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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养小厨郎(穿越重生)——闻笛解酒

时间:2026-03-04 12:44:12  作者:闻笛解酒
  在外头跟着师傅学艺,直到磨练得差不多了才被卞厨娘引荐进府,刀工精湛,更难得的是还酿得一手好酒。
  宋朝的酿酒技艺极盛,酒的品类远胜前朝,光林霜降知道的就有真珠红、蔷薇露、桂酒、琼酥酒、蓬莱春……
  名目繁多,数不胜数。
  林霜降也酿过酒,还是那道很著名的,以羊肉、羊髓、油脂与各种香料制成的雪花酒。
  酿雪花酒,需选最嫩的羊里脊肉,剔除筋膜,切成薄片,再选琼酥酒、碧香酒这类滋味清醇的甜酒,文火慢煮至烂熟。
  之后细细切成肉糜,再反复研磨成细腻的肉膏。
  另取来羊骨髓,熬炼成清亮的羊髓油,兑入方才做好的肉膏之中。
  等到膏体微温,便调入极细的龙脑香末,拌匀倒入瓷瓶,置于阴凉处,待其自然冷凝成莹白如玉的凝膏。
  这便是雪花酒了,或者说是“雪花膏”。
  做好的雪花酒膏色白莹润,吃时取膏切片,投入温热的酒液中,不过片刻就化开了。
  原本清亮的酒液被酒膏融得微浊,荡漾出柔和的奶白光泽。
  入口也是温润醇厚的,羊肉的鲜甘带来与众不同的清甜,龙脑尾调清冽绵润,落喉暖身,余味是悠长的肉香与酒香。
  李国公极爱此酒,尤其在冬日,常要温饮一盏,喝了林霜降酿的,更是赞不绝口。
  宋人不喝高度蒸馏酒,几乎所有酒种都是低度的发酵酒,酒精度数大抵只在五度上下,喝起来只微醺不醉人,李修然这个未成年也喝过。
  这么多年过去,李修然对羊肉的厌恶还是一如既往,无论大小宴席,见了羊肉便要蹙眉沉脸,只有林霜降做的除外。
  林霜降做什么他都是爱吃的。
  于是这用羊肉酿制的雪花酒,他便也肯喝。
  虽然是低度酒,多饮几盏也难免有些酒意,但林霜降发现李修然酒量极佳,三四盏雪花酒下去,别说微醺软醉,脸颊都不带红一下的。
  林霜降对此很是羡慕。
  他自己的酒量不大好,去年冬日严寒,他不好总挨在李修然身边取暖将他当作人形暖炉,便想着自己饮一盏暖暖身子,也喝了一小盏这雪花酒。
  谁知一杯下肚后便睡了过去。
  若只是喝醉睡着便也罢了,偏偏他还拉着李修然说了好些自己事后完全不记得的醉话,被李修然打趣了许久。
  林霜降想到就气。
  话说回来,正因自己亲手酿过酒,深知其中繁琐与所需耐心,林霜降才对这位新来会酿酒的卞厨工很是佩服。
  想着日后是同在一个厨房做事的伙伴,也算是同事兼同学了,他便给对方准备了份见面礼。
  一罐子肉松麻花。
  肉松他用的是精瘦的猪腿肉,焯熟、碾絮、焙干,做时还往里调入了蜜糖和炒香的芝麻碎,以及之前做紫菜包饭剩下的烤紫菜,全都切成细条放里面。
  如此做出来的肉松香气浓郁,咸甜适口,紫菜碎更是添了别样的酥脆口感。
  麻花也是炸得酥甜脆韧的脆口麻花。
  接着便是将这两样组合在一起了,林霜降熬出一小锅稀薄清亮的蜜糖浆,将麻花取来在蜜浆里极快地滚过一圈,如此麻花上便裹了一层薄润得刚好能粘住肉松的糖浆。
  趁着沾了蜜的麻花还热着,黏性最佳,投入盛满金黄肉松的碟子里,翻动揉搓。
  林霜降做出来的肉松又轻又蓬松,仿佛一团团金色带肉香的絮云,沾了蜜浆后便牢牢黏住麻花每一寸扭纹,直裹得一点裸露的面胚都瞧不见。
