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靡日(近代现代)——月牙冻干

时间:2026-01-22 10:35:39  作者:月牙冻干
  卷毛推了推眼镜,对林泉啸说:“综合分析下来,这对我们是利大于弊的,而且你选择我们乐队,说明你这个人很有眼光,也很执着。”
  王涛在心里冷笑,废话。
  闫肆听了不太开心,“西靡,你说呢?”
  所有人都看着顾西靡,顾西靡整理了下卫衣帽子,“既然二比一了,那就这样吧。”
  这个时候,他才看了林泉啸一眼,“那就合作愉快了。”
  林泉啸站起,朝他走过去,顾西靡以为他要握手,调整了姿势,坐直,刚准备抬手,林泉啸攥住了他半扎着的头发,拔开发圈扔在地上。
  “丑死了,这个发型不适合你。”
 
 
第30章 
  林泉啸的广告铺天盖地,如今他们又同属一家公司,这当然不是八年内两人第一次见面。
  可奇怪的是,在顾西靡的记忆里,林泉啸似乎定格在十五岁那个暑假,亮晶晶的眼睛里装着整个盛夏的阳光。
  所以每次看到他,总会忍不住感慨,高了,壮了,整个人也比以前沉稳了。
  现在发现是他想多了,他揉了揉被扯得发麻的头皮,低笑出声:“这就不牢你操心了,我觉得适合就行。”
  林泉啸没再说话,目光墨似的沉在顾西靡脸上,一寸寸描摹,顾西靡也没避讳,直直地迎上,他想起林泉啸说过的话,人不会成熟只会变老,别人他不关心,但他很想知道林泉啸现在活在多少岁。
  众人看到这一幕都有点摸不着头脑,王涛也没明白林泉啸要搞哪出,憋到现在,拽人辫子报复?他尴尬地咳了声:“阿啸该走了,待会儿还有封面要拍。”
  林泉啸这才收回视线。
  两人离开后,闫肆按动打火机,点了一支烟,“他刚刚那什么眼神?真恶心。”
  “你也没好到哪儿去。”楚凌飞放下二郎腿,站起身,晃晃手中的手机,“先走了,还有约会。”她朝顾西靡扬下巴,“顾西靡,走起。”
  “又叫我?”
  楚凌飞最近对一个模特很感兴趣,刚好顾西靡认识,帮她们搭了个桥,那位模特朋友性子冷,楚凌飞一个直来直往的人,都变得束手束脚,总要叫顾西靡一起。
  “还是不是兄弟了?”楚凌飞直接把他拉起。
  顾西靡被她拖着走了几步,另一条胳膊又被闫肆扣住:“你看不出来他很累吗?追个女人怂成这样趁早歇菜得了。”
  楚凌飞:“谁问你了?我跟你这种只拿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没话说。”
  闫肆笑了:“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看顾西靡的?”
  顾西靡挣脱开两人的手,“别吵了,我回去睡了。”
  闫肆和楚凌飞之间有矛盾是常态,或许直男和女同天生气场就不对付。
  顾西靡没想到自己还会组乐队,大学时,他和楚凌飞在朋友组的酒局上认识,楚凌飞待人真诚,说话从不拐弯抹角,顾西靡喜欢她的性格。
  而且楚凌飞是广东人,两人也能吃到一块儿去,经常一起出来玩,熟悉后,楚凌飞听说顾西靡组过乐队,就撺掇他在大学里再组一次乐队。
  那时楚凌飞只会点贝斯皮毛,顾西靡没太当真,但楚凌飞隔天就找了个鼓手过来。
  卷毛一头自然卷,戴着副黑框眼镜,看样子就是最典型的那种书呆子,鼓却打得很野,顾西靡第一次看他打鼓时,算是明白了什么叫“人不可貌相”。
  他们两人对组乐队这事都很认真,顾西靡内心还是抗拒的,但他离开安城后,依旧每天会弹吉他,这已经融进他的血液里,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
  人活着总需要支点,而他只有音乐,他不是非组乐队不可,只是命运随手抛来一块浮木,他恰好抓住了。
  主唱找了很久,顾西靡都不满意,他已经打算放弃,想干脆做纯器乐摇滚算了,就在那时,他在一家朋克酒吧看到了闫肆。
  闫肆当时在酒吧驻唱,他的声线很低,接近于烟嗓,唱什么都很有质感,顾西靡点了他一晚上的歌,他能把Nirvana不插电那场从头到尾唱下来,顾西靡当下决定,就是他了。
  “达马特”这三个字不好听,读起来还很奇怪。
  顾西靡没对乐队名作出解释时,有乐迷分析得头头是道,“达马特”其实就是“dark matter”,一个天文学概念,据说宇宙中可观测物质只占宇宙总质能的不到5%,剩余都由不可见的物质和能量组成。顾西靡选用这个名字是想说,世间万物包括人在内都是如此,我们自以为触碰到的真实,永远只是对方的最表层。
  但顾西靡否认了,他说乐队名没有任何意义,就是他有天走到超市,脑子里突然蹦出来的三字。
  乐队一开始玩的是噪音,后来又玩Emo,现在风格更偏向于后朋,从台下零星几个人,到现在场场爆满,花了六个年头。
  他的生活里,只有这一件事是重要的,只有在舞台上,他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还在跳动,但生活是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每一分每一秒,他也需要别的东西来填充他的时时刻刻。
  “你今天好像不太一样,是被热搜影响到了吗?”
