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乐队名他没听过,但主唱和着流水般的旋律一开口,整座屋子便充盈着熟稔到令人怀念的气息。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满园花开比也比不过它……”
极具沧桑感的男低音,却唱出一种低回婉转的温柔。
郑其明倚在柜台边静静地听完了整首,怀中的茉莉被音乐一催化,似乎更加拼命地散发着芬芳。他抬起有些湿的眼睛,看向墙上的日历。
9月2日。
居然已经是2002年的9月2日了。
茉莉花、菜场的阿嬷、甚至交换茉莉的甜瓜都在,好像什么都没变。但除此之外,其实什么都已经变了。
第73章 海桐
陈阿满靠在那里,很安静地听完了一整首《茉莉花》,周围的喧嚣像是没有流到他耳朵里面去。手边立着一个细长的玻璃瓶子,盛着新鲜茉莉,他抬手撷起一朵,别在自己胸前。
随即深呼吸一口气,一叠声地应着客人的召唤去了,这一桌要上喜力、那一桌要上扎啤、还有一桌要上小食的……陈阿满腰细且窄,穿梭在觥筹交错间毫不费力,像一尾灵巧的鱼。
自从来到首都,他就把自己过去那些坑蒙拐骗的毛病都改掉了——其实之前混江湖的那些小伎俩,也不是自己心甘情愿要耍的,实在是形势所迫。毕竟骗人、说谎的代价,他已经痛彻心扉地体验过了。
现在他认为自己可以勉强用“一个好人”来形容。三年前,郑其明选择跟他一刀两断,却也在分开之际,亲手赠与自己“新生”。陈阿满是一丁点都不敢辜负的。他这条命,之前总是觉得卑贱,如今却格外地珍视无比。
他决心重新活一次,为了郑其明,也为了自己。
首都是他从小就梦想的繁华都市,陈阿满觉得自己很幸运遇到了刘梦跟陈灿,愿意收留他这个初来乍到的外乡人。如今“千禧”酒吧生意愈发红火,甚至成为这条酒吧一条街上的“头牌”,他越干活儿越觉得心里更有冲劲儿。除了吃饭、房租、一点日常开销外,他几乎不花什么钱,也舍不得住更好的地方,三年来都在那个小地下室挤着。每个月一发工资,划出一小部分固定开销外,统统存进了银行卡里。
“你说你,赚来的钱又没见你怎么花……那你还这么拼命做什么?”
刘梦对此很不解。陈阿满是这里面每个月拿酒水提成最高的服务生了,但这人对自己的抠门几乎到了一毛不拔的程度。
“多攒一点是一点嘛。过几年攒下钱,我就回老家啊。我妈还在那边呢。”
“还惦记着你老家的前夫呐?”
陈阿满一顿,勾起一个很浅的笑容:“没有啊。人家早把我忘了。”
每次刘梦提起来这个话题,他都会赶紧敷衍躲掉。
今天的夜班真长啊,许是因为将近24小时没有休息过的原因,到了凌晨一两点的时候,酒店生意最好的时段,陈阿满的头痛得快要裂开了,寻个间隙去卫生间洗脸,忽然看见洗手台那里,有个年轻女孩子在哭。
原来是小红,小红是去年来这里做服务生的。
陈阿满一连声的问情况,她才有些难以启齿地道出原委。原来小红最近参加了唱歌比赛,好不容易进了复赛,但是平常的钱全补贴给了老家的弟弟,连置办身参赛服装的钱都没有。
陈阿满听完后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五百块钱塞给她。
“小满哥……这……这太多了……再说我也不能拿你的钱。”
“你拿着。买身像样的衣服,再打扮漂亮点,万一要能去决赛呢。”
陈阿满笑了笑,又看着小红的脸继续喋喋不休的提建议:“你脸小,烫大波浪肯定好看,可以再去把头发弄一下。比赛那天再去美发屋里让人给你化个妆,漂漂亮亮的去,风风光光的好好唱……”
梳一条大麻花辫子的小红踌躇着不敢接,陈阿满最后是硬把钱塞她手里的。
给钱的时候,他也没想太多,还不还钱的都无所谓了,陈阿满只念着那个农村来的女孩子只身一人在首都闯荡,日子过得比他还要不容易。但一年以后,他真的收到一张汇款单,金额是一千元,落款是“小红”。
是她的助理打过来的。
彼时她已经不叫小红,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歌星周俏虹。明艳光彩、歌喉宛如天籁。
当时把这五百块钱“洒水”一样给出去的陈阿满,并不知道后面的故事会是这个走向。更加令他没想到的是,当年自己的这点善意,最终绵延出一条滔滔不绝的涌泉,流向他跟郑其明。
2002年9月2日的夜班,是陈阿满来酒吧以来上的最难熬的一场大夜,那么长,似乎在黑暗中看不到尽头。但好歹,天光大亮的时候,他终于结束了工作,换回自己的衣服朝歇脚的小屋走去。首都的初秋,风都是清爽干净的,吹得他昏沉沉的头脑舒服不少。