  打眼一瞧,麻花就跟从肉松里长出来似的,一根根堆摞在罐子里,看起来极为诱人壮观。
  宋时麻花还未出世,但有个做法类似的环饼——面粉加水搓条拧股油炸而出,分为甜口和咸口。
  林霜降可以保证没有肉松口。
  担心李修然炸毛,林霜降特意多做出了一罐,给他留足了份,这才将另一罐给新同事送了过去。
  ***
  六岁那年,卞惟来到家中长辈身边做医童,本以为自己会成为悬壶济世的名医,奈何过早地在药堂见识了太多人心算计,一时心中失望,索性将药杵撂下,跑路改学庖厨去了。
  他想得简单,觉着做厨子只需要与菜刀案板打交道,没那么多的复杂人情。
  那时,他的姑母卞氏已在汴京李国公府做到了掌勺大师傅的位置,厨艺精湛,声名在外,按说教导侄子正是近水楼台,可国公府后厨事务繁杂,卞厨娘根本分身乏术。
  于是卞惟被送往京郊,拜在一位告老还乡的御厨门下,专心致志地学起了刀工与酿酒。
  他天赋不错,也肯下苦功,这些年来,技艺磨练得颇为扎实。
  只是每逢年节团聚,或是姑母得空回家,嘴里反复提到的总是另一个名字。
  林霜降。
  耳濡目染,卞惟也跟着听了林霜降不少事迹,从中和节的太阳糕,花朝节的鲜花酥饼,再到让边疆军士都受益的自热锅子……都有新意还好吃。
  确实是个别出心裁的小厨郎。
  每每提到林霜降,姑母的语气总是骄傲的,那模样仿佛林霜降才是她的亲侄子。
  卞惟心中倒谈不上愤懑不平,他清楚姑母待自己也极好,会夸赞他刀工进步,酒酿得醇,但少年人心气高,难免会觉着有几分别扭。
  连同那罐子肉松环饼瞧着也别扭起来。
  卞惟将那罐肉松麻花放在一旁,奈何即便罐子闭着,那股诱人的甜香与肉香也像长了脚似的,总见缝插针地往他鼻子里钻,让他开小差。
  第六次鼻子跟着那香味走之后,卞惟深吸一口气,走过去将罐子启开了。
  他倒要看看里面是什么名堂。
  ——确实很有名堂。
  肉松给得极足,一眼望去都看不见麻花,只能瞧见满满当当的醇润蓬松的肉松,色如蜜金,丝丝分明,将底下的麻花罩得严严实实的。
  香气也是很好的,清鲜绵厚,甜香裹挟着肉香,还有一丝丝咸鲜的海味。
  想来便是那掺入其中的紫菜碎带来的。
  卞惟四下瞧了瞧,确认方才那些围过来道贺的帮厨杂役都不在附近,这才飞快地从罐中捏起一根。
  麻花极干极脆,一点不油,咬下去是极清脆的咔嚓声,酥脆焦香,纯粹的麦香与的蜜甜在口腔迸开。
  肉松更好,入口绵柔,如云似絮,带着蜜糖清甜焦香,还有咸香的紫菜碎和焦香的芝麻。
  肉松绵柔,麻花酥脆,相互中和一下都变得更好吃了,咸甜交织,满口酥香。
  卞惟也是厨子,深知看似简单的肉珑松做起来有多费工夫。
  精瘦肉加酒、醋、香料一同煮至烂熟,去了汤汁后再耐心撕成粗丝,慢慢烤至干燥蓬松,合格的成品需“如茸丝,不许成屑末”。
  眼前这肉松不仅火候完美,滋味调配更是新颖别致,显然花了十足的心思。
  林霜降确实有真手艺在身上。
  得了这样一份见面礼,卞惟先前对林霜降的那点别扭劲头已消散得七七八八了。
  他想着,这么好吃的东西,得留着慢慢品尝才行。
  只可惜决心下得容易,执行起来却难。
  那罐子仿佛有着无形的魔力,引诱他的手不自觉地伸过去,不过半个下午的工夫,等卞惟回过神来,一罐子肉松环饼已尽心没了,连罐底粘着的几缕肉松丝都被他仔细拈起来吃了。
  卞惟自个儿都有点没反应过来。
  他虽主攻酿酒与刀工,但到底也是个厨子,手艺自然不差,何时这么贪嘴过?