  乔榆趴在床上,看着在一旁抽烟的顾西靡。
  顾西靡换了只手夹烟,腾出的手轻抚他的背:“怎么了?弄疼你了吗?”
  “有点,但我还挺喜欢。”乔榆摸上他的手臂,攀着往他身体上靠,“你跟那个谁什么关系啊?真的只是单纯的队友?”
  顾西靡由着他躺进自己怀里,手顺势拢着他的腰,吸了口烟,头仰着,朝天花板吐出,“那你说是什么?”
  乔榆趴在他的肩膀上,手顺着他的腰腹,往被子遮住的地方探去,“我感觉全世界的人都跟你有一腿。”
  顾西靡笑了声,乔榆是平面模特,会玩,长得好,身材好,还不粘人,是顾西靡中意的床伴类型。
  “提到他,你很兴奋?”乔榆将顾西靡的头发别到耳后,“你们做到哪一步了?”他对着顾西靡的嘴唇凑上去,顾西靡转开了头。
  乔榆没气馁,往他脸上亲了一下,“你跟他也没接过吻?”
  顾西靡失了兴致,在烟灰缸里摁灭烟头,“你对他很好奇?”
  乔榆笑起来,搂住他的脖子:“顾西靡,你是吃醋了吗?太难得了,这下我是真的好奇了。”
  顾西靡拿开了他的手,走下床,“你睡吧,以后别见了。”
  乔榆坐起,“怎么了?西靡我说错话了吗?”
  顾西靡开始穿衣服:“你别这样想,你想说什么都可以,同样,我想做什么也是。”
  “可是……”乔榆看他往门口走,喊道:“顾西靡,我们还能做朋友吗?”
  “你什么时候这么可爱了?”顾西靡脚步顿住,回头朝他一笑,然后继续离开,关上了房门。
  他和乔榆原本是朋友,顾西靡对他也没那方面的想法,一次酒后阴差阳错,两人发展成了这样的关系。
  朋友不上床,上了床就不能做朋友,顾西靡不缺朋友,也不缺床伴,他身边挤满了人,他不在乎会少了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人的容忍度变得很低,一句不合时宜的话,吃饭时嘴边掉出的残渣,未修剪的指甲盖里的泥垢,都可能让他转头就走,不管上一秒他们是相谈甚欢,还是在床上一触即发。
  医生给出过解释,诸如认知偏差,心理防御机制,大脑化学物质失衡等等,但顾西靡也忍受不了医生,他们根本没得过这种病,靠一些书本上的理论和有限的临床经验,就自以为能了解他们所有人吗?
  一旦他有这种病,他就不再是顾西靡,而是一个患者,他所有的不堪都可以扔给他的病。
  他偶尔会想,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就是这种烂人,他没有病,只是一切都让他感到厌倦,他无法再把生活当真,就连病都是装出来的。
  顾西靡走在凌晨两三点的北京街头,他的车还停在酒店的地下,他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困在一个小盒子里。
  他经常这样漫无目的地游荡,北京只有这个时候是慢下来的,路上没什么车,他可以想像一瞬间所有灯光都熄灭,汽车报废横陈在路边,钢筋水泥的高楼轰然倒塌,任由藤蔓攀爬缠绕,所有动物从牢笼,从边缘的栖息地里解放,人类却无影无踪。
  他独自在原始野蛮的地球上走着,结局可能横尸荒野,也可能遇到另一个人,他们或许不会做爱,但注定相爱,因为他们是地球上最后的人类,重建文明是天方夜谭,他们只需要相伴着度过一生,共享最后的恐惧,最后的故事,最后的体温,直到某天,其中一人先归于尘土,另一人便枕着这方新坟长眠。
  初春,风刮在脸上是凉的,他需要感受到冷,没戴上帽子,头发被吹乱,挡住了视线。
  他用手拨开头发,缓缓抬起了头,前方的Led大屏上亮着一张巨幅海报,“林泉啸‘昨日重现’巡回演唱会”,前方的人,早已褪去青涩,相比以前来说更加棱角分明,每一根发丝都经过精心打理,光彩夺目,和后方的城市交相辉映。
  每当这种时刻,他会希望末日永远都不要降临,没有灯光的世界,对林泉啸来说,应该是难以想象的。
  口袋里的手机发出一声震动,顾西靡划开屏幕,一条好友申请。
  头像是画在乐谱上的乌龟,昵称叫“Dumb”。
 
 
第31章 
  林泉啸坐在床头,拿着手机,打了又删,删了又打,一肚子话不知从何讲起。
  踌躇半天,发了三个字过去:【在写歌?】,随后立马按灭了手机。
  刚躺下,手机响了。
  他点开聊天框,对面发来了一张图片,白色的瓷砖墙壁,水汽蒸腾,泡沫的掩映下,依稀看见两条长腿交叉搭在浴缸边缘。
  他的脸顿时热了起来。
  他们八年没好好说话了,一上来就发这种照片合适吗?
