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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晚要去海边吗(近代现代)——二两香油

时间:2026-02-22 09:01:00  作者:二两香油
  “你、你,这位先生,现在是法治社会,你怎么能这么……”
  相亲男气急,但也只是干瞪眼。毕竟是搞金融的,很会权衡利弊,打不着狐狸就罢了,惹一身骚,甚至挨一顿打的事,他可万万不会干。
  他嘀哩咕噜一通,屁股一点点往长椅边缘蹭,最后突然转向董霄。
  “董小姐,我看我们八字不是很合,有缘无份,就到此为止吧。再见!”
  而后,他抓起公文包,一溜烟儿跑了。
  这人看似五体不勤,其实跑得还挺快,并且头也不回,好像后头浩浩荡荡追了一大群豺狼虎豹。
  他跑了,“豺狼虎豹”任务完成,洗褪了凶相,重新面无表情,回归到懒洋洋的大猫模样。
  雷启继承了相亲男的位置,还没开口,就听董霄忍不住笑出声。
  “‘离我女朋友远点儿,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你这是谁给安排的台词啊?模仿古惑仔呢?”
  雷启又是还没开口,话就被走过来的卫岚截走。
  “差不多。人物最初设计就是个街头小混混,童年时期父母忽视,也没什么亲人,所以外表凶悍,但内心其实很温柔。对你这个角色抱有不可言说的感情。”
  董霄更要笑:“有失远迎,原来是卫导亲自下场导戏。真敬业,就这两句词的角色还搞了个人物小传。”
  俩人你来我往贫了几句,卫岚手机响了。
  他一瞟来电显示,登时跟铁树要开花似的,笑意藏不住,撂下句接电话,就快步走到餐厅后面的露天花园了。
  四下没了旁人,雷启总算有机会说话。
  “怎么回事?”
  “嗯?”
  “这些,怎么回事?”
  “爸妈安排的相亲呗。”
  “不能拒绝吗?”
  董霄别别鬓角,店内冷气很足,可假发套着真发,她还是隐隐要热。
  这假发也是爸妈的手笔,劣质,毛躁,不好戴,出门前妈妈用了四十多分钟才用精油一点点打理好。
  现在,她一呼一吸间都是护发精油淡淡的香气,顺滑如瀑的黑发拢着她,罩着她,仿佛一只枯细苍老,千指万指的手似的,钳着她囚着她,压得她那头张扬叛逆的真发不见天日。
  她手指缠起发丝,缓缓答道。
  “我已经拒绝他们很多事了。在我们家里,拒绝是要用同意来换的。”
  “你以前拒绝了什么?”
  “我小时候拒绝吃菠菜,他们就给我做西兰花;拒绝学舞蹈,考试就要名列前茅;拒绝上他们挑的大学,就要上他们选的专业;拒绝找一个安稳的男朋友,就要尽快结婚生子;现在,我拒绝找份他们口中体面正经的工作,所以,我至少要答应他们相亲。”
  “这种交换公平吗?”
  董霄笑着看他,笑里有歆羡,羡慕他不食人间烟火。
  “公不公平的,不重要。和父母能有商有量地做交换已经很不错了,有那么多人,活一辈子也不会有人问他们的意见。”
  “那你以后会……”
  雷启说话向来斩截,此刻难得迟疑,因为二人几年来私事聊得如此之少,甚至少过刚加进来的卫岚。现在尝试着谈这些,像在拆一件积年包裹,又新又旧,灰尘呛得人想要别脸不看。
  “……会结婚吗?”
  于他而言,结婚是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里有丈夫有父母,或许还有孩子和玩具,有两个人的小家和一张通红结婚证。
  崭新的世界,说不出好坏,也说不出是港湾是栅栏。
  新世界不会有贝斯,不会有调音器,不会有怎么也调不满意的和声,怎么也找不到的采样,更不会有他了。
  他私心想听到一声嗤笑的“怎么可能”,却只听到董霄微微苦笑,说不知道,或许吧。
  雷启还没回话,服务生就上前加水,再然后董霄电话响了,话头一断再断,也就没再接上——或许他根本就无话可说。
  董霄自去接电话,他一人留在桌上,默默喝水。
  窗外红绿灯过了两载,董霄回来了,坐都没坐,神情有些气急有些好笑。
  “那男的跑去跟我爸妈告状了!说我有男朋友还出来相亲,男朋友还凶神恶煞,吓人得不得了!”
  “哦,然后呢?”
  “然后,我爸妈就催着我现在把这个‘男朋友’带回去,给他们看看。”
  “不是说凶得不得了?”
  “谁知道他们怎么想的,说不定想着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兴许死马当活马医呢……”
  雷启一挑眉毛,刚胜任了“豺狼虎豹”,现在又要去当骡子当马了。
  “你怎么想?”