  他看了一眼空空如也,连粒肉松都没剩下的空罐子,想:都是这罐子肉松麻花的锅。
  他打算忙完手头活计便去找林霜降正经道个谢,人家这份心意和手艺,是值得郑重道谢的。
  正想着,就见一道清瘦的身影撩开厨房门帘走了进来,正是林霜降。
  林霜降此番是过来取一个竹筛的,没想到卞惟也在厨房里,更巧的是,他一眼便瞧见了灶台边那个已经空了的肉松麻花罐子。
  见罐子空了,林霜降心里便有数了,看来这见面礼送得还算对路,他没点破,朝着卞惟客气温和地笑了笑。
  卞惟也不扭捏,直截了当地道谢:“很好吃,多谢你了。”
  林霜降摆摆手,示意他不必客气。
  这些年来卞厨娘帮了他许多,他都记在心里,卞惟是卞厨娘的侄子,自然也是他的朋友。
  他还要说些什么,忽然闻见一股带着微甜肉香的酒气,与寻常米酒果香十分不同,目光转过去就瞧见旁边那口正在滤酒的大缸。
  林霜降凑近些看了看,忍不住好奇地问:“这可是羊羔酒?”
  羊羔酒也是用羊肉酿的酒,但与羊肉凝膏浸酒雪花酒不同,是羊肉入酒曲、糯米一起发酵成酒。
  过程极为繁复,要先将羊肉炖至烂熟如泥,滤取浓汤与肉糜,再与糯米饭拌匀,加入木香等香料酒曲,装入酒瓮压实,等待百日发酵。
  酿足百日不说,还得时不时开坛滤去酒糟、肉渣,只取澄澈的酒液,过程中一不留神羊肉便会变质,整坛酒就都没法喝了。
  总之是个做法极复杂的酒。
  卞惟点了点头:“正是。”
  林霜降便夸:“卞厨工这酿酒的手艺真厉害,小时候肯定没少下苦功吧。”
  卞惟点了点头,说道:“你不也是。”
  林霜降小时候自然也是没少下功夫。
  他这一身厨艺固然托了前世记忆的福,见识广些,但其实基础并不太好,被卞厨娘严严实实地看着练了几年的刀法、火候,才有了如今更好的厨艺。
  说到底,他和卞惟一样,都是半路出家的。
  想到这里,两个少年都感到了共鸣,齐齐感叹似的舒了口气。
  经此一遭,卞惟心头对林霜降最后那点别扭不仅消散得一干二净,还生出几分作为朋友的亲近之感。
  他正想开口问问林霜降有没有什么需要切配的食材,他可以帮忙,这时就见厨房的门帘又被掀了开来。
  这回来的是景明,举着一只鸽子,兴冲冲地小跑进来。
  卞惟的目光被那只鸽子吸引过去,那是只毛色灰白相间、体态匀称的鸽子,眼神机警,透着一股子聪明劲儿。
  还很肥。
  卞惟一愣,脱口问道:“今日要吃鸽子?”
