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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 with the Wind(魔戒同人)——未知

时间:2022-01-22 10:56:23  作者:未知

 

 
分级: 限制级(R)
警告: 无警示内容 
配对: Aragorn x Legolas
注释: 基本是原背景设定,但会结合使用某作品的部分设定——为了不剧透,作品名暂时保密,会在写出相关段落之后再公布=w=;以及HE保证。
 
 
第一章
 
男人已经注意角落里的那个俊美青年很久了。
蜡烛和壁炉的火仿佛连空气中弥漫的酒味都要点燃,摇曳着昏黄和黑影的分界线。人声鼎沸、狭窄拥挤的厅堂里,那个角落安静宽敞得诡异。
青年端端正正地坐在嘎吱作响的简陋椅子上,眼睛盯着老板啪一声放在黑得发亮的桌子上的那杯麦酒,微微低头前倾,白皙的侧脸从兜帽的遮掩下露出来——还包括下巴到脖子的优美弧线。一样半露出来的还有从肩上滑落的长长金发,男人猜测,触感一定柔软光滑得像从遥远东方传来的丝绸。
落在青年身上的视线有许多道,不过男人觉得自己的目的较为与众不同;至少动机是纯洁的——好吧,他承认,最初会多看几眼,那副远超常人的美好容貌的确是重要原因之一。
在这么一个偏僻小镇,在这么一个满是粗人的酒馆,突然走进一个像是刚被第一流的艺术家倾尽心血雕刻出来的大理石像的人,效果不啻黑暗中闯入了一个发光体。
但“远超常人”才是他的关键。
男人确信自己见过许多长相出众的人类,包括宫殿里的那些衣着华美的王公贵族,但没有一个比得上这个简简单单地披着灰色斗篷的青年。光是那双仿佛不沾一丝凡俗之气的眼睛,就不是在生老病死中打滚的人类能拥有的。
恰巧,他熟知那么一类人:他们不会生病,也不会变老,隐居在尘世之外,受神明的青睐。
不,不能称之为“人”;他们是精灵。
虽然还没有看到那标志性的尖耳朵,但他几乎百分之百地肯定:这一定是一个精灵。
 
这可是件稀罕事。
他所知道的几个仅存的精灵聚居地,都远在西方和北方;这个精灵怎么会跑到刚铎南部这个边境小镇来?这儿一直是混乱和争斗占据的地方,哈拉德人和坎德人对南刚铎垂涎三尺,几乎每个月一次小骚扰、三个月一次大袭扰。而精灵对人类之间的纷争从来不闻不问——除非涉及到与黑暗大敌的战争。
难道魔多又有了什么新动静?
不,身在前线的自己应当知情。
但不管怎么说,除了经常接触外界的林谷之外,别处的精灵假如到人类世界中,总是会出现各种文化差异造成的误会和笑话——有时甚至是危险。哪怕精灵的身体素质远比人类强得多,头脑聪明,也绝不会主动惹麻烦,独身进入人类国度仍然不是一件稳妥的事。
经验丰富、熟知人类风俗,还是懵懂大胆、没考虑过就跑出来?
答案从那张对着麦酒跃跃欲试的脸就能看出来了。
话说回来,这是哪个地方的精灵?
虽然精灵们系出同源,但长期分隔居住——这儿说的长期可是几千年——他们演化出的文明也有所不同。单是从衣着打扮就能明显地区分。眼前这个精灵的衣服被严严实实地包裹在斗篷之下,偶尔稍稍伸手,也只看得到皓白的手腕。
真是遗憾,假如让他看看斗篷下的衣服,只消一眼,他就能分辨出来了。
不过肯定不是林谷;瑞文戴尔很小,居民也不多,而且少有变化,他虽然不能叫出每个名字,但至少脸熟。
 
正胡思乱想着,那个精灵有了动作:端起酒杯来,轻轻抿了一小口,皱了皱眉头,又灌下一大口。仿佛终于确认这玩意儿一点也不好喝,他嫌弃地放下酒杯,摇摇头。
男人忍俊不禁:和精灵们精酿的美酒相比,乡下随意粗制的麦酒当然没法入口。
这时候,精灵忽然抬起头,四处打量起来。在四目即将相接之前,男人赶忙收回视线,压了压自己的兜帽,假装专心地抽自己的烟斗。
用余光,他看到精灵就这么认认真真地观察了很久,仿佛这酒馆里所有人的动作神态语言,都有莫大的学问和趣味。
一个光头大汉似乎引起了精灵的额外注意。大汉一只手臂搭在木头吧台上,声音粗得几乎盖过了周围三四米内的所有声音。他手里抛接着两三枚铜币,正跟老板讨价还价。
“老伙计!我光顾了这么多次,你就连这点便宜都不肯让?”
一边说着,大汉故意似的将粗大的臂膀往前比了比。
老板板着脸,不吃这一套:“小子,上回你想赊账,最后的结果还记得吧?如果还想再被打一顿,尽管耍赖。”
“……别这么绝情嘛,我今天是真的只有这一点钱了,哪怕提着我的脚倒过来抖十下,也抖不出一枚了。明天,明天我一定还上,行不?”
“自己滚到后厨去洗盘子,要是打碎一个,欠款翻倍。”
大汉灰溜溜地进了厨房。
这一幕有些滑稽,不过称不上特别,精灵却看得相当专注,甚至一边看一边歪着头,皱着眉,仿佛在思考什么。
 
