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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法莫斯一如既往的在彩色玻璃下说着假话。
就没有什么开心的事情么,让我再看点值得怀念的事吧,路易斯站在梦里的教会里,不讲道理的命令自己。
好呀,另一位长发的路易斯点了点头,拉着他的手一路跑进乔治的小酒馆,大喊,我明天要出发了!
酒馆寂静了一秒,又人声鼎沸,熟悉的和不熟悉的人都跑来开心的笑着,仓促的,集合众人之力置办起来的篝火,人们的脸庞映着橘红色的火光,在早春的夜晚里手拉手跳舞,乔治的小女儿咳嗽好了不少,穿着厚实的衣服也跑了出来。
海妖,居民,光明学徒和游侠,还有站在自己半步后的恶魔,牵着自己的手也走在方阵里,说着火焰馅饼的事情。
‘可那不就是披萨嘛,’路易斯好笑着反驳,‘我都知道了。’
‘呀,那你还愿意跟我去吗?’林雀笑得洒脱,‘一起走很远的路吃披萨。’
‘也可以啦,’路易斯的眼睛映着火光,‘那你可以跟我一起去其他我想去的地方吗?’
‘也可以啦,’林雀蔫坏的笑着,学路易斯的腔调说话,‘■■■■■■’
后半句话消逝在远去的篝火中。
再来一次,路易斯扭头对着长发的自己说,再来一次。
好啊,长发的路易斯说,拉着路易斯的手又一次飞奔起来,道路的尽头又是一间乔治的小酒馆。
他大喊,我明天要出发了!
然后又一次。
又一次。
路易斯不知道自己在这重复的梦里过了多少天,直到他自己把自己哄得开心了一点,然后他出现在云端上,看见长发的路易斯穿着复杂繁琐的服饰。
被人从身后一把推了下去。
“...?”路易斯从高空坠落中醒来,一蹬腿,踹倒了窝在另一头枕头山里的阿莫尔。
阿莫尔平白无故的被踹了一脚也没什么反应,他还在看那本红皮小说,竟是些路易斯看不懂的字。
路易斯没再睡过去,他感觉胃里烧的慌,喉咙也是,他睁着失焦的双眼,尽管看不清楚,还是在盯着阿莫尔的方向发呆,头发胡乱的粘在脸和嘴边。
阿莫尔抬眼,看他没立刻再把自己埋起来睡,从黑暗里拿出来一杯水,懒得起身,便用尾巴递了过去,“喏。”
可能是睡得实在是有点久了,路易斯觉得自己的胳膊腿都不是自己的了,扭动了好半天才重新掌控住自己的身体,接过了水。
好不容易来一次地狱结果就在屋子里睡过去了,路易斯坐起身来,有些恍惚,起来的那一瞬间头晕眼花,差点没栽倒地上。
“......”恶魔递过去一个眼神,也没考虑路易斯看不看得见的问题。
路易斯艰难的蹭到阿莫尔身边蹲下,说,“我有一个想法。”
“......”恶魔拧眉,他觉得这个开场白伴随的都不是什么正常的东西。
“我要去首都见国王。”路易斯的眼睛重新燃起那坚定和别的什么东西,“这个国家,不,这片大陆,或者是这个世界,没有名字也没关系,谁在一开始都没有名字,这很正常,星星在一开始就叫星星吗,太阳一开始就叫太阳吗?不见得吧,我在遇见法莫斯之前也不叫路易斯,名字,都是人给的。”
恶魔没说话,他看着路易斯,透过遥远的空间和时间,眼前的人又一次蹲在他面前。
而自己,醉生梦死的睡着。
“所以这一切都不重要,没错,人类其实只能活个六七十年,可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人死了,还有人出生,然后继续活着,”路易斯突然笑了,他的手抚上阿莫尔手里的红皮小说,“这个国家没有名字,没人在意,没关系,我把这个事情告诉国王,让他给这个国家起一个名字,他是国王,没人比他更合适了。”
“然后从今年起,这个国家就会有名字了,而且不是世界给的名字,是这个国家的国王给这个国家起的名字。”
“然后出生的小孩,就都知道这个名字了。”
第41章
不过是个名字而已,阿莫尔看着路易斯脸庞粘住的头发,伸出手给他一点点理好。
