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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晚要去海边吗(近代现代)——二两香油

时间:2026-02-22 09:01:00  作者:二两香油
  他还是斗不过妈妈,在大学里教民法,还在外头兼任民事律师的向雪亭女士,讲起话来,“唇枪舌剑”,占尽道理,字字句句都是利器。
  当然,最后还是斗过了。如果这是场游戏角逐,那他拔掉了插销,以近乎耍赖的方式获得了胜利。
  胜利的滋味最初很甘美,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逼他出走的向律师形象逐渐模糊,他记忆里更深的那个妈妈被挖掘出来,午夜梦回,常常想起。
  想到这个总是使坏逗他的妈妈会为他的出走而流泪,他只觉得心都被眼泪泡朽了一块。
  但不能回去,不能回去,童年的妈妈已经随着他的童年消失了,再往回看,不过是自投罗网。
  卫岚说起粉红豹太阳镜,本来挺开心,可往后串起种种,他现在只觉得凄惶。
  周昭宁不知情,笑吟吟地说,所以说,时不时拍张照片有多必要呢。你妈妈要是忽然翻到那张太阳镜的相片,回想起和你斗智斗勇的这段经历,肯定会觉得很幸福。
  这照片倒还真能找到,就在他们家的书柜里,但……
  卫岚扯扯嘴角,说,她应该不会觉得幸福吧,我太不听话了,从小到大给她带来那么多麻烦,说是斗智斗勇,其实斗到最后,跟仇人也差不多了。
  周昭宁颦了秀眉,很不赞同地发了笑,说傻孩子,你没当过爸妈,你不知道,哪有会和孩子当仇人的妈妈?
  卫岚不再多说了,况且他还在沈子翎跟前扯着身世相关的弥天大谎,言多必失,也实在不能多说了。
  至于沈铮,相处下来,卫岚算是知道时不时出现在沈子翎身上的老干部气质究竟从哪儿来的了。
  某天早上,沈子翎用家里新买的咖啡机打了杯拿铁,靠窗刷着手机慢慢啜饮,远远从后看背影,简直和沈铮端着茶缸看新闻的姿态一模一样。
  当然,是减重二十来斤,年轻二十来岁的青春版本。
  不光背影相像,父子俩性格也很相像,都是温润儒雅的皮囊包裹一把傲世轻物的清高骨子。
  要说沈子翎和周昭宁相似在了一颦一笑上,那和沈铮就相似在了一举一动上。
  有时看着沈子翎和爸妈说说笑笑,卫岚会莫名生出奇异的感动。
  国内数不清的城市,他偏偏从沈阳漂泊到了云州,云州数不清的咖啡店,他偏偏来到了KAP楼下的那家,那家咖啡店每天有数不清的人进出,他偏偏邂逅了沈子翎。
  沈子翎,完美得好像天生地养,突然得好像从天而降,卫岚仿佛到了今天才发现,他的真命天子也是一点一点长到现在的,曾经也是产房里皱巴巴的粉红小猴子,也拍过光屁股照片,调皮摔伤过膝盖,有一双爱他的、却又在成长过程中难免有争执的父母。
  他们每天都太忙了,但卫岚还是找到某个回家遛狗的深夜时分,对沈子翎说,经过这段时间,我好像更了解你一点了。
  沈子翎笑而不语,只是行至无人处,深深地吻他。
  *
  凡是生病都讲究个休养,心梗尤其,而且是要卧床大养特养,刚开始几天,连下地上厕所都要控制次数。
  这可要憋坏沈铮了,所以当查房医生松口,说他可以下楼适当溜达溜达的时候,医生前脚刚走,他后脚就坐电梯下楼去了。
  医院旁边刚好有个小型公园,中心是个小广场,往外树茂径窄,吸引了不少医院里的病人出来望风散步。
  沈铮并非独自出行,后面还跟着一支小型“仪仗队”,是他的妻儿和每天雷打不动过来报道的儿子朋友。
  周昭宁天生不是操心命,这段日子真是操心得够够的了,好不容易复得返自然,就把老沈全权交给两个大小伙子来照顾,自己则穿着身佛头青的净色对开襟旗袍,披了件羊毛绒带银杏叶花纹的披肩,在公园里这看看,那逛逛,时不时还掬着秋海棠让老沈给她拍张照。
  老沈费劲吧啦拍了半天,全部不得老婆青睐,只收获了白眼一枚,无奈只好让贤,把手机转交给了小沈。
  小沈很专业,咔嚓咔嚓拍了十来张,还会指导动作,最后给周女士呈上成品,龙颜大悦,说晚上请他和他的小朋友吃火锅,不给老沈吃,就馋着他。
  爸妈玩笑拌嘴的时候,沈子翎接到一通电话,是苗苗打来的,问他们在哪间病房。
  沈子翎说他们没在病房,在旁边公园溜达。
  苗苗说行,那我等下过去找你们,不过你还是得把病房号给我,我买了点儿东西,得先把东西放过去。
  沈子翎学着家里人过年的腔调,客气道,你这孩子,来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啊?
