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周时也花了冤枉钱而委屈,为周时也一直被人误解而委屈,为周时也有那样一个不幸的童年而委屈。
想到这里,林喻之的眼泪又止不住了。
周时也低声提醒道:“这里隔音很差,明天全厂都会知道你刚来就在宿舍里发酒疯。”
林喻之突然想到,办理入职的时候,他曾特别嘱咐过所有的知情人,不要对别人透露他的身份。
可他们能守口如瓶吗?
他没有把握。
一旦周时也知道了实情,就会发现他是别有用心地接近他,是个说假话耍心机的骗子。
周时也迟早会知道的。
可是后悔已经太晚了。
“我难受。”林喻之低声说。
周时也看了眼洗手间的方向:“难受就去吐。”
“不是胃里难受。”林喻之抽了下鼻子,坦诚地补充,“胃里也难受。”
周时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他拽住林喻之的两条胳膊把人往起拖,林喻之顺着他的劲儿站起身,可脚步不稳,结结实实地跌进了他的怀里。
“脚麻了。”林喻之可怜巴巴地说。
周时也未置一词。他不确定林喻之是不是借着酒劲投怀送抱。他们胸膛贴着胸膛,中间只隔着一件薄薄的白色T恤,他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林喻之平缓而规律的心跳,而那张沾满泪水的脸正紧贴着他的肩膀。
“我酒量不好。”林喻之又说。
周时也没好气地说:“看出来了。”
林喻之把脸在他肩头轻轻蹭了蹭,措辞诚实而谨慎:“我小时候,我爸夜里回家时总是喝得醉醺醺的,我很讨厌他那样。所以,我也讨厌喝酒。”他顿了顿,嗓音又染上了哭腔,“但不论他醉成什么样,从来都没有对我动过手。从小到大,我没有挨过任何人的打,一次都没有。”
头顶的吊扇吹干了肩上的泪水,皮肤微微发凉。周时也沉默了一会儿,说:“那你很幸运。”
林喻之伏在他的肩膀上,很小声地重复了一遍:“周时也,我难受。”
他的眼泪冰凉,呼吸却滚烫,蒸热了周时也赤裸的前胸。周时也下意识地向后退开一点,林喻之却没骨头似的贴了上来。周时也倏地抬起手,用双手牢牢箍住了林喻之的腰。
“别哭了。”他语气僵硬,再次向后退开一点,警告道,“也别乱蹭。”
林喻之慢几拍地反应过来自己刚刚感受到的那是什么。
他用醉酒的大脑没逻辑地想:真好。周时也喜欢男人。他喜欢周时也。
这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也不是一个合理的地点,他们只相处了短短两天。可鬼使神差地,就像风支配帆,他的心被周时也支配了。
隔着一层布料传来的心跳频率突然变了,一下一下,强劲、快速地敲击着周时也的胸膛。他松开手,还没来得及向后退步,林喻之已经抬起了一只手。
银白月光抚摸着林喻之的黑发,林喻之抚摸着周时也的脸。
周时也的身上仍带着那抹淡淡的皂香,林喻之闭上眼,仰头将嘴唇轻轻贴上了他的嘴唇。
第6章
下午三点,林牧为风尘仆仆地走进办公室,林喻之正半躺在沙发上玩手机。见他来了,林喻之懒懒地喊了声“爸”。
“终于肯把头发染回来了?”儿子这头乖巧的黑发几乎算是近期唯一令林牧为舒心的事,他把外套挂在衣架上,简单地给了句评价,“挺好。”
他的声音有些哑,讲话时带着些鼻音,林喻之把手机熄了屏,转过头看着他问:“你身体不舒服?”
“昨晚有个酒局。”林牧为临近中年才得一子,如今儿子才刚大学毕业,他自己已是花甲之年,体力与精力都大不如前。他最近一直在外地跟进新厂落地的事,今天抵达岳城后,连家都没顾上回就直奔这里。桌上有杯马秘书提前为他泡好的红枣枸杞茶,他端起来喝了一口,问林喻之:“怎么样,厂里好玩吗?”
“你们怎么都这么说。”听他这么说,林喻之顿时来了点小情绪,他解锁手机,在屏幕上又划拉了几下,嘟囔着说,“我又不是来玩的。”
“还有谁这么说?”林牧为饶有兴味地看着他问,“小文?”
林喻之撇了撇嘴。现在想想,居然只有宋忆文认为他是来脚踏实地干正事的。
他不说话,林牧为把保温杯放下,又问:“没想着玩,下车间第一天就喝了个烂醉?”
