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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弥陀佛……”
连三楼的包厢里,那些见惯世面的京城公子们也都站了起来,凑到窗前。
唐玉颜终于坐不住了。他知道,这尊像带回京城,献给那位久礼佛如命的祖母,那么他在家族的地位会大大增加。
苏瑾的声音适时响起:“琉璃水月观音像,起拍价——五十万两。”
“五十五万!”立刻有人举牌。
“六十万!”
“七十万!”
价格以惊人的速度飙升。参与竞拍的主要是包厢里的客人,雅座的商贾们早已成了看客。费修咂舌:“疯了,都疯了……”
当价格突破两百万两时,竞拍者只剩下三家:唐玉颜,斜对面包厢的宫里外戚家,以及另一个始终未露面的包厢。
“二百五十万。”唐玉颜举牌,声音透过帷帽,平静无波。
“三百万。”对面包厢。
“四百万。”未露面的包厢。
“五百万。”唐玉颜。
全场哗然。五百万两,足够养一支万人军队一年!
对面包厢沉默了。未露面的包厢迟疑了片刻:“五百五十万。”
“八百万。”唐玉颜说。
唐玉颜的声音不高,却像是重锤一样砸在每一个人的心口。全场死寂。
苏瑾的手也微微颤抖,她深吸一口气:“八百万两,还有加价的吗?八百万一次,八百万两次,八百万……成交!”
小锤落下,声音在寂静的大厅里格外清脆。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二楼那个戴着帷帽的身影。八百万两!就为了一尊玻璃观音像!
费修目瞪口呆地看着身边的老友:“玉颜,你疯了?八百万两?你家老爷子会打断你的腿吧!”唐玉颜微微一笑,并没有解释。
他知道,有些东西的价值,是无法用白银衡量的。随着苏瑾最后一次落槌,全场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唐玉颜如愿以偿地拿到了与苏瑾单独谈话的入场券
唐玉颜缓缓起身,朝四周微微颔首,然后在众人复杂的注视中,由伙计引着走向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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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雅间,熏香袅袅。
苏瑾正襟危坐,心中却在打鼓。眼前的这位唐公子,出手之阔绰闻所未闻。但最让她疑惑的是,此人即便进了私密的雅间,依旧戴着那顶厚厚的帷帽。
在大雍朝,隔着东西与人交谈,是非常失礼的行为。
“唐公子,”苏瑾亲自为他斟了一杯茶,试探性地开口,“这尊观音像稍后会由王府的精锐亲自护送到您下榻之处。只是……公子既然愿意私谈,何不摘下帷帽,让苏瑾见识一下公子的风采?”
唐玉颜端着茶杯的手停在半空。
他苦涩地想道:风采?怕是惊吓吧。
然而,为了打探背后的那个人,他不能失礼。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磁性的声音带着一丝无奈:“苏娘子莫怪,鄙人容貌……怕是会惊扰到娘子。”
说完,他缓缓抬手,摘下了帷帽。
那一瞬间,苏瑾几乎是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她本以为,拥有这样挺拔身姿和迷人嗓音的男子,即便不是帅的惨绝人寰,也该是个清秀书生。可等她看清那张脸时,她多年练就的表情控制差点当场破防。
削腮凹眼,尖额窄颊,五官仿佛是被人暴力揉捏在一起,眉眼鼻凑着一股子捉摸不透的促狭怪相。
更绝的是,他的身躯极为挺拔利落,那身昂贵的锦袍衬托出的贵气,与这张脸形成了强烈得近乎诡异的对比。这种感觉,就像是给一具顶级的玉石雕像安上了一个歪扭的土坯头颅。
苏瑾的表情僵硬了足足三秒。
她尴尬地咳嗽一声,勉强挤出一句:“唐公子……果然是出手阔绰,想必……是来自京城吧?”
这句话说得极其生硬。
唐玉颜却并不生气,他早就习惯了这种反应。他平静地重新戴回帷帽,声音恢复了那种温润如玉的质感:“苏娘子莫怪。鄙人拍下这水月观音像,一来是为了讨祖母欢心;二来……是真心想见识一下这能造出玻璃之人。”
他顿了顿,语气变得严肃:“不知苏娘子可否引荐?”
