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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说到后面,凌晔语气越冷,像是在分析报表上冷冰冰的数字。
洒在脖颈上的气息明明是温热的,李朝星却感觉那股气息化成了冰,刺得他感到疼痛。
凌晔站直了身,眼神从李朝星身上移开,他似乎要重新回到座位,但衣袖再次被人攥住。
“分析得真好,所有人在你眼里都是一串看得见底的数字吗?你总是冷静地观察别人,抉择利弊,真不讲情面啊。”李朝星勾起嘴角,露出恶劣的笑容,“哥哥,但你的身体好像不那么想。”
凌晔把手臂抽走,可是身后那具温热的身躯不屈不挠地贴了上来,像一条柔软邪恶的游蛇。李朝星贴在凌晔耳畔,用那种黏糊糊的嗓音说:“那天晚上你硬了,捅得我好疼。”
凌晔一瞬间肌肉紧绷,一把将人推开。李朝星看到他脸上下意识浮现的嫌恶,想嘲笑却笑不出声。
“你还是星云的持股人,不要学些不入流的做派。”
“怎么之前不教训我呢?不是说我做什么都可以吗?你想要的都得到了,所以这就成了下流的把戏。”李朝星顿时收敛笑意,“对,没错,我下作我自私!哥,那你为什么要对我这样的人百依百顺呢?”
凌晔垂下眼睛,冷淡地说:“我母亲曾嘱托我照顾你。”
原来只是这样吗?
李朝星想笑笑不出,想骂也骂不出口。
原来是这样,他不是一个好哥哥,只是一个好儿子。
餐厅吊灯投下的冷光照在李朝星苍白的脸上。凌晔看着眼泪直接从他的眼睛里一滴滴地滚落下来。很多年前,他的母亲看着窗台上那束花时,也是这样没有表情地落泪。
年幼的凌晔对情绪的感知能力更薄弱,他无法共情母亲的悲伤,只想找出让她伤心的缘由,然后将它摧毁得一干二净。
所以,他才在凌婉面前发誓要让令她伤心的李曼云付出代价,连带李曼云的孩子一同为她流过的眼泪忏悔。
李朝星感觉到视线变得模糊,仓促地去抹泪,他撇开脸,用手掌抹走脸上的泪水,但眼泪还是源源不断落下。
凌晔浑身上下一丝不苟,领带被领带夹固定,衬衫上甚至见不到半条的褶皱。
李朝星本想占据上风,冷眼嘲讽凌晔的心口不一,却不想控制不住上涌的情绪,狼狈地掉泪。
他根本没有办法与凌晔势均力敌地对峙,只能落荒而逃。
凌晔一言不发,直到李朝星离开,他低头看了眼攥成拳的手掌,掌心摊开,但里面空无一物。
离开温暖的室内,寒气席卷而来,南方的冬天阴沉湿冷,不管穿多少衣服,冷气都会穿透衣料攀附在脆弱的皮肤上。
李朝星对天气一向缺少感知力,他只穿了件薄毛衣,外面罩了件咖啡色的薄款大衣。
这一带是江城最早发展起来的富人区,教堂连着公园,道路上行人本就不多。
夜晚时分,整条人行道上只有他一个人。路旁的草木不分季节依然生长得茂盛,苦涩的草木气息混杂夜晚的寒气一同灌入鼻腔。
李朝星坐在路旁的长椅上,他不明白今年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仅仅半个月,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是一场冗长的噩梦吗?还是他一直沉浸在美梦里,如今梦醒了必须面对现实?
夜晚的长街,只有寒风摇晃树叶。
刚才饮下了大半杯白葡萄酒,酒精在身体里叫嚣,他感觉不到寒冷。
酒真好,虽然发酸发涩,但喝了它就可以短暂地把身体控制权交出去,理所当然地逃避面对现实。
李朝星打车去了酒吧街。此时正是酒吧最热闹的时候,每个卡座都坐满了人,舞池群魔乱舞。
在昏暗绚丽的光线下,数不清的面容模糊的躯体跟随音乐节拍摇曳晃动。声浪像台风来临前击打海岸的浪潮,一波未平一波起。鼓点刺透耳膜,撼动心脏。
即使李朝星坐在离舞池有些距离的吧台,躁动的音乐也能让他身体发烫。
李朝星独自喝着酒时,一个男人坐在他身边的位置。
“还以为你不会再来了。”
男人的声音传来,声音里仿佛带着笑意。
李朝星眯起眼睛看过去,那是一个陌生的年轻男人,穿着得体的西装。
许是看出李朝星忘了他,男人自报家门说:“去年的时候,我们也在这个位置聊过天。”
李朝星在这家酒吧跟数不清的男男女女闲聊过,这个男人除了鼻梁相对高挺,穿得人模狗样,乏善可陈。
什么垃圾都配他记得吗?
李朝星弯起笑眼,说:“是你啊。”
男人高兴地笑了笑,问:“你原先不是不喝酒吗?”