酒吧旁边的“美利屋”甜品店刚开门,店员正在擦桌子。陈阿满走过去,买了一块草莓蛋糕,是首都这家最受欢迎的连锁品牌甜品店里最贵的招牌产品。
工资是昨天发的,他每个月发工资第一件事就是买一块美利屋的草莓蛋糕吃。刘梦知道后还惊讶的要命,毕竟这么小一块蛋糕要卖15块钱,陈阿满这个铁公鸡居然舍得给自己买。
这每月一次难得的“奢侈”,是陈阿满对自己难得的纵容。每次他提着美利屋的盒子进屋,步入到明显跟这个精致盒子不搭的幽暗的地下室的时候,总有一种恍然的感觉,水果跟奶油的甜香令他有一种虚幻的幸福。他喜欢吃美利屋的草莓蛋糕,并不是由于它多贵多好吃,只是因为它的味道,无限接近于当年许丹心亲手烤的那个草莓蛋糕。当年,他提着那块香气四溢的蛋糕,去医院看望生病的郑曙光,郑其明靠在一边,带着淡然的笑意望着自己的时候,陈阿满舔着嘴角的奶油想,原来幸福的味道跟草莓蛋糕是一样的。
陈阿满拆开蛋糕盒子,用塑料小勺一点点地挖着艳丽的草莓跟糖霜,桌上的相框被倒贯进来的风吹倒了,非常狼狈地砸进了那一大摊奶油里。陈阿满捧着相框,拿纸巾擦干净,然后又开始擦眼角的眼泪。
“陈阿满,你妈打电话来了。”
房东敲他的门喊着。
陈阿满吸了吸鼻子,就朝外走。在这里租房的租客每个月可以免费使用10次座机,通话时长不超过10分钟。
“妈,怎么了?”
“阿满……你爸死了。”
电话里面,李秋霞轻轻地说。
陈阿满一顿,举着听筒的手悬在半空中。
“你要回来看看他吗?村里已经给下葬了,埋在你们家田地边上。”
陈阿满很久没有说话,心中涌上一种很复杂的感觉。他曾经是这么恨这个男人,恨不得他死,但如今真的听到了他的死讯,体内的那点血浓于水的东西又开始不合时宜地翻涌作祟。陈阿满以为自己会很高兴,但发现他没有。他只是久久地举着听筒沉默。
“到时间了啊。”
房东在一边用食指扣着桌面,陈阿满才如梦初醒。他有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屋子里面的,推门进去,浑身的力气感觉被掏空了一样,“扑通”一声倒在床上,头脑昏沉想睡觉,脑海里却开始走马灯,映出他的童年、少年……记忆里关于父亲的温馨画面少的可怜,但他在半梦半醒之间,看到了陈勇跟邱茉莉结婚那天的场景。陈勇年轻时候是英俊的,穿着西服,邱茉莉挺着肚子,穿着漂亮的红裙子嫁给他的。
“阿满,我们的孩子就叫阿满。”
陈勇把脸贴在邱茉莉的肚子上,听着里面的胚胎的响动。
陈阿满昏昏沉沉地睡到晚上,收拾了东西,折返回酒店请了几天假,当晚就坐上回海桐的火车。
几年没回来这里,海桐市到乌青村已经有相通的城乡大巴了。这座城市的变化真是日新月异,陈阿满坐在大巴里看着疾驰而过的城市,发现那些画面挺陌生,多了好多他没见过的建筑、路牌,也有好多他熟悉的楼房被拆掉了。万幸的是,大巴驶过城区,眼前一道灿烂金光闪过,陈阿满抬眸一看,福泰金店依然在,气势恢宏的立在那里。
他不自觉地去摸自己的手指,当然,那里的婚戒是空的。曾经由于经常戴婚戒而压出来的勒痕,也早就消失了。
大巴驶离城区,很快开到了村口停下。陈阿满去老房子那里找李秋霞,几年不见,觉得母亲好像又沧桑了一些。
“妈,你等我再挣几年钱,我就回来,在城里做点小生意,到时候把你接过来跟我一起。”
陈阿满红着眼睛,余光看向家里那扇斑驳的窗户。窗户上蒙了一层灰尘,郑其明曾经握着自己的手,在那上面一笔一划地写下“地久天长”。如今那些痕迹,也都被灰尘浸透,消失不见了。
他提着一袋子纸钱,跟李秋霞朝田埂走,两人齐齐跪在墓前把东西全都烧掉,谁也没多说什么话,香灰打着旋儿高高飞起,迷住了陈阿满的眼睛,火辣辣的。
结束了乌青村这边的事情后,陈阿满把李秋霞送回隔壁县的老姨家,又塞给老姨生活费,自己却没有立刻走,而是折返回了海桐市。
像是自欺欺人那样,他去福泰买了一枚镀金的素戒,悄悄戴在手指上。款式、材质,跟当年郑其明买给自己的一模一样,经典款永不过时,但他跟郑其明却无法回到过去了。
一股强烈的情感再次涌来,海潮一样,拍打着陈阿满的心脏,几乎令他喘不过气。
忽然,在那一刻,他非常非常非常想再看一次郑其明的脸。
陈阿满立刻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朝柳梢街驶去。
柳梢街,几乎跟三年前没有任何变化。他低着头,在路边商店买了顶棒球帽盖在头上,挡住了披在肩头的发。