苏瑾的神色也严肃了起来。
对方直接开门见山,显然不是冲着单纯的买卖来的。
“唐公子是个痛快人。”苏瑾谨慎地答道,“只是这玻璃工艺,涉及主家机密。主家身份特殊,性格也有些……不羁。公子若想引荐,我必须先去信请示。”
见目的达到,唐玉颜站起身,留下一块沉甸甸的金元宝放在桌上。
“好说好说。鄙人最近会一直呆在苏州,若是主家想好了,我愿意随苏娘子一同北上,前往北境面见主家。我带够了诚意,相信主家会对我这个‘生意人’感兴趣的。”
说完,他转身离去,留下一个让苏瑾有些恍惚的挺拔背影。
苏瑾站在原地良久,才缓缓吐出一口气。她拿起那块金元宝,入手沉重。这唐玉颜,行事作风与其相貌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沉稳、大气、且……深不可测。
当夜,一封加急密信被送出了苏州城,目标直指北境——萧玄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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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在同一时间,千里之外的宝安城,端王府却乱作一团。
“王爷!王爷不好了!”
墨痕几乎是跌进书房的,脸色煞白,气喘吁吁:“四、四皇子和林姑娘……不见了!整个王府,前院后院,花园马厩,连地窖都找遍了,都没有!”
“怎么回事?顾衍呢?”萧玄弈闻言猛地抬头问道。
时间回到早上,东厢房里,本该是书声琅琅的时分,此刻却安静得落针可闻。顾衍正襟危坐,手里握着一本《礼记》,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
“墨痕,你确定……他们还没起?”顾衍再次看向门口那个满头大汗的小厮。
墨痕苦着脸:“顾大人,四皇子的小顺子说,小主子昨儿晚上贪凉,今早起来就闹肚子疼,林姑娘那边也说是夜里着了凉,正捂着被子发汗呢。说晚些时候就来上课。”
顾衍叹了口气,心说这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幽州王府出的也是混世魔王。
他堂堂京城才子,满腹经纶,被萧玄弈扣在这里教小孩也就罢了。
他原本以为,教导皇室子弟和圣子的义妹,应当是一件清闲且体面的差事。
可谁曾想,萧玄墨这个四皇子,皮得简直能上天,而那个看起来乖巧的林晓晓,在林清源的熏陶下,脑子里也全是些惊世骇俗的念头。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眼看着日头已经升到了正中央。
顾衍越想越不对劲。
这两个孩子平时虽然顽皮,但对他还是存了几分敬畏的,不至于连早课都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旷掉。他站起身,大步流星地往四皇子的院子走去。
“哎哟,顾大人,您不能进去,主子正歇着呢!”小顺子拦在门口,眼神躲闪。
顾衍冷笑一声,他到底是官场里混过的,这点猫腻还看不出来?他一把推开门,只见被窝里隆起一个包,看起来确实像个人形。顾衍走过去,猛地一掀被子。
“……”
一堆枕头和两本厚厚的《算法统宗》赫然躺在床上。
顾衍的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
“墨痕!快!去禀报王爷!四皇子和林姑娘……丢了!”
一时间,整个端王府乱成了一锅粥。
“不见了?”
“王爷……奴婢一时不察,是奴婢疏忽了!”墨痕抹着冷汗,膝盖一软差点跪下。
萧玄弈的声音不高,却透着股让人脊背发凉的阴鸷。他坐在轮椅上,此刻那坚硬的楠木扶手竟然在他指力下发出了细微的碎裂声。
林清源此时也匆匆赶来,头发有些凌乱,显然是刚从实验室里钻出来的。听到消息,他第一反应竟然不是愤怒,而是担忧。
“晓晓这丫头,平时没这么大胆子,肯定是和萧玄墨一起出去的,两个孩子在一起只要不分开就好找。”林清源眉头紧锁,走到萧玄弈身边,轻轻按了按他的肩膀,示意他冷静。
“王爷,现在不是责备墨痕的时候。这两个孩子身份特殊,如果让京城的眼线知道他们溜出了王府,后果不堪设想。”
萧玄弈冷声开口:“玄七,带上所有的暗卫,化整为零,满城搜寻。记住,不要惊动城防军,更不要让百姓察觉异常。若是见到人,直接带回来,不必留情。”
“是!”玄七的身影一闪而过。
“阿源,你怎么看?”萧玄弈转头看向林清源,眼底的暴戾稍稍收敛了一些。
林清源摸了摸下巴,很理智的分析:“小孩子嘛,关久了应该是逃学了。出去玩一圈,玩爽了自己就回来了。而且以现在宝安城的维稳,只要不出城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
萧玄弈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默念道:“希望如此,要是真出了什么岔子。我可跟母妃怎么交代呀。”
