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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给他弄点吃的,别把我们的圣子大人饿死了。”
﹉﹉
送饭的是个年轻的胡族女子。
她低着头,端着木盘,脚步轻轻的。毡帐里只剩林清源一个人,她也不敢抬眼看他,只是把木盘放在地上,然后退后两步,垂手站着。
林清源看着木盘里的东西:一碗黄褐色混杂的饭,像是青稞和小米掺在一起煮的;旁边一小碟咸菜,还有半块看起来硬邦邦的饼。
他端起来吃了一口。
饭拉嗓子。粗糙的青稞刮过喉咙,像吞了一把细沙。条件艰苦,他也顾得什么了,吃饱要紧。
他低下头,一口一口,把整碗饭吃完了。
侍女还站在那儿,没走。
林清源放下碗,这才发现她正偷偷看他。两人目光相触,她立刻垂下眼帘,像受惊的小兔子。
“……谢谢。”林清源说。
侍女没动。
她又偷偷抬眼看了一下,然后飞快地开口,声音又轻又细,汉语有些怪异,咬字不太准,但比呼延格好多了,至少林清源能听懂一点:
“你、你叫林清源?是宝安城那个、圣子吗?”
林清源一怔。
她的发音很费劲,每个字都要在喉咙里转好几圈才出来。她说了两遍,林清源才确定她在问什么。
“是。”他点头,“我是林清源。”
侍女的眼睛骤然亮了起来。
“居然真的是林博额!”她双手攥紧衣角,声音因激动而微微颤抖。
林清源愣住了。
“博额?”他重复这个陌生的词汇,“你为什么……这样叫我?”
侍女——她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脸颊被草原的风吹出两团红晕,她用力点头。
“是你叫,不是我。”她努力组织汉语,“去过宝安城的胡人,都这样叫你。”
她想了想用尽毕生所学,又补充道:“博额是胡语,意思是……圣人。”
林清源沉默了一瞬。
他不知道那些从宝安城回到草原的胡人商队、俘虏、流民,把他的名字带了回来。他更不知道,这个“博额”的称呼,已经悄悄在胡人底层中流传。
“你叫……”他问。
“侍女说,“我叫贺喜格。”
“贺喜格。”林清源念了一遍,“你去过宝安城?”
贺喜格点头,又摇头。
“我没有去过。”她说,“但是我们部落,在边境上养马。去年冬天,雪很大。”
她的汉语词汇不够用了,手比划着,从胸口一直压到膝盖:“到这里。”
“雪灾。”林清源说。
“对,雪灾。”贺喜格感激地看他一眼,“马匹冻死很多。阿爹说,我们活不过冬天了。”
她的声音低下去,又扬起来:
“但是宝安城开了互市。我们部落的干酪、马匹,换到了粮食和盐。还有羊毛。”
她用手比划:“有了这些,我们在冬天活下来了。”
她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林清源:“阿弟说,是林博额让这些发生的。阿爹卖了两匹马,让他在宝安城读书,学了本事回来教部落的孩子。还说那里的学堂不收钱,还管一顿午饭。”
她的眼睛映着火光。
“所以我知道林博额。你不会伤害我们。”
林清源没有说话。
他只是看着她,帐外隐约传来胡人士兵的喧哗,酒令、笑声、咒骂。那些声音离这里很远,又似乎很近。
“那你怎么会在这里?”林清源问。
贺喜格的眼神暗了暗。
“单于要打仗。”她低下头,“到我们部落抓丁。只要是还能动弹的男人……都被带走了。”
她的声音很轻:“阿爹年纪大了,要上战场我不放心。我跟阿妈说,我去照顾阿爹。”
她没有说更多。
但林清源听懂了。
他忽然有些不知道说什么。战争给底层的老百姓带来了什么呢?是骨肉分离?还是生命的威胁?
