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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不纯(近代现代)——河禾禾

时间:2024-12-07 10:01:49  作者:河禾禾
  他向酒保打听到,少年的名字叫卫寻,是庆海音乐学院的学生,几乎每晚都会来这兼职。
  这几天季霄还观察到,卫寻每晚演出后,都会到吧台小酌几杯,时不时就会有人来和他搭讪,但他们无一例外会被三言两语打发走,只有一个例外——
  那是一个和卫寻年龄相仿的男子,目测和自己差不多高,隔几天就会来月光看卫寻演出,而后和其一块喝酒,再一同离去。
  二人的关系季霄猜不出来,比恋人少一分亲密,比朋友又多了一分熟稔。
  可是,他为什么要关心卫寻跟别的男人是什么关系呢,他不过是个看演出的观众,关他什么事。
  季霄晃了晃脑袋,晃走了脑海里乌七八糟的想法。
  -
  演出完毕,卫寻照例来吧台喝酒,手肘搭在桌上,双腿交叠,敛下眼,喝着琥珀色的白兰地,视周遭如无物。
  喝两口酒,胆子稍微膨胀了些,季霄深吸两口气,这么些天以来第二次往少年身边走去。
  一步,两步,三步……
  到可以望见卫寻纤长睫毛的距离时,他停下脚步。
  “你刚刚演奏的最后一首曲子是海上钢琴师里的playing love吗?”
  卫寻应当是记得他,转过头看到他的时候,眼神明显闪烁了一下。
  “对。”卫寻点头,紧接着喝了口酒,攥着酒杯的手指用力到发白,整个人往椅子后挪了半寸——这是一个抗拒的姿态。
  但季霄无暇顾及,他在脑海里拼命回忆着刚刚听歌识曲搜索到的信息,道:“那部电影我很喜欢,你也喜欢吗?”
  “还行吧。”眼神与季霄短暂交汇一瞬后,卫寻一下躲开视线,低头凝着杯中晃荡的琥珀色酒液。
  季霄自顾自继续道:“1900和那个女孩太可惜了。”
  “还好。”卫寻喝了一大口酒,满杯的龙舌兰几近见底。
  “他明明可以去找那个女孩的,却选择留在船上。”
  好半晌,不见卫寻接话,季霄终于发觉不对劲。
  少年似乎对自己格外冷淡些。
  这些天来,据他观测,每晚约莫有两三人来找卫寻搭讪,少年对他们虽也疏离,但绝没有如此刻这般……淡漠。
  这种感觉季霄很熟悉,从前追求孟星竹的时候,他几乎天天都能尝到此番滋味。
  放在平常,他绝不会再自讨没趣。
  但今晚,兴许是刚才灌进去的伏特加起了作用,酒精扩散至他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疯狂叫嚣——
  “我叫季霄,可以和你认识一下吗?”季霄随手拿过一杯酒,举起。
  出乎意料,这句话不知踩到了少年哪根神经,他猛地抬头,直直望进季霄的双眼。
  过了整整两秒,他也略微颤抖着举起杯,和季霄碰了一下:
  “我叫卫寻。”
  悬在心头多天的大石咣当坠地,季霄整个人瞬间放松了下来,素日里极少喝酒的他这会儿终于感到酒意上头。
  “时候也不早了,我顺路送你回去?”
  话一出口,季霄就后悔得想抽自己两巴掌,他又不知卫寻住哪儿,何来“顺路”一说?
  “卫寻!”
  季霄正想找补两句,这时,身旁传来一道声音。
  一个男子从门口走进,左右探了探脑袋,大步来到卫寻身边,不好意思地说:“抱歉,路上堵车,有点迟了。”
  男子浓眉大眼,英俊挺拔,一进门就引得众人侧目。
  正是那个经常来找卫寻的男人。
  “没事,来得及,我们走吧。”这人一来,卫寻整个人好似松了口气,放下酒杯,逃也似的站起身,拉着人就往外走。
  “听说剧院附近新开了一家蛋糕店,要不一会儿看完演出我们去尝尝……”
  男子虚拢着卫寻的肩膀,说着话,同时状似无意地回头瞥了季霄一眼。
  一个再平淡不过的眼神,季霄却汗毛倒竖,浑身肌肉绷紧,仿佛猛兽的领地遭到入侵。
  一句“再见”卡在他的嗓子眼里,甚至都没来得及脱口。
  凝望着少年和男子消失的拐角,季霄苦笑。
  垂下头,欲再饮一口酒,他忽然愣住——
  他看到了酒液倒映出的自己的眼神,莫名地亮,其间涌动着不知名的情绪。
  目光继而露出迷惑,自己最近……这是怎么了?