李朝星漫不经心回应:“就想试一试。”
“那喝点别的,我请你,”男人拦住侍应生,点了杯酒。
调制好的酒很快摆放在李朝星面前。杯中的液体是诱人的蜜糖色,像冰块化了后被稀释的可乐,里面泡着一片柠檬片。
长岛冰茶,听起来像是一杯无害的果酒,但度数高,是有名的失身酒。
男人见李朝星没碰酒杯,换了个话题说:“跟你的小男友分手了?”
去年有段时间李朝星经常来这家店,当时魏宁正在这里当侍应生,李朝星无聊时不会拒绝上来搭讪的人,只是他没了聊天的兴致,或是来人目的性太强,就会把魏宁搬出来,说自己在等男朋友下班。
李朝星没有说话,径自喝自己点的酒。
男人见他态度变冷,仍然饶有兴致地说:“你值得更好的,那种没钱的穷学生养不起你。”
李朝星穿得随性,从他刚到吧台坐下时,男人就记起了他。无论从外表还是衣着来看,李朝星都像个学生。
衣服材质虽然优良,但看不出牌子,他就像家境优渥被保护得很好的乖小孩,嫌弃生活太平淡来到声色场所。
这种人虽然分手时会有些麻烦,但钓到手并不太难。
男人灼热的视线停留在李朝星脸上,李朝星朝男人勾了勾食指,示意他离得更近一些。男人微微一愣,不由地笑意加深,倾身挨在李朝星脸庞边。
李朝星弯起眼睛:“你是要养我吗?”他一只手仍放置在吧台上,另一只胳膊随意地搭着男人的肩膀。这个动作不算亲密,但也是一种触犯了社交距离的亲密动作,在现在的场合,它更像是暧昧的暗示。
男人伸手抚摸李朝星大腿,笑道:“你比我想的更热情,我还以为你什么都不懂呢。”
李朝星垂着眼睛,笑了笑,眉眼弯弯,像是听了男人的话后有些羞怯,他的视线从自己大腿上那只冒昧的手往上移,在与男人对视时,收敛了所有微笑。
“只可惜,”李朝星往后微倾,端起男人给他点的长岛冰茶,面无表情地说,“我最讨厌穿西装的装货。”
第40章
酒水顿时从男人头上倾倒而下,顺着脖颈处灌入皮肤。
男人几乎弹了起来,怒瞪李朝星,厉声骂道:“你他妈知道这身衣服多少钱吗?”
“我从来不看便宜货,”李朝星讥笑道。
“你!”男人想骂他出气,但是面对这张脸,气势莫名削减,“有病就去治,少出来祸害人。”
周围的人仍沉浸在刺激的音乐中,两人的争执没有引来太多人注目。但是酒吧的店长认识李朝星,走过来打圆场。
男人投诉说:“赶紧换个保安,什么神经病都能进来。”
“抱歉,先生,今晚您的消费会原路返回,请您出去,”店长恭敬却毫不客气地说。
男人语塞,不可思议地看着李朝星。
李朝星抬起眼睛,脸上依旧带着笑,张口道:“垃圾。”
“李先生,请问还有什么吩咐?”店长俯下身。李朝星在他耳畔说了一句话。只过了片刻,舞池晃眼炫目的激光尽数熄灭。
身材窈窕的女招待们举着闪亮的灯牌鱼贯而出。一时间,混乱嘈杂的酒吧里,无数双眼睛投向长龙般的队伍。
黑桃a是酒吧酒单中最贵的酒之一,为给客人彰显排面,上酒时会有美女举着黑桃符号的灯牌助兴。客人点这种昂贵的香槟酒并不少见,但是点几十上百瓶,难免不吸睛。
一道巨大的光柱照亮累成半人高的香槟塔,不少客人不明所以,但很卖面子地长啸一声,拍掌叫好。
DJ的声音通过麦克风穿透全场:“李少请大家喝酒!今夜不醉不归!”
话音刚落,背景音乐骤变,比方才更加澎湃有力的低音瞬间席卷全场。众人不由地随着音乐再次摇晃身体。
数位侍应生同时举起香槟酒,拧开瓶塞。“砰”的一声,流金般的酒液如泉水似的涌出,泛起白色的浮末。人群被点燃,口哨声、叫好声不绝于耳。
光柱落在李朝星身上,炫目的光线令他不由半眯起眼睛。瞧见今晚挥金如土的豪客竟是一个如此年轻好看的人,人潮再次沸腾:“李少!多谢款待!”
“老板大气!爱你——”
“宝贝!我爱你——!”
他们素未谋面,但只要花钱,多的是人真心实意地对他倾吐爱意。爱,本来就很廉价。
李朝星依靠吧台,冷眼看着哄闹的人群。
无数男女见李朝星身边并未有人作伴,纷纷上前搔首弄姿。李朝星后来烦了,不管是谁都直接让人滚开。
旁人或许是知道这个有钱的年轻人不需要人作伴,终于不再上来自取其辱。
李朝星浑身酒气,身体的燥热和发胀的大脑令他忘了身处何地,他近乎如烂泥般瘫在吧台旁。
过了不知多久,又有人轻拽他的胳膊,李朝星不等细看,不耐烦地喊了声“滚”。
那人依旧不屈不挠地叫他:“朝星哥!”李朝星费了一番功夫才辨认出阿彬的脸,他用力攥着文彬的衣襟,大声问:“谁让你来的?”