  又问林霜降要不要他帮忙把这只鸽子宰了。
  林霜降笑着摇摇头,伸手从景明那里小心地接过鸽子,动作轻柔,解释道:“这鸽子不是吃的,是二哥儿平日与我通信的信使。”
  说罢不由再次感到些许不方便。
  若是换到后世,哪里需要这般麻烦,他和李修然想说话直接发个微信就行了,根本不需要用到飞鸽传书这种只出现在电视剧里的招数。
  虽然在学校藏手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他相信,以李修然的实力肯定没问题。
  卞惟却是被震撼到了。
  国子监的学子若要与府中通传消息,要么官递,要么由府中派遣专人往返递送,方显礼数周全。
  而“飞鸽传书”多是用于军情急报或远途商旅,用在汴京城内,且还是国子监这等规矩森严的地方,实在是……不合礼数。
  二哥儿行事果然如传言般恣意妄为。
  林霜降倒是不觉得有什么,或者说他已经习惯了。
  他小心地解下鸽子脚上的小竹筒,又顺手从旁米缸里抓了一小把粟米,摊在掌心喂给鸽子,还用小碟子盛了点清水让它饮用。
  待鸽子吃饱喝足,林霜降才温柔地拍了拍它的小脑袋。
  “去吧,小鸡。”
  卞惟怀疑自己听错了,“你喊它什么?”
  小鸡?
  这不是一只鸽子吗?
  林霜降知道他在疑惑什么,再次解释道:“小鸡是我给它起的名字。”
  卞惟:“……好吧。”
  他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给一只鸽子起这种跨物种的名字。
  他不理解,林霜降不怪他,毕竟,只有现代人才会管自己养的宠物鸟亲昵地称之为小鸡。
  这是爱称。
  小鸡是他和李修然在府外街边捡到的。
  当时它被鹰隼所伤,脚爪流血,林霜降和李修然将它带回府内,细细清洗伤口、包扎,还用柔软的棉花和木片给它做了个暖和的小窝,每日喂水喂食。
  一天天养下来,小鸡渐渐好了起来。
  名字是李修然让林霜降起的,听完林霜降的解释,李修然没什么疑虑便接受了“小鸡”这个对宋朝人来说略显奇怪的名字。
  林霜降觉得他越来越像现代人了。
  后来,小鸡伤好,他们便将它放归天空,让它去寻找自己的主人。
  小鸡确实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只是让林霜降和李修然意想不到的是,小鸡似乎已经将他们认作了朋友,隔三差五便会飞回来探望他们。
  有一回李修然突发奇想,将一封简短的信笺绑在它脚上,让它带给在府中的林霜降,结果竟然真的成功了。
  从那之后,小鸡便成为了李修然在国子监时与林霜降联系的媒介。
  小鸡不常在他们身边,却也从未离开他们。
  目送小鸡振翅飞走,林霜降这才打开那枚小小的竹筒,取出里面卷得细细的信笺展开。
  瞧见这一幕的卞惟默默别开了目光。
  来府之前,在他更小的时候,曾听过一些关于李国公府的闲言碎语。
  其中便有一件,说李国公府上那眼高于顶的二哥儿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个灶下打杂的烧火小童,极会趋炎附势,小小年纪便手段了得,将出了名难伺候的李家二郎哄得服服帖帖的。
  那个烧火小童就是林霜降。
  卞惟那时候虽然年纪小,却也是不信这样的传闻的。
  李国公府二公子声名远扬,出了名的骄矜桀骜,不爱理人,若他真吃阿谀奉承这一套,怕是早就被各色想攀附的人围满了,哪里等得到一个烧火童来用?
  而且这传言没多久就消散得一干二净了,据说是李二公子将散播谣言的人揍了一顿,直打得对方赌咒发誓绝不再乱嚼舌根。
  信纸响声脆脆,卞惟侧头看了一眼,透过纸背瞧见了密密麻麻的字。
  写了这许多字,还用上了飞鸽传书这种招数……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二哥儿明明是昨日清晨才离府返回国子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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