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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星最终拿到了这仅有的名额,他的画从一众作品中脱颖而出,他成功拿到了画展的邀请函。主办方还赠送了他两张门票,说是可以邀请父母共同参展。
那天下午,天气很好,花房里光线充足,玫瑰开得灿烂。
李朝星走到李曼云旁边,漫不经心地说:“这个画展的门票,你要吗?”他说得很随意,但垂下的眼睛和微微颤动的睫毛暴露了他的紧张。
他已经初二了,不会再像小时候拿了一张奖状就兴高采烈地捧着回来,满怀欣喜地举给李曼云看。
李曼云没有停下画笔,就当李朝星以为她会像往常那样不理不睬时,她忽然瞥了一眼,扫过门票上的文字,最终轻抬下巴说:“放着。”
参加画展那天,李朝星穿了一身定制的白西装,这本是为了出席酒宴专门订做的衣服,但他赴宴时从不肯穿正装,这还是他第一次穿这套衣服。
李朝星生得出色,登台与画家合影时,仿佛他才是画展的主角。但随着目光扫过台下的众人,明亮的眼睛越发黯淡。
台上其他四位小画家扬起灿烂的笑容,唯独这个吸引走所有人目光的孩子面色苍白,连提起嘴角的力气都被耗尽。
“小姐吹了风,有些头疼,刚才睡下了。”文姨在电话里解释。
李朝星看着展区里自己的那幅画,沉默地挂了电话。画布上,娇艳鲜红的苹果落在地上,在泥土中腐烂。
下了课的凌晔匆匆赶来,在画展的门口看到了低头看鞋尖的李朝星:“抱歉,来晚了,错过了你的颁奖。”
李朝星闷声说:“哥,我想喝奶茶。”
凌晔走到马路对面的商业街,买回热奶茶。李朝星看着他哥拎着奶茶袋子走近,刚满十八的凌晔已经比很多大人都高了,上着黑色长款的冲锋衣,下身是黑色校裤。
这样的穿搭在别人身上有些压身高,但因为他个子高,看着很有型。
两个路过的女孩偷偷打探凌晔,窃窃私语,那两人看上去二十出头,都比凌晔要大。
凌晔快步走到李朝星面前,戳好吸管才把奶茶递给他。
李朝星沉默地吸着奶茶里的珍珠,他喜欢口感软绵的珍珠,但今天的珍珠格外硬,吸管一戳就跑掉。
“不高兴吗?”凌晔揉了揉他的头发,“我本想早点过来,但今天的考试不能请假。”
李朝星“嗯”了一声,锲而不舍地去戳杯底的珍珠。
“下周末带你去海洋馆,好不好?”
李朝星停下戳滑溜溜的珍珠,抬起眼睛。凌晔噙着笑意,眼神柔和,他哥不怎么爱笑,但每次目光扫到自己时,他都会弯起嘴角。
李朝星把奶茶放一边,细长的五指抓着凌晔的手掌,头枕着他的肩膀:“去新的那个,旧的没意思。”
“好,”凌晔答应道,“都听你的。”
“我想看小丑鱼。”李朝星以前喜欢一部动画电影,主角就是一条小丑鱼。
“会有的。”凌晔笑道。
海洋馆不久前才正式营业,是国内最大的海洋生物展馆。
李朝星又看到了小丑鱼,小丑鱼很普通,在大大小小的海洋馆里都是常客。参观的游客大多奔着那条巨大的鲸鲨去的,其它展馆人流不算多,普通的小丑鱼更是很少游客驻足欣赏。
展馆像一条海底隧道,无数鱼群从头顶穿过。凌晔站在观景窗旁,水的波纹映照他脸上,他对海洋馆兴致缺缺,只是跟在李朝星身后,寸步不离。
李朝星已经是个初中生,看到喜欢的东西还跟个小孩似的,拽着凌晔的手跑东跑西。
“哥,你看!”李朝星指着其中一条小丑鱼,叫嚷道。
庞大的鱼群顺着水流向同一个方向游动,仿佛有头儿在指挥,唯独两条小鱼与鱼群游动的方向相悖。
“这是我,”李朝星的食指点在玻璃上。指尖所朝的方向有一条很小的小丑鱼,橙红底色,白色条纹,看着不太聪明。它与鱼群游动的方向相反,紧紧地跟在前面那条更大的鱼身后。
李朝星滑动手指,指向游在前方领队的那条鱼。两条小丑鱼自顾自游着,即便与鱼群游动的方向并不一致,它俩摆动鱼鳍,悠然自得。
李朝星看得有些出神。身后又涌入一波游客,大人牵着小孩,小孩们到处跑,大人连忙去追孩子,一时间展馆内变得混乱嘈杂。
“这是你,”李朝星指着大鱼喃喃说。他恍然看向身后,原本一直站在他身后的凌晔不见踪影。
“哥?”李朝星茫然地扫过四周。空旷的展馆不知什么时候变得人头攒动,他找不到凌晔,又拔高声音喊了一声:“哥!”
