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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宁刚刚回到,黑色的棉服还没来得及脱下,零碎的额发在眉眼之下,眼神略显黑沉。但或许只是背光导致的错觉,他转身把外衣挂回衣架,表情如初。
“才不是呢,我哥只是从客观事实的角度做出正确选择。松鼠多可爱,还有毛茸茸的大尾巴。要是游隼,它可是会吃田鼠的,这样的话田鼠才不会让它进来过冬。”
魏舒的话令李朝星只得服输,确实松鼠跟田鼠在一起画面才和谐,贸然窜出一只游隼,就不是儿童绘本,而是动物世界了。
魏舒拿起电容笔,给第二幅插画上色。
松鼠先生带来了松子,送给田鼠一家。魏舒边画边说:“这个冬天太冷了,松鼠先生从树上下来跟田鼠一起住在树洞里,等到春暖花开,树枝重新发芽的时候,它会回到树上。”
魏宁的声音突然传来,嗓音压得低沉,显得无比认真。
“他可以留下来,不回到树上。”
李朝星抬起头,却见魏宁盯着他,刚才的眼神不是错觉,幽深的眼睛见不到底。
魏舒想了想:“松鼠应该是住树上的吧,地洞对它来说还是太潮湿了。”
“田鼠也可以给他创造一个温暖干燥的巢穴。”
“哥,你有点奇怪,干嘛这么较真啊。”魏舒也察觉到了古怪,她哥的表情不太对劲,连忙转换话题说,“这是朝星哥送我的平板,上色可方便了。”
魏宁仍旧看着李朝星。李朝星蹙起眉头,过了片刻,对魏宁说:“过来一下,有话跟你说。”
两人进了卧室,狭窄的卧房摆放着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不大的衣橱。书桌正对着窗户,北风吹得窗户微微作响。
李朝星靠着书桌边沿,与魏宁对视:“我会尽快搬出去。这几天麻烦你了,之前的欠条作废。谢谢你这些天的照顾。”
魏宁过了很久才开口,声音略显沙哑:“我把平板的钱还你。”
李朝星直白地说:“你觉得我缺这点钱吗?”
魏宁半敛眼睛,神色低沉:“抱歉,是我不自量力。”他没有厌恶过李朝星。最开始表现出抵触,是因为他不愿承认自己会被肤浅的皮相吸引。
后来,李朝星托人把一笔钱假借提成的名义塞给他,魏宁隐约猜出这钱的由来。
自父母亡故后,他作为家里长兄,挑起一切责任。即便很多事情违背他本意,他也不得不做。
这笔解了燃眉之急的钱,令魏宁产生一种混淆了谢意与爱意的复杂感情。
他第一次对自己的内心产生茫然,但是李朝星后来不再来酒吧。辞职后,魏宁意识到两人不可能再有交集,逐渐从不切实际的幻想中清醒过来。
直到那天晚上,李朝星蓦地再次撞入他的世界。
年轻男生依靠着吧台,睫毛纤长,脸上有些倦意。他抬起头,窗外的橘色暖光打在脸上,眉眼柔和,看上去就像个身份普通的大学生。
“我们不是同个世界的人,是我冒昧了。”魏宁说。
“不是的,与这无关。”李朝星摇摇头,“我以前拼过一幅拼图,足足有五千块,我拼了很久,最后只剩下一片,怎么都找不到。那一小片对整个拼图来说微不足道,可是没有它,拼图始终不完整。”
那片遗失的拼图无意中粘在李朝星的手腕上,又在凌晔握着他的手时,掉到了大衣的口袋里。
他找不到缺失的拼图,正为自己花了快一个月的时间感到惋惜时,凌晔夹着那块不规则的拼图碎片在他眼前晃了晃。
拼图是名画《维纳斯的诞生》,凌晔将拼图嵌入缺角中,缺失的那块恰是维纳斯的眼珠。
整幅拼图完工了。
爱神找回了她的眼睛,眼神忧郁清澈。
凌晔低垂着头,侧脸线条优越,或许是发现李朝星在看他,转过头微笑,冷淡的眼睛盛满温柔的笑意。
李朝星摸了摸心口,眼底流露出哀伤:“我这里被人带走了一块,除了他,谁都不可以。”
第49章
魏舒见两人神秘兮兮地进了卧室,没过多久又出来,问魏宁:“朝星哥对你说了什么?”
魏宁搪塞道:“小孩子别管。”
魏舒对哥哥敷衍的回答很是不满,转身要向李朝星告状,却见他也是一脸藏了事的模样。
魏舒以为二人吵了架,小心翼翼地对两人说:“我去给你们买奶茶,喝点甜的,心情会好的。”
不等李朝星拒绝,魏宁像条小鱼般钻出了门。客厅留下尴尬的两人,魏宁一如既往地脸上藏不住心情,李朝星找了个借口出门:“我陪魏舒去买饮料。”
小区大门通向主道要走一段路,路灯年久失修,光线黯淡。
李朝星借着惨淡的光线隐约看到前方十几米少女单薄的背影,旁边还跟着一个高她快一个头的壮汉。
“你干什么!别拉我!”