 
 
第3章 雨夜
  接下来的一个月,风雨无阻,卫寻每晚都能在月光见到那位奇怪的客人。
  那人会趁自己演出完毕,在吧台边休息的片刻,自来熟地同自己攀谈,捧着一杯酒,但又不怎么喝。
  一来二去,卫寻在面对他时,不会再如最初那般,频繁把他的脸和记忆里另一个人交叠起来。
  渐渐地,他可以和那位姓季的客人正常对话了。
  饶是如此,在聚光灯下演奏时,他老是不受控制,从小提琴中抽出一丝注意力,找寻台下那双格外炯炯有神的眼睛——很好找,那人始终坐在离舞台很近的位置。
  每每瞧见他,卫寻的心跳总是条件反射般漏掉一拍——而后,他的琴声也随之漏掉一小拍,极其细微的误差,在场无人觉察。
  卫寻对自己乐曲的完成度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他不喜欢这样。
  酒吧里和他搭讪的人挺多,他也总是三言两语客气礼貌地把他们打发走,无一例外。那些人,同性,异性,或是大学生,或是精英白领,意图都是清晰明确的——想和他一夜情,亦或是谈恋爱。
  那位姓季的客人和他们很像,但又不大像。
  整整一个月过去,那人每次来找自己,聊的都是当晚他演奏的曲目,从古典到流行,从爵士到蓝调,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好几次差点没把他听困。
  卫寻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了,或许这位客人真的只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
  除了他们第二次见面聊天时,那人说要送自己回去以外,他便没有想要进一步发展亲密关系的任何意思表示。
  虽然卫寻很擅长拒绝,但他也不懂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那便顺其自然,什么都不办吧。
  不知是有意无意,卫寻没有去打断那人近似永不停歇的喋喋不休,他作出一副聆听姿态,在饮他最爱的樱桃白兰地的间隙,借机瞧上一瞧那人谈天时的奕奕神采。
  这样,就挺好。
  -
  天不遂人愿,庆海市正面遭遇百年难遇的特大暴雨。
  卫寻到酒吧时,天上只飘着牛毛小雨,他连伞都没带,谁料出来后,雨水泼天,已没至路上行人脚踝以上,浑浊的水上飘荡着被风吹落的树枝,和若干诡异的不知名物体。
  过去两个小时内,降水量暴涨,每小时降雨量激增至100毫米,庆海市气象台发布临时暴雨红色预警,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协调部署各方力量,开展灾害预防及救援工作。
  卫寻蜷缩在窄小的屋檐里,提着琴,拢了拢黑色外套,掏出手机又看了眼,眉心微蹙。
  极端天气,公共交通工具一律停止运营,他别无选择,只得打车回出租屋。
  不料,二十分钟过去了,打车软件无人接单。
  也是,这等恶劣天气,哪有人愿意接单,钱又哪有命重要。
  就在卫寻认真思考徒步回去的可能性时,夜色中,一辆银黑色路虎淌着路面积水,从远方驶来,稳稳停至卫寻跟前。
  车门打开,季霄迈出腿,撑开黑色大伞,皮鞋毫不迟疑地踩到肮脏积水中,一路小跑,上三级台阶,至卫寻跟前。
  暴雨如注,他微扯着嗓门:“卫寻,雨下太大了,我送你回去!”
  他站在卫寻面前背风处,宽阔的脊背似一座山,挡住烈风和雨水。
  卫寻迟疑片刻,轻轻点头。
  他可以冒雨回家,但他的乐器不可以。
  风太大,就算有伞也还是很容易被淋到,越野车距他们约莫五米距离。
  卫寻竖起琴盒,双手护在自己怀里。季霄紧紧揽住卫寻的肩膀,确保他在伞下,少年的肩膀单薄瘦削,一臂就能轻松圈过。
  豆大雨滴噼里啪啦打在伞上,淹没了二人沉重的呼吸声和心跳声。
  上了车,卫寻在副驾接过季霄递来的纸巾,一丝不苟地擦净琴盒,反一面,就要往自己的脸上擦。
  季霄眼疾手快,止住他的动作,又递给他一张纸巾,神色不虞。
  “这琴就这么重要,比你人还重要?”
  适才,卫寻跟母鸡护崽似的把琴盒搂在怀里,丝毫不顾自己死活的情形,犹在季霄眼前。
  卫寻愣了一下,垂下眼,纤长的睫毛尽数覆盖住眸底的情绪,不置可否,“这把琴……是别人放在我这保管的。”
  季霄没来由心里一慌,他问:“那你怎么不把琴还给他?”
  倾盆大雨,狂风怒号,掀得枝叶七零八落。空旷大道,揽胜无惧风雨,自若前行。雨帘糊满车窗,晕开路边灯光。
  许久,季霄也没等来卫寻的答话。
  -
  沉默了一路,顺着卫寻给的地址,揽胜来到一处小巷。
  巷子狭小,逼仄,里头只有零星灯光,隐约可见两侧破旧的老楼,颤颤巍巍立于风雨之中,脆弱得仿佛随时都有可能被吹跑。
  季大少从小住的不是金窝就是银窝,竟不知21世纪,这座城市还有此等比狗窝还破落的地方。
  “停这就行,车开不进去的。”卫寻终于开口,顿了顿,偏头看季霄,犹豫道,“你……要不要进去坐坐?”
