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课前,邓衡上下打量了卫寻几眼,招了招手。
卫寻屁颠屁颠地离他又近几步,仰头望着他,瞳仁又黑又亮,如同布满星辰的夜空。
男孩面容清秀,头发却乱得跟鸟窝似的。
妈妈离开家里之后,没人帮卫寻梳头发了,也没人给他剪头发了,他也不敢碰剪刀,一来二去,头发就这样留长了。
而他自己扎头发时,头发远不如在妈妈手里那样听话,东一撮西一撮,总是拢不齐,到头来他的辫子每天都乱成一锅粥,班上的同学看到他就笑,说他是没有妈妈的邋遢大王。
邓衡拆掉卫寻七歪八扭的辫子,用修长的手指轻轻捋着头发,重新一圈一圈把它们绑好——就好像变了场魔法,邋遢小孩一下子变成了个清爽小孩,不但清爽,还有几分漂亮。
后来,卫寻索性不绑头发了,他每天就顶着乱蓬蓬的头发来找邓衡,反正邓衡每次课前都会帮他绑好头发。
就这般,卫寻与小提琴结下了缘,在邓衡的指导下,他进步神速,三个月后,琴声已经有模有样了。
但这远远不够,卫寻日也练,夜也练,左手结上了一层厚厚的茧,可比起邓衡,他们仍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他苦着一张小脸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发出和你一样的声音啊?”
邓衡揉揉他的脑袋,笑眯眯道:“不着急,慢慢来,你以后会比我厉害的。”
“真的吗?”
“骗你是小狗。”
“我不信,你那么厉害,我怎么可能超过你。”
“那我们拉钩?”
“拉钩就拉钩!”
邓衡还真没说假话,这世上不乏有天赋的人,也不乏勤学肯练的人,可两头都沾到的人少之又少,卫寻就是其中之一——他对音乐有着惊人的洞察力与掌控力,许多时候自己只需稍稍点拨,他即可领会其中要义。弦乐器入门不易,寻常人至少得花上整整一年,而卫寻,一个月便做到了。
没有老师不爱惜天才,没有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青出于蓝。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很想看到亲手教出来的学生超越自己的那一天。
光阴似箭,一眨眼,卫寻学琴已有一阵子,有些话,邓衡不得不说出来了。
夏日的一个夜晚,卫寻上完课,照例去大爷的摊子上买来两杯仙草蜜,和邓衡一人一杯——这个季节大爷没再卖热乎乎的烤红薯,卖的是冰凉凉的仙草蜜。
这天的仙草蜜格外香甜,卫寻小口小口舀着清凉Q弹的果冻,欢喜得眼睛弯成了月牙。
邓衡挑在这个时候,跟卫寻说,自己就快要死了,就让他帮忙保管自己的琴——他无比清楚,手术台上凶险万分,几无生还可能,他不愿给旁人希望,也不愿给自己妄想。
琴是邓衡的母亲留给他的,近三百年的古董琴,它陪着他度过无数个日夜,夺得无数荣光,他陪着它经过千锤百炼,历尽岁月沧桑。
在这世间,他孤身一人,与其让琴作为遗产流落到陌生人手里,倒不如把它留给能够真正爱惜它的人。
往后的日子,就让他心爱的小提琴代他见证卫寻的成长吧。
不知道邓衡为什么会突然说这句奇怪的话,卫寻睁圆眼,眼底满是疑惑,他问:“什么是死?”
很小的时候,卫寻在童话书上见到过这个词,但他不明白它的具体含义,问妈妈,妈妈也支支吾吾。
思考许久,邓衡告诉卫寻,死亡就是自己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在那个地方,自己会变成一颗星星,一直在天上看着他,陪着他。
卫寻没听懂他在说什么,惊恐地摇头,不敢要他的琴。
邓衡无奈笑笑,转移了话题。
他盘算着到时应该怎么跟卫寻道别,是请他吃一顿刚出炉的烤红薯,还是给他烤一块香甜的蛋糕,这小孩忒爱甜,爱到连蛀牙都不怕。
盘算来,盘算去,上天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午后,他吃过饭,在院子里拉琴,没有任何预兆,他晕倒了。
意识消失的前一刻,他脑子里最后一个想法是,卫寻今晚来见不到他,会很伤心的。
邓衡的大脑内的肿瘤忽然恶化,不得已,只得提前飞往国外接受手术。
那晚,卫寻和往常一样,背着迷你的小提琴,蹦蹦跳跳地来邓衡家上课,可这儿已不见了那个会耐着性子帮他梳头发,再一遍一遍教他拉琴的人。
只有一把摔落在地的小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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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卫寻知晓了死亡的含义,可他还是固执地认为,死去的人会像邓衡说的那样,化为世间万物,日日陪伴在人们身旁。
那把琴也几乎每时每刻都被卫寻带在身边,他记得邓衡的话,要好好保管这把琴。
日子一年年过去,卫寻的琴技也在一年年地长进,他不是只能拉儿童琴的小孩子了,他终于长成了可以拉成人琴的大孩子。
与此同时,卫守平的赌瘾也一年年越犯越严重。