贺喜格却已经收拾好碗碟,站了起来。她低头看着林清源,脸上满是坚定。
“林博额。”她压低声音,每个字都清清楚楚,“你放心。我不会让他们伤害你。”
林清源抬眼。
“今晚。”贺喜格把碗碟拢在胸前,声音轻得像风,“等他们喝醉了,我就想办法带您出去。”
她没有等林清源回答,转身走向帐门。
毡帘掀起的瞬间,夜风灌进来,带着草原的寒气。她的背影在夜色中很小,很单薄,却又很坚强。
林清源看着那帘子重新落下。
他靠回毡毯上,闭上眼睛。
胸口的钝痛还在,呼吸时像被什么东西压着。先知说的话还在他脑子里回响,‘他对你,真的没有防备?’让他想起那封被收好的信。
“勿念,一切安好。我也很想你。”
他笑了一下。
不知道萧玄弈出关了没有。不知道他看到自己不在,会是什么表情。
大概会黑脸吧。
说不定会骂人。
林清源自娱自乐的想着某人抓狂的模样,在此之前,他得自己想办法活下去。
三天。
他睁开眼睛,看着毡帐顶棚的骨架。风从缝隙钻进来,发出细细的呜咽。
不管贺喜格要做什么,三天之内,他必须逃出去。
﹉﹉
林清源正对着面前一堆瓶瓶罐罐发愁。
先知倒是说话算话,傍晚时分让人送来了一箱东西:硫磺、硝石、木炭粉,甚至还有几个陶罐和一根捣药的铜杵。东西挺全,也不怕他做出来把他们王庭炸了。
他把那些材料翻来覆去地看,脑子里转的却是别的事。硫磺纯度不高,硝石需要再提纯,木炭粉颗粒太粗……真要动手做,他得先花一天时间处理原料。三天时间,刚好够做一批最基础的炸药。
问题是,他凭什么要给胡人做?
门外那两个守卫的呼噜声越来越大,透过毡帘传进来,打断了他的思考,此起彼伏,像两头猪在比赛。
‘这群野人,真吵啊!’
林清源听着听着,忽然觉得不对劲——这呼噜声也太响了点,而且频率完全一致,像是……
“博额?”
一个脑袋从毡帘缝隙探进来,压低的嗓音带着心虚的兴奋。
林清源抬头,借着油灯微弱的光,看清了那张脸——贺喜格。
她整个人趴在毡帘边,只露出一个脑袋,眼睛滴溜溜转,让林清源幻视偷到了鸡的黄鼠狼。
“贺喜格?”林清源放下手里的硫磺,“你终于来了!”
贺喜格闪身钻进来,动作快得像一阵风。她身后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包裹,也不知装了些什么,动作小心翼翼。
“博额你还没睡!”她几步跑到林清源跟前,压低声音,“太好了太好了!”
林清源看着她那副做贼心虚的样子,心里升起一丝希望:“怎么了?”
贺喜格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声音压得只剩气音:“我给门口那两个守卫的酒里下了蒙汗药!现在他们睡得跟死猪一样,打雷都醒不来!”
林清源眼睛一亮。
“现在是最好的时机!”贺喜格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我带您出去!不过……”
她顿了顿,表情变得有些微妙。
“不过什么?”
“得委屈您一下。”贺喜格挠挠头,讪讪地笑,“要做点伪装。”
林清源二话不说:“只要能出去,受点委屈算什么?你有什么招数,尽管来!”
贺喜格等的就是这句话。
第74章 美救英雄
她把身后那个大包裹往地上一放,三下五除二的打开——
林清源愣住了。
那是一套衣服。
紫色的。
薄纱的。
半透明的。
准确地说是:一件紫色薄纱舞衣,领口开得极低,腰身收得极紧,裙摆短得堪堪遮住大腿根。上面绣着金线花纹,在灯光下闪闪发亮。配套的还有一串叮叮当当的银质腰链,几枚叮当作响的脚铃,以及一条半透明的紫色披帛。
林清源傻眼了。
“这、这是什么玩意儿?!”
贺喜格的脸红得像火烧云,低着头不敢看他,声音越来越小:“这里……除了士兵,就是……就是女人。这衣服是我从姐妹们那儿借来的……”
她偷偷抬眼看了林清源一下,又飞快低下头:“外面全是巡逻的士兵,要是想不被认出来,只能、只能穿成这样……”
林清源盯着那件薄如蝉翼的舞衣,内心在天人交战。
他前世三十二岁,穿越后十七岁,两辈子加起来没穿过这种……这种……
“博额?”贺喜格小心翼翼地问,“您不是说……受点委屈没关系吗?”
