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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骨煞(近代现代)——微辣不加葱

时间:2026-03-15 19:47:43  作者:微辣不加葱
  所以李朝星越是面对在意的人,越像个得不到糖就哭闹撒气的小鬼,用生气的方式夺取爱和关注。
  凌晔不在意李朝星撒脾气,但不喜欢他闷声不语。
  “来,把刮刀给我,”凌晔本想取走李朝星手里的刮刀,但李朝星没有松手。
  李朝星嫌他多管闲事:“又没有刀刃,不会伤人。”
  凌晔微笑说:“是锐器,就可能会误伤,不要拿来当玩具。”
  李朝星抬眼:“怎么伤人?是这样吗。”他突然握着木柄,将尖锐的顶端抵在凌晔的咽喉。
  尖端不算锋利,不会轻易划伤皮肤,但是李朝星用了些力,刮刀的顶端微微嵌入皮肉。
  凌晔喉结滚动,但没有后退,他笑了笑,垂眼凝视李朝星。
  “没意思,”李朝星似乎不喜欢凌晔平淡的反应,正要收回手。
  凌晔攥着他的手腕,让尖端依旧抵着喉咙:“只要你想,我不会退后一步。”
  “什么意思?”
  “朝星,如果你怨我让李曼云看到那张照片,你现在就可以扎进去。”
  李朝星紧抿着嘴唇,表情不太好看。
  “我的一切,你都可以拿走,包括这条命。”
  李朝星用力抽回手,不理解:“有病,我要你的命干嘛!”
  凌晔将李朝星一切的表情变化尽览眼底,才把脸埋在他耳边:“但是你不能走。”
  声音不大,咬字也不重,但因为嘴唇贴着耳朵,每一个字都清楚地传入耳中。
  李朝星动作一滞,随后才掩饰般重重将刮刀丢回工具盒。刮刀撞上其它画具,发出一声尖锐的声响。
  “不懂你在说什么。”李朝星说。
  凌晔笑了笑,挺直身,仿佛什么话都没说过,神色自若地翻看李朝星手中的速写本。速写本崭新如初,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凌晔道:“还以为你在画画。”
  “是想画,但不知道画什么。”
  “我给你做模特?”凌晔眼眸含笑。
  李朝星无所事事,没有拒绝凌晔的提议。两人年少时一同学画,李朝星学人体速写时最初的模特就是凌晔。
  “你坐在那张椅子上,”李朝星从休息区搬了张白漆铁艺圆椅,放在花丛前。
  凌晔听话照做。李朝星翻开速写本,抬头看向凌晔。
  凌晔摘了袖扣,衬衫袖口半卷至小臂处。他正在摘腕表,昂贵的手表随手丢到一边,身上不留配饰,露出干净的手腕。
  李朝星仿佛看到十年前的凌晔,仍是少年的他穿着学校制服,一件版型挺阔的白衬衫,身形颀长。
  那是个阳光很好的夏天,凌晔刚参加完散学典礼,刚回来就被李朝星拉到花房。
  “说好了,你不准动,等我画完。”李朝星命令说。
  凌晔倚在花窗旁,点了下头。他当模特时很安静,不说话,也不做别的事,但李朝星还是免不了抱怨:“说了别动。”
  凌晔眨了眨眼,似乎示意自己的无辜,但李朝星撕了画纸,团成一团丢在脚边,重新起稿。
  柔和的日光透过花窗,落在凌晔的脸上。介于成年与少年之间的他,相比日后一目了然的俊朗,更多几分内敛的清俊。
  凌晔无事可做,垂着眼睛无聊地看着地面,但每当李朝星的目光凝聚在他身上,他便温柔地微笑回应。
  李朝星呆呆地多看凌晔两眼,似乎不知道下一步如何落笔。
  两双眼睛遥遥对视。
  李朝星突然有了灵感,连忙埋头勾线涂抹,但没一会画纸又变作了脚边的废纸团。
  “不画了,不画了!”李朝星嘟囔着作罢。
  凌晔弯腰捡起纸团,还来不及展开,被李朝星一把夺走。
  “不准看!”