他笑的有些云淡风轻的,好像说的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小事,是啊,阿莫尔想,那就是个名字而已,国家也好,人名也好。
以及,你,不过就是又一次站在我眼前而已。
恶魔的指甲扣上了路易斯的下眼眶,微微发力,这次没扣出血来。
可能,以后这一幕还会发生,可能你会再换一张脸,两张,再换上几个名字,然后兜兜转转,又一次出现在我眼前。
我可能会认出你,也可能没认出你,就那样在人群中举杯一笑,或者连笑都不会笑,然后聚会结束,人群散去,普通的一天就这样结束。
一生却不会这样结束,恶魔拖着沉重的躯壳,每一次呼吸都在灼烧,他有点累了,却还不想睡。
怕这样一觉睡下去,你又不知道成为谁,然后来不及抓住你,就眼睁睁的看着同样的事情一遍又一遍发生。
路易斯见阿莫尔默不作声,便安静的等着,腿有点麻了就坐在地上。
恶魔端详着那清透的眼珠,路易斯不明所以,感觉脸上被扣的有些疼。
如果只把这双眼睛留下来,恶魔在心里第千百次的犹豫着,自己能不能得到平静。
他见过红衣主教的媒介,那锃亮的黄色石头,是加工过的天使眼球,就那样被串成项链挂在手上,变成权力地位的象征,治病救人的兵器。
可自己并不想要那么多,恶魔叹息着,眼前这一对就够了,不如做成耳环吧,或者铃铛,每当起风了就能听见,其实怎样都好,他只是偶尔也会有想要留下的东西。
但你却从来不会留下,不会就这样一直看着我。
好像是千百年来的一瞬间的软弱,路易斯对此毫无所觉,想着就这阿莫尔还说林雀不是自己呢,扣人眼睛的时候一模一样。
恶魔缓缓收回了自己的手,鼻间发出轻哼,“行啊,首都是吧。”
“嗯!”路易斯得到了肯定的回应后得寸进尺的挤进枕头山,把红色皮书往阿莫尔的手里一塞,“能不能给我念念?”
“......”阿莫尔扶额,他觉得自己没有获得应得的尊重。
路易斯感受到了危险,随便翻开一页开始随机找补,“教我几个字也成嘛,喷泉是哪个?”
“......”阿莫尔突然觉得这双眼珠是自己应得的。
“...?”路易斯又一次感受到那视线,颇为无奈的说道,“真就这么想要骨头和眼珠啊,行,我以后要是梦想实现了,我就把眼睛送给你。”
听到这个恶魔就不困了,连尾巴也高高的翘了起来,“真的?”
“真的。”路易斯说的气定神闲。
“你的梦想?什么时候的事?”恶魔想着要是什么统治世界的梦想的话明天就叫傲慢和暴食起来干活了。
“就最近。”路易斯眼神躲闪,没有细说下去,“现在可以了吧。”
阿莫尔轻咳两声,刚全当做没发生,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这是太阳。”
“哦,太阳。”
“这是你。”那手指换了一页。
“哦,是你。”
“这是我。”那手指换了一行。
“嗯,是我。”
“好,下课了。”那本书无情的合上了。
路易斯目瞪口呆,阿莫尔要是当老师那必然是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了,这课上了能有两分钟吗?
阿莫尔没有一点心虚,堂堂正正的卷着被子躺下了。
“......”路易斯看着埋在被子里的那个黑色卷毛后脑勺,突然想起来自己的梦,把人从被子里扒拉出来。
“?”阿莫尔觉得等梦想实现有点太遥远了。
“你睡觉的时候,会做梦吗?”路易斯目光灼灼。
“哈?”他们刚才是在聊这个吗?
“会吗?”路易斯颇有种你不回答就别想闭眼的架势。
阿莫尔整个人被连带着摇的晃了两下,无语的开始回忆,又觉得路易斯实在是对自己有什么误解,自己在林雀的意识深处,也不是天天睡大觉的。
也有在看戏的。
“会。”阿莫尔没什么好气。
“会做那种很快乐的梦吗?”路易斯追问。
“...”一瞬间阿莫尔在想路易斯说的是这个快乐还是那个快乐,为什么要问爱欲恶魔这种问题。
“会吗?”路易斯抓着被子卷来回推。
“会。”已经是开始威胁的低声音了。
路易斯像是听到了什么好故事一样感叹了好一会儿,等到阿莫尔这边把眼睛闭上了,那边又开始推了,“是什么样子的梦?”