是魏舒的声音。李朝星快步上前,不由分说一脚踹开壮汉。那男人喝了酒,醉醺醺的,站不太稳,屁股朝地摔了一跤。
李朝星把魏舒拉到身后:“这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他突然、窜出来,抓住我的手,要我、一起喝酒!”魏舒吓得脸色煞白,磕磕巴巴地解释。
男人酒醒了些,从地上踉跄着爬起来,怒视李朝星:“兔崽子,敢踢你爹!”他浑身酒气,扑了上去,作势要揍两人一顿。
李朝星小时候跟着教练学过些防身术,虽说学艺不精,只入了门就隔三岔五找借口,坐一旁看凌晔汗流浃背地练习,但对付一个酒鬼不是难事。
他借着男人冲过来的力道,拧着胳膊向后折,又一脚踹向男人膝弯,把人制服在地:“喝酒把脑子喝没了?滚!”
魏舒躲回李朝星身后,看那酒鬼从地上起来夹着尾巴溜走,仍心有余悸。
李朝星陪着她去买奶茶:“以后天黑还是尽量少出来。”这一带经常有喝醉酒的男人,半夜都能听到楼下传来的干呕声。
“我哥也这么说,晚上我很少出来的,而且每次出来哥哥都会陪我。”
走到主道,灯光逐渐变得明亮,拐角就是一家奶茶店。李朝星打包了三杯奶茶,正要离开时,发现魏舒盯着他的手背。
李朝星这才看见手背多了一道白痕,细密的血珠于伤口处渗出,伤势不算严重,估计是被刚才那酒鬼的手表划伤的。
“朝星哥,对不起。”魏舒愧疚地说。
李朝星拉下袖口,遮掩伤痕,漫不经心地说:“是那傻逼的错,跟你没关系。”
次日,魏宁兄妹俩都不在家。魏宁上班了,魏舒则是被小姐妹约出去逛街。
狭小的房间待着烦闷,李朝星到小区楼下晃了几圈,直至天色渐晚。
小区是楼梯房,楼道两侧的白墙泛灰,墙皮斑驳脱落。每层楼梯的转角有一扇破旧的小窗,窗户无法推开,外层被铁丝焊死。
透过窗户只能看到小区儿童游乐区的一角,方才李朝星坐过的秋千此时空荡荡的。夜风吹过,无人的秋千轻轻摇晃。
男人版型挺括的银灰色西装与四周破败的环境格格不入,他站在窗边,视线所及之处正是那架沙池旁的秋千。
李朝星脸色骤变,来不及转身,与凌晔的视线蓦地撞上。
凌晔脸上没什么表情,双眼平静地看着李朝星,他没有说话,似乎在等待李朝星张口。
墙角结实的蛛网上黏着脆弱的飞蛾,蛾子扇动翅膀,却令蛛丝越缠越紧。
李朝星的表情变得很难看。凌晔在原地一动不动,他看得细致,李朝星所有细微的表情都被他纳入眼底,包括眉梢猝然地跳动和嘴角不自在地绷紧。
凌晔沉默不语,李朝星也不说话,像是无声地对峙。凌晔败下阵来,率先开口:“你也该玩够了,回家吧。”
“我不走。”李朝星拒绝得干脆。
凌晔语气温和,眼底却没有笑意:“朝星,快过年了,别再麻烦别人了,今天跟我回去。”
李朝星轻抬下颌说:“你我什么关系?你有什么资格要求我?”
“不想回去,要留下来吗?”凌晔问,不等李朝星回答,他继续说,“想留就留吧,但那套房子太小,等把整个楼层打通装修好,再回来住好不好?”
李朝星一时没明白他的意思,反应过来后拔高音量:“你什么意思?”
“你既然喜欢,那就把房子买下来,我们搬过来住。”凌晔似乎完全不觉得这话有任何问题,就像当初买华庭那套大平层时,因为李朝星喜欢,所以立刻敲定下来,签订合同并请人装修。
李朝星被他气笑:“你有病吧!他爸妈留下来的房子,为什么要卖给你?”
凌晔看着李朝星的双眼:“一套房子而已,你想要的,我都给可以给你。”
“凌晔,不要再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你有什么目的直说,少绕弯子!”李朝星克制不住地发怒道。
假惺惺的温柔像细密坚韧的蛛网,目的只是让猎物自投罗网。
李朝星气息紊乱,手指都微微发抖:“不说就滚!让开,我要过去!”
狭窄的楼道间,凌晔挡在李朝星身前,几乎堵住了一半的过路。冬季天黑得快,原本残留余晖的天际变得黑沉。
声控灯因一段时间没有声响,熄灭了。
李朝星不想再跟他白白耗费时间,用手肘顶开凌晔,从另外半边过道钻了过去。然而他刚与凌晔擦肩而过,手腕被人攥住。
“放开!”李朝星想抽回手臂,可凌晔的手纹丝不动,他不由拔高声音,再次说道,“松开手!”