  苗苗接戏很快,推拉道,哎呀,这都给爸妈的,给爸妈的。
  挂掉电话,不过多时,苗苗就来了,她怕冷,已经把薄羽绒服找出来套上了。
  来自沈阳,从没在南方过过年的卫岚如今只穿着件长袖帽衫,见了苗苗,很为她着急,心想她现在就动用了羽绒服,不知道等正式过冬了要穿什么。
  苗苗打过招呼,解释说前段时间陪韩庭回了趟意大利,所以到现在才来看叔叔。不过叔叔住院,想必前几天来看望的人多得很,她这也算是错峰探病啦。
  沈家和苗苗一家本来就是关系很不错的朋友,算是互相看着俩孩子长大的,此刻一见,分外亲切,问起她最近工作,父母身体,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她订婚一事。
  爸妈和苗苗其乐融融谈笑,走在前面,沈子翎就和卫岚跟在后面,正赶上暮色苍茫,小径的尽头是老楼古巷中间橙红色的落日。
  天微微冷,秋风萧萧索索,但落日很暖。
  今早出门前,沈子翎本来要风度不要温度,想穿一件漂亮白风衣出门,被卫岚拦下,强行换上了刚干洗取回来的咖色大衣,还额外系了一条雾霾蓝的围巾。
  他当时忿忿,现在庆幸,大衣笼在身上,围巾圈在颈间,像孵着一只微弱火炉,真的好暖。
  二人在后面偷偷牵着手,他的指尖蜷在卫岚手心里,也很温暖。
  他周身窜起一股暖洋洋的战栗,忽然心有所感,松开卫岚的手,向后退几步,两手举到眼前,沿袭从前摄影的习惯,比了个框。
  他的相框内,夕阳沉沉,落叶纷纷,灿黄的银杏叶打旋儿落下,恋人回头好奇地看向他,不远处父母和挚友的影子被拖得好长。
  他最爱的人,都在这里。
  他幸福到极致,终于怅然若失,意识到这就是他人生的“抢天光”,稍纵即逝的天光。
  【绚烂如电,虚幻如雾】。
  他对走过来的卫岚笑了笑,话音有些失落,说要是有相机就好了。
  没想到卫岚一怔,喃喃说有。
  什么?
  卫岚难得激动,攥着他说有,真的有,哥,你等等我,我马上回来。
  说完,转身就跑。
  谁会猜到卫岚偷偷给他买了台微单相机呢?
