刀仔细收好后,陈麟声忽然问:“可以抽烟吗?”
  “可以。”进入繁华街道,麦秋宇目不转睛盯着前路,但还是没忘记将窗开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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