林清源深吸一口气,又深吸一口气。
“穿。”他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我穿。”
贺喜格如释重负,连忙把衣服递过去。
林清源接过来,入手那薄薄的纱料让他脸都绿了。但事已至此,他没得选。
“你转过去。”
贺喜格立刻背过身。
林清源咬着牙,把身上那脏兮兮的袍子脱下来,换上那套该死的舞衣。
薄纱贴在身上的感觉很奇怪,凉飕飕的,风一吹就透。他这辈子没穿过这么暴露的衣服,感觉自己跟没穿也没什么区别。
腰链挂在胯骨上,走一步响一声,脚链也是,叮叮当当的,生怕别人不知道有人来了。
“好、好了。”他的声音有点虚。
贺喜格转过身,然后——
她的嘴张成了一个圆圆的“O”型。
油灯的光落在林清源身上,把那层薄纱下照得若隐若现。
十七岁的少年,自从到了王府之后就没干过活,皮肤比草原上的姑娘还要白上几分。跟羊脂玉似的、透着淡淡粉晕的白。那层紫纱覆在上面,像是月色浸染过的薄雾。
林清源身上的经文已经褪色的看不出来写的是什么了,而且草原上很多人都会求活佛赐给自己经文,贺喜格也没看出什么不对劲来。
加上他的骨架本就纤细,这具身体之前还有些营养不良,肩胛骨的线条单薄得像振翅欲飞的蝶。腰被那件舞衣紧紧束着,细得不像话,一只手就能握住。再往下——
贺喜格的脸腾地红了。
她赶紧移开目光,却又忍不住偷偷瞄回来。
林清源把披散的卷发拢到耳后,露出半截白皙的颈子。
那头发原先是扎起来的,此刻被贺喜格拆开,蓬松地披在肩上,衬得那张脸越发小巧精致。眉是弯的,眼是黑的,睫毛又长又密,在灯光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唇抿着,有点紧张,却因此显得更……
“博额。”贺喜格呆呆地说,“您真好看。”
林清源的脸色一言难尽。
“比我们部落最好看的姑娘都好看。”贺喜格继续说,眼神发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行了行了。”林清源打断她,声音有点虚,“接下来呢?就这么走出去?”
贺喜格回过神来,连忙从包裹里掏出一条链子——是一条银质的面链,缀着细小的珠子,戴上去正好遮住眼睛以下的部分,只露出一双眼睛。
她把面链给林清源戴上,退后一步端详。
很好。现在就算萧玄弈站在面前,也认不出这是他家圣子。
林清源低头看了看自己,又抬头看了看她,表情复杂:“你确定这样能行?”
“能行!”贺喜格信心满满,“像您这样穿的人在王庭里多了去了!都是将领们养着的……呃……舞娘。”
她没说的是,那些舞娘晚上是干什么的。
林清源隐约也猜到了,脸色更精彩了。
“到时候您就跟在我身边,大摇大摆地走。”贺喜格叮嘱道,“千万别畏手畏脚的,越自然越好。要是躲躲闪闪的,反而惹人怀疑。”
林清源点点头,深吸一口气。
“走吧。”
掀开毡帘的瞬间,夜风灌进来,林清源浑身一激灵。
这衣服真的——四处漏风。
好在已经是春天,草原的夜不像冬天那样冷得刺骨。风拂过裸露的肩颈和小腿,凉丝丝的,倒也不算太难熬。
门口那两个守卫果然睡得人事不省,一个靠着毡帐打呼噜,一个直接躺在地上,四肢摊开,口水都流出来了。贺喜格从他们身边走过时还踢了踢其中一个,那人翻了个身,继续睡。
林清源:“……”
蒙汗药这东西,回去得研究研究。
绕开守卫,两人踏入夜色中的王庭。
林清源这才发现,他之前对胡人王庭的想象完全错了。
他原以为所谓“王庭”就是一片帐篷,单于的大帐居中,其他帐篷围着它层层环绕。但实际走进去才发现,这里更像一个……镇子。
一个简陋的、粗犷的、散发着牲畜和皮革味道的小镇。
帐篷确实很多,但帐篷之间有小路,有零星的火把照明。有些帐篷门口挂着兽皮,有些挂着干肉,还有一些挂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和饰品。偶尔能看见几个小孩在帐篷间追逐打闹,被大人呵斥着赶回去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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