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醉酒那天闹出的笑话果然还是传到了亲爹的耳朵里。林喻之郁闷至极,悔不当初。他对周时也算得上蓄谋已久,可在周时也眼里,他们才刚刚认识。认识两天就可以和对方接吻,周时也一定觉得他很随便吧。
可那个借着酒精冲动的吻没有让周时也对他的态度产生任何变化。一周过去了,若非必要,周时也在宿舍里连话都不和他讲。
仿佛那个一触即分的吻没有存在过。
他们又回到了初遇时的原点。
林喻之再次点开微信看了眼,周时也还是没有通过他的微信好友申请。
“社交应酬,难免要喝一点。”林牧为沉声提醒道,“但要记得,在酒桌上得始终保持清醒,失控的言行会让你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
林喻之低头盯着手机屏幕没接话。这个道理不用父亲教,他已经身体力行地领悟到了。
熟人都知道林牧为有多溺爱儿子,可林喻之虽然贪玩任性,在大是大非上从没出过差错。林牧为没有继续说教,把身体陷进舒适的老板椅里,语气也平和了许多:“车间是要认真体验一下的,不仅能了解生产流程,还能了解工人们的想法,多在基层待待,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说到这里,他话锋陡然一转,“新厂区下周正式投入使用,我让马俊安排一下,带你去那边学习几个月,那边有几条全自动生产线,智能家居的研发中心也很有学习价值。”
“爸!”听闻此言,林喻之倏地在沙发上坐直了。
他立刻表态:“我不想去外地。”
林牧为眯了眯眼:“毕业后四处疯跑,现在倒不想出去了?”
“嗯。”林喻之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家了。”
林牧为摆手道:“我看你不是想家,你是被我惯坏了。”
他看向办公桌上的双人合照。照片里的女人挺着七个月的孕肚,四肢却依旧纤细。她左手挽着林牧为的右臂,右手覆在自己隆起的小腹上,脸上的笑容如阳光般灿烂,露出了一对俏皮的酒窝。
他缓缓道:“你妈如果知道你被我养成这个样子,是要埋怨我的。”
自林喻之懂事后,父子二人极少会谈及林喻之的母亲,气氛一时间有些凝重。片刻后,是林喻之率先开了口:“我才回来,你就赶我走。”
他这话用了撒娇的语气,带着些示弱的意味,林牧为没再提让他去新厂的事,只问:“我听宿管说,宿舍是你自己选的?”
林喻之没明白这问题是什么意思,但还是乖乖应了句“嗯”。
林牧为说:“换一个吧。”
“为什么?”林喻之呆了呆。
他重新品了品林牧为这一席话,不由得想起醉酒后第二天张梅在食堂里对他循循善诱的“教导”——“都跟你说了,不要和邬州人走太近,你要被他们带坏的。”
他难以置信地笑出声:“爸,你不会也搞地域歧视那一套吧?周时也不是你们想的那种人。”
林喻之向宿管提及的那些有关舍友的要求还算合理,可他才在厂里待了一周,就俨然一副要为周时也出头的架势。林牧为起身在办公室里走了几步,站在透亮的落地窗前沉默了一会儿,而后转过头,看着林喻之问:“他给你讲过他母亲的事情没有?”
“他母亲?”林喻之一脸迷茫,“什么事情?”
他看起来一无所知,林牧为摇摇头,只说:“没什么,他母亲当年也是咱们厂的工人。”
*
“想什么呢?”宋忆文拍了把桌子,不结实的塑料桌被他拍得抖了抖,桌上的餐具也跟着颠了颠,杯中的可乐险些洒出来。
“没什么。”林喻之端起可乐喝了一口,“在想我爸下午跟我说的话。”
宋忆文一身潮牌,在这个环境里,他的这身行头实在有些突兀,周围的食客同时朝他们这边看了过来。
“林叔回来了?”他放低了一点声音,“他知道你进厂是为什么吗?”
林喻之觉得他尽问些废话:“这种事我怎么可能告诉他?”
昨天晚上他给宋忆文发了条消息,约他在厂区附近吃饭。宋忆文本以为他是在厂里待不下去了,没想到今天一见面就收获一颗惊雷。
林喻之跟他摊牌了。
“搞了半天,你是来泡男人的。”宋忆文阴阳怪气地说,“我说你怎么把朋友圈改成三天可见了。怎么,不为你那初恋守身如玉了?”