这几年他又长高了些,身体也比之前壮实不少,头发也长了,垂在耳下跟肩头的位置——还是刘梦让他留的这个发型,说像某个电影明星。陈阿满此刻真的很庆幸,几年过去,自己的面貌应该发生了不少变化,也许再次见面的时候,郑其明也认不出来了。
远远地,他看见了“其明烟酒副食”的招牌。还是三年前的那一个——他跟郑其明一起挂上去的。
他深呼一口气,只想慢慢靠近,路过迅速看一眼然后立刻离开。三年没见了,那张总是隐在柜台背后的脸,自己真的好想念好想念,哪怕只是短暂地瞥一眼,也足够放在心里珍藏多年。
还没走到路口,从旁边的巷子里,走出来一男一女。
陈阿满抬眸,冷不防地看见了那张令自己朝思暮想的脸。
是郑其明。
三年未见,郑其明一点变化都没有,眉目如星、鼻梁高挺。穿着一件浅色衬衫,袖口微微卷起,露出了结实的小臂肌肉。
郑其明怀里抱着一个大概一两岁的女童。女童粉雕玉琢的可爱,正咿咿呀呀地在他怀里拱,然后发出了异常清晰的一声“爸爸”。
陈阿满躲在树后,无声地捂紧了嘴巴和脸,清楚地看见自己的手指在拼命颤抖。
第74章 重逢
一种奇怪的感觉翻涌上来。郑其明本能地回头,朝着马路上望了一眼,好像那里有什么令人熟悉的东西在,却只看到几个陌生的行人经过而已。
这个巷口,还是静静的。
“怎么了?”
女人问。
“没什么。”
郑其明摇摇头,此时女童在他怀里调皮地扯衬衫袖子上的扣子,小小的手儿力气奇大,居然就这么给拽掉了。
“囡囡不许调皮。”
女人弯腰捡起来这颗扣子,放入郑其明掌心,看了一眼他衣服随意道:“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这颗扣子跟别的扣子不一样。”
“嗯,后来缀上去的。。”
郑其明的神情很不令人察觉地黯淡了一秒。
这件衬衫在它很新的时候,袖口的扣子便掉了,陈阿满从他捡破烂收集起来的纽扣盒里,足足翻了78个扣子,才找出来的一颗差不多的补上去。如今衣服已经很旧了,旧到他穿在身上的时候,居然差点忘了这件小事。
今晚他很久违地失眠了。三年过去,郑其明原本以为自己的心不会再有什么波动。谁知被一颗最不起眼的纽扣,很轻松地打乱了。
为什么,为什么明明已经过去这么久,面对那个人留下的蛛丝马迹,他依然不能做到完全释怀呢。
郑其明躺在枕头上辗转难眠,看着月亮从云层里越升越高,月色如银,照在他脸上。
很多年前的旧月亮,从那天之后又开始转动了。
陈阿满坐在从海桐回首都的火车上,透过窗户看着那一轮金黄的月亮,缺了一块,顺着铁轨行进的方向一路跟着自己。离自己那么近,近的像是隔着窗玻璃就可以摸到。
却远在天涯。
他悄悄褪下了今天新买的素戒,放进了首饰盒里。
但是下火车的时候,戒指跟盒子一起不见了。火车上人多眼杂,估计就是他摘脱戒指的那一刻,被盯上的。
陈阿满摸着已经空了的口袋,怅然所失了好久,随即慢吞吞地背起包,拖着疲惫的背影,走出了京市火车站。
这片热闹非凡的土地,依然涌动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京市此刻已入初秋,迎来了全年最舒适的季节,枫叶开始一点点变红、银杏开始一点点变黄,却还掺杂着未褪尽的树木之绿,看起来五彩斑斓,有一种别样的生命力。
不会停歇的城市啊,每时每刻每分每秒,有人在这里驻足停留,就会有更多的人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次出发。
陈阿满深呼一口气,扬起脸庞看着苍蓝色的天空,白云悠淡,火车站广场上空有许多灰色的鸽子,颤巍巍地停在远处的钟鼓楼上。
鸽子栖息在这里,那么便把这里视为了家。
秋风很亲切地朝陈阿满微袭而来,吃进嘴里非常清新。陈阿满尝着风的味道,眼前熟悉的一切令他眼窝发热。
这座城市并不属于他,但他跟成千上万在这里漂泊的人一样,决心在人生的新阶段,把这里视为家。
刘梦只记得从2002年的秋天,陈阿满回老家奔完父亲丧礼之后,他就发生了一些很显著的变化。
第一件事,就是搬离了那间地下室,破天荒地寻了个单间租下了,虽然依然简陋,但好歹是有窗户的。房子还是她帮着陈阿满寻摸的,又一起给房东砍了砍价,陈阿满送了一只唇膏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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