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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们不想继承家产(近代现代)——半爻

时间:2026-02-25 08:24:39  作者:半爻
  许夏临听后却瘪起嘴:“我觉得比起天才的称号,你的努力和付出更值得被称赞。就算是天才,不努力也不会成功,所以你别轻待它们,它们是真正的功臣。伤了功臣的心,等同于伤了自己的心。”
  唐斯愣了愣,没接上话,许夏临继续:“我不喜欢天才这个称呼,它把苦难变成常态,还会抹杀你的努力。”
  “弟弟,你真的很会欸,从来没人跟说过这种话。”唐斯坐直了身子,拍干净手上的灰尘,他指着自己的脖子与下颌的连接处,宛如炫耀勋章一般自豪道,“现在化了妆看不太出来,其实底下掩盖了很多疤痕,旧的没来得及痊愈就会添新伤,大疤小疤无穷尽也。”
  然后唐斯又摊开左手,伸到许夏临面前,兴致勃勃:“你摸摸看。”
  许夏临轻轻按了按唐斯的指尖,茧摸着比看上去更厚。他想到自己光是在小区游乐场的单杠上挂一会儿,回到家掌心就疼得不行。
  稍作联想,皱起眉头问唐斯:“学小提琴就会这样?”
  唐斯嘿嘿地笑道:“不懂了吧弟弟,学弦乐的都逃不掉,这是授勋仪式,无上荣光。”
  许夏临想象着指腹的嫩肉在又细又硬的金属丝上用力来回滑动,恰逢海河面刮起一阵风,吹得他抖索:“现在还疼吗?”
  唐斯答:“不疼了。我也不跟你吹牛,刚开始练琴的时候很痛苦,手指会被琴弦磨出水泡,轻轻一摁能疼得流眼泪。但没办法,还是得练,等水泡破了或者消了,它就会变成第一层茧。等这个过程重复四五次左右,功体大成。”
  “谢谢你,唐斯。”许夏临说,“从此我将对弦乐敬而远之。”
  “别啊,学过党史吗?中国人得永葆攻坚克难的锐气和斗志。”唐斯看了手表,还有一点时间。他从后背卸下琴包放至身前,眼中所投射出的期待让许夏临失去了拒绝这项选择,“要不要拿我的琴试试?”
  许夏临眯了眯眼,他十一岁,没到可以抽烟的年纪,只能伸出两根手指,夹着空气吸了口赛博香烟,来一场惆怅的无实物表演,对海河长叹:“因为是你的琴,所以我才有兴趣。”
  唐斯从纠正许夏临的站姿开始,从零开始教他如何让小提琴正常地发出声音。
  他把擦好松香的琴弓递给许夏临,许夏临划拉几下,琴弓与琴弦摩擦发出的动静像年久失修的木门,吓跑了去码头整点薯条的海鸥。
  唐斯笑得弯下了腰,肩膀抖成筛糠:“光头强,你锯木头还挺有节奏感。”
  等笑够了,唐斯平复好心情走过去,他站在许夏临身后,一手覆上他按着指板的手指,一手握住他拿琴弓的手。
  他在许夏临耳边低声提醒他手指弯曲适当分开,搭着弓杆的小指要稍稍靠近旋钮。
  唐斯的言传身教许夏临一句没听进去,倒是他的体温,许夏临从十一岁记到二十一岁。
  作者有话说:
  小时候,三哥哥还很有素质,小许也还很纯情。果然成长,就是充满了未知啊(来一口赛博香烟
 
 
第89章 小提琴
  苒苒喊停了三少爷的小提琴课外辅导班,唐斯的行程比家里其他几位少爷的行程都满:“我们该回去了,您接下来有课,您得在老师抵达前到家提前做好上课准备。”
  唐斯问了嘴准确的时间后,从许夏临手中拿回自己的琴和琴弓收好,不带埋怨地问苒苒:“怎么才提醒我,能赶回去够呛。”
  苒苒一头短发被风吹得无序乱飞,往脸上糊,更加坚定了她要留长发的决心,她要扎成“你妈觉得你好看”的那种干练发型。
  “这是我的工作过失,您回去把责任推到我头上就行。”
  唐斯被苒苒的舍身取义噎了一下,徘徊于海岸线的风往他嘴里灌:“你也太见外了,先赶回去再说。”
