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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一直持续到新开学的那天,奚迟去报道,他穿着最普通的白衬衫和牛仔裤,戴着其实一点都不合适的黑框眼镜,成为了整个寝室里最不起眼的那个人。
偏偏他的室友们个个都很热情,来自五湖四海,有着奚迟听不懂的方言口音,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从你家是哪里的到你高考数学多少分,聊得热火朝天,寝室里根本一秒钟都没有安静过。
等到他们终于说完,扭头一看,嘿哟,才发现寝室靠门的角落里站了一个人,杵在那跟木桩似的。
奚迟压根插不上话,他局促地站在原地,双手绞在一起。
室友们也见怪不怪,朝他笑了笑,又转头继续凑到一块去聊天。
开学没过几天,奚迟又成功变成了班级里存在感最低的透明人。
奚迟觉得自己的大学活跟高中其实没什么区别,一个人去上课,一个人去食堂吃饭,不同的只在于学校变大了点,班级的人变少了点。
唯一他不能适应的地方只在于,寝室活。
从小学到高中,奚迟都是走读,这是他第一次住寝室。
跟他人在一起活的感觉并不怎么样,奚迟只觉得是种折磨。
因为要早起上课,所以奚迟尽可能保持着固定的作息时间,晚上十一点熄灯前必定准时上床睡觉。
可他的舍友们就没有那么准时,一人坐在电脑前沉浸在游戏里打打杀杀,一人跟语气甜腻地女友煲电话粥,剩下那个甚至还没回到寝室。
他们似乎理所当然地忽略了奚迟的存在,一点儿也没考虑过自己的行为是否会打扰到奚迟的休息。
如果室友们只是闹一两个小时,奚迟觉得他还能忍受,然而好不容易等到深夜熄灯,他们上床之后又开始畅谈,聊得忘乎所以,不知天南地北。
奚迟被他们弄得睡不了觉,连续一段时间下来,只觉得精神衰弱。
于是奚迟只好跟李叔说,他不住寝室了,他要搬出来住。
原本奚迟只是想在校外附近租个房子,谁知道父亲大手一挥,直接买了一套房子给奚迟。
其实奚迟也可以回家居住,反正有司机可以接送,本质上都一样,然而奚迟不想再回到那个家去。
就这样,奚迟搬离了那个寝室,开启了他的走读模式。
自这之后,奚迟跟班级同学的接触就变得更少,他能见到同学只有在上课的时候,跟每个人都不相熟,甚至连话都没说过几句。
国庆放假前夕,由班干部组织牵头,他们班级要在私底下举办一个聚会,目标是加深彼此之间的认识,增进感情。
奚迟本来想拒绝,可这个消息不知怎么就传到了李叔的耳朵里,再由李叔传达给奚迟的父亲,上大学之后,他们对于奚迟的一举一动就格外关注。
在他们的逼迫和百般要求之下,奚迟只好硬着头皮出门。
可他没想到,聚会的地点,竟然在阳川大学西街的酒吧。
奚迟连衣服都没换,完全没有打扮,就这样穿着白T恤和运动长裤,走进酒吧。
这是奚迟第一次来酒吧。
里面氛围昏暗,绚烂的灯光不停地变换着颜色,嘈杂的乐声和人声听起来很吵,几个卡座都被他们班级的同学给占领了,奚迟很容易就找到他们的位置。
“啊?你来了。”班长看到奚迟,朝他打了个招呼,“快来坐。”
这也是现场唯一一个搭理奚迟的人。
奚迟挑了个沙发角落的空位置,特意在隔同学比较远的地方坐下。
不远处的舞池人群骚动,群魔乱舞,鼓点节奏强烈的乐声中掺杂着兴奋的尖叫声,吵得奚迟有点脑袋疼。
桌上摆着好几个酒瓶,这群刚成年的新争抢着将酒倒进各自的玻璃杯里,有种不经意的炫耀自得感,奚迟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半透明的液体顺着杯壁流淌,像沾染上颜色的眼泪。
说实在的,开学都快一个月,奚迟却连班上同学的名字都没记住几个,这些人的长相和姓名,他都对不上号。
“奚迟,你也喝啊。”班长是个挺热情的男,朝奚迟晃晃杯中的酒。
“不用了……我喝水就行。”奚迟垂着眼睛说。
听到人群中发出“切”的声音,故意被拖长,抬眼一看,发现是张熟悉的脸。
为什么会对这张脸有印象,因为他是奚迟曾经的室友。他整个人不修边幅,头发经常乱糟糟的,像鸡窝头。所以寝室的其他人也都半开玩笑地这么喊他。
鸡窝头哼哼唧唧的,神态中透露出对奚迟明显的敌意,神色不善。
自从奚迟搬出寝室后,他那群室友都觉得奚迟是对他们有意见才搬走的,他们将奚迟的行为视作挑衅,面对奚迟的时候,自然多多少少带点个人情绪。
奚迟心下了然,只当作没看到,低头喝着杯里的凉水。
“今天这里怎么这么热闹啊?”
