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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杀手的烦恼(近代现代)——长风佩水

时间:2026-03-31 16:31:45  作者:长风佩水
  正华看了他一眼,然后松开手,把碗筷让给言回鹊。
  “那我去洗澡。”
  “嗯。”
  正华转身走向卧室。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回过头。
  “言回鹊。”
  “嗯?”
  “今天的拔丝地瓜,糖浆的火候刚好,比上次好。”
  言回鹊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我知道,我计时了。”
  正华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言回鹊站在厨房里,手里拿着一个沾满酱汁的盘子,看着正华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圆滚滚的,笨拙的,在走廊的灯光下一晃一晃的。
  他低下头,看了看手里的盘子,盘子上还残留着拔丝地瓜的糖浆痕迹,琥珀色的,亮晶晶的,在灯光下泛着微微的光。
  他用手指刮了一下盘子上残留的糖浆,放进嘴里。
  甜的。
  他笑着摇了摇头,打开水龙头,开始洗碗。
  水声哗哗的,碗碟碰撞的声音清脆而悦耳,厨房里弥漫着地锅鸡和拔丝地瓜的余香,窗外是城市的夜景,万家灯火,星星点点。
  言回鹊站在水槽前,穿着一件高定衬衫和一条印着粉色小猪的围裙,认真地洗着每一个碗。
  他的动作很仔细,每一个盘子都要正反两面都冲一遍,每一个碗都要用海绵擦三遍,一遍洗洁精,两遍清水。
  因为他知道,正华对餐具的清洁度有要求,正华说过,“盘子洗不干净,会影响下一道菜的味道”。
  言回鹊把最后一个碗放进消毒柜,关上柜门,擦干手,脱下围裙,挂在冰箱旁边的挂钩上。
  他走出厨房,经过客厅,经过书房,经过衣帽间,来到主卧的门口。
  门开着,卫生间的灯亮着,水声从里面传出来——正华在洗澡。
  言回鹊站在门口,听着水声。他想了想,没有进去,而是走到床边,坐下来,拿起床头柜上的那本美食杂志,翻到“拔丝地瓜”那一页。
  页面的边角被正华折了一个小小的三角形——那是正华做标记的方式,不夹书签,不贴便签,只是把页角折一下,小小的、整齐的三角形。
  言回鹊用拇指摩挲着那个折角,嘴角翘了起来。
  水声停了,卫生间的门打开,一股热气涌出来,带着沐浴露的香味,不是正华自己买的那个三块钱的香皂,是言回鹊给他换的法国进口沐浴露,味道是淡淡的雪松和柑橘。
  正华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色T恤和一条灰色的运动短裤,头发湿漉漉的,碎发搭在额前,水珠从发梢滴下来,落在T恤的领口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水痕。
  他的脸被热水蒸得微微泛红,圆润的脸颊上透出两团健康的、像苹果一样的粉色。
  他的眼睛比平时亮了一点,大概是因为热水的刺激,瞳孔微微收缩,虹膜的颜色从深褐色变成了浅褐色,在灯光下有一种温润的、像被水洗过的琥珀一样的光泽。
  言回鹊看着他,喉结滚动了一下。
  “过来。”他说,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正华走过去,在床边坐下来。他的身体还带着沐浴后的热气,暖烘烘的,像一块刚从烤箱里拿出来的面包。
  言回鹊拿起床头柜上的吹风机,插上电源,调到中档。
  “我帮你吹头发。”
  “不——”
  “夫夫义务。”
  正华沉默了一秒,然后转过身,背对着言回鹊。
  言回鹊的手指插进正华的头发里,一缕一缕地拨开,让热风均匀地吹到每一寸头皮上。正华的头发很软——和他人不一样,人是有棱角的、坚硬的、刀枪不入的,但头发是软的,细的,像婴儿的胎毛。
  言回鹊的手指在正华的头发里慢慢地移动,动作轻柔得像是在抚摸一只怕被吓跑的猫。
  正华的身体慢慢放松了,他的肩膀微微下沉,呼吸变得更深更慢,头不自觉地往后仰了一点,靠在了言回鹊的手掌上。
  言回鹊感觉到了那个重量——不重,但他觉得自己的手心在发烫。
  吹了大概十分钟,头发干了,言回鹊关掉吹风机,把手指从正华的头发里抽出来。
  正华睁开眼睛,他刚才差点睡着了,转过头,看着言回鹊。
  “好了?”