  苒苒点头。
  唐斯深知她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小妮子八成是看自己跟许夏临聊得开心,私心想让他们多说几句话。
  就她那点小心思,瞒得过其他人也瞒不过唐斯。唐斯把琴包递给苒苒,直接戳穿:“苒苒姐姐替我着想,我才不会把你推出去当挡箭牌。”
  苒苒没接话,只默默拎着琴包,跟在唐斯身后走出了好几米。
  许夏临顶着风声呼呼价响,朝唐斯喊了句:“你能不能作一首曲子送给我?只属于我的那种。”
  唐斯回身时,岸边的路灯也定时定点地亮起。许夏临的无礼请求跟“我是学生,送我”没差,唐斯听了,笑得意味不明:“可以倒可以,不过你总得拿什么跟我换,白嫖算怎么回事?”
  许夏临没听出他话语中的玩笑成分,认为唐斯说得对,于是开始认真思考自己该拿什么做交换。
  “不是,我开玩笑......”
  彼年小许不经逗,唐斯解释的话刚出口就被猛风吹得比浪花还破碎,没能及时传到对方耳朵里。
  “等我长大,能自己赚钱了,你的任何一场演出我都不会缺席。”许夏临的语气沉稳地从十一岁的行列脱颖而出,不论是眼神还是表情,无一不在告诉唐斯,这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不是一时兴起的童言稚语,“我看过你在杂志上的照片,他们都把你拍得很难看。你在台上,明明耀眼得像太阳......”
  “那是印刷问题。”唐斯从实际角度出发解答,苒苒挑了挑眉,心想那小弟弟可能不是这个意思。
  许夏临又说:“我会成为专业的摄影师,我来给你拍摄。”
  海河的风自带河水淤泥青草的味道,以及海水的咸涩,两者混淆成自成一脉的风味。许夏临一句话的威力比风更大,吹得唐斯的心脏不安定地摇曳。波涛的声音小了,苒苒提醒时间的声音也小了,他只听见许夏临接着说道:“你是独一无二的,我最喜欢独一无二的东西,所以我看不得你受这种委屈。”
  十四岁和十一岁的约定就此立下,然而上天没有给他唐斯兑现诺言的机会。自那天分别后,许夏临再没等到唐斯的下一场演出。
  那颗万众瞩目的明日之星,从光芒四射到无人问津,只需要一个星期。
  -
  “夏老师,到下课时间咯。”店员在外头敲门提醒。
  唐斯扫了眼被许夏临放置在角落的红色塑料袋,隐隐透出生肉和青菜。纵然他对奶糕单方面难舍难分,嘴边却依然催道:“行了,回去吧,别饿着我的宝贝。”
  “饿它一会儿也好,省得正餐不吃,就知道装可怜讨零食。”
  许夏临没有要起身离开的打算,这要换做别人,唐斯指定撂下一句你不走我走,可奶糕不是别的人也不是别的狗。许夏临见唐斯纠结,给奶糕打了个手势让它过去给唐斯撒个娇。
  果不其然,三哥哥就吃这套,他主动对店员提出再等等,他是自愿延课的。
  许夏临不作声地看唐斯完全沦陷在既痛苦又快乐的狗毛世界,他对狗的热爱达到了许夏临自认不能望其项背的高度。许夏临的胳膊肘驾在膝盖上,耸着肩向唐斯抛出一个简单明了却令他百思不解的问题:“三少爷这么喜欢狗,为什么不自己养一条?就算你对狗毛过敏,但你家这么大,总不会连养狗的房间都空不出来。”
  仿佛是思绪突然被牵扯,唐斯逗奶糕的手定格了几秒,他快速地瞥了眼许夏临然后收回目光:“家里不给。”
  “你不是那么听话的人。”许夏临说。
  “看不起谁?我从小就是三好学生,是哥哥的好帮手,弟弟的好榜样。”反正唐乐和唐非不在,他说这话腰杆挺得可直。
  唐斯本以为许夏临会不留情面地拆穿,以他对许夏临的了解,对方肯定要在冷嘲或者热讽中二选其一。
  怎料许夏临像是抽到了预言家拍,直接一语道破:“又是因为你爸?”