  “我啊……”
  董霄掐腰思索,有一眼没一眼地往雷启瞟,渐渐觉着这样也不失为个办法。
  毕竟雷启确实很有逞凶的资本,到时候让他去吓住父母,父母肯定要棒打鸳鸯。她呢,扮演个西子捧心,被迫分手后再寸心欲碎。
  之后再提相亲,那不行,我爱的人只有他,怎么能和其他人敷衍余生!
  要是爸妈妥协,让他们重修旧好,那不好意思,人家已经老婆孩子热炕头——管他真假,总之去晚了!
  如此想好,董霄自己跟自己点了点头,这法子还真不赖,道德高地也有了,结婚刑期也能成缓刑了。
  她转向雷启,略略低头,带着一丁点儿讨好笑意。
  “好主唱,要不你再帮我一次?”
  “行。”雷启答得痛快,“什么时候去?”
  “他们说是最好今天,你今天有空吗?”
  “有。”
  “那我跟他们说一声,现在就过去?”
  “嗯。”
  说一答一,雷启随和起来也能挺随和,任她搓圆揉扁,怎样都行。
  二人且说且起身,结账出了餐厅。见到那摩托,董霄像偶遇了老朋友,惊喜怀恋,结果一摸座椅,被太阳烤得烫手,她索性双手撑膝,半弯了身,迁就着老友。
  “挺大阵仗,把它都开出来了。这喷漆还是我推荐你做的呢,到现在也一点儿没掉……好宝贝,真漂亮。”
  雷启走到旁边,也学着矮身扶膝,迁就着她:“你有摩托证吧,要不要试试?哦,不过你还穿着裙子……”
  董霄一听能骑摩托,立刻来了兴趣,也不怕烫了,翻身上马似的利落上车,摆手道:“没事没事,这是长裙。那你坐我后面,我带你一程。”
  雷启翻出快雪藏了的另一顶头盔,坐在了董霄身后,听她久违的欣喜化成零零碎碎的念叨。
  “啊啊,真好,好久没有骑过摩托了……就是这种感觉,涡轮声浪比心跳还要大声,每次加速都像在泵血,漂起来谁都别想追上。要是我没把那辆春风500卖掉就好了。风好大,头发真碍事……”
  话落,她单手扯下了那顶乌黑柔顺的假发。
  假发分明打理得很好,可离了人身,瞬间枯萎成了一团水草,被她随意塞进包里,而此前埋没了的,窝缩着的,她的半黑半白的真发凌乱蓬勃,野草般蛮荒生长。
  强风掠地,发丝成了网,笼笼络络,香气凛冽,网着雷启的脸。
  他无言,轻轻从后环住她的腰,有自投罗网的意味。
  而当她微微偏头,问他要去哪里时,他嘴上自持,说先送他回家一趟,晚些再去见父母。
  心里却另有答案。
  要去哪里?
  天涯海角。
  摩托嗡鸣,仿佛马嘶,董霄兴奋不已,又忽然狐疑。
  “等等,我们是不是忘了什么?”
  二人一个回头,一个前看,面面相觑几秒,董霄恍然大悟。
  “对了,头盔。快把头盔给我,这么重要的事差点儿忘了。”
  摩托飞驰离去,被甩在身后的餐厅里,某个已经被抛之脑后的人回来了,对着已经翻台的桌子愣神。
  卫岚左转一圈,右转一圈,回到原点,还是空无一人。
  “……嗯?”
 
 
第37章 那谁——三
  阳光煌煌,蝉鸣嗡嗡。
  董霄换下那身仙气飘飘的衣裙,穿着最简单不过的短裤T恤,在树荫地擎着帽子扇风等人。
  枯等不来,天气又热,她干脆去旁边小店挑雪糕吃。
  满柜琳琅,她不上雪糕刺客的当,径直挑了根家里鼓手倾情推荐的东北大板。
  东北大板吃到一半,她一拍脑门,由糕及人,可算想起他们究竟把什么给落餐厅了。
  她忙不迭掏出手机赔罪,说真不好意思啊,聊天聊着聊着就把你忘了。
  卫岚回了张抽象表情包,不予理会。鼓手也是有脾气的。
  她继续哄。改天请你吃烧烤喝啤酒,不限量全天供应。
  卫岚那立场仿佛泥巴捏的,见吃眼开,立刻回好,后头跟着个OK手势。
  鼓手好哄,而主唱在她放下手机时,也终于亮相眼前。
  董霄原本计划挺好,雷启天生擅长唬人,即使不言不语,不声不动,往那儿一杵都能止小儿夜哭。
  如此一尊凶神,往家里一搬,不愁镇不住二老。
  可千算万算,没算到凶神要装相,卸了浑身银饰耳钉,穿基础款的黑白短袖外搭牛仔裤,纹身遮了个七七八八,甚至还弄了顶渔夫帽来遮住了纯银的寸头。
  董霄瞠目,眼睁睁看他下出租车,简直想将其塞回车里,一气回炉重造去。
  她惊得连齿关雪糕棍都忘了扔,含混道。你怎么穿这样?