  “嗯。”
  正华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又看了看言回鹊。
  “你吹头发的技术也进步了。”
  “是吗?”言回鹊的嘴角翘了起来。
  “嗯,温度控制得刚好,风速也刚好,没有烫到头皮,也没有把头发吹得太干。”
  言回鹊笑了。
  “那你给我打几分?”
  正华想了想。
  “八十五分。”
  “为什么扣了十五分?”
  “因为你吹到左边的时候,风速比右边大了一点,左边比右边蓬松,不对称。”
  言回鹊低头看了看正华的头发——左边确实比右边蓬松了一点点,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下次我注意。”他说。他自己都没发现自己的语气有多有耐心和温柔。
  “嗯。”
  正华翻了个身,躺到床上,把被子拉到胸口,他闭上眼睛,呼吸慢慢变得均匀。
  言回鹊关了灯,躺在他旁边。黑暗中,他听到正华的呼吸声,缓慢的、平稳的、像潮汐一样有节奏的呼吸声。
  他翻了个身,面对着正华的背影。
  月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落在正华的肩膀上,把白色T恤照得微微发亮。
  “正华。”他低声说。
  “嗯?”声音含含糊糊的,半梦半醒。
  “你睡了吗?”
  “快了。”
  言回鹊沉默了一会儿。
  他想说点什么,但不知道该怎么说。他想问“你今天开心吗”,但觉得太肉麻了;他想问“你对我做的饭满意吗”,但觉得太刻意了;他想问“你心里有没有我”,但觉得太不要脸了。
  “今天的拔丝地瓜,”他说,“你真的觉得比上次好?”
  正华没有回答。
  言回鹊等了三秒,以为他睡着了。
  然后正华翻了个身,面对着言回鹊。
  黑暗中,他的眼睛亮亮的,像是两颗被月光照亮的深色玻璃珠。
  “好很多,”他说。“上次的糖浆是深琥珀色,苦味明显,这次是浅琥珀色,甜味纯正,没有苦味。而且你这次的地瓜切得大小均匀,炸的时候火候控制得也好,每一块的外壳都是脆的,里面都是软的。”
  他顿了顿。
  “你计时了?”
  “嗯。”
  “多长时间?”
  “糖浆从下锅到关火,四分三十秒。”
  正华沉默了一秒。
  “下次四分十五秒就关火,余温会让糖浆继续加热五到十秒,四分三十秒关火的话,出锅的时候刚好是深琥珀色,会有一点点苦。四分十五秒关火,出锅的时候是浅琥珀色,甜味最纯。”
  言回鹊在黑暗中笑了。
  “好,下次四分十五秒。”
  正华“嗯”了一声,翻过身去,背对着言回鹊。
  “晚安。”他说。
  “晚安。”
  言回鹊闭上眼睛。黑暗中,他听到正华的呼吸声慢慢变得更深、更慢、更有节奏感。
  他睡着了。
  言回鹊睁开眼睛,看着正华的背影。月光下,那个背影圆滚滚的,像一座小小的、温暖的山丘。
  他伸出手,轻轻搭在正华的腰上,正华没有醒,只是在睡梦中无意识地往后挪了挪,贴进了言回鹊的怀里。
  言回鹊的手臂收紧了一点,把正华整个人圈进怀里,他的下巴抵在正华的肩膀上,鼻尖蹭着正华后颈的皮肤。
  洗衣粉的味道、沐浴露的雪松和柑橘的味道、还有——正华自己的味道。
  不是信息素,是一种更本质的、更真实的、像是刚烤好的面包一样的、温暖的、让人想咬一口的味道。
  言回鹊闭上眼睛,嘴角翘了起来。
  他在心里默默地想:明天早上做什么呢?皮蛋瘦肉粥昨天做过了,小笼包太费时间,要不做煎饼果子?正华上次说煎饼果子的酱料甜了一点,这次少放点糖。
  还有,下周的食谱要提前规划一下。
  周一红烧肉,周二糖醋小排,周三地锅鸡,周四麻辣香锅,周五烤肉,周六拔丝地瓜,周日——
  他在心里列了一个长长的清单,每一项都是正华爱吃的。
  列着列着,他发现清单的最后一项,写着三个字:言回鹊。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无声的、温柔的、在黑暗中只有自己能看到的笑。
  原来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把自己也写进了正华的清单里。
  虽然可能排名靠后了点,但他不在乎。
  能在这个人的清单里,就已经够了。
  言回鹊闭上眼睛,在正华温暖的、柔软的、像刚烤好的面包一样的怀抱里,沉入了睡眠。
  第二天早上,正华醒来的时候,言回鹊已经不在床上了。