此时的宝安城大街上,两个穿着粗布衣裳、脸上抹了点黑灰的小家伙正手拉着手,兴奋地东张西望。
“晓晓,你看!这就是你哥做的水泥地,真的一点灰都没有!”萧玄墨跺了跺脚,感觉脚底板稳稳当当的,比京城那些坑洼不平的青石板路好走多了。
“我哥一直都很厉害”林晓晓还是年纪小,一时也没有理解哥哥到底有多厉害。
虽然头一次出王府,还有些心惊胆战,但很快就被街边的香味吸引了过去。
“墨哥儿,那个是什么?好香啊。”
“好像是煎饼。我之前在京城吃过, 走,咱们也买一个,尝尝和京城的有什么不一样。”
两人在摊位前摸出几个铜板,一人举着一个巨大的饼,啃得满脸都是酱汁。
“墨哥儿,你说咱们这样跑出来,王爷……他会生气吗?”林晓晓咽下一口饼,小声问道。
萧玄墨无所谓地摆摆手,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没事!我皇兄现在满脑子都是苏州那边的生意,哪里顾得上咱们。再说了,咱们就悄悄溜达一会儿,有小顺子掩护咱们,天黑前赶回去,就说肚子不疼了,神不知鬼不觉。”
“宝安城真好。”萧玄墨感叹道,“比京城热闹,还没那么多臭规矩。”
就在这时,一辆刷着绿漆的巨大敞篷马车缓缓停在了路边。马车边上挂着一个木牌,上面写着:三个铜板,直达茶马互市。
“茶马互市?”萧玄墨眼睛里冒出了光,“我听玄八说过,那里有胡人的宝马,有极北之地的白狐,还有……还有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宝!”
“可是……那里好像快要出城了。”
“怕什么!我有防身暗器,走!”
见萧玄墨一脸的自信,林晓晓也没有再劝阻,两人毫不犹豫地跳上了马车。
马车上坐着不少出城办货的农户和胡商。他们看着这两个虽然穿着普通,但气质却掩盖不住贵气的孩子,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探究。
尤其是萧玄墨,他那双眼睛虽然抹了灰,却依旧灵动如星,一看就不是寻常百姓家的孩子。
角落里,几个眼神阴鸷的男人互相对视了一眼,悄悄压低了帽檐。
茶马互市位于宝安城的西北角,是幽州与北方游牧民族交易的核心地带。
这里没有了内城的整洁,取而代之的是漫天的尘土和混合着牲畜粪便与香料的特殊气味。
粗犷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偶尔还能看到几个骑着高头大马、满脸胡须的北狄壮汉在争执。
萧玄墨和林晓晓下了车,顿时感觉像是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哇!那是骆驼吗?好大的驼峰!”
“晓晓,你看那把刀,刀鞘上竟然镶了红宝石!”
两人穿梭在摊位间,丝毫没有察觉到身后那几道不怀好意的目光。
由于萧玄弈在这里部署了大量的巡逻官兵,这里的治安比以往好了不少。那些心怀鬼胎的人看着不远处巡逻的官兵,虽然蠢蠢欲动,但也不敢贸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动手。
就在两人逛得起劲时,在角落里,一个披着脏兮兮羊皮袄的胡人少女吸引了他们的目光,少女怀里抱着一个瑟瑟发抖的小肉球,眼神空洞地看着前方。
“这是什么?”萧玄墨凑了过去。
少女抬起头,露出一张被风沙吹得干裂却依旧清秀的脸。她用生涩的大雍官话说:“小……小熊仔。买吗?随便给点钱就可以。”
林晓晓好奇地凑近,发现那是一只还没睁开眼多久的小黑熊,浑身毛茸茸的,嘴里发出细弱的哼唧声,看着既可怜又可爱。
“你为什么要卖它呀?”林晓晓问。
少女眼眶红了:“我阿爸和叔叔们……在山上打猎,大母熊凶狠,阿爸被熊掌拍了一下。叔叔们杀了母熊,分了肉,但我阿爸伤得重,要用很多药,钱不够。叔叔们见我可怜,把这小熊仔给了我,让我看看能不能换点救命钱。”
少女已经呆在这很多天了,一般人都不会买,因为都知道,熊这个东西不好养,长大了会吃人。
但萧玄墨可不是一般人,看着那只小熊仔,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一个画面:以后他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一只顶天立地的黑熊,那是何等的威风!什么京城的那些斗鸡走狗之徒,在他面前都得吓得尿裤子。
“我买了!”萧玄墨大手一挥,从怀里掏出了压箱底的宝贝。
三个亮晶晶的银元宝。
“给,够不够?”
少女瞪大了眼睛,看着掌心里沉甸甸的三个银元宝,这不仅够治病,甚至够她和阿爸生活好一段时间了。
“够……够了!谢谢贵人!谢谢贵人!”少女激动地跪在地上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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