忽然,精灵站起身来,走向吧台。
不光是一直观察他的男人,聊天的、争吵的、赌牌的,许多目光齐刷刷地聚到一起,连嘈杂声都立刻降了一半。
“老板,”精灵吐出有些生疏的通用语,“我没有钱。”
嘈杂声又降了一半。酒客们再不掩饰,光明正大地盯着精灵。
“我也可以用洗盘子补偿吗?”稍稍思考一会儿,精灵问。
老板隔了一会儿才把下巴合上,清了清喉咙,怀疑地问:“你没钱?”
要他去想象这个举手投足都出众的俊美青年身无分文,是相当困难的事。不说别的,从对方干干净净的脸孔来看,这就不是普通人——普通人哪能天天清洁自己?他甚至怀疑这是某种陷阱,或者富家少爷打发时间玩的小游戏。
精灵诚恳地、略带歉意地摇头。
老板狐疑地再次打量对方,在吧台的烛光下发现了一些和最初的感觉不一样的地方。比如这件灰色斗篷,乍看没什么,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原本的颜色更深,是盥洗多次褪色才会变成这样;佐证就是手肘常常搭着的部位已经被磨地透薄。
他推开吧台的半身门,走出去,将视线落到对方的脚上。这是一双灰扑扑的鞋子,既不贵重也不特别。最后,他抬起头,看看对方如梦似幻的容貌。
“今天已经多了个洗盘子的,再多一个纯属浪费,”一道冷笑从他脸上略过,而后被假装出的不耐烦盖过,“你自己说说,你还能干点什么?”
精灵张了张嘴,又为难地闭上。
老板更加嫌弃了:“算了,也就是我好心。我给你介绍一份工作,让你不仅还清今天的帐,还能多赚一些。也不指望你感谢我,当我自己做好事了。”
有一瞬间,看着精灵那副仿佛不知人间险恶的表情,所有人都以为他会立刻答应下来。有人甚至想出声劝阻了。而精灵开口说的是——
“什么工作?”
“你想象不到的好差使。莱斯利男爵缺一个侍从,依我看,只要你用点心,肯定能选上。”
“侍从?”精灵只稍微犹豫一下,就点了头。
 
如果眼睛能掉下来,男人觉得自己的眼珠一定已经滚到找不着的角落去了。
最开始,他担心不了解人类险恶的精灵受骗上当,迷迷糊糊被卖掉;但听到老板用侍从的工作引诱之后,他就放了心;他相信一个精灵跑到这种地方来,不是身负重任,就是游山玩水;无论是哪一种,一份长期工作都会碍手碍脚。
谁知道这精灵竟然答应了!
他是缺钱缺疯了吗?
或者——他的目的跟他一样?他是故意咬下鱼钩的?
男人抽了一口被遗忘许久的烟,按捺住心中的疑虑和不安。姑且再观察看看。
 
“等等!”
一个女孩子忽然站了起来。
用“女孩子”来形容她,或许镇上许多人都会发笑。这个年轻女性的身量有精灵的三倍那么大——这里说的不是身高。她走起路来,仿佛一座小山丘在移动,连旁边的桌子都会随之震动。当她朝吧台走过去的时候,老板的脸色瞬间就黑了一倍。
胖女孩脸颊红扑扑地朝精灵羞怯地看了一眼,转向老板的脸立刻变得凶神恶煞起来。
“你这个不安好心的老家伙!用介绍工作的名义,还不知道会做什么呢!我怎么没听说莱斯利男爵要找侍从?”
老板发怒了;要是别的女人敢这么说话,他早就仗着武力把对方扔出去了——他可不吃什么贵族老爷的绅士风度那一套!但对这人,却没法这么干:他扔不动。
碍事的死肥猪!他心里大骂。
“村口贴了告示,难道你没看见?”他眉毛倒竖,“哼,我倒是忘了,你根本不识字。”
胖女孩立刻涨红了脸;这不是因为羞怯。明明大多数人都不识字,但这不妨碍他们一齐发出哄笑;慑于她耿直的性格和强大的“武力”,他们不敢当面取笑她,但趁着人多的时候,躲在人群中大肆嘲笑,是多么安全而又爽快的事呀!
女孩无话可说,只得转向俊美的青年,失落但郑重地说:“请你一定要小心,他不是什么好人!”
精灵蔚蓝如天空一样的眼睛温柔地看着她。他伸出双臂,牵起对方的手,用掌心轻轻摩挲她的手背。
“谢谢你,美丽可爱的女孩。”
女孩的脸像是要蒸熟了一样;原先那些嘲笑她的人,一个个神色诡异地看着这意想不到的一幕。
这不包括那个熟知精灵的男人。
因大动作而掀开的斗篷开襟之下,精灵的衣服已经暴露在他面前。这是一套便于行动的猎衣,质地平平无奇,颜色呈接近浓黑的灰蓝,唯一不同的只是在人类社会不太常见的款式;特别是前襟上不太显眼的纹饰,相当有精灵风格。
但男人的眉头依旧没有解开。
瑞文戴尔、洛丝萝林、幽暗密林、灰港?都不是。
这不是他所知的任何一个精灵领地的款式。
 