  身边的位置还有余温,枕头被调整到了一个更舒适的角度——言回鹊大概趁他翻身的时候帮他调整的。床头柜上放着一杯温水和一粒复合维生素,旁边压着一张纸条。
  纸条上的字迹很好看,是那种受过专门训练的、有笔锋有章法的好看。
  “早饭在桌上,煎饼果子,酱料少放了糖,我去开会了,中午想吃什么发消息给我。——言回鹊”
  正华拿起纸条,看了一眼,然后他把纸条折好,放进床头柜的抽屉里——和那个小铁盒放在一起。
  他穿上拖鞋,走出卧室,穿过走廊,来到餐厅。
  餐桌上放着一个保温袋——和陆辞渊那个军绿色的不同,这个是深灰色的,拉链上挂着一个小熊挂件——言回鹊买的,和正华围裙上的那只小猪是同一个系列。
  正华打开保温袋,里面是一个煎饼果子,用烘焙纸包得整整齐齐,切口整齐,能看到里面的薄脆、生菜、火腿和鸡蛋。
  酱料的颜色比上次浅了一点——糖少放了的标志。
  正华咬了一口。
  薄脆很脆,“咔嚓”一声,碎屑掉在烘焙纸上,鸡蛋煎得刚好,蛋白全熟,蛋黄半熟,咬下去的时候金黄色的蛋液缓缓流出来,和酱料混在一起,裹在薄脆和生菜上。
  酱料的甜度刚好,和咸味达到了一个完美的平衡。
  正华咀嚼着,然后他的眼睛亮了。
  他咽下第一口,然后拿出手机,给言回鹊发了一条消息。
  “煎饼果子,九十五分。”
  三秒后,回复来了。
  “为什么扣了五分?”
  “薄脆不够脆,下次做好之后不要把保温袋的拉链拉死,留一条缝,让热气散出去,薄脆就不会被水汽捂软了。”
  “好。”
  又过了三秒。
  “那你给我打九十五分,是因为薄脆扣了五分?”
  正华想了想,打字。
  “不是,薄脆扣三分。还有两分扣在——”
  他顿了顿,把打好的字删掉,重新打。
  “还有两分扣在你没陪我吃早饭。”
  发送。
  对面沉默了大概十秒,那十秒里,正华吃完了剩下的煎饼果子,把烘焙纸折好,放进垃圾桶,然后拿起水杯,把温水和复合维生素一起吞下去。
  手机响了,正华拿起来一看。
  言回鹊发了一张照片。是他的会议桌,上面摆着一杯咖啡、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摞文件。照片的角落里,能看到言回鹊的手——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简约的银色婚戒的手。
  照片下面是一行字:
  “开完会就回来。中午想吃什么?”
  正华看着那张照片,看了三秒。然后他打字:
  “西红柿炒鸡蛋盖饭,你做的。”
  “好。”
  正华把手机放下,走到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食材。
  他从冷冻室里拿出一块五花肉,放在冷藏室里解冻——晚上想做红烧肉。
  然后他从蔬菜格里拿出几个西红柿和几个鸡蛋,放在中岛上——言回鹊中午回来做西红柿炒鸡蛋盖饭用的。
  他做完这一切,回到卧室,换衣服。
  今天穿的是一件新T恤——言回鹊上周让人送来的,不是深灰色的,是一件浅蓝色的,圆领,纯棉,面料比他自己买的那些柔软得多。
  下面是一条黑色的工装裤——也是新的,尺码比之前的大了一号,因为他又胖了。
  他站在穿衣镜前,看了看自己。
  浅蓝色的T恤,黑色的工装裤,圆润的脸,微微隆起的肚子,粗壮的大腿,圆滚滚的脚踝。
  和言回鹊挂在对面衣帽间里的那些高定衬衫、羊绒大衣、手工皮鞋比起来,他穿得像一个刚入职场的实习生。
  但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不羡慕,不自卑,不在意。
  他拿起床头柜上的小铁盒,打开,把昨晚言回鹊写的那张纸条放进去,纸条叠得整整齐齐,和结婚证并排放在一起。
  铁盒里已经有四张纸条了——言回鹊每天早上都会留一张,内容大同小异:“早饭在桌上”、“我去开会了”、“中午想吃什么”、“晚上想吃什么”、“今天降温多穿一件”——
  正华每次都会把纸条折好,放进铁盒里。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只是觉得……扔了浪费纸。
  正华合上铁盒,放进抽屉里,然后走出卧室,换鞋,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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