  唐斯想随便糊弄两句敷衍了事,余光却瞄见许夏临十指交错的手不自觉地发暗劲儿。唐斯不想理会的,但想了想,还是伸手戳了戳他被摁得发白的手背,好意提醒:“指甲卡进肉里了不疼吗?你生什么气,要气也是我气,我没气,轮不着你。”
  逃离原生家庭是个大工程,除了唐繁,剩下三兄弟都是没办法翻出唐顿手掌心的齐天大圣。
  唐乐怎么想的唐斯不清楚,以前他就不知道自己的二哥在想什么,好像唐乐除了天下无菌以外,再没有自己的想法,也没有人生的规划,从出生那天起就在寂寥的死水度日。
  至于唐非,唐繁的薪火相承,他毅然决然地走上与大哥相同的道路,唯一不同是唐繁开局资金全靠合伙人,他光明正大地拿原生家庭当跳板。
  唐斯选择的道路最原始朴拙,有响当当的名头:开摆。
  靠自己闯出一番小天地,创建大事业这方法放在他身上行不通,他所学的金融商学相关知识不到兄弟的四分之一,是纯layman(门外汉)。他本人的意愿暂且不议论,唐顿绝不可能把公司交到他手里。
  既然如此,干脆直接开lay。
  唐斯是这样想的,只要我够烂泥扶不上墙,唐顿就拿我没办法,唯一需要克服的难点是心态问题,不能当玻璃心,不能是压力怪,得扛得住唐顿的辱骂。
  他本来都已经下定决心,就这样混一辈子,直到他认出许夏临是那个忘了问名字,但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在他梦里的寸头小粉丝。
  这世上居然还有人记得当年的那个唐斯。
  许夏临的眼神比他的嘴会说话,他带着跨越时空的质问重新出现在唐斯面前。
  “唐斯,”许夏临开口将唐斯的思绪拉回,如春天的第一声惊雷,开局第一手丢出大小王炸,毫无套路毫不做作地来了句,“跟我私奔吧。”
  唐斯不可思议到极致,他原先以为许夏临只是大脑萎缩,结果他是他压根就没有大脑这东西:“你从现在开始每天喝三瓶六个核桃,到八十岁说不定能成功长出脑子。”
  许夏临摇了摇头:“我不是说现在,现在我还养不起你。”
  “以后也别想。”唐斯的鼻翼跳动几下,眉头紧锁。
  “我们可以一起养奶糕。”
  “这不是养狗的问题。”条件开得相当诱人,但唐斯拒绝,“你我本无缘,全靠奶糕从中作梗。你喜欢青天白日做梦,可以,但别太荒谬。”
  许夏临直直地望着唐斯,忽地又把话题兜回了似曾相识的道路:“为什么放弃小提琴?”