小孩的叫嚷声,大人的斥责声,游客的说话声,广播的讲解声,所有声音汇总在一起,灌入他脑中。
凌晔仍不知所踪。
——他哥不见了。
李朝星站在原地,庞大的鱼群从他头顶游过,冲散了那俩条不合群的小鱼。
第43章
李朝星因饮酒过度引发急性胃炎,连夜送到医院就诊。
这是他醒来后的第三天。宽敞的单人病房光线明媚,柔和的日光落在他白皙的皮肤上,呈现出近乎半透明的质感,嘴唇也如皮肤般苍白无色。
病情虽说不算严重,但他仍然全身乏力,只能半躺在病床上,沉默地盯着窗台的光斑。
病床旁陪护的女人三十出头,模样老实忠厚。文姨忙于料理李曼云的后事,无法亲自陪同,便从佣人里挑选了个干活麻利的女人,跟着护工一并照顾李朝星。
前两天,两人相安无事。
或许是李朝星太过沉默,女人的话也变多了:“李少爷,凌先生说你今天只能喝点米汤,等再过个两三天,就能喝点白粥汤水。”
女人脾气很好,做事也很利落,但唯独不懂说多错多的道理:“李少爷,你恢复得挺好的,不用打点滴了,但给吃药,凌先生说你讨厌吞药片……”
女人后半句话还没说完,李朝星冷冰冰的目光令她如芒在背,不敢继续说下去。但她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小心翼翼地问:“您是不舒服吗?要不要叫医生过来?凌先生说他今晚会过来看您。”
“你到底谁的人?张口闭口凌先生,那你滚去照顾他好了。”
女人一时语塞,抿唇不语。
李朝星平时很少为难佣人,但他察觉得出这个女人时刻在向凌晔汇报自己的情况。她不是文姨的人,更像是由凌晔直接指派过来的。
李朝星忽然发现身边的人都是凌晔的手下,文彬、惯用的两个跑腿,还有现在照顾他的人。或许文姨跟凌晔也不是表面这层主雇关系,只是文姨藏得很好,但她对自己与面对凌晔时,态度仍有区别。
夜色渐浓,病房只亮着夜灯。女人垂着头打盹,风衣的一角印入视线,她连忙抬起头来,正要打招呼。凌晔竖起食指,示意她噤声。
女人点了点头,按照他的指示静静走到病房外等候。
凌晔沉默地站在病床旁,投下的阴影笼罩着病床上的李朝星。李朝星把大半张脸都埋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头柔软的头发。他的手指抓着被子一角,因为有些用力,被单勒出数条沟壑。
按照李朝星睡觉的习惯,他睡着后很少直面天花板,大多时候都是侧躺,微微蜷缩着身子。
凌晔明白他没有入睡,只是不想说话,或者说不愿搭理自己。
李朝星确实没有睡着,甚至凌晔进门前,他就感知到凌晔要来了。
这是一种很可笑的直觉,如果是以前,李朝星可能会归咎为这是血脉相连的人所产生的奇妙反应,现在想来,只是因为他总在等待凌晔回家。
如果说他是怀着急切的心情等凌晔回来,那么凌晔走到门口时又是什么心情呢?想到又要装模作样伺候一个讨厌鬼,肯定开心不起来。
医院的棉被很厚实,比起蚕丝被,棉质的被面更为粗糙。被子长时间蒙住口鼻,并不好受。
“不难受吗?”凌晔问。
李朝星不明白他为什么撕破脸皮后还能用跟以往一样柔和的声音对自己说话,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凌晔似乎蹲下了身,声音清晰、低沉,如同从耳边传来:“睡前还要吃一次药,把药吃了再睡。”
李朝星翻身背对着凌晔,手指更加用力攥紧了被单。
被子边沿被人拉着往下拽,凌晔想让李朝星别一直闷在被子里,但李朝星不肯松手。
“听话,松开手,”凌晔并未用力,抵不过死死攥着被单的李朝星。
“滚!”李朝星刻意压低了声线,但是愤怒的声音被厚实的被子削弱,显得更像幼兽惊慌时龇牙咧嘴地示威。
凌晔脸上柔和的表情变得有些阴沉:“先吃药。”
“少他妈管我!”李朝星毫不退让。
凌晔打开床头板的夜灯,面无表情地拽着被子掀开。不容抗拒的力度使得被单重重摩擦李朝星的掌心,划走时带来一丝灼热的疼痛。
李朝星闭着眼,光线照亮眼皮,他第一反应是用手捂着脸,然后才坐起身,抓着枕头砸向凌晔:“给我滚!我看到你都觉得恶心!”
