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周华千话锋一转:“不过整首曲子下来,你每一个音符的处理风格几乎都和邓衡一模一样,你很喜欢他?”
像是被一下戳中心事,卫寻垂下眼,“……是。”
“他从前也是我的学生,可惜啊……”
最得意的门生英年早逝,一直是周华千心里的痛,他长叹一口气,道:“卫寻,我看过你从前的演奏视频,你拉的每一首曲子,都有邓衡的影子。”
不愧是周华千,一阵见血,直击要害——这是卫寻拉琴面临的最大问题。
之前也有位老师指出过卫寻这个问题,卫寻听进去了,他也曾尝试过摒弃邓衡的演奏风格,可这样一来,他就跟不会拉琴了一样,曲子变得不伦不类。
“卫寻,你是个好苗子。”教授颇为欣赏这个有灵气的学生,期待他未来能有更高的建树,“不过只靠纯粹的模仿,你技术再好,也成为不了一个真正的音乐家,你……自个回去好好琢磨琢磨吧。”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有些道理没法教,只能自个儿悟。
“谢谢老师。”卫寻再鞠一躬,转身离去。
“卫寻。”刚走两步,周华千喊住了他,“明年的金云杯比赛,我很期待你的表现。”
卫寻浅浅一笑,“好的。”
-
从考场出来以后,已将近七点,卫寻晚上还得去月光演出,饭也来不及吃,提着琴直奔公交车站。
“卫先生。”
刚出校门,卫寻便被一人拦住。
扭头看去,是季霄的司机。
“卫先生,季总让我送您去演出。”
顺着司机的视线,卫寻瞧见路边停着的劳斯莱斯幻影。
距上次和季霄不欢而散已经过去一周,其间,季霄没有再约他见面,只派人接他去了家私立医院,开了好些药,医生说他背上的伤疤当年没有愈合好,人体免疫系统弱的时候就极易受到感染,这个毛病只能每天涂药,慢慢治。
药还怪好用的,以往他的背一痛就要痛好些天,涂了药之后明显好受多了。
前两天,季霄突然给他发短信,问他什么时候再去月光。
最近在准备期末考,乐团那边也要排练,卫寻实在不得闲,一连旷掉月光好几天的演出,只在今天考完试才空得出时间。
他照实和季霄说了。
无来由的关心让卫寻十分不自在,这种感觉很奇怪,说不上来喜不喜欢。
卫寻迟疑一下,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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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结束,卫寻照例去喝酒,却在熟悉的位置上望见了熟悉的人。
他顿了顿脚步,“季先生,你怎么来了?”
“今晚有个会要开,我来的时候演出已经过半了。”季霄不好意思地笑笑,答非所问。
正欲倒酒,季霄抢先一步,为他斟上一杯低度的百利甜。
尝不出半点酒精味儿,就跟喝糖水似的。卫寻皱着眉喝完杯中酒,准备再倒一杯自己惯常喝的白兰地。
却被季霄按住手,“走吧,去吃饭,我肚子饿了。”司机跟他说卫寻刚考完试就出来了,他想着卫寻指定是还没吃晚饭。
金主吃饭自己奉陪好像也是理所应当,卫寻恋恋不舍地瞥了吧台上的白兰地一眼,跟季霄离开了月光。
天气渐冷,但远不敌南街口热闹。小摊小贩的喝声如波涛,一浪更比一浪高。鸡蛋仔,黄米糕,板栗饼……各式糕点的味道交汇在空气中。
大街上,人头攒动,一个挨着一个,拥挤似猪圈,稍有不慎便会和同伴走失。
卫寻被季霄拢着肩膀,顺着人群缓缓蠕动。
不知何时,空气中飘来了烤红薯的味道,温暖而香甜,不经意间挑逗着卫寻的神经。
偏过头,打量着身边人的眉眼,季霄五官线条硬朗,却也在这人间烟火中柔软了些许。
就和当年月光下的人一般温柔。
卫寻愣愣盯着他,心中一动,道:“季先生,我想吃烤红薯。”
“你说什么?”周围太吵,季霄以为自己听错了。
卫寻指了指不远处烤着红薯的炉子,一字一句又说了一遍。
“……红薯有什么好吃的。”季霄蹙眉。
虽然这是他第一次包养情人,但他长期在自己的父母和朋友身边耳濡目染,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他知道,没有人带自己的情人吃饭,会请人吃烤红薯。
为此,今天一早,他还去刻意请教孟云柏,问他应该带情人去哪吃晚饭。
孟云柏听他说包养了个情人后,一副见了鬼的模样,还专门打开手机,查找一下最近有没有诸如火星要撞地球之类的新闻。
在确认世界末日没有降临,自己还可以继续好好活着以后,孟云柏露出了跟刘姨一样看闺女出嫁的表情,连着甩给他好几个链接。
“这家店,网红打卡点!”孟云柏拍着胸脯保证,“虽然每道菜量很少压根吃不饱,但是它贵啊!我那些小情人最喜欢这种店了,听哥的,准没错!”