罪恶之花于阴暗角落生根发芽,疯狂滋长。在赌场上狐朋狗友的怂恿下,卫守平开始吸毒。
他清醒的时刻越来越少,卫寻身上的伤痕越来越多,经常旧伤未褪又添新伤。
有一回,他在赌场上欠了笔大的,大到女娲亲临也填不上了。
卫守平不知从哪听来,卫寻成天带在身边的这把琴价值连城。
尝试了好几次,他想把这琴从卫寻身边偷来,夺来,抢来,均未成功。
在数次差点被卫守平抢走琴之后,卫寻意识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这把琴他护得了一时,护不了一世。
这时,他无意瞥见卫生间角落,那儿有一整袋被卫守平视若珍宝的白色粉末。
一周之后,人赃俱获,卫守平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被当地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
三个月后,法院宣判,卫守平触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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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在琴弦上打了滑,琴声中突兀地响起杂音,就像是一粒老鼠屎出现在一碗鲜甜的粥里。
卫寻这才意识到自己走神了。
这些年,他把有关邓衡的记忆埋藏在了内心深处,轻易不会去想,只敢在夜深人静、月光皎洁时,才小心翼翼翻出那段回忆,细细品味一番,再将它们完好无损地收回去。
可不知怎么,季霄出现后,一切都乱套了。
那双与邓衡极为肖似的眉眼频频闯入卫寻的脑海,搅乱他的心神,扰得他觉也睡不好,琴也拉不好。
尽力将那人的身影从脑海里擦去,却是徒劳。
卫寻叹一口气,停止练习,从脖子上放下小提琴,松了弦,拿出绸布,擦去琴板上的松香,将其轻轻放回琴盒。
在琴盒边坐下,垂下眼,来来回回打量着里头的小提琴,目光温柔似水,像是母亲看自己的孩子,怎么看也看不够。
不练琴的时候,卫寻经常这样,在琴盒边发呆,时常一呆就是一下午。
迄今为止,这把琴陪伴他,已经十年了。
不知不觉中,邓衡竟然离开了他整整十年。
十年间,他刻苦练琴,不敢有一日松懈,他考上了那人的母校,全国最好的音乐学院,他无数次观看那人的演出视频,只为再现那人的琴声。
可是,无论卫寻再怎么努力,那个在冬夜里、月光下拉琴的人,终是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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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琴从中午发呆到傍晚,电话铃骤然响起,卫寻这才醒神。
应了一声,挂掉电话。卫寻站起来,敲了敲发胀的双腿,去换衣服。
换上仅有的一身正装,这是卫寻为了学校里演出专门买的,为此他打了好些份工,少吃了不知多少顿糖醋排骨。
今晚谢咏的哥哥结婚,师兄说他刚回国不久,不大认识什么人,就麻烦自己当一下他的男伴。
从前师兄帮过自己不少忙,当初自己艺考复试迟到,他是当天的考官之一,还是他帮忙说情,说看过这学生初试视频,是个好苗子,要不就通融一下,其他考官给了谢咏这个面子,卫寻这才得以顺利进入庆海音乐学院。
此后的学琴生涯,师兄虽远在重洋之外,但也经常视频指导卫寻,帮他突破了数次练琴的瓶颈,可以说,师兄是他的良师,也是他的益友。
如今谢咏就让他帮这么一点小忙,他万没有推辞的道理。
第7章 动机不纯
卫寻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见到季霄的一天。
那天之后,卫寻又回到“月光”演出,拉琴时眼神不经意向台下瞥去,熟悉的位置再也没有了熟悉的人。
如他所料。
失序的生活回归正轨,除了心里残留的失落,不多,但时不时就跳出来,蹦哒在他的神经上,惹人心烦。
没有关系,时间能够洗刷掉一切,卫寻相信自己可以把季霄忘个干干净净,就跟他从没出现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样。
毕竟,那人不过眉眼处和邓衡有些形似,其余方方面面,二人皆天差地别。
那般惊才绝艳、谪仙似的人儿,世间只此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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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谢两家联姻,遍请庆海市有头有脸的人家。
在看到举着香槟和人交谈的季霄时,卫寻再次无奈感慨,这世界真小。
那人不知为何,大喜的日子,面上却笼着片阴云,但他依旧耐着性子,十分有涵养地同人聊天,倾听对方讲话,不时轻轻点头。
卫寻这才有了点季霄是豪门继承人的实感,而非酒吧里那个偷偷观察自己好几天,才敢上前搭讪的大男孩。