  顾西靡这个人就是不知检点。
  他快速点了个“保存”。
  接着发:【这么晚才洗澡?】
  顾西靡回他:【夜生活刚结束啊。】
  林泉啸的心一沉,这些年他虽然不玩摇滚乐,但还在关注着滚圈,之前也看过一些和顾西靡有关的爆料,看着生气,只能眼不见为净。
  说实话,他从小到大就不理解为什么会有“果儿”的存在,听歌就一定得睡乐手吗?乐手写歌的东西又不是他下面那根,那些睡果儿的乐手就更差劲了,歌词里唱着理想与乌托邦,台上高喊自由与反叛,结果呢?全成了他们泡妞的把戏。
  说起来是各持所需,其实就是臭味相投,他讨厌“骨肉皮”文化,更讨厌这样的顾西靡。
  他报复地敲字,心里也没舒坦多少。
  【怪不得舞台车祸,夜里都被掏空了。】
  顾西靡之后就不回了。
  林泉啸盯着聊天框,茫然地眨了两下眼睛,顾西靡白天说得那么云淡风轻,他还以为他真的不在乎。
  其实顾西靡还是跟以前一样,爱装。
  不管怎么说,顾西靡现在这样自甘堕落,他也有部分责任。
  【也不全是你的问题,贝斯和鼓都没跟上,那个主唱更是一坨狗屎,不知道在瞎喊什么。】
  【我没有说你们乐队一无是处的意思,一次失误而已,又不是你的真实水平。】
  【你的歌我都听过,在我眼里,你就是中国最牛逼的吉他手,真的。】
  【顾西靡,你不会这么小心眼,这就生气了吧?】
  顾西靡迟迟不回,林泉啸就一股脑发了很多,他好不容易才离顾西靡近了点,可不能因为一句话毁了。
  终于,他收到了三个字:【你好吵。】
  嫌他吵?顾西靡以前可从来没嫌他吵过,顾西靡果然变了。
  他把手机反扣在床上,扔在一边不管,翻身躺了会儿,还是气,又拿起手机。
  我不喜欢你这么和我说话。
  你现在这样很讨厌。
  不想理你了。
  林泉啸打了几条,都清除了,心里越来越烦躁,他翻着一滑就能到顶的聊天页面,看到那张照片,点开放大,这双腿并不瘦弱,从骨骼和线条能看出是男人的腿,但很白,很直,挂在腰上肯定很好看。
  这么想着,他心里的气消下去不少,有别的东西在往上升,他坐起,垫了个枕头,靠在床头,接着他的手往下摸。
  另一只手缓慢地在手机屏幕上挪动,足背,脚踝,到膝盖,剩下的都在泡沫之下,但这些已经足够。
  他心里并不畅快,甚至有点自暴自弃,怎么过了八年,他还是废物一样拿顾西靡毫无办法。
  五年前,林泉啸来到北京上大学。
  从空中俯瞰,北京和安城的城市格局很像,但这里的一切都比安城快,就连整个摇滚圈子都比安城浮躁。
  陈二和阿折留在了安城,林泉啸试过再找人组乐队,但当初那个感觉已经找不回来。
  由于手臂没恢复好,他不能长时间弹吉他,玩朋克还算勉强,可他们都说现在这个时代,谁还玩朋克那种又土又没水平的音乐,既装不了逼,也挣不了钱。
  北京的乐队多,厮杀激烈,要想让乐迷记住,就得刷脸,大量频繁地演出,要么有技术,要么圈子里有人带你,那些早混几年的老油条最爱端架子,见面不喊声“哥”连正眼都不给你。
  林泉啸最烦这套论资排辈的臭规矩,让他对着谁点头哈腰,比吃屎还难受。
  那时,他想起顾西靡说过的话,确实没错,离开安城根本没人会捧着他,他什么也不是。
  他想念安城,想念Freedumb,尤其想念顾西靡。
  他去过顾西靡他爸的公司楼下,五十多层的大厦,抬头看到顶,脖子会酸,玻璃幕墙反射的阳光,刺得他眼都睁不开。
  顾西靡以后会站在大厦的最高处,那么高的地方,怎么可能看得见下面有什么人。
  他甚至不在北京,他在比北京还远的美国。
  那段时间,林泉啸写了很多歌,没给任何人听过,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人听。
  那个虚伪的圈子,融不进去也无所谓,他热爱的是摇滚乐本身,那些从血液里震颤而出的音符,他经常去不同的酒吧Livehouse,在下面看着那些或年轻或已青春不再的人,用尽全力呐喊出对生活的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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