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窄春(近代现代)——广西人在北京读书

时间:2026-03-04 11:44:02  作者:广西人在北京读书
  黎承玺一笑,低声宣告:“我也爱你。”
  他抬手,遥遥指着河岸的教堂,声音温柔又郑重:“嘉铭,你看,那里的钟每天都会响,每到整点,是几时,它就敲几次。每一次钟响,其实都是我在说‘我爱你’。你不必在意,不必去数,也不需要你回应,它就在那里,永远纯粹而忠诚地说‘我爱你’,就算我死了,钟也一直在响。”
  钟声不息。
  黎承玺的爱就算不说出口,也是震耳欲聋的。
  多瑙河静静流淌,远处教堂的钟鸣搭乘着晚风的快车,隐约传来,把这份不朽的爱意,定格在春日的暮色里。
  春日的匈牙利多雨,又来得很急,没有预告,方才还天气晴朗,晚风和畅,只是气温渐低,一转眼,天上就开始落下淅淅沥沥的小雨。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雨就越下越大,铺天盖地,打湿二人的头发。
  傍晚的多瑙河,被春雨笼罩,湿润一片,朦胧不清。
  黎承玺赶忙脱下外套,盖在陈嘉铭头上,保护他和小猫不被雨淋湿,然后四下环顾,试图寻找一个避雨处。
  突然,他想到了什么。
  “嘉铭。”黎承玺转头,朝他露出一个得逞的笑,低声道:“我们去那座教堂举行婚礼,好不好?”
  “现在吗?”
  “现在。”黎承玺不由分说,拉着他的手奔向教堂,风声呼啸,雨点哗然,“那里应该没有人了。”
  黎承玺想了想,还是决定先求证一下:“你信上帝吗?”
  基督教不允许同性恋。
  “不信。”陈嘉铭摇摇头。
  “太好了,”黎承玺一挑眉,胸腔里装住的心越来越雀跃,“我也不信。”
  “我信我老婆。”
  陈嘉铭是我的一切,他的存在是降临在我身边最大的神迹。
  ·
  豆大的雨点砸在石板路上,溅起细碎的水花,噼啪作响,无数条雨丝交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雨幕,天地间混沌一片,被雨模糊了色彩的世界里,只有雨声,和蓬勃的心跳。
  黎承玺下意识攥紧陈嘉铭的手,怕他又悄然从自己掌心逃脱,他拉着他快步奔去,衣袖被飞溅的雨珠打湿,贴在臂弯,额前不断滴着水,却顾不上擦拭。
  陈嘉铭顶着他的外套,把小猫藏在臂弯里,低着头,亦步亦趋地跟着黎承玺跑。
  有很多故事在雨中上演,大雨是情爱的毒药,中了毒的人都无需在意世间其他,此处只有毒入骨髓的你,和无可救药我。
  推开教堂大门,外界所有的风雨喧嚣被隔绝在外,只剩下两人略显急促的呼吸声,雨声成了远处不真切的轰鸣。这座小教堂不大,青灰色的穹顶刻着简约的浮雕,爬着淡淡的青苔,几扇彩绘玻璃窗被雨水冲刷得透亮,傍晚的微光透过玻璃,在斑驳的石板地上投下细碎而绚烂的光斑,光怪陆离,如幻如梦。
  教堂里空无一人,只有前方的圣坛摆着一束白玫瑰,花瓣还沾着零星雨珠,带着一种清冷的温柔,烛台上的蜡烛未燃。空气里混着旧木头与玫瑰的淡香,驱散了雨带来的湿凉。
  两人站在门旁,缓了缓气息,湿发上的水珠顺着发梢滴落,砸在石板上,发出轻微的声响,与远处的雨声交织,成了这场婚礼最特别的交响曲。
  黎承玺关上教堂的门,给两人留出举办一场婚礼的私密空间。
  他抬手,轻轻替陈嘉铭拂去发间的雨珠,取出手帕擦干净他的面颊,指尖带着微凉的水汽,格外温柔。
  “会感到紧张吗?”
  “没事。”陈嘉铭揭下外套,随意放在一旁的桌上,然后也用衣袖给黎承玺擦去脸上的雨滴,“好狼狈。”
  任凭谁也想不到,黎承玺一生仅一次的婚礼居然如此狼狈地在雨中举行,还像两个小偷一样,窃窃地闯进教堂,隐秘,不齿,肃穆,神圣。
  陈嘉铭突然有点想笑。
  没有礼服,没有婚戒,没有亲友宾客,没有大红双喜,没有捧花喜酒,没有俗气又幸福的一切。只有一对被雨淋湿的、古怪的异乡人。
  “喜欢这里吗?”
