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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月侦探局(玄幻灵异)——柳归青

时间:2026-02-10 14:30:52  作者:柳归青
  柳春风垂下头,委屈地踢着路边的小石子。
  啊?
  白鹭第九千九百九十九次想问他的小主子“何出此言”,又怕他说出更多自己听不懂的话来,索性只是温柔的看着他,以示安慰。
  “是不是你早就想离开我,像你大哥一样去做大事?我知道的。”柳春风失落地自问自答,眼角潮湿,染上了桃花之色。
  想!做梦都想!
  “阿双的任务只有一个,保护主子周全,阿双永远都听主子的,不会离开主子。”
  这话是白鸥与白鹭还是羽翼未丰的小雏鸟时,太后让他们记住的话。
  “不信,”柳春风口中说着不信,眸子却亮了些,“若是真的,那你也带朵花,好朋友要做什么都做什么?你挑一支吧!”
  白鹭无奈,只得在那些花枝子里面捡出一支花朵最少的,递给柳春风时,还颇有心机地又抖落了两朵,随后低下头,顺从地让小主人将那支桃花簪在了他的发髻上。簪好后,柳春风向后撤了两步,瞧了瞧,满意地点点头,又将自己别着两朵茉莉的脑袋凑过去让白鹭欣赏:“你的也好看,可没我的香。”
  主仆二人,一前一后,自由自在,穿过一条条街巷。
  三月的悬州,浮云淡淡,晴风荡漾。春已归来,美人头上,袅袅春幡。
  “主子,宫里有不少桃树,你为何还要从花市买?”
  “嗯..因为..”柳春风一抬脚越过一个小水洼,昨夜下了雨,路面未干,一地芳尘,如同胭脂点点,“宫墙那么高,蜂蝶飞不尽,春风吹不过,那些花无缘地开,又无故地落,我瞧他们伤心。”
  “哦。”
  “对了,阿双,百叶缃种子你可找到了?
  “还没..”
  你一句,我一句,不知不觉柳春风红尘一日游的终点站——仰观书局近在咫尺。书局名字“仰观”①取自《兰亭序》,用王羲之的遒美行书挥洒在一块大大的招牌之上,春风拂过,白底黑字的木牌在两树摇摆的柳丝中若隐若现。
  “柳兄!”
  老远望见柳春风,书局门口那尊摆着格斗姿态的兵马俑忽地直起身,使劲挥手,笑得不见了眼睛,将刚要进店的一对小娘子吓得花容失色,尖叫着“鬼呀”掉头跑开了。
  这位浑身刷了彩漆、扮做兵马俑的少年,正是仰观书店的掌柜——沈侠。
  沈侠,本名沈万书,是老掌柜沈敬贤的独苗。沈家世代经营书局却从未出过一个金榜题名的正经八百读书人。沈家人急了一代又一代,奈何就是生不出个能把板凳坐热的读书材料。
  终于,天公开眼,在一个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的夜晚,伴随着一声啼哭,一个男婴呱呱坠地。在沈敬贤和夫人吴照眼中,这可不是一般的婴孩,这是个在抓周时候抓了本书的准状元。看到儿子爬向那本书的时候,仰观书局第十一代掌柜人沈敬贤再次燃起了光耀门楣的信心。