在季霄一连应付过数人之后,谢咏带着卫寻,也上前和季霄攀谈起来——卫寻本不想跟着的,谢咏却不知为何一定要他在身边。
季霄的目光跟看一个无关路人一般,扫过卫寻,落在谢咏身上,和他寒暄起来。
似乎是卫寻的错觉,他感到季霄的面色又暗了一分,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失落又从心底蹿了出来,不同以往的是,这股情绪不再只是点到为止,而是由点成片,迅速扩散至整颗心脏。
趁其不注意,他瞟了眼季霄,又嗖地收回视线,低头饮了口酒,欲盖弥彰。
过了会儿,谢咏和季霄的谈话仍未至尽头,卫寻默数三下,再次将视线转到季霄脸上。
这次多停留了一秒,才舍得挪开眼。
就在这时,季霄草草结束了和谢咏的对话,放下酒杯,像是有什么急事,疾步往远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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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步入婚礼现场之后,卫寻发现有许多人在偷偷看自己,自己回望那些目光时,那些人又尴尬地收回视线。
直到婚礼进行曲响起,见到踏上红毯的新郎,卫寻一愣神,这才明白了缘由。
那一瞬间,卫寻以为自己在照镜子。
非亲非故的两人竟能够长得如此想象,也是挺罕见。
如果不是十分清楚自己亲爹此刻就在号子里蹲着,卫寻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狗血剧里流落民间的豪门私生子了。
夫夫二人交换对戒,声情并茂地朗诵婚礼誓词,在全场无数注目礼之下接吻。
周围响起了啜泣声,不少人红了眼睛在抹泪。
卫寻百无聊赖,把玩着手指,眼神乱瞟。
他始终无法理解,为什么大家都执着于寻找另一个人类共度一生,明明一个人、一把琴、一杯酒,便最圆满不过。
视线转到季霄的位置,方还坐在那的人,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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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宴开始前,谢咏的领带不小心沾了点红酒,让人重新送来一条,婚礼现场安保森严,未受者不得入内,可谢咏作为新郎的弟弟又实在走不开,卫寻便自告奋勇帮他跑腿。
取完领带后,卫寻抄近路回宴会厅。
这是花丛中的一径鹅卵石小路,只有一盏微弱的昏黄路灯供照明,狭小,幽暗,一般人不会踏足,大抵是为方便园丁照顾花草而修的。
转角处,在听到前方依稀传来的熟悉人声后,卫寻顿住脚步,迟疑片刻,后退两步,隐在一丛两米多高的灌木后。
透过枝叶的间隙,只见季霄整个人跟被抽干了精气似的瘫靠在树干上,低垂着头,看不清表情,整个人颓然无比,和刚才席间大方有礼的季家少爷判若两人。
季霄前面站着另一个陌生男人。
孟云柏背着手,气哼哼来回走动,忽地停下,指着季霄脑门,连珠炮弹一般骂骂咧咧:“不是,季霄你脑残吧?你把你家传家宝送给我弟当贺礼是想干嘛?你怎么不干脆去抢亲啊?”
相传,季家有一块代代相传的艳彩蓝钻,足有11.28克拉,产自南非库里南矿区,色彩浓郁,闪烁生辉,而今价值无可估量,被季家的某任家主命名为“无际之蓝”。
无际之蓝至今没有被制成打成饰品,依旧是一颗裸钻。
“我没有。”季霄声音蔫蔫的,吸了吸鼻子,“这就是……就是我最后给他的一点心意……”话音的末尾染上哭腔。
关于送给孟星竹的新婚礼物,季霄愁了好几个月,头发掉了一堆,也没愁出个结果。
对喜欢的人,他习惯只给最好的,何况孟星竹是他从小到大动心的人。
上小学时,听说星竹喜欢吃巧克力,季霄便托人四处打听,几经波折,从国外买回世界上最香甜的巧克力,战战兢兢地送给他,只说是家里旅游带回来的。
长大以后,有一年星竹过生日,他专程飞往意大利,和一个收藏家那软磨硬泡半天,最终以高于市场价数倍的价格,买回了星竹最喜欢的画家的遗作,赠给他时,只说是合作伙伴碰巧送的。
每年,除了清明,无论大小节日——连劳动节都算上,季霄皆不厌其烦地为心上人准备礼物,后来终于有一天,孟星竹单独把他约了出来。
在季霄满怀期待的目光中,孟星竹说,你的行为让我很困扰。
季霄忘了自己当时是什么反应,只记得打从那以后,他只敢在星竹生日的时候混在人堆里为他送上礼物。
如今星竹结婚,二人之间再无可能,季霄这是最后一次给他送礼物。
可寻常俗物又哪里配得上星竹,季霄挑来挑去也挑不到合适的,最终,把主意打到了自家的传家宝头上。
季霄对自己弟弟的情愫,别人不懂,孟云柏却是最清楚不过。
静了片刻,他长叹一口气,从兜里摸出一个红丝绒盒子,放到季霄手里,语气放缓:“这个你收回去,星竹说你这礼物太贵重,他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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