  教堂内没有灯,陈嘉铭只能通过窗外投射进来的微弱光线勉强辨别出东西的轮廓,但他还是说:“喜欢的。”
  “那就在这吧。”
  只要是和陈嘉铭,在哪举行婚礼都无所谓。
  他牵着陈嘉铭,缓缓走向圣坛,脚步踩在斑驳的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回响,在寂静的教堂里格外清晰。
  黎承玺掏出打火机,点燃烛台上的蜡烛。温暖的烛光照亮彼此的脸,两双承载着爱人的眼睛里,静静跃动着火焰。
  陈嘉铭把小猫和羊毛毡泰迪熊放在二人之间的圣坛上。
  “证婚人。”他解释道。
  黎承玺一笑,摸了摸小猫的脑袋:“好。”
  窗外急雨未歇,雨幕朦胧了远处的多瑙河湾与教堂尖顶,窗内光影斑驳,静谧而庄重,没有宾客,没有繁复的仪式,一场短暂却郑重的婚礼,在谁也没有注意到的某个角落,暗自举行。
  这场婚礼没有法律的效力,是一个灵魂,与另一个灵魂,缔结命中注定的契约。
  黎承玺深吸一口气,凭借着记忆把练习过多次的结婚誓词一板一眼地念出:“我愿意和你结成夫妻。我内心知道,您将成为我终生的朋友、伴侣、我唯一的真爱。在这特别的日子里,在上帝面前,我将我的承诺给你,我承诺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将永远在你身旁做你的丈夫……你在笑吗?”
  陈嘉铭竭力压下嘴角的笑,抿紧双唇,示意黎承玺:“你继续。”
  “……算了,”黎承玺抛弃了千篇一律的结婚誓词,发自内心地说道,“我承诺,不救赎你,不治愈你,不重塑你。我只承诺,站在你选择站立的地方,爱每一个时期的你,和未来所有样子的你。”
  陈嘉铭是独立的个体,他的人生命题需要他自己去求解。黎承玺需要做的,只是永远陪在他身边,接受平静才是最后的归宿。
  “嘉铭……”黎承玺说完,见陈嘉铭只是淡淡地看着他,一时间有点手足无措,不知道接下来的一步要如何进行。
  陈嘉铭趁他愣神时上前,在他面前单膝跪地,同时掏出一个小小的绒布盒子,在黎承玺面前打开。
  “你愿意和我结婚吗?”陈嘉铭认真地看着他,面上神色淡淡,但黎承玺从他下意识抿起的嘴唇上看出他也有些紧张。
  盒子里静静安放着两枚银戒,素圈,但线条流畅,很有设计感。
  黎承玺一笑,也跪下来,和他平视,怜爱地掐了掐他的脸颊。
  “这个应该让我来做呀。”
  “之前两副戒指都是你买的,所以这次我想自己出钱。”陈嘉铭解释道,“但是太仓促了,来之前我还没准备好。刚才就在集市上挑了两枚,开口的,应该能戴上。”
  说完,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撇过头,问:“你喜欢吗?”
  “喜欢。”黎承玺弯起眼睛,伸出手,取下原先的对戒,“给我戴上吧,陈生。”
  陈嘉铭为彼此戴上他们真正的婚戒,朴素的银圈在烛光的照耀下闪着格外动人的光。
  “黎承玺,”陈嘉铭第一次主动牵起黎承玺的手,和他十指相扣,认真而郑重地说道,“你不可以再弄丢我了。”
  “好,”黎承玺把两人的手举到自己面前,低头虔诚地亲吻陈嘉铭的手背,“我不会再放你乱跑。”
  烛光摇曳,肃穆的神像前,庄重的誓言被立下。
  黎承玺早就娶过陈嘉铭无数次了,在无数个夜不能寐的夜晚,他一次又一次偏执地想象他们的婚礼,以此来缓解心中的悲痛。
  今夜是他们的最后一场婚礼。
  “好幸福。”黎承玺亲吻着陈嘉铭的唇,一滴幸福的、热烈的泪从他脸庞滑落,砸在地上,无声无息。
  我是万千个世界中,最幸福的黎承玺。
  ·
  接下来的一个月,他们都在欢乐地度着蜜月,卿卿我我,恩恩爱爱,腻腻歪歪。
  蜜月结束,黎承玺不得已要回去上班,只能拉着依依不舍的陈嘉铭上了飞机,穿过云层时,黎承玺看着窗外翻滚的云海,陈嘉铭枕在他肩头睡觉,黎承玺轻轻握着他戴着戒指的手,飞向他们共筑的家。
  云层之下,是宝石般的蓝色湖泊,广阔,平静,永恒,无言。
  落地宁港,黎承玺说要倒时差,洗好澡就躺上床睡觉去了。
  小猫因为长途跋涉,再加上还没适应宁港的水土,一到家就病恹恹地自己找地方窝起来了。
  陈嘉铭回来的途中一直在睡觉,现在还不太困,于是在客厅收拾着两人的行李和带回的纪念品。
  他拉开皮箱,掏出衣服。正要拿去洗衣房放,忽然,在皮箱夹层发现有一个亮闪闪的东西。他蹲下来一看,正是他误以为丢失了的钻石耳钉。
  他捏着耳钉跑到卧室,把酝酿睡意的黎承玺叫起来。
  “黎承玺,”陈嘉铭掌心捧着那枚璀璨的耳钉,对黎承玺说,“我找到耳钉了,不用买新的了。”
  有的东西只是迷路了,需要一些耐心和时间去找回,并不会真正地失去。
  命运兜兜转转,命中注定的两个人就算彼此错过,最终也会重逢。