“那可不,刚开学,老板搞活动,只要是这个月以内啊,消费都打折,这羊毛咱也得薅啊。”
“嚯,要不说这老板有商业头脑呢。”
“……”
奚迟心不在焉地听着旁边同学们的闲聊,只觉得索然无味。
这样的场合果然不适合他。与其在这里待着,奚迟宁愿一个人窝在家里不出门。
“我去,快看快看,鸡窝头又去搭讪了。”
“又来了,从进门起他眼睛就没歇过吧,但凡长得好看点的他都要凑上去,也不想想人家看不看得上他。”
“哎,但这个男的真的蛮帅的,如果我是gay我也上去搭讪。”
“哪个哪个?”
“就那个啊,你看,坐隔壁卡座那个。”
“我靠,真的帅!”
“好帅啊,是不是咱们学校的啊?”
“绝无可能,咱学校哪有长得这么帅的。而且他还穿着西装,估计是在这附近上班的吧。”
议论的声音渐渐多了起来,带着隐秘的兴奋,奚迟顺着他们的视线望过去,很轻而易举地就发现了那个坐在隔壁卡座的男人。
那个男人外貌的确出众,奚迟只是看了一眼就转移不开视线,而且是大众意义上的帅气,英俊的眉眼全是风情。
他敞开的灰色西装露出内里熨烫妥帖的白衬衫,深茶棕格的领带被扯开,松松散散地挂在解开扣子的衬衫领口上,修长笔直的双腿随意地交叉在地,独自一人坐在卡座的角落里喝酒。
“谁呀?长这么帅?”
“不认识,应该是上班族。”
“搭讪啊,这下有好戏看了。”
奚迟持续性地听见同学们交头接耳的声音,这个时候,大部分同学的视线都聚集在隔壁卡座里上演的那场好戏,脸上都统一带着戏谑的笑意。
鸡窝头果然站在那个男人的身旁,由于他背对着奚迟,所以奚迟根本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能看见坐在沙发上的男人一直嘴角含笑。
看起来挺温和,挺好说话的样子。
鸡窝头喜欢男,在班上其实算不得是什么秘密。之前还住在寝室里的时候,奚迟就曾经听过许多次他自曝狂追直男的经历。
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同性恋。同性恋。奚迟在心中反复地咀嚼这个词,最终还是没能产什么感觉。
喜欢男还是喜欢女,都无所谓,因为奚迟从没能对某一个人产过好感,他其实挺好奇这种感受,不分性别,只是分人。
而且这个男人看起来似乎挺好相处,应该会有很大几率接受搭讪……
“不可以。”男人依旧如沐春风地笑着,拒绝的语气却强硬得毋庸置疑,“我不想把微信给一个不认识的陌人。”
奚迟:“……”
挺好相处?看来是自己天真了。
鸡窝头有些尴尬,勉强挤出一个讨好的表情:“加微信后不就熟了嘛,互相认识下。”
“可是我对你不感兴趣。”男人单手举着玻璃杯,摇晃着里面半透明的酒,还是带着笑,慢悠悠道,“真不好意思。”
“而且,你太吵了。”他笑意盈盈,“知道吗?刚才那群人里最吵的就是你,小毛孩连喝酒都要争着抢着吗,我不太喜欢幼稚的。”
奚迟听见自己这边有女同学哄笑起来,不少看热闹的男同学倒着喝彩,鸡窝头夹在其中,因为男人的话脸青一阵白一阵,表情有点无地自容。
鸡窝头咬牙切齿:“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男人只手撑着下颌,作出若有所思的模样,思考了半晌,眼神忽然朝奚迟他们这边望过来,最后固定在奚迟身上,露出一个满意的表情。
“你,过来。”男人朝他勾勾食指。
他的声调不高也不低,但偏偏他们这几个卡座的人都能听到,奚迟愣了一秒,左右环顾四周,才颤巍巍地指向自己,确定似的问:“我?”