  老子望子成龙,儿子也争气。沈侠小小年纪就特别喜欢读书,不用父母催促,整日里手不释卷。沈掌柜和沈夫人看着儿子日夜苦读的背影,心疼坏了,又是杀鱼,又是宰鸡,天天给他补身体,补得儿子鼻血直流,却不知道儿子如饥似渴在读的书名叫《五鼠闹东京》。
  沈侠十五岁时,沈掌柜打通了这辈子能找到的所有人脉关系,将沈侠送进了文明天下的桂山书院。入学那天,沈掌柜率全族老少一百零七口,浩浩荡荡,将儿子送到了十里之遥的桂山脚下。山下石柱上凿着一幅楹联:
  上联曰:笃学躬行 顶立天地。
  下联曰:起落祸福 只问苍生
  横批曰:十年一剑
  沈老头儿叉着腰站于巍峨的山门之下,却生出了挺立宇宙之巅的错觉。他念着楹联上的字,瞬时老泪纵横。他深信儿子终有一日会利刃出鞘,大杀四方,让曾经瞧不起沈家的寸光鼠辈们都乖乖承认自己眼瞎。
  就这样,在组族人的目送下,沈少爷草草结束了不知愁滋味的少年时光。
  从桂山回来,沈敬贤摆了几十桌酒席大宴宾客,准备昏天黑地吃他个七天七夜。
  哪曾想,第七天,酒席的碗筷还未洗刷干净,桂山书院的信就寄到了,信中大概是说:沈侠七天破了九条院规,超越二百年前一个九天破了七条院规的前辈,成为了桂山书院新一代里程碑人物,顺便通知沈掌柜,速速将他的掌中宝领回家。
  信最下边还附上了一个清单,列着沈少爷令人叹为观止九条罪状:
  不勤
  不诚
  酗酒
  不惜餐饭
  教唆同窗
  殴打同窗
  撰写淫词艳曲
  辱骂圣贤
  不敬山掌
  太丢人了。太丢人了。
  在儿子被书院退货后,沈敬贤精心准备了接风宴——男女老少混合三重揍。在他爹、她娘、她外婆发泄完毕之后,沈侠捂着脑袋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罪魁祸首是一瓶酒。
  在沈侠度过了尊敬师长,友爱同窗的六日美好时光之后,第七日,一王姓同窗拜托他从山下回来时给自己带一瓶赏心楼的“翠叶儿红”。自幼在父母看管下滴酒不曾沾的沈侠也想尝尝这名字动听的“翠叶儿红”什么滋味,于是,他顺便给自己也买了一瓶。半路上,沈侠忍不住尝了几口,哪知这酒劲头十足,之所以取名“翠叶儿红”,就是说绿的也能给喝红了。
  好巧不巧,在上山的路上,醉得歪七扭八的沈侠正好撞见了桂山书院的山掌——宋俊。
  不敢说这宋山掌是这天底下最博学的,但一定是最体面的。未及而立的宋俊出身显赫,世代书香,家里除了那个拿不出手的侄子宋清欢,其他都是人中龙凤。他人又生得俊朗端正,就像仰观书局里装帧印刷最精美的《诗经》,从里到外都无可挑剔,又凭着一骑绝尘的学识与家世,不知有多少粉黛红颜为之倾倒。
  鉴于此,谁敢想,梳着纹丝不乱的发髻、穿着一尘不染的院袍、迈着仙人般翩然步伐的宋山掌竟有一日会被一个浑身酒气、面红耳赤的书院新生一把揪住衣襟,非要和他结义金兰,最后还将一肚子的酱肘子、焙腰子、杏脯、枣糕、莲子羹昂咕啷一股脑地全吐在了宋山掌的衣襟里。
  这遭遇的可怕程度大大超过了宋山掌的心理承受范围,他用尽了毕生修为才未尖叫着掐死面前这个小混蛋,若他真是仙人,恐怕已经在惧愤交加中魂飞魄散了。
  “你..你这后生,圣贤书读到哪里去了?!”
  “嘿嘿,狗肚子里,汪!汪!”