  “好,”黎承玺揽过他的腰,在他脸上亲一下,“明天等我下班,带你去打新的耳洞。”
  到此,这便是这个故事最好的结局了。
 
 
第70章 后记(BE结局)
  我叫黎行文,行稳致远,文以载道。
  四岁之前我本是随父姓宋的,后来因为我的亲舅舅这辈子都没有娶妻生子的打算,他就和我父母亲商量,要给我改姓,载入黎家的族谱,死后也进黎家的宗祠,作为交易,他承诺日后由我作为恒华的继承人,在他退居之后主持大局,也由我继承他手上百分之七十的股份,此外林林总总,还有许多资产。
  在多方讨论之下,最终我改了名字,叫黎行文。
  我表面上是随母姓,实则随舅,我享受着许多作为他继承人的权利。
  我这个舅舅是个很奇怪的人,他不像刻板印象里的富豪,或者企业家。
  他继承恒华时年纪轻轻,祖父的遗产铺天盖地地砸来。这样年轻,这样有钱,又没了父亲管教,说来应当是个纨绔子弟。
  但他并不是。
  他虽然年少时有些叛经离道,但他在剑桥的成绩也算是中上等的水平,也不仗着自己家世在外做欺男霸女的勾当。
  但若说他是那种聪明理智有能力的企业家,那也不是。
  从小到大,在我心目中,成熟冷静企业家的代表是我父亲。我父亲性格很好,工作能力也很强,我从未见过他和谁大声说话,也没见过他公司有过衰落的迹象。
  舅舅和父亲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舅舅显得有些浮躁,他遇事不顺会变得很焦急,处理事情也是大开大合,天马行空,虽然本性不坏,但在他手下工作总会有些抑郁。
  舅舅在面对亲人时,会变得随性许多,总爱说些不成熟的话,然后就被祖母批评,被母亲威胁。
  我虽然经常见舅舅,但其实我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后来我念中学,内宿,平时不常回家,和舅舅也就逐渐生疏了。
  再后来就是关于选择大学的争论。
  我喜欢文学,我说我要念中文,要不然就读新闻。
  我妈不肯,瞪着我,说家里三代从商,那么多家产要靠你接手,你读中文,出来能学得会什么?和你舅舅一样,去读工商管理。
  爸爸在家事上拗不过我妈,嘴上说着都看我自己的选择,其实隐隐也希望我读商科。
  我为此和家里吵了很久。
  舅舅知道后,赶来我家,劝我妈说:“他想读中文就读吧,孩子喜欢就好。文学多好,很美的。反正家里不愁钱,就算他做一辈子卖不出书的作家又怎样呢?”
  我妈没松口。
  后来,舅舅私下找到我,教我说如果真的喜欢中文,他可以帮我瞒过我妈,偷偷给我申请学校。
  他拍拍我的肩,很怀念地说,他其实以前也很喜欢文学的。
  我眨眨眼,想起他小时候总带我看的那些言情书。
  “亦舒?”
  “偶尔也看别的。”他神秘地也朝我眨眨眼,“席绢、琼瑶。”
  言情书很好的。舅舅如是说。你得闲就多看点,对你交往对象有好处,我是得益的过来人。
  从未违背过母亲命令的我内心苦苦挣扎,最后还是选择向舅舅求助,让他帮我申请中文大学。
  母亲知道这件事情时,我已经把在中文大学的床铺好了。我拿出手机给她打电话,不出意料地收获了她怒不可遏的责骂。并且勒令我必须要考工商的研究生。
  我并不后悔我当初的决定。我还在这所学校里遇到了我的恋人,不过这是后话了。
  说回我舅舅。
  我硕士毕业后就顺理成章地继承了舅舅在恒华的座椅,其实本不该那么迅速的,但舅舅说他无法再忍受每天上班的生活,于是把一切都抛给了初出茅庐的我。
  我度过了一段焦头烂额手足无措的日子,熬过前几年,才渐渐熟练起来。
  去年底,出国旅游回来的舅舅突然找到我,问我能不能帮他一件事。
  我问他是什么事情。
  他递给我一个u盘,我打开一看,里面零零散散放着很多文档和图片,记录着舅舅年轻时的回忆,图片是翻拍的,模糊不清,但我可以勉强看出其中一人是舅舅。
  舅舅说这是他于1997年底到1999年初时,和他爱人的故事,拜托我根据他提供的回忆录和图片,加以润色,写成一本小说,当做是他于他爱人之间的留念。
  他拉着我的手乞求我,说他知道我擅长写,想让我把他的爱情往事记载下来,万一年老之后患上老年痴呆,也还可以照着我的文字记起当年和爱人的岁月。
  舅舅对我有恩,我自然义不容辞,答应了下来。
  于是从去年底到今年三月份,我在工作之余开始撰写。其中大部分情节是真实的,细节按照舅舅的记录,以及我的想象合理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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