  “好,我不看。”
  “更不能偷看,都怪你乱动,怎么画都不对劲。”
  李朝星说的自然是假话,凌晔安安分分地做他的模特,根本没动过。只有他自己的心在乱跳。
  玫瑰香气馥郁,编织成一张无形的网,他仿佛是一头扎进其中的飞虫,沉溺于此,不可自拔。
  李朝星铺开速写本,在起稿前看向凌晔,凌晔没有动,微笑回应。
  李朝星一度认为凌晔刻意练习过应付他的微笑。这个表情凌晔仿佛练过无数次,可以随意切换。
  微笑掩饰了他冷淡的眉眼,像一束光落在晴朗时分的雪原。
  可是,纵使阳光普照,雪原依旧是雪原,覆盖着皑皑白雪,一旦太阳落下山,雪原的夜晚寒冷刺骨。
  李朝星画得很快,这次他没有拒绝凌晔翻看画稿。
  “以前一起学画时,老师总称赞你很有天赋,她希望你能读美术院校,”凌晔想起了旧事。
  “都是过去的事了,”李朝星漫不经心回应。
  赵青平虽然允许李朝星学画,但不许他报考美术专业,李朝星与他赌气,考得一次比一次差,分数线只够三流院校门槛。
  “还想继续学画吗?现在没有人会阻拦你,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再说吧。”
  凌晔放下速写本,抚摸李朝星发顶,眼底流露些许惋惜。
  李朝星抬起头:“我想自己待在花房画会儿画。”
  “我会影响你吗?”凌晔浅笑道。
  李朝星想了一下说:“我怕你在,我会忍不住一直看你。”他的回答让凌晔笑了起来,不是那种刻意调整过弧度的微笑,笑得自然随性。
  凌晔似乎的确很高兴,如李朝星所愿离开了花房。
  李朝星看着他离开,从速写本上撕下了刚才画完的那张画,在休息区找到了火柴盒,划亮火柴,点燃素描纸。
  火舌很快将薄纸吞噬,只剩下一地灰烬。
  从花房出来后,凌晔没有回房处理工作,只站在楼梯转角处的拱形窗前,远望低矮的后山。
  他想抽支烟,但想到沾了烟味又要通风散味,终究没把烟点燃。
  刚才李朝星画画时,凌晔想起了曾经学画的经历。相比起李朝星对绘画的热枕,他学画只是给太子陪读,并没有多少兴趣。
  虽然不算喜欢,但凌晔学得也不差,只是上色总是四平八稳,像是从教科书上一比一复刻下来。
  那位年轻的绘画老师毫不吝啬夸赞之词,但跟赞美李朝星时一比,多少显得不走心。
  绘画老师多次赞美李朝星色感很好,动作语言虽然浮夸,但语气确实诚心实意。确实,李朝星继承了他母亲在绘画上的天赋与喜爱。
  但不同于李曼云偏好冷色,李朝星的画永远色彩明亮,用色大胆。
  凌晔仍记得李朝星拿去参展的一幅油画,蓝天绿树,枝条上沉甸甸的果实鲜艳欲滴,任谁看了都会赞叹于那幅画作中明媚的生命力。
  画如此,人也如此。
  他像奶油蛋糕上的红樱桃。纯白上的一点红,鲜艳欲滴。
  
 
第57章
  年幼时,凌晔同母亲住在江城的城中村。靠着主道的商街有一张蛋糕店,透明的橱窗里摆着各式点心。
  橱窗最高层的中央是一块奶油蛋糕,云朵似的奶油捧着一颗鲜红的樱桃。
  不是糖渍樱桃,它亮得新鲜,红得娇艳,蛮横地吸走顾客的注意。
  不管有多么喜欢,凌晔从来不会表明自己的想法,更不可能哭闹着索要。母亲收入不高,单是支付日常开销已是捉襟见肘。他只是每次从商街经过时,远远地看了一眼。
  凌婉还是知晓了他的想法,在一个晚归的夜晚,她带着那块奶油蛋糕回到家里。
  蛋糕被切成两半,那颗鲜红的樱桃留在了凌晔的纸盘里。
  它比想象中更甜美,可凌晔不能让自己记住这个味道。
  他不想多余的欲望成了母亲的负担。
  这块蛋糕其实并非佳品,用的还是劣质的植物奶油。母亲过世后,凌晔回到李家,李家厨娘现烤出来的餐后点心比它美味数倍。
  但每次看到餐桌上摆盘精美的点心,凌晔总会想起那个晚上带着蛋糕回来的母亲,神色憔悴,疲倦令秀美的面容黯然失色。
  而与她差不多岁数的李曼云依然美得看不出年龄,她无需劳作,事事由人代劳,即便青春不复,皮肤仍如少女般娇嫩。
  凌晔不敢放纵自己接受来自李家的馈赠。他让自己都相信了,他对甜食并无偏爱,可有可无罢了。
  但李朝星还是发现了。
  “甜得发腻,不想吃了。”李朝星把点心递给凌晔,“哥,你帮我解决。”
  李朝星脸上刻意写了嫌弃,眼睛却把他出卖。他似乎在为自己拙劣的演技沾沾自喜,杏眼明亮,像是覆了一层晶莹剔透的糖浆。
  凌晔正要接过点心,李朝星又举高了些,递到凌晔嘴边。
  凌晔低下头,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口。
  松软的舒芙蕾中间夹着顺滑的奶油,甜,但不腻,夹心里点缀着新鲜的草莓果切。
  李朝星藏不住笑容,嘴角微微翘起:“你给都吃掉啊。”
  因眼里漾着笑意,那层“糖浆”流动,泛着柔软甜蜜的光泽。