  他倒不心虚,双手插兜,直通通回。怎么了?
  就是……
  董霄还没捣鼓出答案,那心急的、在窗户里远远张望的二老看到了来人,已经提前迎了下来。
  见到雷启,即使是史诗级削弱后的雷启,二老还是有瞬间露出被雷劈了的神情,但二老交换个眼神,心照不宣地收敛了神情,还是笑呵呵把人招呼了回去。
  董霄有苦难言,原意是想请真阎王,结果跟回来了个假菩萨。
  董霄父母的家和董霄如今租住的房子差不太多,都是老小区的老楼,只不过一个一楼一个六楼。
  六楼采光不错,带个小阳台,平日种菜种花,家里装潢仿佛还停留在九十年代,玻璃圆桌藤条椅,樟木衣柜五斗橱,但旧而不破,非常整洁。
  门口换鞋,紧挨走廊的是第一间屋,董母随口一提,说那是董霄以前的房间,里头书桌柜子高低床都还给留着呢。
  雷启说,哦,是吗。
  常人都会以为他兴趣不大,殊不知这已经是他能表达出的最大兴趣。
  他对着那扇严丝合缝的木门盯了数秒,然而眼睛没透视,盯一辈子也只能是木门紧闭。
  他像没觉醒问询系统,光盯不问,董家爸妈叫他过去坐,他也就过去了。
  坐下聊天,三方会晤。
  明面上是领着男朋友见爸妈,于是问的问题也就无非是家境收入职业未来。
  董霄原本对搞砸此事抱有相当的信心——第一面留下的印象不算差?没事,雷启这人沉默时像锯嘴葫芦,挖空了心思也套不出他一点儿消息;冷不丁说句话又不通人气,能把男女老少气个跟斗。
  她等着雷启发动神力,说些天打雷劈的话来,可往日的气人精忽然老实上了,问一答一,虽然答得挺简略,但绝没有气人的意思。
  偏偏他家境又太好,当真一五一十全说出来,立刻就显得像个摇滚版的“乘龙快婿”了。
  董家爸妈收获意外之喜,登时看他打扮做派都顺眼了,甚至指着他脖子上露出的纹身,好奇问这是什么图案。
  他居然连这都答,饶有耐心,指尖点锁骨,说这是曼森的歌词。
  颈侧,那是PF(Pink Floyd)的专辑封面。
  手臂上是当初去Windermere(温德米尔)看彼得兔博物馆,在门口遇到的街头纹身师设计的兔子……
  他是重度打孔纹身爱好者,闲着没事很爱拿身体当画板,但他这艺术家着实不负责,以至此前压根没人知道他往上头画了些什么。
  即使董霄也不知道,直到今天。
  董霄一边错愕,一边心说你脾气也够好的,让那纹身师逍遥法外——这么些年,谁能看出你胳膊上那老鼠似的玩意儿是只兔子!
  随着谈话深入,二老渐渐展现出赞不绝口的趋势。董霄屡次想插话都没成功,这仨人全然聊成了铁板一块。
  墙上老式石英钟不知不觉迁徙一圈,时机差不多成熟,二老对视一眼,妈妈搭着双手,爸爸放下茶缸,双双摆出了语重心长架势。
  “你们谈了也有些时候了,你知道的,我们董霄年纪不小,该考虑人生下一步了。”
  董霄预感不妙,在“结婚”二字呈上台面前,不笑强笑,抢话道。
  “爸,妈,今天聊得差不多了,要么我先陪他去吃点东西,改天再谈?”
  “我们和人家说话,你听着就行了,别打岔。”
  “人家毕竟第一次来,别上来就把话说死了呗,再给他吓到。”
  妈妈早料到她这手,怒而嗔道:“我看人家好得很,大小伙子那么高的个头,怎么就被吓到了?倒是你,次次都这样,自己悄没声谈个三四年的恋爱,说到结婚又跟要了你的命一样!”
  “我和他哪有三四年……”
  “一年多,还不够吗?要是换了旁人,别说结婚,连孩子都有了!”
  “我又不是……”
  “还说!就知道顶嘴!让你找份正经工作也不找,天天搞那什么破乐队,搞出点儿火花来了吗!到现在还在电机一村那种老居民楼里住!和你爸,和我一样!我们辛辛苦苦供你读了那么多年书,你也辛辛苦苦读了那么多年书,到头来就是为了和我们两个没文化的老头老太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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