声控灯再次亮起,光线勉强照亮楼梯间。凌晔垂下眼睛看向李朝星的手,李朝星站在台阶上,只能看到眉睫遮挡光线在他眼下投下的小片阴影。
凌晔翻过李朝星的手掌,露出手背那道刮痕,伤口很浅,今天已经结痂了,留下细长的痂口。
“你总是照顾不好自己。”凌晔说。
“你到底要想说什么?”李朝星不耐烦地问。
凌晔微微抬头:“跟我回去。”
李朝星突然用力,把手抽回,他身体都不由向后倾倒,连忙抓住栏杆:“说过的话,我不想再说一遍。”
李朝星转身往楼上走。凌晔的声音在背后响起:“魏宁会后悔把你留下。”
“你要做什么?”李朝星猛地转身。
“我会做什么,你应该清楚,反正在你眼里,我已经足够卑鄙了,”凌晔弯起嘴角,眼里却一片森冷,让人不寒而栗。
李朝星快速走至凌晔前面,抓住他的衣襟,平整的衬衫终于起了褶皱:“你敢动他们试试?”
凌晔比他高半个头,他的示威显得有些可笑。李朝星声音发颤,他是真的害怕凌晔疯起来会做出格的事。
凌晔揽着李朝星的腰,将人压在墙壁上,他感觉得到李朝星在害怕,然而这份害怕却是出于对魏宁兄妹俩的担忧。
李朝星这种反应比一开始的怒气冲冲,更让凌晔感到烦躁。
“你要为了两个外人,威胁哥哥。”凌晔埋下头,嘴唇轻轻擦过李朝星的耳廓。
温热的气息洒在敏感的耳垂上,凌晔的声音很轻,但落在李朝星耳朵里却极其有重量,如同金属坠地发出嗡鸣。
如果说刚才李朝星只是有些发抖,那现在他几乎是全身战栗,尤其时攥着凌晔衣襟的手,手背经络都止不住地不安跳动。
凌晔生气了。这是李朝星第一反应。
以前,李朝星总想知道凌晔生气的模样,他原以为就算对上凌晔的怒火,自己仍可以胜利者的姿态与他对峙。
可是,原来面对生气的凌晔,他竟只会因无形的压迫感到恐惧。
李朝星第一次害怕凌晔,是年幼时遇上尚且不懂伪装的他。第二次是凌晔冷漠地谈及父亲的死,仿佛只是提到一个可有可无的陌生人。
然而,没有哪一次比得上现在。李朝星甚至在寒冬腊月冒出一身冷汗。
楼道的声控灯再次因死寂熄灭,四周陷入黑暗中。因不受视觉的干扰,触觉变得格外敏感。
李朝星清晰地感知到男人灼热的气息,钻入厚实的冬衣,抚摸他的皮肤。男人的嘴唇摩挲他的耳垂,又顺着脖颈蜿蜒向下。
男人微微张开嘴唇,那一瞬间,李朝星甚至产生一种错觉,压在他身上的人是一头眼瞳幽蓝的恶狼。
它尖锐的犬齿可以轻易刺破皮肤,咬碎颈骨,让他成为束手就擒的猎物。
第50章
“凌先生,朝星心情好些了,不再把自己锁房间里,偶尔愿意出来走走,”文思琴在电话里说。
自李曼云死后,文姨作为管家仍负责打点李家上下:“只是朝星胃口不好,连换了两个厨子,做的菜都不合他心意。”
凌晔坐在办公桌旁的转椅上,原先安静地听着文思琴汇报,听到这,他轻笑了声:“他是在闹脾气,由他去吧,菜不合口味,继续换人就是。”
“好的,朝星今早还跟我说,想出去吃,不想留在家里用饭。”
凌晔嘴角噙着的笑容变淡:“吃顿饭而已,哪需亲自走一趟?他想吃的,你让人送来。”
文思琴斟酌着说:“朝星说要吃一家居酒屋的芒果鹅肝,我让人打包回来,他不满意脆筒放久了,说口感不好,还是想出去吃。”
凌晔没有立即回复,文思琴不由轻咬下唇,片刻后才听到微冷的声音传入耳中:“你该不会是想说十几号人连一个人都守不住?”
语调像平静的寒潭,没有过多起伏,但透着一股寒意。
文思琴短暂沉默,说:“抱歉,凌先生,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凌晔丢下手里的签字笔,金属笔帽敲击实木桌面,发出一声轻响:“他要是还闹脾气就继续哄着。不该说的话不要再提,下不为例。”
文思琴低声回应:“明白。”
自从李朝星回来后,文思琴的主要任务成了伺候好这位少爷。李朝星与她关系不亲不疏,但文思琴在李家任职多年,他多少会卖她几分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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