季霄深觉自己被孟云柏的强盗思维霸凌了,但他点开链接,许多人说这是情侣年度打卡圣地top1,外加这店也刚好在月光附近,所以最后还是选定了这家店。
卫寻忽然站住不动,定在原地。
季霄疑惑地望向他。
卫寻轻轻拽一下季霄的衣角,清润的眼直直瞧着他,眼中透着乞求。
这时,路旁的一个小孩走着走着倏地一屁股坐到地上,仰头嚎啕大哭,“不要不要,我就要吃糖葫芦,我就要吃糖葫芦……”
一个男人蹲在他身边,跟他说了好一会儿话,小孩仍旧啼哭不止,却是雷声大雨点小。
半晌,男人站了起来,面露无奈,买了一串糖葫芦到小孩面前,小孩瞬间川剧变脸,甜甜笑开了颜。
季霄看了看小孩,又看了看卫寻。
“……行行行,红薯就红薯,不过你只能吃一个啊。”
季霄牵着卫寻往红薯摊走去,嘴里不忘嘀咕着,“真是怕了你。”
选了一个据卖家说是最甜的红薯,季霄剥开滚烫的红薯皮,用塑料袋卷好,递给卫寻。
大口吃着红薯,卫寻嘴边沾上了点金黄色的红薯渣。
“你要来点吗,很甜的。”卫寻问。
季霄怔怔凝视着卫寻,鬼使神差地低下头去,就着卫寻吃过的地方咬了一口。
虽然红薯甜得腻人,但好像没那么难吃了。
一个红薯你一口我一口,很快就吃完了,季霄不知从哪掏出张纸巾,擦去了卫寻嘴边的红薯渣。
卫寻十分乖巧,任由季霄动作,而后猛地眨了好几下眼。
“你眼睛怎么红了?”季霄奇怪问道。
“没事。”卫寻偏过头,用袖子擦了擦眼睛,“风太大,不小心进了沙子。”
第10章 “在这睡吧”
饭后,季霄载卫寻回了市中心的公寓。
“衣服脱了,转过去。”季霄翻着抽屉,对床边的卫寻说。
虽然卫寻不是第一次做这事了,但他的心脏仍不住狂跳。
再一次,卫寻在季霄家里解开自己的衣服。
“砰。”
季霄关上抽屉,往他身后走来。
一步步走近,他甚至感受到了季霄的体温。
背上传来一阵凉意,还有些痒。
卫寻猛地回头。
“怎么了?”季霄拿着棉签和药膏,
这药和前几天他让司机送给自己的药是一样的。
卫寻面露难色:“你不用这样的。”
季霄置若罔闻,用棉签沾上乳白色药膏,一点一点,涂抹在几乎覆盖了整片背的伤口上。
动作很轻,跟被小猫的尾巴挠了似的,不久,伤口结疤带来的不适统统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凉爽。
卫寻竟不知,上药竟然也能够这么舒服。
好半晌后,季霄涂好了药,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套白色睡衣,衣右下角映着一只迷你草莓熊,递给卫寻,“唔,这应该是你的尺码。”
卫寻:?
季霄解释:“天色不早了,你就在这睡吧。”
“季先生……”卫寻垂头看着季霄手中的睡衣,纤长的睫毛掩住了眼中情绪,“我还得回去练琴。”
他穿上衣服,冲人挤出一丝笑容,“我先走了。”
从头到尾,季霄冷着张脸,抿着嘴一言不发。
卫寻不敢再看他一眼,拎起琴盒就要走。
“你等等。”季霄从房间里追了出来,晃了晃手中的车钥匙,“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
回到家后,卫寻照例打开琴盒,给小提琴带上弱音器,闷在卫生间里练琴。
以往,无论再浮躁,他的心绪也能很快在琴声里平静下来。
可今晚半小时过去了,脑子里依旧盛满了季霄恼人的身影,嘴里仿佛还余有提拉米苏泛苦的甜香——那是今晚的饭后甜点,季霄瞧了它半天,最终把它推给了自己。
渐渐地,脑海里的画面有跳转到了多年前,寒凉冬夜,空旷长街,刚练完琴的青年带着饥肠辘辘的小孩,追上即将收摊的大爷,买了一大个热气腾腾的烤红薯。
曲子进行了一半,琴声戛然而止。
卫寻破天荒地只练不到一小时,便收了琴,比往日多吞了一颗安眠药,这才沉沉睡去。
-
卫寻下车后,季霄没有立刻离开,熄了火,一手下意识地去触摸右边口袋的打火机,另一手百无聊赖地刷着朋友圈。
一条一条翻下来,刷到了孟星竹度蜜月的动态:
好好生活,好好爱你。
配图是他和谢尧的合照,定位在巴厘岛。评论是一串连一串的99。
季霄习惯性地翻了个白眼。
正准备再翻一个时,他忽然意识到什么,愣住了。
自己这段日子似乎已经很少想起孟星竹了,看到他和别人秀恩爱也没有像以前那么生气了,这是怎么回事?