  唐斯被许夏临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坚韧打败,他叹了口气,重申一遍:“我没有放弃小提琴,只是不想再登台表演了。”顿了顿,又迎着许夏临的目光,回望着他问,“干嘛一直纠结这个,你也觉得很可惜?我知道,外界说法可多了,天才从神坛跌落之类的。”
  “没有,只是好奇你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而已。”许夏临握住唐斯的手,表面波澜不惊,实则暗中较劲,一者想抽回,一者死抓着不放,浪漫和暧昧这两个词向来与他俩绝缘,“我喜欢你,跟天才那部分的你没有太大关系。只要你还是唐斯,你就是我的太阳。非要说的话,我只对你欠我的东西耿耿于怀。”
  “什么太阳不太阳的。”唐斯感觉自己的手腕在这场角力中有脱臼的倾向,于是放弃向后拉扯,转而尝试撬开许夏临的手指,另寻金蝉脱壳之法,“都说这比喻过时了,怎么还老挂在嘴边。说好听了叫太阳,难听了叫日,我看你就是想日/我,告诉你没门。”
  “跟我说说你爸吧。”许夏临话锋一转,没否认日不日的话题。
  “别,提他我容易心梗加三高。”唐斯不留情面地拍了一掌许夏临不老实的手,用当年那个没有下文的约定作威胁,警告他立刻松手,否则他唐斯翻脸不认账,“他不值得我浪费口舌。”
  许夏临听罢,半眯着眼放唐斯重获自由,嘴边却道:“我说过,如果你不介意,我想打他一顿。所以你得告诉我他对你做了什么,我比较好衡量多少拳合适。”
  对喜欢的人直言“我要揍你爸”,除了许夏临这世上没几个正常人能干得出来。唐斯揉着自己被抓红的手背,斜他一眼,几次开口,话到嘴边又作罢,最后重重地啧了声,度轻描淡写的态度给童年做总结:
  “我小时候被绑架这事儿,你不是知道吗。唐顿,也就是我爸,他急匆匆地从美国赶回来并不是在意我的安危。他有一位很重要的客户对我有兴趣,说是会去看我的演出,他想借我牵线搭桥。”
  “警察把我救出来,送回家之后,他在家里大发雷霆,指责我做事不分轻重,因为我的缘故导致公司重要客户被竞争对手抢走。”
  “离谱吧?妈的别说你,我自己讲这段都觉得离谱。”
  “我喜欢小提琴,老天爷也给了我这个机会,所以我跟小提琴是双向奔赴,是跨越人类和器物的纯爱关系。至于能不能在这行出名,不怕你觉得我装逼,你三哥哥我就没在乎过虚名。”
  “我之所以会接受各种演出邀请,是因为我以为这样做能让唐顿为我感到骄傲。那时我还太小,不知道书上写的父爱只存在于传说当中,并不是所有孩子都有机会得到。反正我没有,我哥和我弟都没有。”
  “在唐顿看来,‘培养儿子’等于一种‘生意的手段’,比起我这个亲儿子的生死,他更在意生意的成败。我不理解,为什么我国法律不允许断绝父子关系,不然他早不是我爸了。”
  “后来我就绝食,撒泼打滚,反正不愿意再上台,我看他拿我有什么办法。话虽如此,在他那种人面前以死相逼的我多少有点班门弄斧,他认定我不敢,或者说敢也没关系,死了我一个他还有三个儿子,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我也真的不敢,所以还是会被唐顿强行带去生意场和私人聚会,不定时来一手才艺表演。”
  “我无法拒绝,我不像大哥,我没有独立的能力,说直白些,唐顿随时能把我从人间推到到地狱。他总说唐家不留废物,废物就该送去焚化处理,得亏他还保留了一丝拉人性,让我苟活到二十四岁。”
  “我跟小提琴就像是七年之痒的夫妻,我对她又爱又恨,离是不会离的,可每次见到她就会想起唐顿的所作所为,心里膈应。就在前几天,恭年......你不认识,算是我未过门的大嫂,他介绍了一个学生给我,说是很有天赋,她父亲希望我能够好好培养她。我给那孩子上了几节课,有钱人家的千金,平日里娇气得不行,一拿起琴就不怕苦不怕累,手上水泡破了都忍着不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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