林喻之用筷子拨弄着盘子里的辣炒花蛤,好不容易才从一堆空壳里挑出一个带肉的:“一面之缘的人,算什么初恋。”
宋忆文笑道:“你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啊。”
林喻之坚持道:“我那时候才十二岁,十二岁懂个屁的恋爱。”
“你就嘴硬吧。”宋忆文清了清喉咙,表情与语气同样浮夸,“是谁跟我说——宋忆文,我有了一个喜欢的人,但他是个男生,怎么办啊——”
林喻之想把那盘花蛤扣他头上。
宋忆文悠悠地继续:“我那时候也才十三岁,你知不知道那些话给我带来了多大震撼?我怀疑我喜欢男的就是被你拐上了弯路,你罪大恶极。”
“什么叫被我拐上了弯路?”林喻之忍无可忍,把筷子一把拍在了桌上,“你别说得这么恶心行不行?好像我把你怎么着了似的。而且,我当时肯定不是那么说的。”
宋忆文夹了块裹满厚重酱汁的鱿鱼,无所谓地说:“差不多,就那个意思吧,十几年前的事情谁还记得清楚?”
那是十一年前的事情。林喻之当时到底对宋忆文说了些什么,他自己也记不清了。甚至,那个人的脸在他的脑海里也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
那只是不谙世事时的朦胧情愫,他并不确定那种感情能不能被称为喜欢。但不可否认的是,在遇到周时也之后,他的内心确实生出一种背叛那个人的内疚感。
“我是认真的,我要放下他了。”林喻之敛起神色,低声道,“我想往前走了。”
宋忆文好奇地问:“所以,是什么样的人把你这死心塌地的纯情小处男拐跑了?”
林喻之敷衍地答:“帅哥。”
“帅哥有什么稀奇的。”宋忆文不屑道,“世界上那么多帅哥,你眼前就有一个。”
“宋忆文,”林喻之扬声骂,“你要点脸吧。”
宋忆文朗声笑了起来,但林喻之却变得沉默。
他对宋忆文隐瞒了一部分实情。但如果把这话说给宋忆文听,宋忆文是一定要笑话他的——
周时也给人的感觉,和那个人很像。
与周时也走得越近,林喻之越觉得,那个人长大以后应该就是周时也这个样子。他甚至还抱过一点期待,拐弯抹角地跟周时也打听过一次——遗憾的是,在考上岳城大学之前,周时也一直是在邬州读书的。
“有照片没有?”宋忆文朝林喻之勾了勾手指头,“让我瞧瞧这人到底有多帅。”
林喻之哪里有周时也的照片,他没搭理宋忆文,若有所思地说:“我觉得,他对我也不是完全没意思。”
“你觉得?”宋忆文又笑了,“别是错觉吧,小心叫人笑话。”
林喻之坐直身体,严肃地问:“宋忆文,如果我喝醉了,你会把我背回家吗?”
宋忆文仔细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不由得面露难色:“我给你打个车不行吗?”说完,他张大嘴愣了几秒,恍然大悟道,“他背你了?”顿了顿又问,“你还跟他喝酒喝醉了?然后呢?你们有没有——”
“我就问你一句,咱俩是兄弟吗?”林喻之连忙打断了他无休止的发散思维。周时也背他回宿舍这事,是第二天叶青青告诉他的。据说那天好多人都看到了。林喻之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吃瓜居然吃到自己头上。
宋忆文直觉不妙:“不好说,这个答案取决于你为什么这么问。”
林喻之双手捧起可乐瓶,恭敬地给宋忆文满上:“好兄弟,你得帮我个忙。”
*
天已经黑了,宿舍里没有开灯,周时也靠在床头,看着手机里的那条微信好友申请又发起了呆。
准确地说,他看的是对方的头像图片。
那是一张照片,拍摄的人一定用心选取过角度与光线,才能把一件平平无奇的物件拍出一种艺术感。
暖黄色的日光穿透纱帘,落在水蓝色的雪尼尔飘窗垫上。
一只用纸折成的白色帆船静静地停在上面。
周时也从来都没有想过,他还会再次见到这只纸船。
第7章
邬州地处乌蒙山区腹地。小时候,周时也以为世界上的所有人都生活在绵延不绝的群山之中。在他的想象中,一座山的外面,永远会连着另外一座山。
直到他到了可以上学读书的年龄。
十四岁这一年,周时也第一次走出了山,见到了海。与许多自幼生活在山区里的小孩不同,站在海边的周时也看起来一点都不兴奋,他独身一人站在海边,神情冷漠地注视着前方。
视线的尽头,是一个少年。
那少年背对着他蹲在沙滩上,脑袋埋得很低,似乎是在玩沙子,翻滚的白浪几乎拍到了他的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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