  这下真要抢天光了,沈子翎来不及惊喜也来不及多说,手忙脚乱开箱验机,终于赶在夕阳彻底消泯前,为他们在银杏树林中拍下一张合照。
  这是他十八岁以后,用专业相机拍下的第一张相片。
  摁下快门时,指尖微微在颤,不可遏止。
  相机多情,过目不忘,于是画面定格。
  都说时节如流,可他却用镜头捉住时光的一秒,像小时候捡起最漂亮一枚银杏叶,视若珍宝,夹在书页中。
  他也将这一秒,视若珍宝,摄入了相簿之中。
 
 
第63章 New Boy——七
  专业相机确实非同凡响,沈子翎掂量着舍不得放手,多拍了几张,叫他们过去看,几个脑袋凑在一起,都看了个赞不绝口。
  照苗苗的话说,“相机和手机果然不一样哈,也不知道哪里不一样,但就是很不一样”。
  卫岚抬头,目光从相片移向沈子翎,说,是哥拍得好。
  周昭宁笑说,都好,都好。
  沈铮站在最后,背着两手,也笑笑的,说小卫,这相机不便宜吧,你这也太破费了。
  卫岚干笑两声,含糊说也不贵,而且我哥那么照顾我,应该的。
  几人没再看照片,也就站开了些,太阳光褪尽,夜色渐渐沉淀,人车路树,乃至沿街的建筑物都随之沉淀,剩下黑蒙蒙的轮廓。
  时间不早,散步也散得差不多,他们绕过小广场,开始慢慢往回走。
  沈铮闲话家常般,又问卫岚平时做什么工作的,还是说还在上学?
  此话一出,在场三个小年轻都心头一紧。
  平日里没人在乎,也没人因为工作或薪资就区别对待卫岚,但到了场面上,心里都明白这工作拿不太出手。
  到了这对龙章凤姿的父母面前,就更拿不出手。
  卫岚卡壳,正琢磨着怎么把自己的工作描述得光鲜一点儿,旁边那俩不愧是广告公司出来的骨干,已经替他包装好了。
  沈子翎:“他在一个摇滚乐队当鼓手。摇滚,你们以前爱听的崔健和窦唯,什么黑豹唐朝,都是玩摇滚的。”
  咖啡店那工作不好说,说出来就相当于漏底,摆明了他是入不敷出来打工的,那就索性不说。沈子翎不爱撒谎,但很会有选择地说真话。
  苗苗:“现在最流行乐队了,他又是打架子鼓的,长得那么帅,特别受欢迎。”
  当代社会,长得好就约等于受欢迎,受欢迎就约等于有钱。
  至于多有钱,那就倒推回去,归根结底取决于长得有多好。而就卫岚这样貌身条儿来看,那必定是左手挥挥,鲜花鼓掌,右手招招,黄金万两。
  卫岚哽住,两句话往外一抛,他明面上的身份被做高了,几乎成了个低调的小明星。真实的身份则被踩低了,低得仿佛难以启齿,不能见人。
  他下意识看向二人,而二人心虚,都别开了目光,没有与他对视。
  后半程聊天中,苗苗提起之前在家门口遇到精神病,精神病又被卫岚擒获的事情。
  事情,真的只是个“事情”,而就卫岚回忆,那场所谓的“打斗”只持续了顶多二三十秒,并且他只在胳膊上不慎被划了道小口子。
  但被苗苗口若悬河那么一讲,完全成了个“故事”。他在故事里勇悍无匹,和那个手持锐器的匪徒从十六楼缠斗到了六楼,打得是难解难分,最后警察赶到时,只见匪徒被他踩在脚下,而他已经伤痕累累。
  卫岚仍然和沈子翎在后头,忍不住纳闷,小声道:“这说的谁啊?”