 
第二章
 
“你好。”
他压低声音,以免引起别人的注意。一个灰扑扑的游侠嘴里冒出异国的神秘语言,这不利于隐藏身份。
“我的精灵朋友,不知你来自何方?”
他用的是辛达语。精灵和人类隔绝已久,在刚铎大部分地区,精灵甚至已经成为一个美丽神秘的传说,在人类世界中出现一个能说精灵语言的人,几率比雷劈中还低。他确定这一定能引起这个精灵的注意;假如运气好,说不定还能产生亲切感,拉近点关系。
果然,俊美青年诧异地抬起头,用蓝色的眼睛静静盯着他,但没有说话。
“我没有恶意。”他只得补充,带着尽量真诚的表情。
“你刚刚说的是什么?你懂得林达的语言?”
这下轮到人类意外了。对方说的的确是辛达语,但发音方式与他学到的大不一样,甚至语法都有异变;所幸总的来说并不影响交流。至于“林达”这个词,他有一点模糊的记忆:它几乎跟太阳和月亮一样老了,意思是“歌咏者”;很早以前,帖勒瑞精灵以其自称。如果不是曾经在捉迷藏的时候不小心把自己关到藏书室,在故纸堆里东翻西看打发时间,他现在恐怕会一头雾水。
难道这是一个年纪超过他想象的古老精灵?人类不着痕迹地打量对方;他知道精灵的长相和年龄无关,但把这个眼睛干净澄澈的青年和几千年沧桑划等号,的确有些难。
“我有幸在伊姆拉缀斯生活过一段时间,获得爱隆领主的教导。”
“哦?伊姆拉缀斯……”
从对方无动于衷的表情上,人类得不到自己预料到的反应。对方要不就是从没听说过伊姆拉缀斯和爱隆,要不就是历经太多世事,对许多事情已经见惯不怪。思及此,人类的神态变得越发庄重。
“请容我介绍自己……”
“我知道,大步佬先生。我听到他们这么叫你。”
好吧,精灵的尖耳朵。
“现在您知道我的名字了;不知我有没有荣幸知道您的?”
精灵略显迟疑:“莱戈拉斯。”
“一个好听的名字。”
“好听?为什么?”
这可把大步佬难住了:“‘绿叶’听起来就很美,不是么?”
莱戈拉斯露出思考的表情:“‘绿叶’……是呀,原来是绿叶。”
大步佬听出了不同:在对方的语言——姑且称为林达语——之中,“绿叶”的读音(大概还有拼写)与普遍使用的辛达语有所不同;难怪他没有把两者联系在一起。
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个精灵用林达语,却有一个辛达语名字?
但大步佬很快释然。正像自己用了一个外号一样,“莱戈拉斯”很可能也不是对方的真名;也许只是听说过,随手拿来使用而已。
显然他们的关系还不足以深入讨论这个问题。大步佬暂停这话题;是时候把他这次搭话的目的搬上台面了。
“请听我说,我有可靠的消息表明,这个老板是个人贩子。”他压着声音,“有人专门从北方诱骗人口,带到这里交给他。不只是外地,最近这附近也出现了失踪人口,都是漂亮的少年少女。”
“哦。”
就只有“哦”?
“您好像并不感到意外。”
“这个人的表情令我很不舒服。我在许多自私卑劣的小人的脸上看见过。”
大步佬不由得再一次仔细地打量对方。这真是一个奇怪的精灵:他有同族人常见的那种单纯,但绝不天真。
“那您为什么要答应他的工作?”
“我缺……对,是叫做‘钱’。听说在人类社会,没有这个东西会寸步难行。”
“哪怕搭上您自己?!”
“怎么会搭上我?”莱戈拉斯奇怪地说,“如果他真要对我做什么,揍他一顿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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