  看着这史诗级的大场面,围观的学子们谁也不敢靠近,就像书店里摆着一本《论语》与《花间道侣》的合订本,即便再好奇,恐怕众人也只敢围观,不敢去买。
  吐完了,沈侠就舒服了,回到寝室,倒头就睡,醒来后精神倍儿爽。他准备去找先生认个错,想来懒惰也不是什么大罪过,大不了扛把扫帚将山路上的落叶清扫清扫。
  可怜的沈少爷全然不知自己已身处危境,山雨欲来风满楼。
  沈侠以为的批评教育,实则是三堂会审。宋山掌病休,委托三个白胡子老头代劳。
  正当沈侠下了决心要为朋友两肋插刀,说什么也不能将好兄弟卖了时,他那王姓同窗早已为他量身定做了三顶帽子。
  第一顶,教唆自己饮酒。
  第二顶,教唆不成,殴打自己。
  第三顶,告发沈侠给一枝春的歌妓写香艳露骨的曲子词。
  好汉做事好汉当,沈侠潇洒地认下了第三项罪状,至于前两项,同窗鼻青脸肿、肿成猪头的模样显然比沈侠苍白的辩解更具说服力。
  七天的书院之行,沈侠也没交到什么朋友,可他又觉多少得发表些感想才不虚此行,于是,他收拾好行李铺盖后,对王姓同窗说道:“兄弟,佩服,你对自己下手可真狠呐!”
  此事之后,街坊、亲戚都以为沈家小少爷这下彻底毁了。少年人的自尊如同脆玉,这会儿,恐怕已经碎成了渣子,没脸见人了。
  可事实证明,少年也分人,有人自尊心就比金刚钻还皮实。事实还证明,只要脸皮够厚,不好意思的就只能是那些街坊、亲戚。
  沈侠搬个马扎,往自家书局门口一坐,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摇着蒲扇,坦然而愉快地开始了自己的职业书贩子生涯。
  出乎沈敬贤的意料,这个把他老脸丢干净的不肖子竟将半死不活的仰观书局打理得有声有色。他花样百出,月初买书赠画本,月底买画本赠美人图,还亲自出马,扮成小说中的人物站在门口招揽生意,上午挎把刀装关二爷,下午又插枝花冒充貂蝉,众人哪见过这种野路子书局?一传十,十传百,半个悬州城都来瞧热闹。
  如此倒腾了半年不到,书店的利润就翻了番,沈敬贤索性退居二线数银票,把书店的经营管理全权交给了儿子。
  赚了银子,升了职,有了底气,小沈掌柜决心大干一场。
  头一年,他把什么书都印、不亏本就成的仰观书局捣鼓成了京城首家“小说画本专营书局”,四书五经之类的老古董通通拿去烧火做饭,店中只售武侠、传奇、志怪。
  第二年,为了解决一书难求问题,沈侠购进了最新的雕印设备,用他原话就是“国子监使啥咱使啥”②。
  第三年,又出现了新问题,客源有了,设备升级了,可上哪找那么多小说画本的故事底本呢?
  一日,书店打烊后,沈侠独自一人坐在书局的后院里,摇着蒲扇,心想,我一个桂山书院出来的——甭管怎么出来的,又读了那么些书——也甭管是什么书,我就不信我解决不了一个底本问题。
  当晚,他点烛,焚香,提笔,蘸墨,在铺好的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下六个字:
  江湖魔人实录
  笔杆一咬,眉头一皱,又在书名下添了仨字:
  鹅少爷
  沈侠胸怀广,脸皮厚,这世上能给他留下心理阴影的,除了他爹和宋俊以外,就只有那只小时候差点拧断他命根子的大白鹅了。
  书名有了,笔名有了,开到浮玉山巅的脑洞更是枕戈待旦。万事俱备,过了不到半个月,这本《江湖魔人实录》就大功告成。
  从写完到发行,又过了一个月。这段时间里,沈侠请来了悬州最好的雕镂师傅和装帧师傅,又请来了最有名的版画师③,为小说专门绘制了插画。
  就这样,功夫不负有心人,《江湖魔人实录》半晌售罄,鹅少爷的名声也在悬州城里一炮打响,收获了第一批拥趸,其中,便有柳春风。
 
 
第22章 【短篇】沈侠小传(下)
  鹅少爷的拥趸虽多,可大多半只是来消遣的,像柳春风这么真情实感风雨无阻追书的,实属凤毛麟角。这俩人,一个敢编,一个敢信,一来二去,混成了朋友。
  二人打了招呼后,柳春风像往常一样,在一排排书架子中找了个空档,看画本去了,沈掌柜则回到门口继续装他的兵马俑。
  被柳春风拿在手中的画本叫《桂山灵兽谱》,是鹅少爷的最新力作,书里的妖怪头子化作人形后,柳春风越看越觉得哪里见过:“这个桂山老妖看着有些眼熟,阿双,你觉不觉得?”