定了好半天,他无奈笑笑,随手给这条朋友圈点了个赞,收起手机,重新发动路虎,掉头离去。
第11章 同居
好一阵子,卫寻和季霄之间似乎被输入了某段固定程序,维持着那一晚的相处模式:傍晚五点半,有时是司机,有时是季霄,等候在校门边,载卫寻去月光,演出结束,两人再一块儿去吃晚饭,饭后,季霄送卫寻回家,给他的背上完药后离去。
卫寻委婉表示过自己有手有脚,上药这种小事就不劳烦季少了,不曾想季霄一听这话就耷拉下脸,抿起嘴角一言不发,活脱脱自己欠了他八百吊。
久而久之,卫寻不再纠结,安然享受起季霄的“服务”,不知是药效惊奇,还是季霄的双手蕴藏魔力,那些卫寻从没在意、置之不理多年的旧疤,竟真的在一点点淡褪。
唯一的变量是晚餐后不带重样的甜点,在把美食如云的南街口霍霍一遍过后,季霄开始载着卫寻天南地北地吃晚饭,有时是在高档餐厅,有时是在偏僻小巷。
卫寻最喜欢巷口那家的桂花酒酿小丸子,大老远开外就能闻见夹杂着酒香的桂花香,季霄不怎么吃饭后甜点的人,遇上这酒酿,也会吃上几口。
夜色中,晚风里,他和季霄肩并着肩,排着十来米蛇一般的长队,也不嫌时光漫长。
恋爱这个词从没在卫寻的字典里出现过,但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和季霄之间的不对劲,哪里像是金主和情人,倒更像是……情侣,校园里随处可见的那种。但卫寻丝毫没不自在,内心深处倒隐含着一丝愉悦——即使他并不乐意承认。
不过也说不准,卫寻没接触过庆海市的上流社会,或许这是某种本土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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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旁,银杏参天,数年如一日守望着这座百年学府,光秃秃的深褐色枝桠横七竖八,几乎覆盖了半片天空,萧瑟而苍茫,最后一片叶脱离枝干,缓缓飘落。
风吹过满地金黄落叶,沙沙作响,庆海市的冬天来了。
前两年买的电热毯已经罢工,卫寻打算趁双十一买个新的,出租屋本就没有暖气,再没个电热毯的话,他大概可以大变冰雕,被拉去冰雪节展览了,届时他一定是场上最活灵活现的冰雕。
卫寻讨厌冬天,总是要花上他好些时间,才能让冻僵硬的手指慢慢变热,恢复往日的灵活度。且庆海市冬天湿度极低,小提琴的声音总是紧绷着,放不开,像个不敢向心上人表白、害羞腼腆的小姑娘。
冬天也是庆海音乐学院一年一度体质测试的时间,在一片哀鸿遍野中,管弦系学生的体测如期开展。
最后项目一千米跑完之后,除个别运动健将,学生们大都奄奄一息瘫在地上,不见了活人生气。
卫寻背着琴盒,一瘸一拐出了校门。跑一千米的时候一个走位不对,崴到了脚。
“怎么了!”
倚在路虎边的季霄三步并作两步到卫寻跟前,揽过卫寻的腰,让他整个人靠在自己身上。
知道了卫寻负伤的缘由后,脸上的担忧瞬时变哭笑不得。
作为雷打不动每天十公里越野跑的选手,季霄实在想象不出跑一公里就崴了脚是什么操作。
虽然卫寻坚称这点小伤修养几天就好,但季霄还是把车开到了医院。
拍了片,医生说这是软组织挫伤,静养几天便无大碍。
卫寻无奈,满脸写着“你看我说的没错吧”,看向季霄。
季霄却没注意他的表情,不厌其烦跟医生询问着卫寻脚伤恢复期的各项事宜,从饮食到用药,事无巨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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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院出来,季霄把揽胜开向自己市中心的公寓。
车库停完车,在卫寻疑惑的目光中,季霄缩着左手,手指微微一蜷,又立马松开,默了半晌,转过身,认真盯着卫寻,说道:
“你要不就住我这吧。”
卫寻:“不麻烦,我的脚没大碍,医生说过几天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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