  人家大老远把自己送回家,还是这等偏僻的地方,不意思一下实在说不过去。
  况且,卫寻敢笃定,这么破败不堪的地方,季霄这样的公子哥儿是不会愿意踏足的。
  季霄嘴角现出笑意,欣然答应:“好啊。”
  卫寻:“……”
  附近能停车的地方挺多,季霄偏偏朝一个荫蔽又刁钻的车位开去。
  揽胜后倒,转弯,漂移,以一个极度清奇的角度停在了车位上,全程严丝合缝,连片树叶都没沾到。
  停好车后,季霄转头,一脸期待地望向卫寻。
  卫寻看着腿上的琴盒发呆,压根没注意刚刚发生了什么。
  季霄:“……”
  二人依偎在黑色大伞之下,走进昏暗小巷,七弯八拐,一路跋山涉水,进到卫寻家里。
  “季……先生,”卫寻挠挠头,颇不好意思,“寒舍简陋,见笑了。”
  本想叫他名字,但一下想不起来他叫什么了,本想再问问的,但以他们的关系,似乎也没什么必要。
  季霄大大咧咧在沙发上坐下,突然道:“卫寻。”
  “嗯?”
  “我饿了。”季霄认真看着卫寻,眼神活像只左右摇尾巴的哈巴狗,“有吃的吗?”
  卫寻说:“有,你等等,我去做。”
  进厨房之前,卫寻先找来了干净毛巾和吹风机,递给季霄。
  季霄一脸问号。
  卫寻无奈提醒:“你的衣服和头发,湿了。”
  他一侧的衣服和头发近乎全部湿透,卫寻身上除几滴雨点以外,倒是干爽得很。
  季霄似乎这才察觉,朝卫寻一笑,“噢噢,好!”
  笑容惹眼得紧,卫寻定了一下,转身去往厨房。
  今天有早八,卫寻刻意起了个大早,赶在上课前去了趟附近菜市场,从王大娘那买了最新鲜的排骨和水灵灵的西红柿,盘算着今晚从酒吧回来后,做糖醋排骨和西红柿炒蛋当晚饭吃,王大娘刚添了孙子心情好,排骨搞特价,卫寻一个激动,买了整整一斤排骨回来。
  本是决定分三顿吃的,但季先生今晚毕竟帮了自己这么大一忙,区区几块排骨实在不足以聊表谢意。
  顿了一下,卫寻将一整袋排骨全部从冰箱里拿出来。
  给排骨焯水,趁此间隙洗西红柿,打蛋。接着将排骨放入油锅两面各煎至金黄,炒糖色,浇入糖醋汁熬煮稍许,最后大火收汁。
  “你什么时候开始学小提琴的?”季霄不知何时来到了卫寻身后。
  卫寻将西红柿切成一块一块,“八岁。”
  “你的老师一定很厉害吧?”
  名师出高徒嘛,季霄暗自得意,自己这话说的够水平,既能夸到人又不显刻意。
  刀一偏,在食指上割开一个口,鲜血渗出,卫寻猛地缩手,“嘶!”
  “怎么了?”季霄两步上前,抓起卫寻的手。
  卫寻躲开他的动作,背着手到身后,勉强一笑,“我没事,贴个创可贴就好。”
  季霄愧疚不已,在卫寻做西红柿炒蛋的过程中,生怕卫寻再次分心,给嘴缝上了拉链,退了几步,静静注视着他的背影。
  他是不是有点太瘦了,季霄在虚空中比划,丈量着卫寻被围裙勾勒出的腰身,是不是每天又上学又兼职任务太重?
  他……很缺钱?
  -
  不多时,饭菜上桌。
  饭香与肉香交织,即使季霄早已吃过晚饭,也不禁食指大动,迫不及待夹起一块排骨。
  排骨刚进嘴,季霄险些把它吐出来。
  怎么这么甜?!
  卫寻的视线瞧了过来,带着询问的意味。
  季霄囫囵咽下排骨,对着人挤出一丝微笑:“好吃。”
  他打小厌甜,稍甜一点的水果一律无法接受,家里保姆也都依他的口味来做饭,他上一次吃这么甜的东西——大概是在娘胎里。
  嚼完排骨,季霄急不可耐夹起一筷子炒蛋,试图压一压。
  下一刻,他自小到大建立起的认知崩塌了:西红柿炒蛋……不应该是咸的吗?
  还有,卫寻做菜用的是糖罐子吗?
  不得已,季霄疯狂扒拉着大米饭。
  对面人吃这么香,卫寻也跟着高兴起来——这是自己最喜欢、最拿手的两道菜,合他口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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