凌晔沉默了许久,才俯身捡起枕头放在旁边陪护人员睡的折叠床上,不徐不缓地从床头的保温杯里倒了杯温水,而后坐在床边,拿起药片。
李朝星像赶苍蝇似的正要挥手拍开凌晔,却被人抓住了手腕。凌晔另一只拿药的手不由分说地凑在李朝星嘴边,似乎要强行令他开口吃药。
李朝星双唇紧闭,脸上带着恨意,眼神像扎手的尖刺。
凌晔心里腾起一股烦躁,终日连轴转,数不清的事等着他抉择,无数双眼睛盯着他的下一步举措,他必须克制所有的情绪,像一台高效的机器,但是再精妙的仪器也有故障的时候。
“张嘴,”凌晔自上而下盯着李朝星。李朝星冷着脸与他对峙,凌晔沉着脸,一手扼住李朝星的下巴,迫使他合不了嘴。
李朝星被迫张着嘴,捻着药片的手指插入他的口中。
“你他……滚开……”零碎的骂声从喉咙溢出,但并没有起到任何的震慑作用。
李朝星大力去掰凌晔的手,但那只手纹丝不动,他只能作势要咬下去。
牙齿抵着食指,在指尖上留下咬痕,凌晔没有收手,脸色像深不见底的古井。
凌晔垂下眼睛,盯着李朝星,睫毛在眼底投下一小片阴影:“咬啊,就算咬断,你都给混着药一起咽下去。”
李朝星被气得面色泛红,但终究没有狠狠咬下去,那颗药滚到了他的舌根。
药片很苦,黏着舌头,苦涩的味道充斥着口腔。
凌晔拿起床头柜上的温水,递给李朝星。
李朝星直接和着唾液,干咽下了药片。
放下水杯,凌晔眼神变得稍许柔和,伸手要将李朝星凌乱的额发抚顺:“你从小不爱吃苦药,这药是苦了些,但还要再吃一个疗程。我让她买了些陈皮,吃完药可以含一片。”
“我的死活要你管!你算什么东西?”
凌晔只当没听见,在抽屉里翻出零食袋,拆开封口,倒了一片盐津陈皮在掌心,摆在李朝星面前:“不是嫌药苦吗?去去药味。”
李朝星不仅没有接,反而突然狠狠咬住凌晔的手掌。
这下他没有吝啬咬力。
凌晔吃痛地蹙起眉头,却没有做出任何抵抗的动作,他甚至没有抽手,只平静地说:“你母亲的丧事还没有办,你要是想多躺几天不管这事,我可以让人直接把她的骨灰扬了,倒是省了件事。”
“凌晔!”李朝星咬牙切齿地叫他。
“那就别再作践自己,按时吃药,早点出院。”
凌晔手掌上的牙印很深,刺破了皮肤。
他只看了一眼,也不急着处理,甚至没有擦去沾着的唾液。
李朝星重重地躺下,重新拽着被子盖过头顶,这次连头发都没剩几撮漏在外面。
凌晔的语气重归柔和:“她毕竟是你的妈妈,等你出院了,我会让人协助你办理她的丧事。”
李朝星没有回应,凌晔看他缩得像只鸵鸟,带着笑意说:“好了,好好睡觉吧,别闷坏了。”
他把被子扯到李朝星下巴处,李朝星的脸再次露了出来,凌晔看到了满脸的泪痕。
泪水在橘色灯光的映照下呈现冷硬的质感,像碎裂的玻璃渣。
“你不是他。”李朝星双眼潮湿,泪水还在不停涌出:“你把他还给我!”
凌晔沉默许久,过了很久才开口:“朝星,我从来都没有变。”
一面潮湿发霉的墙壁粉饰着精美崭新的墙纸,“嘶啦”一声当墙纸突然被掀开,霉菌簌簌落下。
可是,墙始终是那面墙。霉斑始终存在于墙纸之下。
第44章
李朝星没有预料到,他先迎来的不是母亲的丧事,而是赵青平的葬礼。
赵青平的病情急转而下,肺部炎症导致高烧不退,又引发了肾衰竭。在多个器官相继衰竭后,无论多昂贵的仪器也无力回天。
一月底,天气阴沉,气温不见回暖。
追悼会定在殡仪馆的灵堂,于上午举行,而葬礼则在城北的一处陵园。
下午,天下起小雨。墓园四周的松树支起灰蒙蒙的天空,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水汽,泥土的腥味交杂着草木的气息。
参加葬礼的人不多,大多是公司高层以及赵青平生前来往密切的好友。
李朝星来到时,众人已经神情肃穆地站在墓地前,他悄无声息的到来并没有引起人群的注意。
凌晔站在人群的最前方,一身黑色大衣,深色领带没有任何纹饰,全身唯一的亮色只有左胸佩戴的白花。穿着黑衣的助理站在半个身位后面,撑起一把黑伞。
“文彬和常玲呢?”凌晔穿过人群,走到李朝星面前,蹙眉问道。
常玲是那个在医院陪护李朝星的女人,近期文姨抽不出身,主要由她照顾李朝星的生活起居。
此时,李朝星撑着一把透明雨伞,雨伞质量很差,看上去像是便利店里买的。伞面很小,挡不住随风斜飞的雨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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