“朝星哥,不是你打电话叫我接你的吗?”阿彬扶着李朝星,吃惊地说,“你这是喝了多少酒。哥啊,别喝了。”
李朝星推开他。阿彬着急地说:“朝星哥,你要是喝出事,晔哥肯定饶不了我!”
“我是死是活,关他什么事,”李朝星冷笑。他身子往后仰,腰背靠着吧台的边沿,仿佛凌晔站在面前,挑衅似的将酒一饮而尽。
辛辣的酒液划过喉咙,腹部源源不断地泛起灼热。李朝星用手背囫囵抹去嘴角溢出的液体,又让酒保制了一杯酒。
“哥,算我求求你,今晚先不喝了,我送你回去。”阿彬的央求并未奏效。
李朝星眼神迷离,只机械性地喝酒,喝到后来都分不清是酒还是文彬给他倒的温水。
在音乐的刺激下,李朝星意识清醒,可酒精又使得他头晕脑胀。两方拉锯,胃部灼烧般的痛楚越来越不容忽视。
阿彬一直陪着李朝星。李朝星果然如凌晔所说,一不开心就喜欢作践自己,文彬不由觉得,凌晔可能比李朝星还更了解他自己。
酒吧的夜晚太漫长,如同一座昼夜颠倒的地下城。李朝星以前虽然经常出入这家酒吧,但他来得早走得也早,很少真正待到酒吧最疯狂的时候。
耳朵承受不住高分贝噪音的长时间侵扰,李朝星摇摇晃晃地穿过人群,走到酒吧外面。此时的酒吧街人流密集,寒风中也不乏穿着抹胸吊带的长发美女。
“朝星哥,你想回哪里?”
李朝星喃喃重复:“回哪里。”
“回不回华庭?”阿彬问。
李朝星蹙起眉,冷声拒绝:“不回。”虽然凌晔这段时间没有回过华庭一次,但是李朝星仍旧不想回去。
最后,文彬搀扶着李朝星去了停车场,送他回了李家。
车行驶在盘山路,窗外由城市的夜景逐渐变成了漆黑朦胧的山景。低矮的山丘像匍匐的野兽蛰伏在黑暗中,藏在厚重云层中的月亮如同它冷漠残酷的眼睛。
是他自欺欺人,错把凌晔的蛰伏当成哥哥的纵容。
怪不得凌晔坦然接受自己的求爱,怪不得他毫不在意自己跟周时蕴是哪种关系,怪不得他从来不对自己发脾气。
因为,凌晔根本不在意,不管李朝星是个人,还是一条狗,他都会认真完成亡母的嘱托。
“朝星哥,你喝了酒,别吹风,”阿彬听见车窗摇下的声响,好意提醒。
风拍在脸上,吹开额发。李朝星曲起膝盖,弓着身子,双臂环抱着大腿,像一只蜷缩成团的虾米。
阿彬从后视镜里扫了李朝星一眼,他从未见过李朝星这么脆弱的样子。生于富贵人家,李朝星并不喜欢铺张排场,但他骨子里是骄傲的。这份矜贵不需要奢侈品点缀,他本身就足够光彩夺目。
但现在的李朝星好像被抽走了傲骨,变成了一朵从枝头落下烂在泥水里的花。
李朝星醉醺醺回到李家,立刻有佣人上来接手照料。自从李曼云突发心疾后,文姨加强了佣人对主楼的巡查,即便深夜也有数人留守值夜。
佣人送来解酒药和热毛巾,李朝星半躺在沙发上,疲倦地问:“她吃药了吗?”
“小姐一整天没有开门,敲门没有人理会。”
胃部的疼痛令李朝星的耐心降到低点:“药也不吃,她是想死吗?死了还要我给她收尸。”
佣人忐忑地看着李朝星,不知所措。李朝星再次命令:“看着她把药吃了,不开门就把门拆了!”
佣人端着药和温水上了楼。李朝星从沙发上爬起来,抓起药片塞嘴里咀嚼后咽下。恶心反胃的感觉仍然挥之不去,虽然头晕脑胀,但意识又很清醒,令他无法忽视叫嚣闹腾的胃部。
李朝星正要叫人请医生上门,忽然三楼传来一声尖锐的叫声,像裁纸刀划破寂静的夜。
“啊——”
他浑身战栗,本能察觉到了异常,忘却身体的疼痛,弹簧似的翻身起来。
李朝星赶到三楼,佣人满脸惊恐,睁大眼睛看着他却一句话不说。
门只开了一条小缝,李朝星颤抖着手推开门,望眼过去,一片猩红,仿佛无数血红的蝙蝠扑面而来。它们拍打翅膀,成群结队地涌出,撞击在他的脸上,令他几乎站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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