  直到凌晔吃完了那块饭后点心,李朝星才心满意足,离开了餐桌。
  餐桌的托盘上盛放着精致的小点,以备主人家不时之需。
  但李朝星母子俩对甜食并不热衷,凌晔只吃自己那例,大多时候这些余下的点心都被当作垃圾处理。
  用完餐,凌晔按惯例本该回房温书。但他停了下来,凝视托盘上松软精致的点心。
  其中一块与李朝星递给他的一模一样,雪白里的奶油里嵌着鲜红的草莓。
  他已经吃了两份,食欲早已得到满足。
  然而,凌晔还是拿起了那块点心,在他自己都未反应过来时咬下。
  奶油入口即化,顺着喉咙滑下,味蕾陶醉在甜美的味道中。
  凌晔看着手里的点心,如梦初醒,脸色骤变。
  眼前无数画面杂乱地切换,母亲疲倦的神色,李曼云冰冷精致的脸,还有李朝星覆着糖浆似的晶莹的笑眼。
  他想吐出那块点心,然而奶油早已下肚。
  凌晔匆忙快走至盥洗池,用手指刺激食道。
  反复的刺激下,胃酸翻涌,一股腥味顺着食道上涌,他终于吐了出来。奶油混杂着其它食物成了一摊目不忍睹的秽物。
  凌晔撑着台面,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睛发红。
  在欲望中挣扎的人像溺死于水中的飞蛾般可笑。
  前段时间,在操办完李曼云的葬礼后,李朝星决然地玩起失踪。
  文思琴察觉到了李朝星的想法,提前告知了凌晔。
  凌晔派人接李朝星回华庭,等了许久,只等来脸色苍白的文彬。
  即便证件被扣下,李朝星仍一意孤行地离开。
  但查出李朝星的去处并不难,那块被他随意典当的手表是限量版奢品,市面上很少流通。
  在李朝星消失的第二天,凌晔已经知道了他的藏身处。
  云岗,人口稠密的城中村。
  文彬说立刻派车去接少爷回来,但是凌晔没有同意,只说了句“随他去吧”。
  文彬不明所以,却只能照做。
  凌晔说完那句话后继续处理工作,然而他看了许久的文件,仍停留在首页。
  凌晔不得不承认,对他而言,李朝星就是蛋糕上的浆果。
  新鲜,发亮,带着诱人的色泽。
  正因如此,李朝星想要离开,对他是一件好事。远离不可控因素,他能更高效、冷静、无误,如一台精密的仪器存在于永恒的秩序中。
  而且从一开始,凌晔就知道李朝星的离开是一件必然发生的事。
  窗台上的花会枯萎,病床上的母亲命若游丝。留不住的事物终究如梦幻泡影。
  凌晔把所有剩余时间投入工作中。他往返于阿姆斯特丹、江城和海城,睡眠几乎都是在路途中满足的。
  饶是铁人般的文露和钟书汶也吃不消,两人消瘦了一圈,钟书汶更是差点把点滴搬到公司来打。
  迟滞了许久的项目推进飞速,在多日连轴转后,凌晔终于得空。
  他不想停下来,只是再不停歇,手下人都快只剩一口气吊着,面色发青。
  凌晔大发慈悲,把会议时间从凌晨提前至晚九点前。
  大会结束后,文露、钟书汶数人被留下,回办公室继续开小会。众人习以为常,一齐走向总裁办公室。
  走至门口,凌晔收到了一条信息,他停下来看了许久。即便前几日被财政部反复盘问,也不见他神色这样凝重。
  凌晔没有说话,所有人都仿佛被定在走廊,几个公司高层看了看文露,文露抿嘴不语,显然也不知情。
  就当众人以为又要通宵时,凌晔出奇地取消小会。这是数月来唯一一次在九点前下班,众人竟是面面相觑,全无提早收工的欣喜。
  云岗。
  僻静的暗巷隐匿在沉沉的黑夜中,没有路灯,仅一盏光线暗淡的声控灯。
  酒鬼步伐踉跄,被人绊倒,趴在地上叫嚷:“妈的,一晚上净碰到衰货。”
  刚才只是逗了一女的几句,就跟个臭脾气的小子打了起来,现在又被不长眼的蠢货绊了一跤。
  他正要爬起来,又被踹倒在地,后脖被人扼住。酒鬼顿时酒醒了大半,意识到巷子里竟站着不止三四个人。
  这些人围着他,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除了风声,只有皮革鞋底踩过水泥地发出的声响。
  酒鬼顺着那双皮鞋往上看,只看到一截西裤。身后按住他的人加大了力度,令他无法看清来人的面容。
  “你们是谁?我钱不都还了吗!只、只是还欠一点点。我姐姐有钱,她会帮我还清的!”酒鬼颠三倒四地念道。
  凌晔俯视跪在地上的中年男人,表情淡漠。
  像这种社会底层的垃圾本来不会与李朝星产生任何交集,可他这弟弟执拗地离开家,却又没有保护好自己的能力。
  放任他离开是个错误的选择。
  凌晔曾以为,李朝星是一串异常数据,需要从数据库里抽离。
  但现在他只觉得自己的想法蠢得可笑,竟会默许李朝星留在这个肮脏的地方,甚至连这种垃圾都能伤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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