  正津津有味翻着《英台复仇记》的白鹭扭头往柳春风指向的图画瞧去。
  呵! 这还用问,宋清欢他四叔父宋俊呗!那衣着姿态,那眉眼神情,可谓活灵活现,除了身后多出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嘴上却说道:“主子,阿双认不出这是谁。”
  “是么?我怎么觉得他和宋..算了,桂山上的人十有八九都这模样,可能是我..”
  正琢磨着,柳春风觉得后背被人戳了一下,回头一看,是沈侠。沈侠用口型对柳春风说了句“跟我来”,把柳春风带到了书局楼梯下的无人处,从袖中摸出了一本皱巴巴的小画本,神秘兮兮地吐出俩字:“俏货。”
  柳春风不明所以地接过书,见脏兮兮的书皮上印着四个字“屈子离骚”:“带图的离骚么?我还真没见过。诶?你这里不是早就不卖这类经史诗词了么?怎么又..”话未说完,柳春风就瞪大了眼睛,那掩人耳目的假封皮之下,春色盎然。
  画本从头到尾连个字都没有,通篇就是一男一女变着花样地纠缠。那男的,身着蓝色道袍,看样子是个道士,那女的,红的绿的衣裳散落一地。
  “这......这是什么?”柳春风的双颊唰地红了,一直红到耳根,连握着书的手心都觉得发烫。
  “没见过?这叫春宫图,书名好像叫什么《花间道侣》,不重要,封皮上没图,我直接撕了,换了张假的。”说着,沈侠一挑眉,丢给柳春风了一个“刺不刺激”的眼神。
  “我不爱看这种..这种不正经的东西,还是还给你吧!”柳春风担心自己违背“非礼勿视”的君子戒律、滑向不正经的深渊,便忍着好奇要把书塞回沈侠的袖中。
  “不正经?谁说的?正经人才爱看,食色性也,除非你不是正经人。”沈侠义正言辞地反驳,不由分说地将话本“啪”地拍回柳春风手中,“拿着!好不容易弄来的,刚看完我就给你带来了。”
  柳春风摸着那皱巴巴、卷了边儿的小画本,心想,刚看完就这样了?那一页少说也得钻研个百八十遍吧?
  “这是你书局印的新书?”柳春风试图转移话题。
  “怎么可能,印这个,沈老头非打死我。城西头元元书局印的,官府抓得紧,不敢多印,就二十来本,我托人弄了一本。你瞧瞧,这雕印质量,这画工,简直是极品,我们书局都够呛印得出。瞧见这道姑腰上拴的累金铃铛没有?画工,雕工,有一个跟不上,也印不出这么复杂的花样来,单看图就能听着响儿似的。你再看她被这憨头道士撞得迷迷瞪瞪的,眼里噙着水儿,那媚劲儿,看得我心头直痒痒。依我看,这画工水平可不得了,我怀疑是哪个大画师用假名字接的活儿,保不齐就是你们宫里画院的画学。还有,你看你看,道士那玩意儿……哟!柳兄!你脸怎么了?!”沈侠光顾着发表他的行家见解,一抬头,看见柳春风的脸红成了熟透的桃子,吓了一跳,反应过来后,他长“哦”一声:“打扰了,你慢慢看。”
  说完,善解人意地留下书,消失了。
  从仰观书局到长泽宫的路上,柳春风将那本披着离骚皮的《花间道侣》死死捏在手中,生怕被白鹭觉察出异样。回宫后,他先是将书压到枕头底下,想了想,不行,都知道我不好读书,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接着,又将书藏到了门口的大鱼缸底下,想了想,还是不行,哪日刮大风给吹出来,岂不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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