阿莫尔的喉咙真的发出威胁声了,但路易斯不是恶魔,路易斯听不懂。
见眼前这个棒槌实在是读不懂,阿莫尔艰难回忆,快乐的梦,他想了很久,从新历二二一想到旧历一三七三,终于想起来一个。
“...也不算是快乐的梦,是令人安心的梦。”
“水之都东边的海,夏天的时候,太阳升起来,因为沙子是白色的,所以整个世界好像是在一个充满光的没有边际的地方。”
“脚踩在沙子上,很暖和,海水拍过来时,又很凉。”
他没再说下去,好像是陷入了遥远的回忆之中。
路易斯安静的趴在阿莫尔肩膀上,想象着这个美梦。
阿莫尔看着自己家的天花板,思绪飘到了很多很多年以前。
你走在海滩边,蹲下来的时候,头发拖在地上,被海浪卷成一条一条,袍子也是,浸湿以后变得很重,你没蹲稳,整个人跌坐在海水里。
海水映着太阳,这世界的一切都在反光。
而你就站在光的尽头,回头看我。
第42章
等了半天也没再有回音,路易斯趴在阿莫尔腿上一点点睡着,阿莫尔还陷在回忆之中。
记忆中的人抱着一只因为退潮而搁浅了的翻车鱼,他纤细的胳膊稳稳地抱着这个至少200斤的巨大鱼向自己显摆。
他一路小跑,跑不快,脚会陷在沙滩里,但鱼拿的很稳,并郑重的交给了自己,然后一只手立在头顶,一只手抵着下巴,五指抖动,脸庞鼓起,口齿不清的说,‘翻车鱼~’
阿莫尔闭上了双眼,他想,是时候离开了。
第二天早上,路易斯被阳光晒醒,他缓慢的爬起来,发现自己在一处金色的沙漠里。
“...?”意识回笼,路易斯看着周围这一望无际的沙漠,和头顶上的太阳,眼睛不适应的眯了起来。
他用手支在眉毛处遮光,眯着眼睛寻找阿莫尔,然后看到了躺在不远处的林雀。
路易斯还沉浸在这莫名其妙里,他站了起来,刚想迈开步子就被绊倒了,原来沙子是这样的脚感吗!好在摔得不疼,他咳嗽两声,又爬起来,这次谨慎的走了过去。
“林雀?你醒这么?”路易斯过去拍林雀的肩膀,林雀不耐烦的睁眼。
是黑眼。
“我们为什么在这里,这里是哪里?”路易斯眼睛太久不见阳光,这时已经被晃得流眼泪。
“...说是去首都。”林雀皱着眉,坐了起来,杂乱的记忆回笼,那恶魔这次居然把意识换位期间的记忆给自己留下了,他重新开始计算路易斯的地位。
“首都?”路易斯后知后觉的想起自己跟阿莫尔说的想法,“那现在是在哪?”
林雀拍了拍裤子上的沙,起身环顾,“金之都郊外。”
路易斯张大嘴巴,他虽然听说过金之都被沙漠环绕,但没想到沙漠是这样的,他也四处看了一圈,这沙漠,自己像站在金色的陆地海洋中间。
他尝试跺了跺脚,发现脚会陷在沙子里,像走在又软又烫的饼里。
“我们为什么会在这里?”路易斯问起问题来没完没了,“这里离首都很近吗?”
林雀扯了扯嘴角,“离地狱很近。”
他没再像往常一样与路易斯插科打诨,似乎心情不是很好,跟路易斯示意了一下便开始赶路,必须在缺食缺水的情况下到达金之都。
路易斯也感受到现下的环境恶劣,拉紧了长袍的兜帽扣在脑袋上,像个移动的布袋一样跟在林雀屁股后面行走,安静了没有两分钟,就略有不安的问,“但我们的行李还在火之都啊。”
“呵,那家伙才不会在意这种小事。”林雀没个好气,对自己突然被抓进意识深处关禁闭这一点有很多不满,他不着痕迹的打量了路易斯一眼,想盘算什么,又放弃了,在脑子里梳理被本体添加过的记忆,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默默地叹气。
两个人从早上走到下午,说狼狈也不是特别狼狈,毕竟那么多旅人都埋在那片黄沙之下,待到路易斯能远远看见城门的时候,他发现林雀明显松了一口气。
原来还是挺危险的啊,路易斯心里说。
进城的队伍不长,远没有火之都和水之都的长,这里的环境造成的天堑,给来往的商旅平添很多武力需求。
路易斯被林雀的低气压打扰着,低头假装自己是个鹌鹑,但在城门口的布告栏破功了。
林雀‘啊’了一声,想起来自己之前有意制造的麻烦,不知道是该笑还是不该笑,总而言之,他们站在了路易斯的通缉令面前。
黄沙伴随着风吹过脸庞,两个人都沉默了。
那上面明晃晃的画描了路易斯在光明教会时期的长相,以及用红色的字体强调着,此人是叛离教会的学徒,还偷走了重要的财物,务必要活捉送到二级以上的教会分部。
“......”路易斯非常不能理解,他看了看布告又看了看林雀,林雀些许心虚,感觉这件事应该是跟林雀有关。
“呃,我们先避一避,你去那边商队聊两句,讨口水喝,好歹别渴死在这。”林雀眼神躲避,岔开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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