“对,”男人的声音在嘈杂的酒吧里竟然显得如此清晰,“就是你。”
一瞬间,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奚迟身上。
奚迟觉得不明所以,他也不知道这件事跟自己有什么关系,怎么莫名其妙就把自己给扯了进去,一头雾水的同时又觉得有点紧张。
他犹豫着要不要听男人的话,可当男人锐利的视线望过来的时候,他竟然不受控制地站起来,朝那边的方向走过去。
奚迟走到男人所在的卡座,他低着头,不敢对视。
男人拍了拍身旁的沙发:“坐。”
他迟疑着坐在角落的位置,姿势很拘谨,跟男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看到奚迟,鸡窝头不屑地撇了撇嘴,本来看鸡窝头笑话的同班同学们也都安静下来,因为他们发现事情的发展好像不太对劲。
而奚迟则像是个误入围场的小动物,虽然谈不上瑟瑟发抖,但也是忐忑不安,有种惊魂未定的感觉。
男人面对着这群人,一把搂过坐在角落里的奚迟。
他说:“我喜欢这种安静的。”
“他这种你也喜欢?!”鸡窝头翻个白眼,简直要抓狂了。
“当然,人都一样有什么意思。”男人敛去笑容,目光冷淡地瞥他一眼,“如果你只是想找乐子就请另寻高就吧,我没兴趣跟你这种花花公子打交道。”
“如果你真的喜欢我的话,从进入这家酒吧开始,你就应该只把视线放在我的身上,而不是去搭讪别的人。”他讥讽道,“在他人那里碰了壁又跑过来搭讪我,抱歉,我不做别人的第二选择。”
“我只喜欢对感情专一负责的人,你明白了?”
鸡窝头气得脸色涨红,在同学们的哄笑声中愤愤离去。
男人的手仍然搭在奚迟的肩上,热度隔着衣料传来,被那人搂在怀里,奚迟竟然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他隐隐闻见男人身上淡淡的香水味,说不上是什么味道,只觉得很好闻。
奚迟忽然间心脏狂跳。
五颜六色的灯光在他白净的脸上不停变幻,英俊的眉眼离得很近,似乎触手可及,奚迟有点发怔,这是他第一次看一个人的侧脸看到愣神。
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长得这么好看的人。
“抱歉,吓到你了吧。”他靠过来,对着奚迟温和地笑了下,这次他的温和是真心实意的,“我看你一个人坐那里挺不自在的,就找了个机会让你过来,如果冒犯到你,那我向你道歉。”
“啊?”奚迟第一时间没能理解他的话。
所以说,这个男人是特意替他着想,才叫他过来的?
奚迟还以为自己的存在感已经稀薄到几乎透明,完全没想到还能被他这个陌人给注意到。
“你不会觉得我多管闲事吧?”
奚迟摇头后点头,立刻又慌乱地摇头,他莫名感到紧张,连手都在抖。
虽然奚迟希望自己能够不要被任何人注意到,但得知他在被这个男人注视的瞬间,他的内心竟然出了几分喜悦。
太奇怪了。
男人松开搂住奚迟肩膀的手,他侧过头,望着奚迟,神情有点调侃的意味。
“本来我一个人应该去吧台旁坐的,但我怕寂寞,就到卡座这边来坐,可是真坐在这里,我又嫌你们吵,我是不是个很难伺候的人?”
很难伺候?明明这么可爱。
周围的氛围又变回原先的嘈杂,在狂欢中,奚迟听见自己的心脏一下一下地跳动着,比鼓点声还要剧烈,比尖叫声还要震撼。
从未体会过的奇妙感觉让奚迟变得很轻,他整个人轻飘飘的,就像踩在棉花上,他紧张不是因为社恐本性发作不敢面对,只是因为这个人突然对他来说有意义,有了意义,所以奚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相处。
该跟他说些什么,才能让这份意义不会被浪费;该在他面前做些什么,才能让这份意义更有意义……奚迟头脑混乱,一片空白,过去他认为任何问题都是简单的,有答案的,他只需要在试卷上列出公式算出答案就可以了,可是跟人相处没有公式,奚迟无从下手,在这个令他屏住呼吸的男人面前,奚迟是张空白的纸,是初学者。
男人慢慢喝了口酒,然后放下玻璃杯。
“我走了,你也快点离开吧。”
他站起身,盯着奚迟的脸看,又补充了一句:
“如果不喜欢的话,可以不用勉强。”
“……”
“你不喜欢这种地方吧?”男人轻声道,“我看得出来。”
说完,他对奚迟挥了挥手,转身潇洒离开。
而奚迟仍然坐在沙发的一角,呆呆愣愣地目送着他离去。
明明没有喝酒,可奚迟却像是被酒精点燃了,他沉浸在一个由陌男人编织而成的巨大陷阱里,正在陷入,坠落。在这之前奚迟从来不知道产好感是一件这么轻易的事情,几句话,一个眼神,就可以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可能那些行为也算不上什么关怀,只是男人的一时兴起,他想做就做了,没带什么特殊的意思,他对待奚迟,只是像撑伞的人路过雨天,将伞向淋湿的人倾斜了些许。
但奚迟还是感到非常后悔,太后悔了,他懊恼得快要死掉了。
他忘记问名字,忘记问联系方式,忘记对那个男人说一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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