  沈子翎由衷摇头:“不知道,布鲁斯韦恩吧,那个精神病估计是小丑,你俩是在楼道拍了部《黑暗骑士》。”
  送沈铮回病房吃过一顿清汤寡水的病号饭后,几人当真抛下他,吃火锅去了。
  吃饭席间,苗苗找了各种由头,再度把卫岚夸了个天花乱坠。
  夸到最后,卫岚臊得想把头闷到麻酱碗里,沈子翎也听不下去了,点了三份甜品,试图用吃堵住她的嘴。
  等到席散,苗苗回病房略坐了会儿,就要告辞回家了,说等出院了再带着韩庭去拜访叔叔阿姨。
  临走,她悄悄把卫岚叫到一旁,和他解释那几句关于工作的过度包装。
  她说,不是我觉得你现在的工作不好,更不是说叔叔阿姨会因此而看不起你。只是……叔叔阿姨现在毕竟还不知道你和子翎的事,先给他们留个好印象肯定没错。再说了,我一直很相信锈月会有爆火的一天,也相信你会是锈月里那个红到发紫的鼓手,所以那些话也不算吹牛,顶多算是预言。
  至于子翎,我了解他,他当时想的肯定跟我差不多。
  沈子翎当天晚上也和卫岚提了这事,正如苗苗所言,他们两位发小,想得差不多,说得差不多,解释起来,一字一句同样差不太多。
  不同的是,这个话题结束后,苗苗和他说了拜拜,沈子翎则是弯腰找出牵引绳,拴好皮皮鲁,和他一起出门遛狗。
  遛狗途中,问起那台相机的事。
  当时其他几人都是门外汉,看不懂门道,沈子翎却懂,一眼认出这是台佳能R3,全画幅的微单,官方零售价就要三万多起,即使二手,最便宜也要一万多。
  卫岚哪来的钱?
  他这样问时,卫岚一撇嘴巴,撒着娇扮可怜,说你不喜欢吗?
  沈子翎笑着哄,说当然喜欢。不过一码归一码,你先实话告诉我,到底用什么钱买的?
  可哪里有实话,谎言是只布口袋里的小麦种子,一旦开了口,即使微小,只容最小最小的种子漏出,这小小的口子也会被迅速撑大,谎言不要命地倾泻,直到整只布口袋都破碎不堪,再兜不住任何真真假假的语言。
  卫岚稍一犹豫,就说是之前在驴友团攒的钱,而且他有门路,到手没那么贵。
  沈子翎没有怀疑,也没再问。
  他是聪明却易于信任的性格,在他面前说谎,实在简单得令人不落忍。
  沈子翎不怀疑钱的来源,但明确告诉卫岚,要他以后不准送这么贵的礼物了。
  “以后?”
  卫岚眨眼,故意钻空子,“那是说,十年后也不行了?”
  沈子翎被气笑,脚下给他使绊子,“反正这两年不行。你自己赚的工资自己存着就好,我不需要你掏空积蓄买的礼物。”
  “可我现在已经送你相机了,那怎么办?”
  “那……”
  沈子翎早有此意,瞟着卫岚反应,真心道,“我把钱转你,权当我自己买的。”
  卫岚一愣,拧了眉毛:“……哥!”
  “好好好。”
  沈子翎怕了他了,立即服软,牵着皮皮鲁快步走到一边,口中嘟嘟哝哝。
  “我随便说说的,好不好?真是的……比我小那么多岁,平时撒娇撒得好好的……一翻脸简直像要给我当爹。还不是老沈那种和蔼可亲的爹。你这算哪门子的狗?”
  卫岚追上去,夜深无人,每次遛狗都像一次小小的约会。纠纠缠缠,最后终于变成十指的勾连,唇舌的游戏。
  皮皮鲁走了半天,一步没动,回头一看,原来如此,好在它早就习惯了,原地坐下,挠挠耳朵耐心等待。
  一吻罢了,沈子翎脸腮有些红,眼眸里月华流转,水光粼粼,他哼笑一声。
  “算了,买就买吧,反正你在我眼皮子底下,我肯定不会让你饿着冻着就是了。”
  话头稍稍地转,他藏匿已久的惊喜,在月光下总算流露。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一直想要一台佳能R3的?R3很擅长快门连拍,追踪能力也好,特别适合去观鸟或者拍动物,我……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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